136 到终点了,我就娶你-我爱你,蓄谋已久(全)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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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蓄谋已久
作者:十年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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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巴巴地拿眼看着他,去找蓝恬来帮忙劝说,我们两个把公司啊,人命关天啊都搬出来了,他还是不肯变卦。
眼看着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我这心里就越来越后怕,我不是没吃过苦的人,但我觉得没必要的时候,不是非要去吃那个苦的。
我在说服黎华,黎华也一直在试着说服我,没办法了,终于祭出了绝招,那天我们争论得不可开交地时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戒指盒,端在手上说,“我本来想给你个惊喜,到终点,我就娶你。”
我看着他手上的戒指盒,激动了,伸手想去拿,他把手收回去,傲娇了,他说:“不让看,到地方了再看。”
我咬咬牙,“你认真的?”
他用一种十分任性的目光看着我,我再咬牙,妈蛋,拼了!
出发之前,我们两个都很忙,主要他忙,我跟着帮忙。黎华尽力将自己不在公司这段时间,能安排的事情都给安排掉,而我跟一小秘书似得,成天在他办公室里帮忙打杂。熬夜看文件的时候,看得眼睛都花了。
但我想到李拜天那句话,人家低潮的时候你不陪着,等事业平顺了再出手,确实太现实了点。虽然李拜天也说,这一点对真正的男人来说,并不重要。不过能在这个时候陪他帮他,我挺有成就感的。
办公桌旁边给他递咖啡,他看也不看伸手来接,其实我们已经配合得很默契了,现在不会再把咖啡洒在桌子上了。
但这次我使了个小心眼,故意把自己的手往他手里送,他专注地看着电脑,让我别闹。
我说:“你看我一眼。”
“别闹。”
“你看我一眼呢!”
黎华无奈,只能转头来看我一眼,我冲他做了个鬼脸,把嘴唇吸成一个小鸡嘴的模样,然后艰难地挤出来一副斗鸡眼。
黎华看着我的样子,特崩溃地笑了,忍不住伸手把我拉进怀里,对着我这张小鸡嘴吸了两口,像品尝一道美味的甜点。
走之前黎华专门把信得过的员工和蓝恬叫到面前讲话,我跟老板娘似得坐在旁边翻杂志。其实也没说什么,就是交代下工作,说公司一旦有什么事,就及时给他打电话,但也不要随便一点破事就打电话,遇见事情不要紧张,先冷静分析。
黎华还是很有个当领导的样子的。
我们上路了,坐飞机到四川雅安,然后在当地买了骑行用具,我心依然惴惴,但又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继续咬牙陪他。
我说我骑车肯定很慢,他说:“没关系,你骑多慢我就陪你骑多慢,我们一起到终点。”
我们的终点是拉萨以北的念青唐拉大雪山,他说这寓意着从青葱走到白首。
我说:“你从哪儿找的这些词儿?”
他轻飘飘扫我一眼,“百度。”
其实这趟川藏之行,是黎华从高中起就有的想法,只是一直没找到人作陪。这个小愿望一直拖延至今,如今终于有了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我想他也确实该放松一下了,紧张了这么两年,他爷爷终于去了,似乎有些事情也该结束了。
刚上路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挺放松的,这边比起市真的算不上冷。道路两旁古树林立,虽然不比夏天时候的郁郁青翠,但冬季的树林,别有一番萧瑟的韵味。路上还会有其他的小伙伴,这条线路一年四季都有人在走。有时候我们会停下来,和路过的人聊几句,请他们帮我们拍照片。
我说我要拍很多很多照片,然后回去搞个超级大的相册,黎华摸着我的小脸儿,意味深长地说:“等进藏以后你可能就不这么说了。”
因为我这人特别爱美,完全不能容忍自己有不美的照片流传下来,但这一路真的走下来,人会风吹日晒得完全没法看,这个时候我还没想到这么多。
然后我们在四川就遇到了降雨,这都什么天了,还下雨。前面的小路淹得跟一小池塘似得。我穿着雨靴全副武装,推着车子跟在黎华后面走。
淌水是很累的,这是我第一次觉得累得不想走了,想打退堂鼓,其实我们才上路一天而已。黎华扛着他的车走在前面,回头看我一眼,对我做了个亲吻的口型,我沉沉舒了一口气,继续跟上。
山路很多,上坡下坡,我这体力完全不行,我还是经常会有为啥跟他来受这个罪的想法,但一想到他那句,“到终点了,我就娶你。”
什么都能咬牙忍。
他想搞个浪漫的求婚,做了这么长的铺垫,我不能不配合不是。这个季节,倒是也不用怎么担心我最害怕的山体滑坡,这一路我们走走停停,看了很多风景,除了有点累有点冷以外,暂时没遇到什么艰险。
我觉得黎华如今的样子很帅,像个追风的少年,不过我们出门的时候,他忘记带剃须刀,胡子没刮干净的样子,看上去又很有男人味儿。
我们在夕阳下拍照,山水和天空混为一色,峡谷中参差几户人家,天苍野茫有牛有羊,我用嘴唇摩擦他的胡茬,尽管曾经多次分离而后相拥,我和他之间,从未靠得这么这么近。
作为一个舞者,黎华也是可以很浪漫的,只是之前都没太有时间浪漫,或者不爱做表现于形式上的浪漫。但女人是天生的形式浪漫主义者,女人喜欢用眼睛看,而不是用脑子想。从这方面来说,女人比男人稍微肤浅了点。
黎华用杂草给我编过花冠,我问他有没有女神的感觉,他说还是比较像女神经病。
我们基本是经过哪里住哪里,这边有很多专门为驴友开放的旅行社,唔,就是隔音不太好……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又开始折腾黎华。因为以前在一本杂志上看的文章,说旅行时身心愉快,受孕的几率很大。我琢磨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儿,不如抓紧时间怀个孩子玩玩儿。
黎华很无奈,委屈巴拉地说:“骑了一天车,晚上还要骑你,累。”
我说:“那要不然我骑你?”
说着我就往他身上翻,他给我按住,咬了下我这莹润如玉的肩头,叹口气,“这种体力活还是男人来做吧。”
其实他现在偶尔贫个嘴什么的,我还是挺喜欢的。不过不能太频繁,频得跟喝多了似得,那就不是黎华了。
仗着他现在有花不完的钱,为了旅途更轻松自由,我们是轻装上阵,随身带的行李很少很少,每段路必要的东西,基本是走到哪儿扔到哪儿。偶尔享受下这种挥霍的快感也不错。
那天我车子坏了,黎华就干脆驮着我,经过一段下坡的时候,他忽然嗨了,双手脱离车把,呈一副飞翔的姿态,嘴里大喊着:“丛优,我爱你——”
我在后面搂着他的腰,想着他这一直一直压抑的感情,可终于释放了。要是天天都在旅行就好了。
我活二十多年,没觉得这么幸福快乐过。
然后后面跟着的人凑热闹,也双手脱把,跟着咋呼,“我也爱你——”
好几个年轻人都在这么嚷嚷,这算是幸福的喝彩吧,我抱着黎华笑得花枝烂颤。也就这个时候,后面有个人骑得太快了,他的车子忽然超越了我们,然后以一个无法被控制的弧度,横摔在道路中央。
黎华被吓了一跳,赶紧牢牢抓住车把,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停下车。
那个人的几个队友跟着停下,过去看他的情况。我跟着黎华走近,只看见那个人一动不动,暂时还不知道怎么了,黎华眼睛比较尖,忽然伸手遮住我的眼睛,“不要看。”
他的队友告诉我们,这个人摔车的时候扭断了脖子,死了……
远近无人,队友只能背着他的尸体继续上路,我看着被遗留下来的车子,被这种发生在眼前的死亡吓住了。前一秒明明还是鲜活的生命,他高喊的那句“我也爱你”,不知道是在说给哪个女孩儿,或者哪个梦想听。
然后一个瞬间,什么可能性都没有了。
我在哭,黎华紧紧地抱着我,沉默。
到下个休息站的时候,黎华还是决定不继续骑车了,他说他错了,他不该让我置身在这种危险之中。如果当时发生意外的,是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对于对方来说,就等于整个世界都倾塌了。
虽然他专门为我买了份巨额保险。
幸福常常容易在最极致的瞬间戛然而止,我们这场旅行,因为一个生命的结束,忽然变得有些沉重。
刚到拉萨的那一天,黎华搜着地图带我找到一家餐厅,我感觉这招牌眼熟,应该是电视上出现过的吧。
黎华告诉我,“这里是仓央嘉措和他的情1人约会的地方。”
“就是那个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的那个?”
黎华以一种飘逸的姿态回答,“我喜欢《问佛》,和有情1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那个瞬间,他如诗人一般含蓄而抒情的气质,以及微笑的弧度深深烙印在我眼底和心里,他明明只是这样浅淡纯粹的一个人,却无奈被红尘束缚这么深。
我有点被感动,抽了下鼻子,他伸手抚摸我的眼底,“怎么又哭?”
我笑笑,提醒他,“你手机响了。”
眼看着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我这心里就越来越后怕,我不是没吃过苦的人,但我觉得没必要的时候,不是非要去吃那个苦的。
我在说服黎华,黎华也一直在试着说服我,没办法了,终于祭出了绝招,那天我们争论得不可开交地时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戒指盒,端在手上说,“我本来想给你个惊喜,到终点,我就娶你。”
我看着他手上的戒指盒,激动了,伸手想去拿,他把手收回去,傲娇了,他说:“不让看,到地方了再看。”
我咬咬牙,“你认真的?”
他用一种十分任性的目光看着我,我再咬牙,妈蛋,拼了!
出发之前,我们两个都很忙,主要他忙,我跟着帮忙。黎华尽力将自己不在公司这段时间,能安排的事情都给安排掉,而我跟一小秘书似得,成天在他办公室里帮忙打杂。熬夜看文件的时候,看得眼睛都花了。
但我想到李拜天那句话,人家低潮的时候你不陪着,等事业平顺了再出手,确实太现实了点。虽然李拜天也说,这一点对真正的男人来说,并不重要。不过能在这个时候陪他帮他,我挺有成就感的。
办公桌旁边给他递咖啡,他看也不看伸手来接,其实我们已经配合得很默契了,现在不会再把咖啡洒在桌子上了。
但这次我使了个小心眼,故意把自己的手往他手里送,他专注地看着电脑,让我别闹。
我说:“你看我一眼。”
“别闹。”
“你看我一眼呢!”
黎华无奈,只能转头来看我一眼,我冲他做了个鬼脸,把嘴唇吸成一个小鸡嘴的模样,然后艰难地挤出来一副斗鸡眼。
黎华看着我的样子,特崩溃地笑了,忍不住伸手把我拉进怀里,对着我这张小鸡嘴吸了两口,像品尝一道美味的甜点。
走之前黎华专门把信得过的员工和蓝恬叫到面前讲话,我跟老板娘似得坐在旁边翻杂志。其实也没说什么,就是交代下工作,说公司一旦有什么事,就及时给他打电话,但也不要随便一点破事就打电话,遇见事情不要紧张,先冷静分析。
黎华还是很有个当领导的样子的。
我们上路了,坐飞机到四川雅安,然后在当地买了骑行用具,我心依然惴惴,但又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继续咬牙陪他。
我说我骑车肯定很慢,他说:“没关系,你骑多慢我就陪你骑多慢,我们一起到终点。”
我们的终点是拉萨以北的念青唐拉大雪山,他说这寓意着从青葱走到白首。
我说:“你从哪儿找的这些词儿?”
他轻飘飘扫我一眼,“百度。”
其实这趟川藏之行,是黎华从高中起就有的想法,只是一直没找到人作陪。这个小愿望一直拖延至今,如今终于有了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我想他也确实该放松一下了,紧张了这么两年,他爷爷终于去了,似乎有些事情也该结束了。
刚上路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挺放松的,这边比起市真的算不上冷。道路两旁古树林立,虽然不比夏天时候的郁郁青翠,但冬季的树林,别有一番萧瑟的韵味。路上还会有其他的小伙伴,这条线路一年四季都有人在走。有时候我们会停下来,和路过的人聊几句,请他们帮我们拍照片。
我说我要拍很多很多照片,然后回去搞个超级大的相册,黎华摸着我的小脸儿,意味深长地说:“等进藏以后你可能就不这么说了。”
因为我这人特别爱美,完全不能容忍自己有不美的照片流传下来,但这一路真的走下来,人会风吹日晒得完全没法看,这个时候我还没想到这么多。
然后我们在四川就遇到了降雨,这都什么天了,还下雨。前面的小路淹得跟一小池塘似得。我穿着雨靴全副武装,推着车子跟在黎华后面走。
淌水是很累的,这是我第一次觉得累得不想走了,想打退堂鼓,其实我们才上路一天而已。黎华扛着他的车走在前面,回头看我一眼,对我做了个亲吻的口型,我沉沉舒了一口气,继续跟上。
山路很多,上坡下坡,我这体力完全不行,我还是经常会有为啥跟他来受这个罪的想法,但一想到他那句,“到终点了,我就娶你。”
什么都能咬牙忍。
他想搞个浪漫的求婚,做了这么长的铺垫,我不能不配合不是。这个季节,倒是也不用怎么担心我最害怕的山体滑坡,这一路我们走走停停,看了很多风景,除了有点累有点冷以外,暂时没遇到什么艰险。
我觉得黎华如今的样子很帅,像个追风的少年,不过我们出门的时候,他忘记带剃须刀,胡子没刮干净的样子,看上去又很有男人味儿。
我们在夕阳下拍照,山水和天空混为一色,峡谷中参差几户人家,天苍野茫有牛有羊,我用嘴唇摩擦他的胡茬,尽管曾经多次分离而后相拥,我和他之间,从未靠得这么这么近。
作为一个舞者,黎华也是可以很浪漫的,只是之前都没太有时间浪漫,或者不爱做表现于形式上的浪漫。但女人是天生的形式浪漫主义者,女人喜欢用眼睛看,而不是用脑子想。从这方面来说,女人比男人稍微肤浅了点。
黎华用杂草给我编过花冠,我问他有没有女神的感觉,他说还是比较像女神经病。
我们基本是经过哪里住哪里,这边有很多专门为驴友开放的旅行社,唔,就是隔音不太好……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又开始折腾黎华。因为以前在一本杂志上看的文章,说旅行时身心愉快,受孕的几率很大。我琢磨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儿,不如抓紧时间怀个孩子玩玩儿。
黎华很无奈,委屈巴拉地说:“骑了一天车,晚上还要骑你,累。”
我说:“那要不然我骑你?”
说着我就往他身上翻,他给我按住,咬了下我这莹润如玉的肩头,叹口气,“这种体力活还是男人来做吧。”
其实他现在偶尔贫个嘴什么的,我还是挺喜欢的。不过不能太频繁,频得跟喝多了似得,那就不是黎华了。
仗着他现在有花不完的钱,为了旅途更轻松自由,我们是轻装上阵,随身带的行李很少很少,每段路必要的东西,基本是走到哪儿扔到哪儿。偶尔享受下这种挥霍的快感也不错。
那天我车子坏了,黎华就干脆驮着我,经过一段下坡的时候,他忽然嗨了,双手脱离车把,呈一副飞翔的姿态,嘴里大喊着:“丛优,我爱你——”
我在后面搂着他的腰,想着他这一直一直压抑的感情,可终于释放了。要是天天都在旅行就好了。
我活二十多年,没觉得这么幸福快乐过。
然后后面跟着的人凑热闹,也双手脱把,跟着咋呼,“我也爱你——”
好几个年轻人都在这么嚷嚷,这算是幸福的喝彩吧,我抱着黎华笑得花枝烂颤。也就这个时候,后面有个人骑得太快了,他的车子忽然超越了我们,然后以一个无法被控制的弧度,横摔在道路中央。
黎华被吓了一跳,赶紧牢牢抓住车把,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停下车。
那个人的几个队友跟着停下,过去看他的情况。我跟着黎华走近,只看见那个人一动不动,暂时还不知道怎么了,黎华眼睛比较尖,忽然伸手遮住我的眼睛,“不要看。”
他的队友告诉我们,这个人摔车的时候扭断了脖子,死了……
远近无人,队友只能背着他的尸体继续上路,我看着被遗留下来的车子,被这种发生在眼前的死亡吓住了。前一秒明明还是鲜活的生命,他高喊的那句“我也爱你”,不知道是在说给哪个女孩儿,或者哪个梦想听。
然后一个瞬间,什么可能性都没有了。
我在哭,黎华紧紧地抱着我,沉默。
到下个休息站的时候,黎华还是决定不继续骑车了,他说他错了,他不该让我置身在这种危险之中。如果当时发生意外的,是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对于对方来说,就等于整个世界都倾塌了。
虽然他专门为我买了份巨额保险。
幸福常常容易在最极致的瞬间戛然而止,我们这场旅行,因为一个生命的结束,忽然变得有些沉重。
刚到拉萨的那一天,黎华搜着地图带我找到一家餐厅,我感觉这招牌眼熟,应该是电视上出现过的吧。
黎华告诉我,“这里是仓央嘉措和他的情1人约会的地方。”
“就是那个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的那个?”
黎华以一种飘逸的姿态回答,“我喜欢《问佛》,和有情1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那个瞬间,他如诗人一般含蓄而抒情的气质,以及微笑的弧度深深烙印在我眼底和心里,他明明只是这样浅淡纯粹的一个人,却无奈被红尘束缚这么深。
我有点被感动,抽了下鼻子,他伸手抚摸我的眼底,“怎么又哭?”
我笑笑,提醒他,“你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