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鹃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山村,后来去外面念的医大,然后又回来了。
也许在这种淳朴的地方,才更容易邂逅这些淳朴的人,和这些支教老师啊,回乡医生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俗气得一塌糊涂,一点都不高尚。
文鹃用本地方言,耐心地跟老阿婆讲好多偏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我这边打过针就会好了,不用她老人家操心。
老阿婆走了,我对文鹃说:“你们这里的人都真好。”
她礼貌地回一句,“你男朋友人也很好。”
说完,她愣了一下,可能觉得夸得有点不大合适,我就回了一句,“嗯,他对我也很好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说,完全是下意识的。诚然,我是很在意黎华的,对于他身边会出现的女人,我都是有那么点紧张的。
她笑,补充说:“工地上的人经常帮忙,修修电路,那边田里的水泵,就是他们给按的。”
人与人的关系是互相的,文鹃大概不知道,在新疆的工人是怎样的生活,有多么的枯燥。工人们虽然帮了村子里的忙,但其实这个村庄,也给他们增添了生活的感觉。
后来我还是自己回家了,因为感觉和文鹃也不是很谈得来。毕竟我们的生活和接触的圈子完全不同,除了大学里的那点事,基本没什么共同话题。我跟她也不熟,就是大学里那些事,也谈不来啊。
走的时候,我问文鹃我要不要拿点药,她说:“不用,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
对于这个做法,我只想评论四个字:业界良心!
我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怎样学着做一个持家的女人,可似乎一切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畅。我在屋里病病歪歪地呆了整个下午,开始有点怀念城市里的生活,怀念电视机和网络。
电饭煲里煮上粥,打电话让黎华带些外面的炒菜回来,吃过饭,碗也没力气洗,就黎华进进出出地收拾。
因为太无聊,所以很多时间都要在床上度过。所以早些年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啊,因为比较贫穷的地方没有电视看。
不过我弱成这样,黎华也不好动我,就心疼地抱着我说,“就说你不习惯吧。”
我不服,“哼。”
这点儿小灾小难打不倒我,呆在黎华身边,生病也是好的。我只是觉得有点抱歉,摸着他的胸膛,撒娇说:“老公,对不起,我给添麻烦了。”
黎华把我这只不老实的手拿开贴到自己背上,用自己的身体很严密地包裹着我,说:“这有什么,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
“那你生病的时候谁照顾你的呀?”我问。
他想了想,说:“我也没病成你这样啊,弱!”
我说:“信不信我真的去吃土。”
“那不行,满嘴泥我还怎么亲你。”
第二天,黎华又把我拉去打了回针,之后我就差不多算是好了。好了以后,又感觉生病的日子也不错,病病歪歪浑浑噩噩,时间似乎能过得快一点儿,现在我生龙活虎的,实在觉得过得好生无聊啊。
每天就是等待,等待,等黎华回来,和他腻歪。但小别初见时的腻歪,过了几天变得不那么新鲜。渐渐地也没什么好腻歪的了。
很偶尔的,这边也能突然连下无线网络,我查过邮箱,依然没有经纪公司的回信。这也正常,一般回信都不会特别迅速。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不着,总在身上挠啊挠。黎华被我挠醒了,低声问:“怎么了?”
“痒。”我说。
黎华撑开眼皮,巴拉着我在挠的地方看,摸了摸,说:“过敏了。”
可我不是那种过敏性皮肤,从小到大也没有过什么过敏史。我身上起了些小疹子,或大或小的,最集中的反应,就是痒。
而且越挠越痒,简直不让人睡。
黎华用粗糙的手掌搓了搓我的胳膊,帮我缓解痒的感觉,然后抱得紧一点儿,说:“明天去医务室看看,拿点儿去湿的药。”怕我担心,安慰说:“正常,很多刚来的都这样。”
“嗯。”
我有点儿鄙视自己,没有千金小姐的命,还偏偏长一副千金小姐的身子。对于水土不服迟迟不能痊愈这事儿,我很生自己的气。
第二天黎华早早地又去工地上,我醒来以后也很晚了,吃点东西,慢慢悠悠地往小诊所走。
已经是中午了,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回家了,那住在警卫室的两口子也可以休息。经过警卫室的时候,看到他家男人在批改作业,那个女人似乎不在。
然后我到了诊所,诊所的大门也没有关,能听见里面两个人在谈话。
小村庄里,是很安静的,不管白天还是黑夜。这如果是在我生活过的城市里,屋子里面的人说话,根本就不可能听得见,但在这里,勉强可以听清。
“小黎这个年轻人真不错。”
这是我听到的第一句,应该是出自女老师之口。本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什么,只是我走路很慢,在走到门口之前,多了听了两句,然后就不想进去了。
“他那个女朋友你见过了没有?”女老师问文鹃。
文鹃:“嗯,前两天过来打针了,很漂亮。”
女老师压低声音,其实我觉得她压不压低声音有意义么,这附近要是没人,她正常说话谁也听不见,这附近有人,她压低声音这点力度,谁的耳朵也躲不过去。
女老师说:“听说是个演员,小黎怎么找了个这样的。”
我擦,演员怎么了,演员又哪样了。其实我也没偷听,就是站在门口大大方方地听,只是她们在里面坐的位置,看不到门口的方向。
文鹃说:“他们是大学同学。”姑娘你挺清楚的么。
女老师又问,“那你呢,我还以为你俩能成呢,怎么女朋友都弄来了。哎……这年头当演员的,女演员,没几个好东西。”
听人家这么说我,我要是脾气再冲点,可能会直接走进去,逮她个背地说人坏话的长舌妇。可我脾气没那么冲,我觉得我这么走进去并不好看,主要是会弄得黎华那边不太好看,这边就这几个年轻人,据黎华说,他们的交情都还不错。
好吧我忍。
文鹃又说:“我能跟人家比么,年轻漂亮的,本来也不可能的事情,我这里根本走不开。他工程做完就会走了。”
女老师说,“那怕什么,你可以带着你爸跟着一起走啊,反正就你们父女两个人了。到了外面,吃住条件都比这里强。”
这女老师帮忙想得真远,还好文鹃比较要脸,说:“他有女朋友,该说的都说清楚了。”
后面她们扯去别的地方,我也就不听了,今天这药我也不想拿了病也不想看了。直接回到住的地方自己生闷气。
什么情况这是?
我一直知道,黎华是个很受女同胞欢迎的小伙子,除了个性沉闷了点儿,哪都好。之前我那么放心他,多半也是因为,觉得他很忙,以及生活环境不允许他背着我搞什么小九九。
可现在不一样了,这里有个同样年轻漂亮的小医生,人还那么纯,那么善良,那么友好……
算算黎华到这边已经四个多月了,他们认识也该四个多月了。这半年来,我和黎华有过的相处时间,按小时算,掰着说指头都能数得清楚。
可这四个月里,他们呢?他们可能经常见面,经常一起聊天,一起帮助村子里的孤寡老人和儿童。
但我这四个月里,除了抱着电话说我想你,其实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机会做。
我心里很难过,想到黎华可能和别的女人和谐愉快地相处那么久,我就不好受。我绝对不是那种,能接受自己的男人有红颜知己的女人,搞基都不行。
而此时,我被当成一个外人,被别人说三道四,好像我的出现,扰乱了他们原本和谐有序的生活。
黎华回来的时候,我依然闷闷不乐,他问我拿药没有,我摇头,他又说:“打针了?”
然后拉我的手检查手背,看有没有针眼儿。我低着头,挺委屈地说:“我没去。”
“怎么不去?”作为惩罚,在我咯吱窝挠了两下,“不怕痒了?”
“不想去。”我说。
他以为我还是身体不舒服,去饭桌那边张罗吃的。虽然我今天不开心,但电饭煲里也还是闷好米饭了的,我不能因为不开心,就任性地什么都不做,和黎华的日子,我还是想好好过的。
饭也没法好好吃,心里有事儿实在堵得很,我看黎华也吃得差不多了,终于开口问:“那个文鹃,她是不是喜欢你。”
他抬头看我一眼,然后绽开微笑,那微笑不知道是不是一种掩饰,他说:“你想什么呢,没有的事儿。”
我依然饱含委屈,“可我听见,她和学校那个女老师说话,他们在说你……”
黎华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很认真地看着我。
也许在这种淳朴的地方,才更容易邂逅这些淳朴的人,和这些支教老师啊,回乡医生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俗气得一塌糊涂,一点都不高尚。
文鹃用本地方言,耐心地跟老阿婆讲好多偏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我这边打过针就会好了,不用她老人家操心。
老阿婆走了,我对文鹃说:“你们这里的人都真好。”
她礼貌地回一句,“你男朋友人也很好。”
说完,她愣了一下,可能觉得夸得有点不大合适,我就回了一句,“嗯,他对我也很好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说,完全是下意识的。诚然,我是很在意黎华的,对于他身边会出现的女人,我都是有那么点紧张的。
她笑,补充说:“工地上的人经常帮忙,修修电路,那边田里的水泵,就是他们给按的。”
人与人的关系是互相的,文鹃大概不知道,在新疆的工人是怎样的生活,有多么的枯燥。工人们虽然帮了村子里的忙,但其实这个村庄,也给他们增添了生活的感觉。
后来我还是自己回家了,因为感觉和文鹃也不是很谈得来。毕竟我们的生活和接触的圈子完全不同,除了大学里的那点事,基本没什么共同话题。我跟她也不熟,就是大学里那些事,也谈不来啊。
走的时候,我问文鹃我要不要拿点药,她说:“不用,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
对于这个做法,我只想评论四个字:业界良心!
我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怎样学着做一个持家的女人,可似乎一切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畅。我在屋里病病歪歪地呆了整个下午,开始有点怀念城市里的生活,怀念电视机和网络。
电饭煲里煮上粥,打电话让黎华带些外面的炒菜回来,吃过饭,碗也没力气洗,就黎华进进出出地收拾。
因为太无聊,所以很多时间都要在床上度过。所以早些年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啊,因为比较贫穷的地方没有电视看。
不过我弱成这样,黎华也不好动我,就心疼地抱着我说,“就说你不习惯吧。”
我不服,“哼。”
这点儿小灾小难打不倒我,呆在黎华身边,生病也是好的。我只是觉得有点抱歉,摸着他的胸膛,撒娇说:“老公,对不起,我给添麻烦了。”
黎华把我这只不老实的手拿开贴到自己背上,用自己的身体很严密地包裹着我,说:“这有什么,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
“那你生病的时候谁照顾你的呀?”我问。
他想了想,说:“我也没病成你这样啊,弱!”
我说:“信不信我真的去吃土。”
“那不行,满嘴泥我还怎么亲你。”
第二天,黎华又把我拉去打了回针,之后我就差不多算是好了。好了以后,又感觉生病的日子也不错,病病歪歪浑浑噩噩,时间似乎能过得快一点儿,现在我生龙活虎的,实在觉得过得好生无聊啊。
每天就是等待,等待,等黎华回来,和他腻歪。但小别初见时的腻歪,过了几天变得不那么新鲜。渐渐地也没什么好腻歪的了。
很偶尔的,这边也能突然连下无线网络,我查过邮箱,依然没有经纪公司的回信。这也正常,一般回信都不会特别迅速。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不着,总在身上挠啊挠。黎华被我挠醒了,低声问:“怎么了?”
“痒。”我说。
黎华撑开眼皮,巴拉着我在挠的地方看,摸了摸,说:“过敏了。”
可我不是那种过敏性皮肤,从小到大也没有过什么过敏史。我身上起了些小疹子,或大或小的,最集中的反应,就是痒。
而且越挠越痒,简直不让人睡。
黎华用粗糙的手掌搓了搓我的胳膊,帮我缓解痒的感觉,然后抱得紧一点儿,说:“明天去医务室看看,拿点儿去湿的药。”怕我担心,安慰说:“正常,很多刚来的都这样。”
“嗯。”
我有点儿鄙视自己,没有千金小姐的命,还偏偏长一副千金小姐的身子。对于水土不服迟迟不能痊愈这事儿,我很生自己的气。
第二天黎华早早地又去工地上,我醒来以后也很晚了,吃点东西,慢慢悠悠地往小诊所走。
已经是中午了,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回家了,那住在警卫室的两口子也可以休息。经过警卫室的时候,看到他家男人在批改作业,那个女人似乎不在。
然后我到了诊所,诊所的大门也没有关,能听见里面两个人在谈话。
小村庄里,是很安静的,不管白天还是黑夜。这如果是在我生活过的城市里,屋子里面的人说话,根本就不可能听得见,但在这里,勉强可以听清。
“小黎这个年轻人真不错。”
这是我听到的第一句,应该是出自女老师之口。本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什么,只是我走路很慢,在走到门口之前,多了听了两句,然后就不想进去了。
“他那个女朋友你见过了没有?”女老师问文鹃。
文鹃:“嗯,前两天过来打针了,很漂亮。”
女老师压低声音,其实我觉得她压不压低声音有意义么,这附近要是没人,她正常说话谁也听不见,这附近有人,她压低声音这点力度,谁的耳朵也躲不过去。
女老师说:“听说是个演员,小黎怎么找了个这样的。”
我擦,演员怎么了,演员又哪样了。其实我也没偷听,就是站在门口大大方方地听,只是她们在里面坐的位置,看不到门口的方向。
文鹃说:“他们是大学同学。”姑娘你挺清楚的么。
女老师又问,“那你呢,我还以为你俩能成呢,怎么女朋友都弄来了。哎……这年头当演员的,女演员,没几个好东西。”
听人家这么说我,我要是脾气再冲点,可能会直接走进去,逮她个背地说人坏话的长舌妇。可我脾气没那么冲,我觉得我这么走进去并不好看,主要是会弄得黎华那边不太好看,这边就这几个年轻人,据黎华说,他们的交情都还不错。
好吧我忍。
文鹃又说:“我能跟人家比么,年轻漂亮的,本来也不可能的事情,我这里根本走不开。他工程做完就会走了。”
女老师说,“那怕什么,你可以带着你爸跟着一起走啊,反正就你们父女两个人了。到了外面,吃住条件都比这里强。”
这女老师帮忙想得真远,还好文鹃比较要脸,说:“他有女朋友,该说的都说清楚了。”
后面她们扯去别的地方,我也就不听了,今天这药我也不想拿了病也不想看了。直接回到住的地方自己生闷气。
什么情况这是?
我一直知道,黎华是个很受女同胞欢迎的小伙子,除了个性沉闷了点儿,哪都好。之前我那么放心他,多半也是因为,觉得他很忙,以及生活环境不允许他背着我搞什么小九九。
可现在不一样了,这里有个同样年轻漂亮的小医生,人还那么纯,那么善良,那么友好……
算算黎华到这边已经四个多月了,他们认识也该四个多月了。这半年来,我和黎华有过的相处时间,按小时算,掰着说指头都能数得清楚。
可这四个月里,他们呢?他们可能经常见面,经常一起聊天,一起帮助村子里的孤寡老人和儿童。
但我这四个月里,除了抱着电话说我想你,其实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机会做。
我心里很难过,想到黎华可能和别的女人和谐愉快地相处那么久,我就不好受。我绝对不是那种,能接受自己的男人有红颜知己的女人,搞基都不行。
而此时,我被当成一个外人,被别人说三道四,好像我的出现,扰乱了他们原本和谐有序的生活。
黎华回来的时候,我依然闷闷不乐,他问我拿药没有,我摇头,他又说:“打针了?”
然后拉我的手检查手背,看有没有针眼儿。我低着头,挺委屈地说:“我没去。”
“怎么不去?”作为惩罚,在我咯吱窝挠了两下,“不怕痒了?”
“不想去。”我说。
他以为我还是身体不舒服,去饭桌那边张罗吃的。虽然我今天不开心,但电饭煲里也还是闷好米饭了的,我不能因为不开心,就任性地什么都不做,和黎华的日子,我还是想好好过的。
饭也没法好好吃,心里有事儿实在堵得很,我看黎华也吃得差不多了,终于开口问:“那个文鹃,她是不是喜欢你。”
他抬头看我一眼,然后绽开微笑,那微笑不知道是不是一种掩饰,他说:“你想什么呢,没有的事儿。”
我依然饱含委屈,“可我听见,她和学校那个女老师说话,他们在说你……”
黎华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很认真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