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轩辕天上朝第一件事,就是宣布常老头父子的罪行,洋洋洒洒几大张纸。
常老头本身到没犯什么罪,当官也是本本分分的,只是老来得子,太过纵容儿子,把他儿子彻彻底底的养成了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
最后,鉴于常老头大罪没有,小罪一大摞,轩辕天就开了一个恩,让他辞官在家养老,而他儿子,轩辕天下令让他充军,去了行云的军营,当个小兵。
轩辕天能这么网开一面,其实都是金枝开了金口。
金枝说,“既然是三朝元老,看在他老爹为国家付出了一辈子的份上,就让那小子吃点苦头就行了。”
就这样,轩辕天就把常纨绔交给了行云,不过,行云在休假,暂代军职的是他的副将。
副将得知常纨绔調戏过皇上的女人,下场可想而知,结果,常纨绔在军营里的生活,过的比在地狱里都还要惨。
常家家族老少一百多人,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一根独苗苗,见不得他吃苦,可皇上的圣旨谁也不敢违抗,连求情的地方都没有。
没办法,常家的人只好三不五时的去军营送东西给常纨绔,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
副将得知后,立马下令,新兵在训练阶段,禁止亲人探视。
常纨绔得知后,欲哭无泪,后悔当日一见到金枝漂亮,就被几个哥们怂恿去調戏她。
一失足成千古恨,说的就是他。
经过了中秋节后,金枝对轩辕天的态度好了许多,不会在给他冷脸看,也不会动不动就骂他,连说话都轻言细语了不少。
不过,看到他有错,她还是会提出自己的意见,纠正他的错误。
比如,他爱摔东西这个举动。
一不顺心,就爱摔东西,这都是这段时间,被金枝气出来的习惯。
皇宫里的每一件物品,哪怕是一个杯子,也是价值连城,值不少银子,他一挥手,数百数千两银子就毁了,心疼的金枝捧着那一对碎片默哀。
轩辕天被她气的头痛,后来就索性懒得跟她计较,眼不见为净,而她说的话,他也当成一阵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磕磕碰碰过了半个月,轩辕天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金枝想念云熙她们想念的紧,就找到轩辕天,开门见山的提出要回安城。
轩辕天脸色发黑,咬牙切齿:“你要回安城?”
金枝嘟唇道:“你的伤势已经好了,我家小主子交给我的任务也完成了,我当然要回安城咯。”
“谁说我的伤势好了,我的伤还没好。”轩辕天黑着脸道。
半个月前那场打架,他动了内力,让本来半个月就能好的伤,还没好完全。
再说了,她是云熙送给他的人,他要就这样让她回去,云熙还不得鄙视他没用,连个女人都留不住?
金枝想回安城,轩辕天不让,还派了何光和何阳轮流看着她,不让她偷偷溜走。
不过……
就在几天后,一件让轩辕天和金枝掉眼珠子的事情发生了。
原来,就在行云假期快满时,又来向轩辕天请假,而请假的原因竟然是他要成亲了,亲事都定下来了,就在一个月后。
而且,他要娶的新娘子,差点就跌破了轩辕天和金枝的眼睛,这新娘不是别人,竟然是常纨绔的亲侄女。
就是说,行云要娶常老头的孙女,常纨绔一跃成了行云大将军的叔叔。
当时,常纨绔得知这个消息时,那叫一个得意牛逼,走路时都带着十二级的风,眼睛都是看着天的,志气高昂,气的副将直瞪眼。
常纨绔和行云搭上了亲戚关系,副将也不敢真的把他怎么样,行云这个大元帅就成了常纨绔抱着的大腿,常纨绔在军营里,更加得意忘形,肆无忌惮起来。
行云听说后,当即就下了命令,命令副将往死里训练常纨绔,若他敢不执行军令,就打板子。
副将一接到命令,就来劲了。
八月虎天大中午的,就命令常纨绔在太阳底下扎马步,这一蹲,就是一整天,差点没把常纨绔的两条腿给废了。
他顿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哭着喊着求副将:“副将大哥,你去告诉我侄女婿一声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发誓,我一定好好接受训练,成为一个有用的士兵。”
“现在后悔,晚了。”
副将一脸的幸灾乐祸,遵照行云的命令,把常纨绔往死里训练。
金枝得知行云要成亲后,不再提要回安城的事情,绿芙还告诉她,行云已经飞鸽去信,邀请云熙他们过来参加他的亲事。
行云除了云熙一群人外,没有一个亲人在世,他成亲,云熙一群人自然要到场。
当云熙接到行云的信后,得知他要成亲,云熙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过,她很快就蔫了下去。
“怎么办,行云的亲事定在一个月后,可千娇和我哥的亲事却还有二十天,两人的亲事相差十天,可从安城到京城就算是快马加鞭,也要二十来天的时间呢。”
意思是,她就只能参加一场婚礼。
行云只有他们一帮亲人在世上,她把他留在莱阳国,就已经算是对不起他了,如果他成亲,她在不到场,行云肯定会怪她的。
可是……
她亲哥哥和千娇成亲,她这个唯一的亲妹妹也不能不在啊?
云熙顿时为难了。
赫连瑾见她眉头都皱的快成小老太婆了,就抚了抚她额头,柔声建议道:“要不,就让大舅哥的婚礼提前半个月,这样,他们也能一起去莱阳国,就当是婚后旅行。”
云熙闻言,认真想了想,觉得可行,就去找千娇zi云浩和她爹娘一起商量。
一听说行云要成亲,千娇立马决定道:“那就把我和云皓的婚礼推后,我要先去参加行云哥哥的婚礼后,再回来举行婚礼,这样,我们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其实,是她想早点去莱阳国,帮行云打理婚礼之事。
这几年,行云一人在莱阳国,他们都觉得像是抛弃了他一样,都觉得对他很愧疚。
常老头本身到没犯什么罪,当官也是本本分分的,只是老来得子,太过纵容儿子,把他儿子彻彻底底的养成了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
最后,鉴于常老头大罪没有,小罪一大摞,轩辕天就开了一个恩,让他辞官在家养老,而他儿子,轩辕天下令让他充军,去了行云的军营,当个小兵。
轩辕天能这么网开一面,其实都是金枝开了金口。
金枝说,“既然是三朝元老,看在他老爹为国家付出了一辈子的份上,就让那小子吃点苦头就行了。”
就这样,轩辕天就把常纨绔交给了行云,不过,行云在休假,暂代军职的是他的副将。
副将得知常纨绔調戏过皇上的女人,下场可想而知,结果,常纨绔在军营里的生活,过的比在地狱里都还要惨。
常家家族老少一百多人,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一根独苗苗,见不得他吃苦,可皇上的圣旨谁也不敢违抗,连求情的地方都没有。
没办法,常家的人只好三不五时的去军营送东西给常纨绔,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
副将得知后,立马下令,新兵在训练阶段,禁止亲人探视。
常纨绔得知后,欲哭无泪,后悔当日一见到金枝漂亮,就被几个哥们怂恿去調戏她。
一失足成千古恨,说的就是他。
经过了中秋节后,金枝对轩辕天的态度好了许多,不会在给他冷脸看,也不会动不动就骂他,连说话都轻言细语了不少。
不过,看到他有错,她还是会提出自己的意见,纠正他的错误。
比如,他爱摔东西这个举动。
一不顺心,就爱摔东西,这都是这段时间,被金枝气出来的习惯。
皇宫里的每一件物品,哪怕是一个杯子,也是价值连城,值不少银子,他一挥手,数百数千两银子就毁了,心疼的金枝捧着那一对碎片默哀。
轩辕天被她气的头痛,后来就索性懒得跟她计较,眼不见为净,而她说的话,他也当成一阵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磕磕碰碰过了半个月,轩辕天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金枝想念云熙她们想念的紧,就找到轩辕天,开门见山的提出要回安城。
轩辕天脸色发黑,咬牙切齿:“你要回安城?”
金枝嘟唇道:“你的伤势已经好了,我家小主子交给我的任务也完成了,我当然要回安城咯。”
“谁说我的伤势好了,我的伤还没好。”轩辕天黑着脸道。
半个月前那场打架,他动了内力,让本来半个月就能好的伤,还没好完全。
再说了,她是云熙送给他的人,他要就这样让她回去,云熙还不得鄙视他没用,连个女人都留不住?
金枝想回安城,轩辕天不让,还派了何光和何阳轮流看着她,不让她偷偷溜走。
不过……
就在几天后,一件让轩辕天和金枝掉眼珠子的事情发生了。
原来,就在行云假期快满时,又来向轩辕天请假,而请假的原因竟然是他要成亲了,亲事都定下来了,就在一个月后。
而且,他要娶的新娘子,差点就跌破了轩辕天和金枝的眼睛,这新娘不是别人,竟然是常纨绔的亲侄女。
就是说,行云要娶常老头的孙女,常纨绔一跃成了行云大将军的叔叔。
当时,常纨绔得知这个消息时,那叫一个得意牛逼,走路时都带着十二级的风,眼睛都是看着天的,志气高昂,气的副将直瞪眼。
常纨绔和行云搭上了亲戚关系,副将也不敢真的把他怎么样,行云这个大元帅就成了常纨绔抱着的大腿,常纨绔在军营里,更加得意忘形,肆无忌惮起来。
行云听说后,当即就下了命令,命令副将往死里训练常纨绔,若他敢不执行军令,就打板子。
副将一接到命令,就来劲了。
八月虎天大中午的,就命令常纨绔在太阳底下扎马步,这一蹲,就是一整天,差点没把常纨绔的两条腿给废了。
他顿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哭着喊着求副将:“副将大哥,你去告诉我侄女婿一声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发誓,我一定好好接受训练,成为一个有用的士兵。”
“现在后悔,晚了。”
副将一脸的幸灾乐祸,遵照行云的命令,把常纨绔往死里训练。
金枝得知行云要成亲后,不再提要回安城的事情,绿芙还告诉她,行云已经飞鸽去信,邀请云熙他们过来参加他的亲事。
行云除了云熙一群人外,没有一个亲人在世,他成亲,云熙一群人自然要到场。
当云熙接到行云的信后,得知他要成亲,云熙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过,她很快就蔫了下去。
“怎么办,行云的亲事定在一个月后,可千娇和我哥的亲事却还有二十天,两人的亲事相差十天,可从安城到京城就算是快马加鞭,也要二十来天的时间呢。”
意思是,她就只能参加一场婚礼。
行云只有他们一帮亲人在世上,她把他留在莱阳国,就已经算是对不起他了,如果他成亲,她在不到场,行云肯定会怪她的。
可是……
她亲哥哥和千娇成亲,她这个唯一的亲妹妹也不能不在啊?
云熙顿时为难了。
赫连瑾见她眉头都皱的快成小老太婆了,就抚了抚她额头,柔声建议道:“要不,就让大舅哥的婚礼提前半个月,这样,他们也能一起去莱阳国,就当是婚后旅行。”
云熙闻言,认真想了想,觉得可行,就去找千娇zi云浩和她爹娘一起商量。
一听说行云要成亲,千娇立马决定道:“那就把我和云皓的婚礼推后,我要先去参加行云哥哥的婚礼后,再回来举行婚礼,这样,我们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其实,是她想早点去莱阳国,帮行云打理婚礼之事。
这几年,行云一人在莱阳国,他们都觉得像是抛弃了他一样,都觉得对他很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