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地上确实有个人,确切地说是个死人,他的腰部以下都被埋在沙子里,只有上半截肢体还暴露在风中。此刻他的身体已经被风干,在凄美的月光下看起来活像一具干尸,恐怖而诡异。

    李齐发只看了一眼,险些要吐出来。这位无知阔少何曾见过这样血腥的场景。他一辈子除了吃喝嫖赌玩女人几乎什么都不会。他甚至连西瓜是长在地里还是树上都不知道。他此刻趴在地上,胸中一阵翻腾,不断干呕。

    阿卡扎的眼中突然露出一丝恐惧,他喃喃道:“是小周,他怎么会死在这里?”

    副队长,也就是那个叫做林峰的汉族青年默默地看了一会,忽然面露喜色,说道:“既然他的尸体在这里,我们应该离前面一个驼队不远了,也许他们已经找到了沙漠中隐藏的湖泊也说不定。”

    我皱了皱眉说道:“不一定,也许已经很远了。”

    林峰看了我一眼,轻轻的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指着那具尸体说道:“他告诉我的”。

    “他”林峰看了一眼那具尸体,满脸不解得问道:“死人能说话?”

    “这个人的水和行李都被带走了,显然是被人杀死,抛尸在这里,剩下的人应该已经继续往前走了。”我说道。

    被我这么一说,其他人也纷纷失落了下来,于是我们在白天酷热的时候搭帐篷休息,晚上赶路。

    避开白昼的烈日,减少用水,这样才有一线生机。夜晚走路固然很困难,但是今夜月光却很明亮,漫天的星光正可以用来指引方向。

    用星星导航是古代商队常用的技巧。古代人用这些方法在沙漠中走了上千年,这种年代悠久的方法至今仍能奏效。

    一行人匆匆行路,凌晨三点的时候,他们又看到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几乎已经被风沙所掩埋,只露出一小截在地面上。阿卡扎居然不认识死者,这人看起来死了很多天了,他的脸部血肉模糊,眼睛只剩下两个空洞洞的窟窿,似乎在散发着怨毒的光芒。浑身上下血迹斑斑,到处都是被啃食过的痕迹,没有一片完整的皮肤。此刻血迹已经干透,尸体的皮肤也已经完全被晒干,这些啃痕应该是沙狼和秃鹫的杰作。

    这样残忍的景象很少有人见过,李齐发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了。

    我对这具尸体很感兴趣,用手扒开了尸体周边的沙子,尸体终于完全露了出来,我十分仔细地查看着,不放过任何一个部位。

    我指着那具干尸缓缓开口说道:“这个人死前中过枪。”众人顺着我所指的地方仔细一看,只见尸体的左边肋骨上居然有颗子弹,这个子弹已经深深嵌入他骨头中,加上血肉模糊,几乎很难被发现,但是我还是发现了。

    尸体的左手上还戴着一块钻石手表,表盘已经破碎,手表上的时间定格在三点钟的位置。难道他是三点的时候死的,到底是下午三点还是半夜三点,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

    阿卡扎看了看尸体手上的表,突然眼珠一转,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李齐发看着他的笑容,不禁问道:“你笑什么。”

    阿卡扎也不理会他,却解下自己的手表用力地摔到地上,又重新捡起来,然后微笑道:“他这个手表有问题。”

    阿卡扎解释道:“你们看,普通手表都无法在沙地上摔碎,更不用说是钻石表了,这种钻石表质量很好,掉在沙地上怎么可能会摔破,如果他是在这里被杀的,杀他的人怎么会无聊到去把他手表打碎。”他顺手解下那手表让众人看清楚。“这种表价格昂贵,杀他的人却没有拿走,显然他是自己摔倒的时候打碎的,而如果在这里摔倒,绝对不会打碎手表,这就说明他中枪的地点并不是在这里。”

    “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将他搬在这里。”李齐发想了半天,自作聪明地说道。

    “没有人会傻到在沙漠里移动尸体,如果想毁尸灭迹,肯定直接埋掉的,不可能扔到这里来。”我沉思了一下,皱眉道:“我看他应该是中枪之后逃到这里的。”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李齐发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我环视四周缓缓道:“这个尸体身边连水壶都没有,应该是仓促之间发生了什么意外,不然谁会空手进沙漠。”

    “恩。你说的有道理。”阿卡扎搔搔头接着说道:“而且这个人应该是半夜三点中枪的。”

    “你怎么这么确定?”雪媚娘不解的问,美眸闪动间带着一丝疑惑。

    我接着解释道:“你看手表上的刻度,要么是下午三点,要么就是半夜三点。这么热的天,白天手表甚至热得烫手,只有晚上人才会戴着手表,而且半夜三点正是人们睡得最沉的时候。”

    我笑了笑道:“不过看到这具尸体,至少是个好消息”

    “为什么是好消息。”阿卡扎不解的问道,他说在他们蒙古人眼里,在沙漠中遇到死人是不详的征兆,而此刻我却说是好消息。

    任冰接口道:“这里地处偏远,人迹罕至,绝对不会有游客前来,这个人却偏偏是近期死在这里的。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人应该就是前面那一只驼队的人之一,那就说明我们现在走的方向是对的。”

    我又接着说道:“这附近既然有郊狼,那应该就有水,何况刚才那具尸体上的啃痕应该有些是秃鹫、兀鹰之类的猛禽留下的,秃鹫的猎食范围虽然很广,但是它们生活在草原上,以此看来我们已经快要离开这沙丘了。”

    众人纷纷点头城市,尤其是阿卡扎,朝着我翘起了大拇指。

    我们继续上路。月影西移,寒风咧咧,今晚依旧是刺骨的严寒。

    黎明前的黑暗,手提灯照耀下,帐篷搭好。我们停下来就地休息。虽然此刻是半夜,没有酷热的太阳,但是我们依然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

    水,我们前面杀了那只骆驼肚子里那点水,绝对撑不了多久。当务之急是必须要尽快找到水,不然这些人就真的要命丧荒野了,现在由于拖得时间太长,剩下的七只骆驼驼峰也已经扁平了,也就说明,这些骆驼也没水分了,现在杀了,连一个人也喝不饱。

    外面狂风呼啸,帐篷里寂静无声,雪媚娘说道:“现在我也感觉到了远处有水汽,要不然我们先走?”

    “还是带上他们吧,毕竟这些人也都是普通人呢,我们走之后,他们也不一定能够找到水源。”我说道。

    语声过后,雪媚娘温暖柔软的身体偎入我怀中,她的脸贴着我的脸,不过这一次我们没有在冲动下去,只是很单纯的,互相依偎着睡着了。

    在帐篷里熬过了一天最炎热的时刻,下午我们又再次出发。

    行路间,阿卡扎突然看到沙地上有一些细小的痕迹,这是郊狼的足迹,这些动物之所以能够在这样荒凉的沙漠中生存,自然有办法找到水源,众人循着足迹跟去。

    渐渐地,远方沙丘上出现几株矮草。翻过这座沙丘,眼前的景象让人震惊。这里居然是个沙漠湖泊。

    这个湖的面积并不大,然而四周却生长了不少沙漠植物。使得这里变得一片苍翠,它就像是一片金黄色沙海中的一颗碧绿翡翠。

    湖水在蓝天掩映下显现出一片蔚蓝,黄沙、绿草、蓝湖在这里交织成一幅绚丽多彩的画面,配上黯淡的夕阳和满天的红霞,对于这些在沙漠中干渴了几天的人而言,这已经是世间最美丽的风景。

    正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上天似乎在眷顾这些可怜的人。水,清凉的淡水,生命的源泉。此刻有什么能比得上这些水来得珍贵。

    一阵惊呼之后,众人迫不及待地冲了下去。李齐发已经打算跳进水里,却被阿卡扎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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