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美小脸通红,倒也不是着急,而是麻辣粉吃的:“我没有呀,再说你在房间里有没有用心练功我也不知道呀。”林小美一想也是,她练功都是在那间有梅花图的房间中的,师傅也严令不许让惠美瞧见她练功,宁云倩久经江湖,防人之心可是从来未曾懈怠。
那可能就是师傅在屋子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师傅没有这么阴险吧应该?嗯嗯,一会儿一定要在屋子里瞧瞧。其实宁云倩自然不会安装什么监控来监视她,她每天回来只要瞧见林小美的状态就知道她有没有用心练功,用心练功的人自然会气血翻涌,宁云倩自然是一瞧便知。
但林小美练功可从来不偷懒,这一点倒其实用不着宁云倩太督促。只是这丫头有时候会不按照她的吩咐行事。比如让她练习招式,她自己练着练着就忽然对着梅花图入了迷,一看就是一天,直到自己回来还兀自瞧的发呆。
宁云倩怕她太过痴迷其中,以至于走到极端,所以不得不严令她不许在练功的时候看梅花图。田中惠美不知道所以然,在一旁听着还道是宁云倩责骂小美练功不够勤奋呢。林小美一溜烟跑进去练功了,客厅里只剩下于大海和惠美两个人。
这栋楼里住的大都是医院的员工,此刻大都要么上班,要么就是下了夜班在家里呼呼睡大觉,所以异常的安静。惠美帮于大海倒了一杯茶,自己打开电视,大方的坐在于大海的身边,眯着眼睛看起了电视,这么说的话这个惠美也当真是够没心没肺的,都没听到于大海咚咚咚的心跳声?
于大海没话找话:“惠美啊,你的病情怎么样了?”惠美笑了笑:“已经好了很多啦,淑人姐姐真是了不起,是华夏的神医呢!她说让我再观察十天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回去啦。现在我每天只吃一次药就行……唉哟,今天的药还没吃呢。”
忙跳起来去取药,一股迷人的清香从于大海的身边掠过,害得他差点晕过去有没有?这些药都是宁云倩提前熬制好,放在冰箱中,随取随喝的。惠美吃完药,夸张的龇牙咧嘴于大海做个鬼脸,一点也不难看,只是平添了几分可爱调皮。
于大海心这个跳啊,话说他执行过多少危险任务可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啊。子弹贴着耳朵飞过去连睫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此时跟惠美独处,却拘谨的汗珠子都下来了。惠美很诧异,这屋子里很凉吧,大海哥哥怎么你还冒汗了呢?
于大海一咬牙一横心:“惠美啊,以后你不要叫我什么大海哥哥了,直接喊我于大海就行,要不喊我大海也可以。咱们是朋友,又不是跟小美似的兄妹。”田中惠美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心说这有什么区别,大海也好,大海哥哥也罢,不过就是个称谓罢了……
但她性格乖巧,也不反驳,点点头说那我以后就叫你大海咯。于大海试探性的小进攻就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信心立刻爆棚,忙贱不拉吉的答应了一声。这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其实哥哥妹妹也透着亲热,要是时间久了也一样可以发展成恋情没问题。
然而,舒子晨说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留给他的时间可不多,而哥哥妹妹转换成恋人关系那可是需要过程的,于大海可等不了那么久好么。所以他就试探性的提出了这个称谓的改变,没想到惠美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嘿嘿,现在大家可是朋友了,距离男女朋友一步之遥哦。
接下来说话就顺畅多了:“惠美啊,你喜欢华夏不?”惠美忙说我喜欢啊,真的好喜欢呢。于大海大喜,如果惠美你这么喜欢华夏,那以后就留在这里算了。而且华夏好大的啊,你一辈子都转不完。
惠美说我还真的这么想过,就是不知道爸爸同意不?我计划回去以后就申请来华夏的大学进修研究生,我对华夏的历史很兴趣,就主修华夏历史好了……如果爸爸同意的话。于大海心说你爹才不会同意你留在华夏呢,不过只要你坚持,你爸爸也管不了你的吧?
于大海的紧张情绪渐渐消弭,开始发挥自己的口才长项,从海外的小岛风光聊到了缅甸的大山深处,又从荒凉的戈壁沙滩最后说到自己出生的呼伦贝尔大草原。呼伦贝尔大草原是世界上第三大的草原,地广人稀,景色壮美,对于在岛国出生的惠美真是有着无穷的吸引力。
再加上于大海略带夸张的讲述,惠美已经完全入迷了有没有?于大海从小在那里长大,他自己的生活经历那还有什么不熟悉的。
面对惠美的各种问题,回答的也是行云流水:“草原上没有熊,那是大兴安岭里才有的,也没有老虎,最凶恶的动物是狼。”
他警告惠美,如果去呼伦贝尔草原上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草原上的饿狼,它们不但吃牛羊马匹,急眼了一样是吃人的。一只狼两只狼不打紧,但是一群狼那就厉害了。你开车子都没有用,它们一口就能将你的轮胎咬破,它们的爪牙那可是相当尖利的说。
惠美说你不是生活在蒙古包里的么?那就是大草原啊,难道你不怕狼吗?于大海淡然自如的说我当然不怕,是狼怕我。
草原上那么多的羊群,只有我家的羊没有被狼骚扰过你知道为什么?惠美当然要问为什么,她可是个忠实的小听众,而且已经被于大海带到了草原的画面中。
于大海得意的说那是因为我跟草原上最凶恶的一群狼的狼王打了一架,把它打的屁滚尿流,从此再也不敢靠近我的牧场。
每一群狼都有一只头狼,所有草原上的狼群也都认一只狼王。草原上的狼都是灰色的,但狼王却都是浑身雪白,眼睛血红……要不能是狼王么?
惠美大为佩服,大海哥哥……大海你还英勇呀,你都敢跟狼王打架!于大海撸起袖子,给惠美展示自己胳膊上的伤痕,当然主要的目的是展示自己强壮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片斑斓的暗红色的伤痕,看起来的确是触目惊心。
但天知道这其实本根不是什么狼王咬的,要是被狼咬住了胳膊,那这条手臂就算是废了。狼的凶狠就在于只要咬住了血肉,就算死也不会松口的!而且狼的牙齿不但锋利,还有着极大的腐蚀性,被狼咬过的伤口,都基本很难愈合,只能断臂求生了。
于大海这片伤痕的由来他打死也不会跟惠美实说的,因为这不是狼咬的,而是马咬的。小时候他调皮,在草原上放羊时遇到一匹野马,不管三七二十一追上去就要骑人家。那时候他的本事已经很厉害了,野马尥蹶子也甩不掉他,但是他得意之际,忘了马是会咬人的……
惠美哪里知道这些啊,于大海说什么她都深信不疑。而于大海除了狼这件事吹的很夸张以外,其他说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倒也没有编造什么谎话。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蓝天白云红彤彤的夕阳,漫山遍野的牛羊,炊烟渺渺的蒙古包,套马的汉子,还有热情的姑娘……
惠美双手托腮,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瞧着于大海,心驰神往:“大海,草原上那么美丽,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那里来到城市呢?我不喜欢城市,太噪杂了,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就好像呼伦贝尔大草原那样,每天唱着歌儿放羊,多好呀。”
于大海心说你光是看到了好的一面,没有看到苦的一面呢,放牧的生活单调乏味,而且还很累,就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只怕一天都呆不了。夏天还好,冬天的蒙古包里都能冻死人!而且冬天也要放牧,那寒风如刀的感觉只怕惠美你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哪。
还有你以为羊儿都是童话故事里那么乖巧的?妈的一个个皮着呢,要不然皮鞭子你以为都是干什么用的?你瞧着牧人们放羊容易,人家可是从小就干这个的,要是外行,别说放羊,你把它们从羊圈里赶出来都费劲!
还有收拾羊圈,那可是又累又脏的活儿,厚厚的羊粪冻的像是水泥块一般,要一点点敲起来再搬出去晾干,冬天就用它们来取暖。还有接羔的时候,连着一个礼拜都几乎不能睡一个囫囵觉,还有剪羊毛,打草,比农活也清闲不了多少……
更主要的是寂寞,于大海的养父是个喜欢喝酒的汉子,每到冬天较为清闲的时候就背着一条羊腿满草原的去晃悠了。这一去半个月回来都算是快的,有时候一个月都杳无音讯。蒙古人不但好客,还好酒,溜达出去无论遇到哪个包儿都一定会喝的烂醉如泥。
他背着的羊腿号称礼物,但是转一圈回来保证羊腿还在,不过当然不是他带走的那一只了。而是每到一处,人家收下他的羊腿后又会给他重新带上一只。所以这一圈酒喝下来,什么挑费都没有。这也是草原上的规矩,若是有人来到他们的包里,一样是这个待遇。
他当时还只有十二岁,一个半大孩子每天要照顾五百多只羊,十来头牛还有十来匹马,真是很不容易的。干活儿什么的倒算了,他都没问题,但是寂寞受不了啊。大雪封路的时候,整整三四个月都见不到一个人,若非亲身体验,那种滋味是绝不会想象的到的。
他为啥酒量这么大,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一个人无聊就只能喝酒,出去放羊的时候腰里就带着两三斤酒,回来全部喝光,晚上睡觉前为了御寒也要喝个半斤八两,一来二去,他喝酒都快不知道醉了……
几乎所有的蒙古人都喜欢酒而且酒量甚豪,也大多都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不是天生就喜欢喝酒的。
那可能就是师傅在屋子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师傅没有这么阴险吧应该?嗯嗯,一会儿一定要在屋子里瞧瞧。其实宁云倩自然不会安装什么监控来监视她,她每天回来只要瞧见林小美的状态就知道她有没有用心练功,用心练功的人自然会气血翻涌,宁云倩自然是一瞧便知。
但林小美练功可从来不偷懒,这一点倒其实用不着宁云倩太督促。只是这丫头有时候会不按照她的吩咐行事。比如让她练习招式,她自己练着练着就忽然对着梅花图入了迷,一看就是一天,直到自己回来还兀自瞧的发呆。
宁云倩怕她太过痴迷其中,以至于走到极端,所以不得不严令她不许在练功的时候看梅花图。田中惠美不知道所以然,在一旁听着还道是宁云倩责骂小美练功不够勤奋呢。林小美一溜烟跑进去练功了,客厅里只剩下于大海和惠美两个人。
这栋楼里住的大都是医院的员工,此刻大都要么上班,要么就是下了夜班在家里呼呼睡大觉,所以异常的安静。惠美帮于大海倒了一杯茶,自己打开电视,大方的坐在于大海的身边,眯着眼睛看起了电视,这么说的话这个惠美也当真是够没心没肺的,都没听到于大海咚咚咚的心跳声?
于大海没话找话:“惠美啊,你的病情怎么样了?”惠美笑了笑:“已经好了很多啦,淑人姐姐真是了不起,是华夏的神医呢!她说让我再观察十天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回去啦。现在我每天只吃一次药就行……唉哟,今天的药还没吃呢。”
忙跳起来去取药,一股迷人的清香从于大海的身边掠过,害得他差点晕过去有没有?这些药都是宁云倩提前熬制好,放在冰箱中,随取随喝的。惠美吃完药,夸张的龇牙咧嘴于大海做个鬼脸,一点也不难看,只是平添了几分可爱调皮。
于大海心这个跳啊,话说他执行过多少危险任务可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啊。子弹贴着耳朵飞过去连睫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此时跟惠美独处,却拘谨的汗珠子都下来了。惠美很诧异,这屋子里很凉吧,大海哥哥怎么你还冒汗了呢?
于大海一咬牙一横心:“惠美啊,以后你不要叫我什么大海哥哥了,直接喊我于大海就行,要不喊我大海也可以。咱们是朋友,又不是跟小美似的兄妹。”田中惠美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心说这有什么区别,大海也好,大海哥哥也罢,不过就是个称谓罢了……
但她性格乖巧,也不反驳,点点头说那我以后就叫你大海咯。于大海试探性的小进攻就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信心立刻爆棚,忙贱不拉吉的答应了一声。这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其实哥哥妹妹也透着亲热,要是时间久了也一样可以发展成恋情没问题。
然而,舒子晨说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留给他的时间可不多,而哥哥妹妹转换成恋人关系那可是需要过程的,于大海可等不了那么久好么。所以他就试探性的提出了这个称谓的改变,没想到惠美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嘿嘿,现在大家可是朋友了,距离男女朋友一步之遥哦。
接下来说话就顺畅多了:“惠美啊,你喜欢华夏不?”惠美忙说我喜欢啊,真的好喜欢呢。于大海大喜,如果惠美你这么喜欢华夏,那以后就留在这里算了。而且华夏好大的啊,你一辈子都转不完。
惠美说我还真的这么想过,就是不知道爸爸同意不?我计划回去以后就申请来华夏的大学进修研究生,我对华夏的历史很兴趣,就主修华夏历史好了……如果爸爸同意的话。于大海心说你爹才不会同意你留在华夏呢,不过只要你坚持,你爸爸也管不了你的吧?
于大海的紧张情绪渐渐消弭,开始发挥自己的口才长项,从海外的小岛风光聊到了缅甸的大山深处,又从荒凉的戈壁沙滩最后说到自己出生的呼伦贝尔大草原。呼伦贝尔大草原是世界上第三大的草原,地广人稀,景色壮美,对于在岛国出生的惠美真是有着无穷的吸引力。
再加上于大海略带夸张的讲述,惠美已经完全入迷了有没有?于大海从小在那里长大,他自己的生活经历那还有什么不熟悉的。
面对惠美的各种问题,回答的也是行云流水:“草原上没有熊,那是大兴安岭里才有的,也没有老虎,最凶恶的动物是狼。”
他警告惠美,如果去呼伦贝尔草原上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草原上的饿狼,它们不但吃牛羊马匹,急眼了一样是吃人的。一只狼两只狼不打紧,但是一群狼那就厉害了。你开车子都没有用,它们一口就能将你的轮胎咬破,它们的爪牙那可是相当尖利的说。
惠美说你不是生活在蒙古包里的么?那就是大草原啊,难道你不怕狼吗?于大海淡然自如的说我当然不怕,是狼怕我。
草原上那么多的羊群,只有我家的羊没有被狼骚扰过你知道为什么?惠美当然要问为什么,她可是个忠实的小听众,而且已经被于大海带到了草原的画面中。
于大海得意的说那是因为我跟草原上最凶恶的一群狼的狼王打了一架,把它打的屁滚尿流,从此再也不敢靠近我的牧场。
每一群狼都有一只头狼,所有草原上的狼群也都认一只狼王。草原上的狼都是灰色的,但狼王却都是浑身雪白,眼睛血红……要不能是狼王么?
惠美大为佩服,大海哥哥……大海你还英勇呀,你都敢跟狼王打架!于大海撸起袖子,给惠美展示自己胳膊上的伤痕,当然主要的目的是展示自己强壮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片斑斓的暗红色的伤痕,看起来的确是触目惊心。
但天知道这其实本根不是什么狼王咬的,要是被狼咬住了胳膊,那这条手臂就算是废了。狼的凶狠就在于只要咬住了血肉,就算死也不会松口的!而且狼的牙齿不但锋利,还有着极大的腐蚀性,被狼咬过的伤口,都基本很难愈合,只能断臂求生了。
于大海这片伤痕的由来他打死也不会跟惠美实说的,因为这不是狼咬的,而是马咬的。小时候他调皮,在草原上放羊时遇到一匹野马,不管三七二十一追上去就要骑人家。那时候他的本事已经很厉害了,野马尥蹶子也甩不掉他,但是他得意之际,忘了马是会咬人的……
惠美哪里知道这些啊,于大海说什么她都深信不疑。而于大海除了狼这件事吹的很夸张以外,其他说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倒也没有编造什么谎话。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蓝天白云红彤彤的夕阳,漫山遍野的牛羊,炊烟渺渺的蒙古包,套马的汉子,还有热情的姑娘……
惠美双手托腮,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瞧着于大海,心驰神往:“大海,草原上那么美丽,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那里来到城市呢?我不喜欢城市,太噪杂了,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就好像呼伦贝尔大草原那样,每天唱着歌儿放羊,多好呀。”
于大海心说你光是看到了好的一面,没有看到苦的一面呢,放牧的生活单调乏味,而且还很累,就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只怕一天都呆不了。夏天还好,冬天的蒙古包里都能冻死人!而且冬天也要放牧,那寒风如刀的感觉只怕惠美你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哪。
还有你以为羊儿都是童话故事里那么乖巧的?妈的一个个皮着呢,要不然皮鞭子你以为都是干什么用的?你瞧着牧人们放羊容易,人家可是从小就干这个的,要是外行,别说放羊,你把它们从羊圈里赶出来都费劲!
还有收拾羊圈,那可是又累又脏的活儿,厚厚的羊粪冻的像是水泥块一般,要一点点敲起来再搬出去晾干,冬天就用它们来取暖。还有接羔的时候,连着一个礼拜都几乎不能睡一个囫囵觉,还有剪羊毛,打草,比农活也清闲不了多少……
更主要的是寂寞,于大海的养父是个喜欢喝酒的汉子,每到冬天较为清闲的时候就背着一条羊腿满草原的去晃悠了。这一去半个月回来都算是快的,有时候一个月都杳无音讯。蒙古人不但好客,还好酒,溜达出去无论遇到哪个包儿都一定会喝的烂醉如泥。
他背着的羊腿号称礼物,但是转一圈回来保证羊腿还在,不过当然不是他带走的那一只了。而是每到一处,人家收下他的羊腿后又会给他重新带上一只。所以这一圈酒喝下来,什么挑费都没有。这也是草原上的规矩,若是有人来到他们的包里,一样是这个待遇。
他当时还只有十二岁,一个半大孩子每天要照顾五百多只羊,十来头牛还有十来匹马,真是很不容易的。干活儿什么的倒算了,他都没问题,但是寂寞受不了啊。大雪封路的时候,整整三四个月都见不到一个人,若非亲身体验,那种滋味是绝不会想象的到的。
他为啥酒量这么大,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一个人无聊就只能喝酒,出去放羊的时候腰里就带着两三斤酒,回来全部喝光,晚上睡觉前为了御寒也要喝个半斤八两,一来二去,他喝酒都快不知道醉了……
几乎所有的蒙古人都喜欢酒而且酒量甚豪,也大多都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不是天生就喜欢喝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