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是,两人竟然找到一间酒吧。当然,酒吧里的酒和酒具,早被狩魔人搬空了,好在罗凌和嘎尔迪需要的,只是屋子里厚重的木质圆桌和看起来笨笨的木椅。摆正一张桌子,拉起椅子,罗凌拿出迷你除尘风机将椅上的尘土吹尽。而嘎尔迪则一挥袖,狂风突起,别说是他俩选中的桌椅上,就连这酒吧,都被这强风吹的干净了一半儿,那些飞卷的灰尘卷荡而回,却受到了莫名阻力,看起来相当古怪,就仿佛有无形的墙壁在抵挡它们的入侵。
虽然同样是走‘魔裔觉醒’路线,但这就是很明显的、两人的区别,罗凌尽量在让自己变得普通,嘎尔迪则是毫不在乎使用力量,只要方便就好,随心所欲。
罗凌欲言又止,象嘎尔迪这样的,明显就是在心境上没能过关。在没有将魔血压制前,频繁的使用力量,只会让自己思想中的清明渐渐消亡。
要知道,使用魔法、使用力量,同样会上瘾,当这种对力量的需要融入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点滴,并且习惯成自然。那么其实已经步入了危险的边缘。
‘魔裔觉醒’和‘魔神血路’的区别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划分的清的。那些选择‘魔神血路’的魔裔,没有几个是一开始就是个性偏激、狠辣深沉的,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完全可以慢慢来。大恶魔们在魔裔的血脉里埋下了足够的陷阱,为恶者而不觉所为是恶,这便是陷阱的核心理念。几十年,对它们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它们等的起。因此,就算主观上想走魔裔觉醒的路线,也极有可能被潜移默化。
从见面到现在,嘎尔迪给罗凌的印象不错,甚至可以用良好来标注。但这还不至于让罗凌将一些魔裔的秘密,以及自己的经验,象廉价大白菜一样打包送给嘎尔迪。况且,就算他想送,也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听的进去,因为往往人们都有一个逻辑误区,轻易得到的,是不值钱的。
对于罗凌和嘎尔迪而言,魔能解离这类程序显然多此一举,头盔一摘,肉干之类的食品一摆,也不用酒杯,一人一瓶,没有你多我少之说,各喝各的,吱溜一口酒,吧嗒一片肉,身旁不远就是只剩玻璃碴的大落地窗,窗外细雪簌簌,对面又是个魔化植物枝节肆虐的街心公园,视野算是比较开阔,在这里喝酒看雪,情趣也还是有的。
“说真的,罗凌,你可真是特别,我竟然一眼就能看出你是魔裔,偏偏在你身上又感觉不到魔裔的那种力量澎湃涌动的特点,就像已经被人抽空了,夺走了,只剩个壳子。可我知道这不可能,你的兄弟姐妹要想获得你的力量,就必须杀死你,这是基础规则,没有例外。再者,一见你吧,就让我觉得有些亲切,又有些敬畏,真是古怪,要知道我们之前没根本没见过面,而且你的实力明显不如我……”嘎尔迪本就开朗,喝点小酒,打开话匣子,话就更多了。至于有几分真,那就要罗凌判断了。
罗凌当然不会被迷汤灌晕乎。更不会告诉嘎尔迪,他已完全压制了恶魔之血,不必再向嘎尔迪那样一个搞不好就飙狂。真要论起来,他罗凌已经是‘魔裔觉醒’的第二阶段的中上水平,使用的力量完全都是属于自己的。他要是释放出血脉中的魔性,唤醒魔裔的全部力量,就嘎尔迪这些恶魔家族私生子或不出名领主之流的恶魔血脉继承者,根本连挥拳的勇气都没有。燃烧家族鼎鼎大名的希米特?阿斯特拉法斯?塞奎森?穆苏法沙?冥罗六世?马迪耶尼?燃烧,号称炼狱三千两百万年才会诞生一个的黄金血黑炼魔,岂是仅仅名头响那么简单?”
“我不是自己觉醒的,是公司研究的实验体,被动唤醒。而且实验是失败了的,跟你们不一样,很正常。”罗凌说的是实话,只不过决不是真相。
“哦,我说呢!你不用任何公司的武器装备,是不是念仇这点猫腻在心里作祟?当初一定受了很大的罪吧!听某些人谈起,早期的魔化实验不成功的,能活下来都是奇迹。”
“嗯,所以我胸无大志,开心的活过每一天,比什么都重要。”尝了块嘎尔迪带来的五香牛肉干,罗凌又道:“当时被追杀,后来又因为后遗症沉睡了一年多,醒来现这个世界全变了。”
嘎尔迪大大的灌了口酒,“嚯啊……”似乎是烈酒够劲,又似乎在感叹过往。“有幸有不幸。之前你够惨,不过没赶上眼睁睁看着家园沦陷,这是幸运。”
罗凌点点头,同意这种说法。“我的家人虽然在天变之前就被害死了,也算是尝尽了痛失亲人的苦楚。但没能看到世界毁灭,确实是一种幸运。”话题一转,“说说你吧,经历了大变,性格仍这么阳光爽朗,自由自在,挺佩服你!这一路南下,有什么奇闻异事,给讲讲,我是画地为牢,短期内没什么机会四处逛了。”
“嗯……有趣的确实不少。”嘎尔迪是个俊秀后生,如果不是皮肤粗糙,而且颧骨稍高,都看不出来他是个草原上的汉子。不过话说回来,国内蒙汉通婚,也有些年头了,要找那种身材魁梧、体毛浓重、大脸盘、高颧骨、高眉棱、黄眼珠子的蒙古大汉,还真不容易。
嘎尔迪有个小动作,每当兴奋,就挑眉毛,而且只是左眉。罗凌让他侃侃一路上的趣事,他明显兴奋了。比手画脚的道:“我在进入原山东地界的德州武城县附近时,竟然碰到个女儿国,清一色的女子,个个火辣,我是说性格。说话大声大气,大都不屑媚惑、撒娇这些手段,喝酒不用讲祝酒话,就是特护短……”
“跟草原的女孩子比起来,是不是感觉属于一个系列,两种味道?”罗凌插话。
嘎尔迪啧啧的感叹道:“嗯,确实挺对胃口,内蒙人要是想换个口味,又担心和水乡的姑娘处不来,那就找个山东女人,有意思……”
罗凌轻抿了口酒,“女儿国!原来吴承恩还是预言大师,现在可不就妖魔鬼怪横行吗?呵呵,还有呢?”
“草原大了,什么兽都有,我遇到最特别的一个家伙,叫巴阿里,人称‘金手指’,据说只要你付得起价钱,没有他搞不到的东西。”
“巴阿里?假名吧?直接叫阿里巴巴不就结了?或者叫新时代易趣、淘宝。故弄玄虚,是为了造势吧?”
嘎尔迪正喝酒,听罗凌这么说,放下酒瓶,摇头道:“不能这么说,我从山东下江苏、过安徽、进湖北,到了襄樊、谷城一带,就听说了金手指的大名。神农架林区知道吧?原来就不是什么人口集中地,居然能形成不亚于武汉那种大城市灾后的基地群,据说很大的原因就是这个‘金手指’在那里。进了重庆都仍能听到他的名头。在如今这种消息闭塞的年代,没些真本事可能这么出名吗?”
“哦?这倒是有点意思了。你去看没?会不会是哪个公司的‘窗口’?”
“山南海北的人排队拜见,我领了个号,竟然排到了七百多位之后,没那耐心,不过看那有些来头的新门阀或是强横人物都排了长队等,也就信了七八分。那个除你之外的魔裔,就是在那附近遇到的。”
“唔……跟那个魔裔打了一架?”
“可不是怎么的。妈的魔神血路的都是疯狗!真不知道一个个是怎么活下来的,我……”正聊着,街心花园方向一头游荡的战甲魔看到了罗凌和嘎尔迪,嗷的雄叫了一嗓子,一挺手中骑士枪般的锈石矛,迈着咚咚作响的大步,向这边猛冲了过来。
“砰!”一颗子弹从嘎尔迪抽出的枪中射出,以罗凌的眼力,看到的是一团陀螺般的青色魔光。而在正常人的眼里,见到的应该是如线般的淡青色的魔光一闪而没。
“是风属,风暴地狱的恶魔后裔?”罗凌心中揣测。
与此同时,战甲魔那仿佛带着头盔般的骨壳上,被射出个冒着淡淡青烟的透明窟窿,失去生命的身体轰然栽倒,四肢还在雪地里一抽一抽。
“真他妈是猪脑!说什么很多魔物的智商等同于人类,甚至高于人类的那些科学家应该被枪毙!来看看!如果换成个人,在自家下达了格杀令的山庄庄园里,看到两个外人毫无所惧的饮酒看雪,会傻13一样的直接冲上来干架吗?真影响兴致!”
罗凌侧耳听了听,道:“显然是又来了几头。看来对方是见我们喝了酒,打算让我们松动下筋骨。我是没兴趣,要不你放下‘王八之气’,让它们滚蛋?”
虽然同样是走‘魔裔觉醒’路线,但这就是很明显的、两人的区别,罗凌尽量在让自己变得普通,嘎尔迪则是毫不在乎使用力量,只要方便就好,随心所欲。
罗凌欲言又止,象嘎尔迪这样的,明显就是在心境上没能过关。在没有将魔血压制前,频繁的使用力量,只会让自己思想中的清明渐渐消亡。
要知道,使用魔法、使用力量,同样会上瘾,当这种对力量的需要融入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点滴,并且习惯成自然。那么其实已经步入了危险的边缘。
‘魔裔觉醒’和‘魔神血路’的区别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划分的清的。那些选择‘魔神血路’的魔裔,没有几个是一开始就是个性偏激、狠辣深沉的,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完全可以慢慢来。大恶魔们在魔裔的血脉里埋下了足够的陷阱,为恶者而不觉所为是恶,这便是陷阱的核心理念。几十年,对它们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它们等的起。因此,就算主观上想走魔裔觉醒的路线,也极有可能被潜移默化。
从见面到现在,嘎尔迪给罗凌的印象不错,甚至可以用良好来标注。但这还不至于让罗凌将一些魔裔的秘密,以及自己的经验,象廉价大白菜一样打包送给嘎尔迪。况且,就算他想送,也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听的进去,因为往往人们都有一个逻辑误区,轻易得到的,是不值钱的。
对于罗凌和嘎尔迪而言,魔能解离这类程序显然多此一举,头盔一摘,肉干之类的食品一摆,也不用酒杯,一人一瓶,没有你多我少之说,各喝各的,吱溜一口酒,吧嗒一片肉,身旁不远就是只剩玻璃碴的大落地窗,窗外细雪簌簌,对面又是个魔化植物枝节肆虐的街心公园,视野算是比较开阔,在这里喝酒看雪,情趣也还是有的。
“说真的,罗凌,你可真是特别,我竟然一眼就能看出你是魔裔,偏偏在你身上又感觉不到魔裔的那种力量澎湃涌动的特点,就像已经被人抽空了,夺走了,只剩个壳子。可我知道这不可能,你的兄弟姐妹要想获得你的力量,就必须杀死你,这是基础规则,没有例外。再者,一见你吧,就让我觉得有些亲切,又有些敬畏,真是古怪,要知道我们之前没根本没见过面,而且你的实力明显不如我……”嘎尔迪本就开朗,喝点小酒,打开话匣子,话就更多了。至于有几分真,那就要罗凌判断了。
罗凌当然不会被迷汤灌晕乎。更不会告诉嘎尔迪,他已完全压制了恶魔之血,不必再向嘎尔迪那样一个搞不好就飙狂。真要论起来,他罗凌已经是‘魔裔觉醒’的第二阶段的中上水平,使用的力量完全都是属于自己的。他要是释放出血脉中的魔性,唤醒魔裔的全部力量,就嘎尔迪这些恶魔家族私生子或不出名领主之流的恶魔血脉继承者,根本连挥拳的勇气都没有。燃烧家族鼎鼎大名的希米特?阿斯特拉法斯?塞奎森?穆苏法沙?冥罗六世?马迪耶尼?燃烧,号称炼狱三千两百万年才会诞生一个的黄金血黑炼魔,岂是仅仅名头响那么简单?”
“我不是自己觉醒的,是公司研究的实验体,被动唤醒。而且实验是失败了的,跟你们不一样,很正常。”罗凌说的是实话,只不过决不是真相。
“哦,我说呢!你不用任何公司的武器装备,是不是念仇这点猫腻在心里作祟?当初一定受了很大的罪吧!听某些人谈起,早期的魔化实验不成功的,能活下来都是奇迹。”
“嗯,所以我胸无大志,开心的活过每一天,比什么都重要。”尝了块嘎尔迪带来的五香牛肉干,罗凌又道:“当时被追杀,后来又因为后遗症沉睡了一年多,醒来现这个世界全变了。”
嘎尔迪大大的灌了口酒,“嚯啊……”似乎是烈酒够劲,又似乎在感叹过往。“有幸有不幸。之前你够惨,不过没赶上眼睁睁看着家园沦陷,这是幸运。”
罗凌点点头,同意这种说法。“我的家人虽然在天变之前就被害死了,也算是尝尽了痛失亲人的苦楚。但没能看到世界毁灭,确实是一种幸运。”话题一转,“说说你吧,经历了大变,性格仍这么阳光爽朗,自由自在,挺佩服你!这一路南下,有什么奇闻异事,给讲讲,我是画地为牢,短期内没什么机会四处逛了。”
“嗯……有趣的确实不少。”嘎尔迪是个俊秀后生,如果不是皮肤粗糙,而且颧骨稍高,都看不出来他是个草原上的汉子。不过话说回来,国内蒙汉通婚,也有些年头了,要找那种身材魁梧、体毛浓重、大脸盘、高颧骨、高眉棱、黄眼珠子的蒙古大汉,还真不容易。
嘎尔迪有个小动作,每当兴奋,就挑眉毛,而且只是左眉。罗凌让他侃侃一路上的趣事,他明显兴奋了。比手画脚的道:“我在进入原山东地界的德州武城县附近时,竟然碰到个女儿国,清一色的女子,个个火辣,我是说性格。说话大声大气,大都不屑媚惑、撒娇这些手段,喝酒不用讲祝酒话,就是特护短……”
“跟草原的女孩子比起来,是不是感觉属于一个系列,两种味道?”罗凌插话。
嘎尔迪啧啧的感叹道:“嗯,确实挺对胃口,内蒙人要是想换个口味,又担心和水乡的姑娘处不来,那就找个山东女人,有意思……”
罗凌轻抿了口酒,“女儿国!原来吴承恩还是预言大师,现在可不就妖魔鬼怪横行吗?呵呵,还有呢?”
“草原大了,什么兽都有,我遇到最特别的一个家伙,叫巴阿里,人称‘金手指’,据说只要你付得起价钱,没有他搞不到的东西。”
“巴阿里?假名吧?直接叫阿里巴巴不就结了?或者叫新时代易趣、淘宝。故弄玄虚,是为了造势吧?”
嘎尔迪正喝酒,听罗凌这么说,放下酒瓶,摇头道:“不能这么说,我从山东下江苏、过安徽、进湖北,到了襄樊、谷城一带,就听说了金手指的大名。神农架林区知道吧?原来就不是什么人口集中地,居然能形成不亚于武汉那种大城市灾后的基地群,据说很大的原因就是这个‘金手指’在那里。进了重庆都仍能听到他的名头。在如今这种消息闭塞的年代,没些真本事可能这么出名吗?”
“哦?这倒是有点意思了。你去看没?会不会是哪个公司的‘窗口’?”
“山南海北的人排队拜见,我领了个号,竟然排到了七百多位之后,没那耐心,不过看那有些来头的新门阀或是强横人物都排了长队等,也就信了七八分。那个除你之外的魔裔,就是在那附近遇到的。”
“唔……跟那个魔裔打了一架?”
“可不是怎么的。妈的魔神血路的都是疯狗!真不知道一个个是怎么活下来的,我……”正聊着,街心花园方向一头游荡的战甲魔看到了罗凌和嘎尔迪,嗷的雄叫了一嗓子,一挺手中骑士枪般的锈石矛,迈着咚咚作响的大步,向这边猛冲了过来。
“砰!”一颗子弹从嘎尔迪抽出的枪中射出,以罗凌的眼力,看到的是一团陀螺般的青色魔光。而在正常人的眼里,见到的应该是如线般的淡青色的魔光一闪而没。
“是风属,风暴地狱的恶魔后裔?”罗凌心中揣测。
与此同时,战甲魔那仿佛带着头盔般的骨壳上,被射出个冒着淡淡青烟的透明窟窿,失去生命的身体轰然栽倒,四肢还在雪地里一抽一抽。
“真他妈是猪脑!说什么很多魔物的智商等同于人类,甚至高于人类的那些科学家应该被枪毙!来看看!如果换成个人,在自家下达了格杀令的山庄庄园里,看到两个外人毫无所惧的饮酒看雪,会傻13一样的直接冲上来干架吗?真影响兴致!”
罗凌侧耳听了听,道:“显然是又来了几头。看来对方是见我们喝了酒,打算让我们松动下筋骨。我是没兴趣,要不你放下‘王八之气’,让它们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