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尸体的仓库很冷,陈茵裹紧身上的大衣,她冷静的掀开盖在沈卿身上的白布,警官说,车祸发生时他的车子自燃并引发爆炸,他的脸烧的面目全非,皮肤腐烂发臭,她胃里的食物在翻滚,陈茵抓住旁边一个人的胳膊,一阵干呕。

    “whatthereno problewill arrange the funeral.”(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安排火葬)警官对她说。

    “oh.”陈茵面无表情,抬眼才发觉她握住的人是刚才的那位方先生。她放开他的胳膊。他长得文雅,黑色的西装穿在他身上并不死板,反而衬托他的挺拔。后来和他相处下来她才觉得当初觉得他“文雅”完全是她年少无知,因为现在照她看来,他其实就是个有文化的流氓,说白了就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

    说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讽刺,她和方景筠的相识是因为沈卿,相知也是因为沈卿。

    她心里一直因为silva的死而留有阴影,然而无论是silva还是沈卿,他们都是直到死了也没有放掉她,她依旧终日的躲避沈卿的债主和上门寻事挑衅的silva生前的狐朋狗友。

    警方整理好沈卿生前的遗物,因为联系不到他的家属,便打电话让她去取,她本不想再和沈卿有任何的牵连,那时她只当沈卿是个十足的骗子,她一遍遍的告诉自己他不可能与路淮琛有丝毫的瓜葛,但她始终还是说服不了自己的心,说到底还是她的心不够决然。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她去警察局取回了他的遗物。

    遗物不多,以书本和笔记为主,唯一的一件值钱物件是块怀表,银色的正圆形表盘,上面刻着精美的花纹,由一根细细的银链子系着,花纹雕刻的细致繁复,只可惜表针已经不走了。

    她将它们整理好放在盒子里,丢置在出租屋的角落里,没多久她就淡忘了这件事,有一天在翻找字典的时候她无意间打翻了盒子,落了一地的信纸让她微怔。

    她蹲下身子一张张拾起,用手轻轻拭掉灰尘,一页页清新飘逸力透纸背的字映入她的视线。

    她起初只是随意的翻看,接着她忽然急急忙忙的翻到第一页,从新一字一字的看起来,这些信纸里有的是沈卿的日记,有的好像是他未来得及寄出的书信。这些纸张中,字里行间总有几个熟悉的名字落入她的眼睫,比如亓源,比如淮琛,再比如,路瑜笙……亓源是她爸爸,从小将她捧在手掌心里的男人,宠着惯着的生怕她不开心,想起往事她竟落了泪,原先她总以为经历的风风雨雨让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敏感,其实只不过是她自己在自欺欺人罢了。

    这些书信里频繁的出现一个女人的名字,路瑜笙。

    她除了惊艳这个名字好听之外,心里更多的是触到这个名字后泛上的冷意。路瑜笙是谁她还是知道的,她在路淮琛的钱包里见过她的照片,单从照片上就能看出那时有限的摄影技术和冲洗照片的条件,即便这样,仍然遮盖不住她的惊世骇俗的妖冶和美丽,她身上看不到江南烟雨女子的温婉贤淑,取而代之的是放肆生长的灼热和恣意。

    她这样的女子本就是世俗所捆绑不住的金丝雀,让她没曾想到的是,她居然弃沈卿于不顾,爱上她爸爸亓源……

    难怪沈卿恨她爸爸,也怨恨她,这样看着一切就都解释的通了。早年茶馆里的说书人都喜欢将故事讲得一波三折,因为只有这样的故事才引人注目才吸引的了台下听众的心,但她此刻的心却不想让故事这样发展下去,她甚至逼迫自己闭上眼睛,她不敢再翻阅下面的内容。

    她羡慕鸵鸟还可以将头埋进沙子里,但她不是鸵鸟。现实总有办法将她击败,她最终彻夜未眠看完了所有,她一边想着不要去看,一边又控制不了自己追根究底的心。

    她将所有的书信焚烧殆尽,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毁尸灭迹,冬夜里密不透风的屋子里黑烟滚滚,呛得她脸通红,她推开窗户,汹涌的风瞬间涌入,她手里握着那块坏掉的怀表,像握着她支离破碎的命运。

    她几次拿起电话,却不知该打给谁,她坐在床头唉唉叹了口气,她机械般的将怀表收拾好存放起来,像个失了灵魂的人麻木的躺在床上,趁着天还未亮她阖上眼,即使睡不着好歹她也曾休息过。

    第二天,她像往常一样洗漱打扮正常的去上班,彼时她在central city一家服装店做店员。她的脸色差得很,脸颊带着不自然的红晕,她没有太在意。

    地铁上多是像她这般年纪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一本书或者是一块三明治。她的眼睛里充满疲倦,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地铁,心里还在侥幸今天没有迟到。

    一抬头就栽在一个温热的胸膛里,她还没回过神儿来,那人将她扶正,继而开口,“你总是这么不小心吗?”语气里透着点玩味。

    她抬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转瞬对上一双饱含兴味的丹凤眼,她扯扯唇角,算是打过招呼,她从未想过会再遇到方景筠,第一次的相识只不过是个意外,在对方的世界里惊鸿一瞥后就从此消失才是正确的命运安排。

    “对不起先生,我刚才走得太匆忙了没注意眼前。”她道歉道。

    方景筠凝视着眼前的她,她此时的礼貌客套与那日认尸时的淡然都极符合她的形象,他只道一句,“没事。”便眼看着她走远落下淡薄的背影。

    到了店里,发现去的早的同事已经开始工作了,她换上工作服,开始整理昨天刚送到店里的衣服。眼睛有些昏花,她撑着墙壁缓了缓神儿。

    店里同她关系较好的程一是个中国人,她也是店里唯一同她交好的人,陈茵总是很少说话,也很少同人交谈什么,程一与她不同,她在人群里总是活泼开朗的那一个。

    程一来美国的时间比她要长许多,她在这家店里做店员的时间也很长,在店里的时候对她总比对别人要照顾得多一些,私下里与她交情甚好,“小茵,你没事吧?”程一担心的问。

    陈茵摇摇头,“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正说着店里的客人找人询问衣服的情况,程一应了一声,对陈茵说,“你在这里休息着,有事喊我啊。”便笑脸相迎的跟顾客介绍衣服的情况。

    陈茵抬手试了试自己的脸,滚烫的额头仿佛要在她的手掌上烙下印记,她去前台倒了一杯温水,握着杯子的手冰凉,杯口冒着氤氲的白气。

    “能帮我挑一件合适的衬衣吗?”耳畔传来低哑温柔的声音。

    她蓦然转身,他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干净的像个清濯不染尘土的谪仙。陈茵心里咂舌,他适才逆着阳光站在那里,阳光勾勒下的轮廓竟然让她一瞬看得失了魂。

    “今天早上多谢你了。”她礼貌的说,她当时走的着急连个谢字都没有说。

    “举手之劳。”他的眉眼带笑,薄薄的唇轻轻扬起。

    “方先生的中文说的很好。”这句不是恭维的话,做笔录那天他说他从小在美国长大,她留意了几分,他从出生到成人都在这片以英语为母语的土地上生长,从英文中汲取的养分自然要比中文多,他的国语能说成这样应该是下了不少的功夫。

    “你的英文也不错。”他浅笑,脸上的梨涡若隐若现。那日她在警察局里冷静沉着的对答让他印象颇深。他很好奇她经历了什么才淬炼出这样一副淡若浅薄的性子。

    “你要选什么衣服?”寒暄过后,她进入正题。

    “衬衣。”言简意赅。

    她从衣服架子上挑出一件白色的衬衣,“这件衬衣采用的是扣角领的设计,体现美式衬衫的特点,带扣尖领上镶嵌柔软的装饰扣饰品,使领角有柔软的起伏效果……”她的头昏昏沉沉的,嘴里说出的话只是从大脑里机械的搬运出来,她有些神志恍惚。“这件衬衣不适合正式场合穿,更适合休闲和运动……”她眼前发黑,右手下意识的抓住立在身旁的衣服架子,她的头重重的落在右手上。

    “陈小姐?”方景筠看她这般模样,试探的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程一刚送走顾客,一转身见陈茵的头枕在手臂上,她着急忙慌的跑过去,歉意的看了一眼方景筠,方景筠表示不碍事,她这才摇摇陈茵的手臂。

    陈茵抬起昏沉的头,眼前程一的脸变得模糊,她抬手揉揉太阳穴,双腿没有力气软了下来,她刚抬步脚下不稳,身子硬生生的就撞在衣服架子上,程一连忙扶起她下坠的身子。

    “小茵,今天你别上班了,一会儿我送你去医院挂点滴。”程一担心的说。

    “我没事程一,我自己打车去就行。”陈茵牵动唇角露出一个单薄的笑。

    “那怎么行,你一个人我怎么放心。”程一眉头紧皱着。

    “我送她去医院吧,我上班的地方正好经过宾大医院。”方景筠看着虚弱的陈茵说,她怎么总是把自己搞的这么糟糕。

    程一为难,这位先生和陈茵素无往来,就这样让他送陈茵去医院她总归有些不放心。

    “好。”陈茵弱弱的应了一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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