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汐,土皇帝王华子手下头号干将,在汐莱龙马四大金刚当中排号第一,关于她的历史,可以说家喻户晓脍炙人口,人们每次谈起她,都像讲评书一样传神,可是今天,她突然变成我媳妇了!
我是个学习不好的粗人,王华子亲口说楚汐从此就是我的人了,还说那371万就是楚汐的嫁妆,从字面意思理解,楚汐肯定就是我媳妇了,我突然想笑。
“喂,你们谁听说过娶人妖当媳妇的?”在饭店柜台后边,我吃着馄饨,卫遥陪我,她也憋不住笑。
“好了别胡说了,不管怎么样王华都被她输给你了,就好好安置她吧。”卫遥就是这么温柔善良,可惜我是有仇必报的小人!
前天晚上在万豪大酒店,楚汐当众把我打的屁滚尿流,肋骨到现在还疼呢!我找谁说理去?
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小人妖她今天废了!
放下吃混沌的大碗,我吃饱有劲了,心情突然老好了!
站起来抻懒腰,我眼睛瞄向楚汐那边,发现她蛮惬意的,我就不高兴了!
不知道谁胆敢违抗我的命令,居然买给她好多零食,什么薯片饼干的一大堆,就放在她眼皮子下面。
然后她楚大人妖可会摆谱了,吃东西还不摘手套。是的,她戴着一副长筒手套,白色的,毛绒的,就是那种很薄很上档次的。
然后身上一套浅白色的晚装,应该是私人定制那种,因为这套晚装没有裙摆,就显得她两条大白腿玉白纤长嗷嗷诱人,时刻吸引着宋小渔他们的目光。
“起来你别吃了,跟我出去一趟。”
她那个高跟鞋白色的,我踢了一脚,瞬间给她弄脏了。
她盯着鞋尖微微皱眉,轻轻抿了抿漂亮的唇瓣,小声问我:“去哪。”
弯腰到她耳边,我没和她客气,直接问的:“高尔夫球杆太贵了,我一个屌丝买不起,但是擀面杖和拖布杆什么的,我家里多的是,你喜欢哪个?”
“你确定要打回我?”她一点不怕,就小口吃着那些薯片,就是一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节奏,但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听到我心里怪怪的。
“无所谓了,王华把我输给你,那是我自己的命,要杀要剐随你便好了,但是我告诉你,打完我这次,你将来一定非常后悔,不是我楚汐不要脸自夸,比我好的女人还没出生呢!”
当面收拾好那些零食,她捧起来送到宋小渔那桌,脸上笑的特别漂亮,就像在万豪打球的时候,她一边眨着惹人爱的大眼睛,一边娇滴滴的开口,“谢谢各位给我买的零食,我没什么胃口就放在这了,对了这包糖非常好吃,就当是送给我了哦,我拿走了。”
她说完走向大门口,那个小屁股特别会扭,把李加贺他们扭得脸红脖子粗的,集体盯着她屁股看。
然后她从大门口出去,宋小渔他们把我围上了。“幼棠你要把她整哪去呀,就让她留在饭店吧,她不像坏人……”
他们七嘴八舌的说着,我没回答。
看了一眼桌上那个糖纸,我直接走了。
来到大门外,我看见她站在一个垃圾桶边上,正往里面扔一些东西。
首先是她的手机,那个手机应该很值钱,因为从阳光下面看,她的手机金光闪闪像个金砖似的,她一眼没看,直接丢给垃圾桶了。
然后是她的耳钉,我之前扫过一眼,她那个耳钉好像是镶钻的,她也没看,直接扔的。
最后是一串项链还有一枚钻戒。
项链丢进垃圾桶,她摘掉手套我才看到那个钻戒。
“从此以后,我楚汐和你们几个就是陌生人,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你们就是一帮混账窝囊废!”
手套和钻戒一起摔进去!她使劲踢了一脚垃圾桶!我冷眼看着也没拦她。
下午,她小手捧着一大碗馄饨吃的可使劲了,撑得小嘴装不下了,就像和馄饨叫劲似的,不管后厨给她盛了多少,她都要吃光。
我累的满头是汗走进饭店,卫遥就从柜台后面跑出来,“你干什么去了?弄的身上这么臭呢。”
擦一把汗我没说啥,不过我真心困的睁不开眼了,毕竟好几天没睡觉了,都是王华子这件事给我折腾的。
“我困了先回去睡了,你也别弄的太晚了,记的早点回去。”嘱咐卫遥一句,我转身下台阶,卫遥追上来问:“楚汐怎么办?”
“行了你看着办吧。”
摇摇晃晃回到家,我真困成狗了,身上臭臭的我都没洗,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
大半夜,我半梦半醒之间,好像听见一个很悦耳的声音在枕边说话,“不用麻烦了,我和他盖一个被子就行。”
然后卫遥回答:“不麻烦的,幼棠喜欢蹬被子的,你和他盖一个会吃亏的,而且这套被褥是新的,你别嫌弃就行了,对了这里还有两套睡衣,是我穿过几次的,你确定要穿女装吗?”
“……我怎么都行,女装就可以了,谢谢卫遥小姐。”
“不用谢呢,也别叫卫遥小姐了,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也别因为王华那件事闹心了,其实幼棠人可好了,很容易相处呢,你慢慢就会发现的。”卫遥断断续续说了好多东西,可我睡得太香了,根本没往心里去,于是后半夜我差点吓死!
睡醒以后第一个项目是看时间,就是我床头柜上那个小闹钟,18年来一向如此。
“我去,这都3点半了,小韩冰一定生气了,我居然没给她去电话,呵呵。”翻身看那个小闹钟,我笑嘻嘻说着梦话,不过身上怎么凉凉的呢,大夏天都给我冻醒了,我被子呢?
黑灯瞎火的,我就着月光往身上一看,好吧,被子都跑到床的另一边去了,百分百是我蹬被子了。
下床走去客厅,我来到冰柜找水喝,就发现门口那个鞋架上面,放着一双很精致的高跟鞋。
拧开矿泉水灌下一口,我迷迷瞪瞪来到鞋架旁边,忽然觉得这双鞋特别眼熟,可是到底在哪见过,我真想不起来了,都是刚睡醒大脑太混乱了,实在想不起来了真的。
拿起这双鞋细看,我鼻尖突然动了一下,好像闻到一股非常清新的薄荷味,就是薄荷糖那个味道,香味当中带着一丁点甜。
这鞋子是卫遥的?不太像似乎,因为卫遥鞋子就摆在旁边,和这双鞋比对起来,卫遥的小脚要稍微大上一号。
我草不会见鬼了吧?记得韩国拍过一部鬼片,叫做粉红色的高跟鞋,那么这双鞋呢?雪白色的高跟鞋?杀人于无形?
草的我最怕鬼了,小时候何叔叔一讲鬼故事,就把我吓的不敢出去玩了,算了还是回房吧。
喝光那瓶矿泉水,我敞开阳台窗户当球踢了。
等我回到房间,我鼻子又动了一下,又闻到那种薄荷味了。
我就奇怪了,哪里来的味道呢。
挠头坐到床上,我身上凉飕飕的,都是那双高跟鞋闹的!大半夜的突然出现,整的和闹鬼似的,还是赶紧钻被窝吧!蒙头睡到大天亮就不怕了。
伸手去抓被子,我五根指尖突然碰到一个圆柱体,就藏在被子下面,是一个很细的圆柱体,比我胳膊还细呢。
卧槽这啥呀?捏上去还肉肉的,难道是卫遥怕我睡醒饿了,故意准备的火腿肠宵夜?不可能吧……
手伸进被子下面,我果断把这个火腿肠揪出来了!
然后就着月光一看,我脸突然烫了,好吧这是一只人脚。
首先我想说,我抓起来的这部分,绝对是一个软妹子的脚踝,因为漂亮的流线型特别秀美,小脚丫也耷拉在空气里面,看上去十分可爱。
我脸红是因为她皮肤出奇的好,那种丝滑柔韧的触感,就像抓到水豆腐上面似的,还特别白净,月光照在上面都反光呢。
然后这个女孩子呈现出一个趴的姿态,脚踝被我抓在手里,她还不安分的勾了两下脚趾。
这时往她脚上一看,我鼻尖就更烫了。
不撒谎的说,我于幼棠活了18年,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脚。
这只脚非常的细瘦,趾头一颗颗玉白色的,细溜溜的,凑近看还有一股薄荷味。
等等,我想起来这个薄荷味在哪闻过了,这是楚汐身上的气味,那天晚上在万豪大酒店门口,她从一辆豪车下来惊艳亮相,我就闻到过这个味道!
“起来起来起来!个死人妖!睡觉还不穿袜子!滚起来!”
我是个学习不好的粗人,王华子亲口说楚汐从此就是我的人了,还说那371万就是楚汐的嫁妆,从字面意思理解,楚汐肯定就是我媳妇了,我突然想笑。
“喂,你们谁听说过娶人妖当媳妇的?”在饭店柜台后边,我吃着馄饨,卫遥陪我,她也憋不住笑。
“好了别胡说了,不管怎么样王华都被她输给你了,就好好安置她吧。”卫遥就是这么温柔善良,可惜我是有仇必报的小人!
前天晚上在万豪大酒店,楚汐当众把我打的屁滚尿流,肋骨到现在还疼呢!我找谁说理去?
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小人妖她今天废了!
放下吃混沌的大碗,我吃饱有劲了,心情突然老好了!
站起来抻懒腰,我眼睛瞄向楚汐那边,发现她蛮惬意的,我就不高兴了!
不知道谁胆敢违抗我的命令,居然买给她好多零食,什么薯片饼干的一大堆,就放在她眼皮子下面。
然后她楚大人妖可会摆谱了,吃东西还不摘手套。是的,她戴着一副长筒手套,白色的,毛绒的,就是那种很薄很上档次的。
然后身上一套浅白色的晚装,应该是私人定制那种,因为这套晚装没有裙摆,就显得她两条大白腿玉白纤长嗷嗷诱人,时刻吸引着宋小渔他们的目光。
“起来你别吃了,跟我出去一趟。”
她那个高跟鞋白色的,我踢了一脚,瞬间给她弄脏了。
她盯着鞋尖微微皱眉,轻轻抿了抿漂亮的唇瓣,小声问我:“去哪。”
弯腰到她耳边,我没和她客气,直接问的:“高尔夫球杆太贵了,我一个屌丝买不起,但是擀面杖和拖布杆什么的,我家里多的是,你喜欢哪个?”
“你确定要打回我?”她一点不怕,就小口吃着那些薯片,就是一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节奏,但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听到我心里怪怪的。
“无所谓了,王华把我输给你,那是我自己的命,要杀要剐随你便好了,但是我告诉你,打完我这次,你将来一定非常后悔,不是我楚汐不要脸自夸,比我好的女人还没出生呢!”
当面收拾好那些零食,她捧起来送到宋小渔那桌,脸上笑的特别漂亮,就像在万豪打球的时候,她一边眨着惹人爱的大眼睛,一边娇滴滴的开口,“谢谢各位给我买的零食,我没什么胃口就放在这了,对了这包糖非常好吃,就当是送给我了哦,我拿走了。”
她说完走向大门口,那个小屁股特别会扭,把李加贺他们扭得脸红脖子粗的,集体盯着她屁股看。
然后她从大门口出去,宋小渔他们把我围上了。“幼棠你要把她整哪去呀,就让她留在饭店吧,她不像坏人……”
他们七嘴八舌的说着,我没回答。
看了一眼桌上那个糖纸,我直接走了。
来到大门外,我看见她站在一个垃圾桶边上,正往里面扔一些东西。
首先是她的手机,那个手机应该很值钱,因为从阳光下面看,她的手机金光闪闪像个金砖似的,她一眼没看,直接丢给垃圾桶了。
然后是她的耳钉,我之前扫过一眼,她那个耳钉好像是镶钻的,她也没看,直接扔的。
最后是一串项链还有一枚钻戒。
项链丢进垃圾桶,她摘掉手套我才看到那个钻戒。
“从此以后,我楚汐和你们几个就是陌生人,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你们就是一帮混账窝囊废!”
手套和钻戒一起摔进去!她使劲踢了一脚垃圾桶!我冷眼看着也没拦她。
下午,她小手捧着一大碗馄饨吃的可使劲了,撑得小嘴装不下了,就像和馄饨叫劲似的,不管后厨给她盛了多少,她都要吃光。
我累的满头是汗走进饭店,卫遥就从柜台后面跑出来,“你干什么去了?弄的身上这么臭呢。”
擦一把汗我没说啥,不过我真心困的睁不开眼了,毕竟好几天没睡觉了,都是王华子这件事给我折腾的。
“我困了先回去睡了,你也别弄的太晚了,记的早点回去。”嘱咐卫遥一句,我转身下台阶,卫遥追上来问:“楚汐怎么办?”
“行了你看着办吧。”
摇摇晃晃回到家,我真困成狗了,身上臭臭的我都没洗,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
大半夜,我半梦半醒之间,好像听见一个很悦耳的声音在枕边说话,“不用麻烦了,我和他盖一个被子就行。”
然后卫遥回答:“不麻烦的,幼棠喜欢蹬被子的,你和他盖一个会吃亏的,而且这套被褥是新的,你别嫌弃就行了,对了这里还有两套睡衣,是我穿过几次的,你确定要穿女装吗?”
“……我怎么都行,女装就可以了,谢谢卫遥小姐。”
“不用谢呢,也别叫卫遥小姐了,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也别因为王华那件事闹心了,其实幼棠人可好了,很容易相处呢,你慢慢就会发现的。”卫遥断断续续说了好多东西,可我睡得太香了,根本没往心里去,于是后半夜我差点吓死!
睡醒以后第一个项目是看时间,就是我床头柜上那个小闹钟,18年来一向如此。
“我去,这都3点半了,小韩冰一定生气了,我居然没给她去电话,呵呵。”翻身看那个小闹钟,我笑嘻嘻说着梦话,不过身上怎么凉凉的呢,大夏天都给我冻醒了,我被子呢?
黑灯瞎火的,我就着月光往身上一看,好吧,被子都跑到床的另一边去了,百分百是我蹬被子了。
下床走去客厅,我来到冰柜找水喝,就发现门口那个鞋架上面,放着一双很精致的高跟鞋。
拧开矿泉水灌下一口,我迷迷瞪瞪来到鞋架旁边,忽然觉得这双鞋特别眼熟,可是到底在哪见过,我真想不起来了,都是刚睡醒大脑太混乱了,实在想不起来了真的。
拿起这双鞋细看,我鼻尖突然动了一下,好像闻到一股非常清新的薄荷味,就是薄荷糖那个味道,香味当中带着一丁点甜。
这鞋子是卫遥的?不太像似乎,因为卫遥鞋子就摆在旁边,和这双鞋比对起来,卫遥的小脚要稍微大上一号。
我草不会见鬼了吧?记得韩国拍过一部鬼片,叫做粉红色的高跟鞋,那么这双鞋呢?雪白色的高跟鞋?杀人于无形?
草的我最怕鬼了,小时候何叔叔一讲鬼故事,就把我吓的不敢出去玩了,算了还是回房吧。
喝光那瓶矿泉水,我敞开阳台窗户当球踢了。
等我回到房间,我鼻子又动了一下,又闻到那种薄荷味了。
我就奇怪了,哪里来的味道呢。
挠头坐到床上,我身上凉飕飕的,都是那双高跟鞋闹的!大半夜的突然出现,整的和闹鬼似的,还是赶紧钻被窝吧!蒙头睡到大天亮就不怕了。
伸手去抓被子,我五根指尖突然碰到一个圆柱体,就藏在被子下面,是一个很细的圆柱体,比我胳膊还细呢。
卧槽这啥呀?捏上去还肉肉的,难道是卫遥怕我睡醒饿了,故意准备的火腿肠宵夜?不可能吧……
手伸进被子下面,我果断把这个火腿肠揪出来了!
然后就着月光一看,我脸突然烫了,好吧这是一只人脚。
首先我想说,我抓起来的这部分,绝对是一个软妹子的脚踝,因为漂亮的流线型特别秀美,小脚丫也耷拉在空气里面,看上去十分可爱。
我脸红是因为她皮肤出奇的好,那种丝滑柔韧的触感,就像抓到水豆腐上面似的,还特别白净,月光照在上面都反光呢。
然后这个女孩子呈现出一个趴的姿态,脚踝被我抓在手里,她还不安分的勾了两下脚趾。
这时往她脚上一看,我鼻尖就更烫了。
不撒谎的说,我于幼棠活了18年,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脚。
这只脚非常的细瘦,趾头一颗颗玉白色的,细溜溜的,凑近看还有一股薄荷味。
等等,我想起来这个薄荷味在哪闻过了,这是楚汐身上的气味,那天晚上在万豪大酒店门口,她从一辆豪车下来惊艳亮相,我就闻到过这个味道!
“起来起来起来!个死人妖!睡觉还不穿袜子!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