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一次,是最值得沈美君怀念的时刻,因为他们两个因为一次公交着火事件,而登上了报纸封面,并被冠以救人英雄的称号。**
沈美君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她对这些东西也不在意,但是她却非常兴奋,因为报纸把他们两个救人英雄冠之以“金童玉女”的称号。
金童玉女,这次词本身极好,比郎才女貌更好,郎才女貌这个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加了一层世俗的东西在里面。而金童玉女这词却是清清纯纯,一如自己。
沈美君的这几年一直处在“金童玉女”的回忆中,但是她却再也没见到林成。两年后大学毕业,她不知道是喜欢这个城市,还是对这个城市抱有什么幻想,她也没有考研,就在岛城找了个工作,稳定了下来。
要说沈美君的工作能力,就像她的学习能力一样,出色的让人无懈可击。她的美貌和和蔼让她备受同事和领导赞扬。
工作上,沈美君干的出色,短短的两年工夫,她就脱颖而出,被领导委以重任,担任部门领导,公司并奖励她一辆小铃木天语作为代步用,当然这是建立在她为公司创造了非常好的效益的基础上。
沈美君的工作性质并不是总是坐在办公室,而是很多时候,需要她出门沟通客户,当然这也是公司给她配车的原因。
沈美君今天驾车刚走到八大关别墅区的时候,前面远远的一个人撞倒了一片铁围墙,飞了出来,把前面的车惊的连声按喇叭。
可是当沈美君走到这个把墙撞倒的人近前时,却发现这人正是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的那个人。
林成一身是血的模样,吓坏了这个乖乖女,她一抬头,正好看到街对角的好几个人,奔着这面而来,而且身上的枪都掏出了一半。在沈美君的心中,这些人肯定是对林成不利的,她此刻顾不得心底的那一丝害怕,她只想把她的情郎救出来。
“快点,上车!”沈美君摇下车窗,对林成喊道。林成此刻自己都感觉自己是必死无疑,这个社会,连摔倒的人都不敢扶,更何况面对浑身是血的血人了。他不奢望在这个时候有人能救自己,他只想找到他的那把枪,在死之前,能有个武者的荣誉。
不过这时沈美君的娇喝“上车!”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就是条件反射般的从沈美君摇开的车窗钻了进去。
沈美君一脚油门,小天语飞速的窜了出去,丝毫没有排量该有的肉的感觉。提速非常快,简直可以堪比。
跃出墙外的李朝宗,身形也有些摇晃,他捂着自己中枪的肚皮,想阻止血液的流出,还有奔到他眼前的七八个特种兵,望着绝尘而去的小天语一阵叹息。
李朝宗精神一松,向旁边倒去,被他旁边眼疾手快的特种兵扶住。
“哎,这都是命,他命不该绝!”李朝宗在昏迷前说着这么一句话。他也不知道心底到底是想杀林成还是对他的命不该绝有些庆幸,现在的李朝宗心思很复杂。
铃木,小天语,为什么叫小天语?那是因为他确实非常小,空间小。林成一头扎进去,小腿还漏在外面,头却几乎拱上了沈美君的胸。
不过林成可没有这么好的命,去欣赏沈美君纯洁无比的胸部椒乳,也闻不到她身上淡淡的处子体香,因为林成昏迷了。
沈美君一连转过四五个街区,才在一个小巷口停了下来。下来费了好大气力把林成给扶正,坐好。
面对昏迷不醒的林成,沈美君费了琢磨,把他送到哪里去?送到旅馆肯定不方便,送他到自己住的地方,可自己住的是公司的宿舍,虽然自己住的是单间,但是旁边可都住的是自己公司的人,自己带一个男人回去,他们会怎么看?
沈美君心有点乱,她坐在主驾驶位置想了半天。但是连她自己都感觉奇怪,她在担心的是并不是林成住哪里,而是林成住进了自己宿舍后,自己是不是应该请几天假来照顾一下他?
不过沈美君看到林成口鼻溢出的鲜血,她又不禁有些担心,但是她没有林成的话,又不敢送他去医院,要知道,刚才林成的对头分明涉及到了枪。对于涉及到枪支的,不是黑帮就是警察,因此她不敢随便把林成往医院送。起码不敢往大医院送,实在不行,沈美君准备找个能上门的大夫,帮林成看看。其实最好是林成自己醒来,他应该会告诉自己怎么办。
她在车后找了瓶矿泉水,倒在纸巾上,给林成脸上的已经干涸的血迹擦干净。
突然她想起一件事,自己该怎么才能把林成给搬上去?自己可搬不动他,就在刚才,自己把林成扶正,还费了好大的力气。
不管了,先回宿舍再说。
本来沈美君上午出来是有公事,但是此刻什么公事,全被她抛到九霄云外。沈美君迅速启动车,往自己宿舍开去。
沈美君住在公司宿舍的一个筒子楼上,跟公司不算太远。这个三层楼是她们公司的产业,一楼当作门市出租,二楼,三楼当作了公司员工的宿舍。
沈美君停好车,正在考虑该找谁来帮忙一起把林成给搬上去,但是此刻突然林成睁开了双眼,“这是哪里?”林成的话一出口,给沈美君吓了一大跳。
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我宿舍,我想如果你没地方去,就先到我这里休息几天。”沈美君越说声音越小,最后都不好意思了,好像是自己主动找男人上门是件非常可耻的事一样。
沈美君看到林成点点头,她才慢慢大胆起来,思维才回复正常,“你自己能走吗?我先扶你上去吧?”
林成一摇头,“我能走。”
林成跟着沈美君上了三楼,她的宿舍,刚一进门,林成在说了一句话之后,就倒在地上。
“你马上到刚才你接我的那个地方,那里有个手包压着一块红布的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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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美君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她对这些东西也不在意,但是她却非常兴奋,因为报纸把他们两个救人英雄冠之以“金童玉女”的称号。
金童玉女,这次词本身极好,比郎才女貌更好,郎才女貌这个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加了一层世俗的东西在里面。而金童玉女这词却是清清纯纯,一如自己。
沈美君的这几年一直处在“金童玉女”的回忆中,但是她却再也没见到林成。两年后大学毕业,她不知道是喜欢这个城市,还是对这个城市抱有什么幻想,她也没有考研,就在岛城找了个工作,稳定了下来。
要说沈美君的工作能力,就像她的学习能力一样,出色的让人无懈可击。她的美貌和和蔼让她备受同事和领导赞扬。
工作上,沈美君干的出色,短短的两年工夫,她就脱颖而出,被领导委以重任,担任部门领导,公司并奖励她一辆小铃木天语作为代步用,当然这是建立在她为公司创造了非常好的效益的基础上。
沈美君的工作性质并不是总是坐在办公室,而是很多时候,需要她出门沟通客户,当然这也是公司给她配车的原因。
沈美君今天驾车刚走到八大关别墅区的时候,前面远远的一个人撞倒了一片铁围墙,飞了出来,把前面的车惊的连声按喇叭。
可是当沈美君走到这个把墙撞倒的人近前时,却发现这人正是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的那个人。
林成一身是血的模样,吓坏了这个乖乖女,她一抬头,正好看到街对角的好几个人,奔着这面而来,而且身上的枪都掏出了一半。在沈美君的心中,这些人肯定是对林成不利的,她此刻顾不得心底的那一丝害怕,她只想把她的情郎救出来。
“快点,上车!”沈美君摇下车窗,对林成喊道。林成此刻自己都感觉自己是必死无疑,这个社会,连摔倒的人都不敢扶,更何况面对浑身是血的血人了。他不奢望在这个时候有人能救自己,他只想找到他的那把枪,在死之前,能有个武者的荣誉。
不过这时沈美君的娇喝“上车!”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就是条件反射般的从沈美君摇开的车窗钻了进去。
沈美君一脚油门,小天语飞速的窜了出去,丝毫没有排量该有的肉的感觉。提速非常快,简直可以堪比。
跃出墙外的李朝宗,身形也有些摇晃,他捂着自己中枪的肚皮,想阻止血液的流出,还有奔到他眼前的七八个特种兵,望着绝尘而去的小天语一阵叹息。
李朝宗精神一松,向旁边倒去,被他旁边眼疾手快的特种兵扶住。
“哎,这都是命,他命不该绝!”李朝宗在昏迷前说着这么一句话。他也不知道心底到底是想杀林成还是对他的命不该绝有些庆幸,现在的李朝宗心思很复杂。
铃木,小天语,为什么叫小天语?那是因为他确实非常小,空间小。林成一头扎进去,小腿还漏在外面,头却几乎拱上了沈美君的胸。
不过林成可没有这么好的命,去欣赏沈美君纯洁无比的胸部椒乳,也闻不到她身上淡淡的处子体香,因为林成昏迷了。
沈美君一连转过四五个街区,才在一个小巷口停了下来。下来费了好大气力把林成给扶正,坐好。
面对昏迷不醒的林成,沈美君费了琢磨,把他送到哪里去?送到旅馆肯定不方便,送他到自己住的地方,可自己住的是公司的宿舍,虽然自己住的是单间,但是旁边可都住的是自己公司的人,自己带一个男人回去,他们会怎么看?
沈美君心有点乱,她坐在主驾驶位置想了半天。但是连她自己都感觉奇怪,她在担心的是并不是林成住哪里,而是林成住进了自己宿舍后,自己是不是应该请几天假来照顾一下他?
不过沈美君看到林成口鼻溢出的鲜血,她又不禁有些担心,但是她没有林成的话,又不敢送他去医院,要知道,刚才林成的对头分明涉及到了枪。对于涉及到枪支的,不是黑帮就是警察,因此她不敢随便把林成往医院送。起码不敢往大医院送,实在不行,沈美君准备找个能上门的大夫,帮林成看看。其实最好是林成自己醒来,他应该会告诉自己怎么办。
她在车后找了瓶矿泉水,倒在纸巾上,给林成脸上的已经干涸的血迹擦干净。
突然她想起一件事,自己该怎么才能把林成给搬上去?自己可搬不动他,就在刚才,自己把林成扶正,还费了好大的力气。
不管了,先回宿舍再说。
本来沈美君上午出来是有公事,但是此刻什么公事,全被她抛到九霄云外。沈美君迅速启动车,往自己宿舍开去。
沈美君住在公司宿舍的一个筒子楼上,跟公司不算太远。这个三层楼是她们公司的产业,一楼当作门市出租,二楼,三楼当作了公司员工的宿舍。
沈美君停好车,正在考虑该找谁来帮忙一起把林成给搬上去,但是此刻突然林成睁开了双眼,“这是哪里?”林成的话一出口,给沈美君吓了一大跳。
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我宿舍,我想如果你没地方去,就先到我这里休息几天。”沈美君越说声音越小,最后都不好意思了,好像是自己主动找男人上门是件非常可耻的事一样。
沈美君看到林成点点头,她才慢慢大胆起来,思维才回复正常,“你自己能走吗?我先扶你上去吧?”
林成一摇头,“我能走。”
林成跟着沈美君上了三楼,她的宿舍,刚一进门,林成在说了一句话之后,就倒在地上。
“你马上到刚才你接我的那个地方,那里有个手包压着一块红布的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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