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成载着几人先去的是福建鲜鱼丸,店不大,但是人却不少,不过现在幸好是傍晚,刘伊菲又是带着帽子的素颜亮相,这才没引起围观,不过一个帅哥陪三个美女,即使没有明星,这场面的确是够轰动了。
第二站去吃的圩吁龙虾,鲜红的麻辣小龙虾,满满的一大盆,不过这个壳也太硬了,但是味道却是极好。把三个美女吃的满嘴通红,不过美女吃东西,吃相再难看,那也是美的。丑女吃东西,就算吃相再文雅,那也是东施效颦。
美女和丑女的差别就是这么大。
不过林成眼前的这三人,无论挑出哪一个,那都是个顶个的美女,而且气质都非常出众。
周围的男人无一例外的都羡慕林成的艳福,其实艳福呢,林成倒是没感觉到,林成只感觉到饿,吃鱼丸林成就吃了几个,然后又一起过来吃麻辣龙虾,哦,漏了个小,麻辣小龙虾,全是壳,而且吃起来又特别费劲,不过也就美女爱吃这个东西,吃这东西有个好处,怎么吃也不胖。
别人羡慕林成的艳福,林成却看着三个美女吃的一包劲,给林成饿的,挥手叫来了服务员,让服务员拿来菜单,林成刷刷刷的点了四个招牌菜,麻辣拌肚,乐山麻辣鸡,麻辣牛肉,夫妻肺片,这典型一个川菜风格,不过人家本身就是以麻辣小龙虾闻名的,所以饭店就是以麻辣为风格。
林成的饭量把三个美女给彻底惊了,要知道这个麻辣的菜馆就是以盘大出名的,麻辣小龙虾是用个大铁盆盛的,而麻辣拌肚等菜的盘子也比一般的饭店大一圈。而这些菜都被林成吃了下肚,跟这些菜一起被林成吃掉的还有八碗米饭。
吃完饭,几个美女又提议一起逛街,逛街大概是每个女人的最爱。林成听到这个建议,头都有些大,不过三女是坐自己车来的,而自己又不能把三人丢下不管,于是只能跟在后面。
其实不管三女走到哪里,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女人看了嫉妒,男人看了羡慕。女人嫉妒的是三女的美丽,男人羡慕的是林成的艳福。
三女并肩笑嘻嘻的往前走,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而林成则忠实的跟在了后面,充当了护花使者的角色。
三人一路走,一路看,把喜欢的衣服好一顿试,不过刘伊菲一到人多的地方就带上那副巨大的蛤蟆镜,所以尽管人们都在后面指指点点,感觉像,但是却都不敢肯定这就是大明星刘伊菲。因为刘伊菲名气太大了,谁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能在这里见到她们心中的偶像,于是林成走在后面,就听到旁边一些服务员就叽叽喳喳的议论,“这人我看着怎么这么面熟。”
“这人我看像刘伊菲。”
“这真是刘伊菲吗?”
“这人长的真像刘伊菲。”等等议论。
林成走在最后,听到这些人的议论,林成就笑了,“怎么刘伊菲的名气很大吗?看你们一副偷偷摸摸的模样。”
在三楼的香榭丽舍女装店,三女都不自觉的停住脚步,这里的服装设计都是来自于服装之都巴黎,颜色和搭配非常新潮,而且有适合各种年龄的女装。
以刘伊菲和单琳等人的品味来说,那太一般的衣服根本就穿不出门,那也不附和她们的身份。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什么天生丽质穿什么都好看,那就是胡说八道,一个美女穿着叫花子的衣服,我不信她就能穿出什么气质来?长的好的人,那也需要衣服的衬托。
都说女大十八变,其实相貌的变化变不了多少,总能找到以前小时候的影子,变的最主要的是人长大了会打扮了,所以才感觉跟以前大不一样了。
香榭丽舍女装店有四个服务员,现在也算是商场营业的黄金时间,八九点的时候,正是很多吃饱了没事干,闲的蛋疼的人逛商场的时候。嘘,这话可别告诉刘伊菲和单琳还有王娇,要不她们好闹了。
当四人踏进香榭丽舍的时候,两个服务员正程序化的说完你好的时候,两人已经目不转睛盯着前面的三个美女看。
“这个带眼镜的人太像刘伊菲了。”
另一个拍了一下说话的那人的手小声说,“什么像,这简直就是刘伊菲。”
“你还别说,真像。”
“嘘,小声点。”
“不光是刘伊菲,你看跟她一起把臂来的这两个美女,气质也好的不得了,哦,你看她的包,我看着像爱马仕的。”
三人跟这两个服务员距离并不远,刘伊菲也肯定是听到了这三人的谈话,但是刘伊菲始终是一副淡然的神情,连一丝异样都没有,显然是听惯了这种话。
爱马仕和路易威登虽然是顶级的奢侈品牌,价格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去消费的,但是正因为如此,现在满大街的人都是lv和爱马仕。装逼谁不会,几十块钱的lv和爱马仕满天飞,有不少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肩上和小筐里都放着一只lv,虽然她们根本就说出来lv的全称是叫路灯威仪还是叫路易威登,但是这并不影响全民购买奢侈品的狂潮。
今天单琳手上拿着一只爱马仕的包,其实相比较爱马仕的高端产品来说,单琳的包并不贵,也就两万多,不过能花两万多买个包背的人也不多。
这种人一般有这么几种:一是确实有钱的,二是脑袋被驴踢了的,三是头被门挤了的。单琳明显是属于第一种,高级白领,而且家里又有背景。
刘伊菲是来拍戏的,她只带了一个随身的小包,还有几件简单的衣服,不过都留在了林成的车里。王娇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虽然家里有钱,但是她却出门也就是个很普通的包,一百多块钱的那种。
“美女,我感觉这件衣服比较适合你。”一个衣着时尚的男子站在了刘伊菲的旁边,伸手指了一件标价为八万八的一件连衣裙。
能到香榭丽舍逛的,那基本都是腰缠万贯的,要不进来一看最低都是几千上万的衣服,很多人连试的勇气都没有。
这个男子很明显不是来逛香榭丽舍的,因为香榭丽舍卖的全部都是女装,而一间更衣室的门是敞开的,另一件是紧闭的,这男的一般是陪他对象过来选购衣服的。不过能在这里选购,可见都是有些家底的。
对于这样的登徒子,刘伊菲根本不会搭理他,甚至连看一眼都欠奉。但是即使如此,这个男的却一点也不恼,似乎刘伊菲的高傲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
“呵呵,我感觉这件衣服肯定适合你的气质,你不想试一下吗?”这个男的非常彬彬有礼,而且配合上他英俊的相貌,的确有让绝大多数女生动心的条件。似乎是看刘伊菲没说话,他有继续跟在刘伊菲后面,指着一件适合现在穿的皮草,“这件应该也跟你的气质相配。”
进了香榭丽舍后,既然是逛街,三位美女的眼睛都各自寻找适合自己穿的款式,这是女人的天性。单琳刚看到一件适合她穿的带有明显职业女性风范的套装,突然一转眼就看到一个男子纠缠刘伊菲,她快步过去,很自然的挽起了刘伊菲的手,“走,那边有件衣服不错,咱去看看。”
刘伊菲虽然讨厌男人,但是对女人却很好,尤其是跟她比较谈的来,虽然她和王娇单琳认识的时间都不长,但是相处却非常融洽,跟单琳认识也许就两个多小时,但是却宛如多年的好友一般。
也许长相一般的女人都善于嫉妒比自己漂亮的多的人,但是美女却是经常被长相一般的女人嫉妒惯了,美女见美女,就没有了那种嫉妒,反而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单琳、王娇都是出色的美女,刘伊菲就更不用说了,她的美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
这个男子本来见到三个美女出现在眼睑,刘伊菲是墨镜遮面,而王娇却是素颜朝天,而单琳是画了微微的淡妆,这人一看就感觉刘伊菲是众人的中心,因为现在美女在一起逛街,只有特别心高气傲的才会带上墨镜显得自己跟人不一样,尤其是在逛商场的时候,哪有戴墨镜的,而且这还是晚上,虽然这里灯火通明,比白天还亮三分。
他一见这三个美女,心里就是一喜,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有把握一下拿下三个美女,于是他就捡了一个领头的来勾搭,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他风流大少的本领。
这个打扮时尚的年轻人姓马,叫马明哲,名字是他爹找人给起的,一听就比较有涵养,有文化,而且这个名字还非常有当他爹马骁的意,怎么说呢?因为马骁刚有马明哲的时候,那时候还是一个园艺口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有了马明哲那年,正好赶上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招考公安,马骁当时很不起眼,他老婆生马明哲的时候,他正好赶上招考公安的考试,儿子出生的时候,他正好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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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去吃的圩吁龙虾,鲜红的麻辣小龙虾,满满的一大盆,不过这个壳也太硬了,但是味道却是极好。把三个美女吃的满嘴通红,不过美女吃东西,吃相再难看,那也是美的。丑女吃东西,就算吃相再文雅,那也是东施效颦。
美女和丑女的差别就是这么大。
不过林成眼前的这三人,无论挑出哪一个,那都是个顶个的美女,而且气质都非常出众。
周围的男人无一例外的都羡慕林成的艳福,其实艳福呢,林成倒是没感觉到,林成只感觉到饿,吃鱼丸林成就吃了几个,然后又一起过来吃麻辣龙虾,哦,漏了个小,麻辣小龙虾,全是壳,而且吃起来又特别费劲,不过也就美女爱吃这个东西,吃这东西有个好处,怎么吃也不胖。
别人羡慕林成的艳福,林成却看着三个美女吃的一包劲,给林成饿的,挥手叫来了服务员,让服务员拿来菜单,林成刷刷刷的点了四个招牌菜,麻辣拌肚,乐山麻辣鸡,麻辣牛肉,夫妻肺片,这典型一个川菜风格,不过人家本身就是以麻辣小龙虾闻名的,所以饭店就是以麻辣为风格。
林成的饭量把三个美女给彻底惊了,要知道这个麻辣的菜馆就是以盘大出名的,麻辣小龙虾是用个大铁盆盛的,而麻辣拌肚等菜的盘子也比一般的饭店大一圈。而这些菜都被林成吃了下肚,跟这些菜一起被林成吃掉的还有八碗米饭。
吃完饭,几个美女又提议一起逛街,逛街大概是每个女人的最爱。林成听到这个建议,头都有些大,不过三女是坐自己车来的,而自己又不能把三人丢下不管,于是只能跟在后面。
其实不管三女走到哪里,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女人看了嫉妒,男人看了羡慕。女人嫉妒的是三女的美丽,男人羡慕的是林成的艳福。
三女并肩笑嘻嘻的往前走,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而林成则忠实的跟在了后面,充当了护花使者的角色。
三人一路走,一路看,把喜欢的衣服好一顿试,不过刘伊菲一到人多的地方就带上那副巨大的蛤蟆镜,所以尽管人们都在后面指指点点,感觉像,但是却都不敢肯定这就是大明星刘伊菲。因为刘伊菲名气太大了,谁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能在这里见到她们心中的偶像,于是林成走在后面,就听到旁边一些服务员就叽叽喳喳的议论,“这人我看着怎么这么面熟。”
“这人我看像刘伊菲。”
“这真是刘伊菲吗?”
“这人长的真像刘伊菲。”等等议论。
林成走在最后,听到这些人的议论,林成就笑了,“怎么刘伊菲的名气很大吗?看你们一副偷偷摸摸的模样。”
在三楼的香榭丽舍女装店,三女都不自觉的停住脚步,这里的服装设计都是来自于服装之都巴黎,颜色和搭配非常新潮,而且有适合各种年龄的女装。
以刘伊菲和单琳等人的品味来说,那太一般的衣服根本就穿不出门,那也不附和她们的身份。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什么天生丽质穿什么都好看,那就是胡说八道,一个美女穿着叫花子的衣服,我不信她就能穿出什么气质来?长的好的人,那也需要衣服的衬托。
都说女大十八变,其实相貌的变化变不了多少,总能找到以前小时候的影子,变的最主要的是人长大了会打扮了,所以才感觉跟以前大不一样了。
香榭丽舍女装店有四个服务员,现在也算是商场营业的黄金时间,八九点的时候,正是很多吃饱了没事干,闲的蛋疼的人逛商场的时候。嘘,这话可别告诉刘伊菲和单琳还有王娇,要不她们好闹了。
当四人踏进香榭丽舍的时候,两个服务员正程序化的说完你好的时候,两人已经目不转睛盯着前面的三个美女看。
“这个带眼镜的人太像刘伊菲了。”
另一个拍了一下说话的那人的手小声说,“什么像,这简直就是刘伊菲。”
“你还别说,真像。”
“嘘,小声点。”
“不光是刘伊菲,你看跟她一起把臂来的这两个美女,气质也好的不得了,哦,你看她的包,我看着像爱马仕的。”
三人跟这两个服务员距离并不远,刘伊菲也肯定是听到了这三人的谈话,但是刘伊菲始终是一副淡然的神情,连一丝异样都没有,显然是听惯了这种话。
爱马仕和路易威登虽然是顶级的奢侈品牌,价格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去消费的,但是正因为如此,现在满大街的人都是lv和爱马仕。装逼谁不会,几十块钱的lv和爱马仕满天飞,有不少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肩上和小筐里都放着一只lv,虽然她们根本就说出来lv的全称是叫路灯威仪还是叫路易威登,但是这并不影响全民购买奢侈品的狂潮。
今天单琳手上拿着一只爱马仕的包,其实相比较爱马仕的高端产品来说,单琳的包并不贵,也就两万多,不过能花两万多买个包背的人也不多。
这种人一般有这么几种:一是确实有钱的,二是脑袋被驴踢了的,三是头被门挤了的。单琳明显是属于第一种,高级白领,而且家里又有背景。
刘伊菲是来拍戏的,她只带了一个随身的小包,还有几件简单的衣服,不过都留在了林成的车里。王娇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虽然家里有钱,但是她却出门也就是个很普通的包,一百多块钱的那种。
“美女,我感觉这件衣服比较适合你。”一个衣着时尚的男子站在了刘伊菲的旁边,伸手指了一件标价为八万八的一件连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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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子很明显不是来逛香榭丽舍的,因为香榭丽舍卖的全部都是女装,而一间更衣室的门是敞开的,另一件是紧闭的,这男的一般是陪他对象过来选购衣服的。不过能在这里选购,可见都是有些家底的。
对于这样的登徒子,刘伊菲根本不会搭理他,甚至连看一眼都欠奉。但是即使如此,这个男的却一点也不恼,似乎刘伊菲的高傲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
“呵呵,我感觉这件衣服肯定适合你的气质,你不想试一下吗?”这个男的非常彬彬有礼,而且配合上他英俊的相貌,的确有让绝大多数女生动心的条件。似乎是看刘伊菲没说话,他有继续跟在刘伊菲后面,指着一件适合现在穿的皮草,“这件应该也跟你的气质相配。”
进了香榭丽舍后,既然是逛街,三位美女的眼睛都各自寻找适合自己穿的款式,这是女人的天性。单琳刚看到一件适合她穿的带有明显职业女性风范的套装,突然一转眼就看到一个男子纠缠刘伊菲,她快步过去,很自然的挽起了刘伊菲的手,“走,那边有件衣服不错,咱去看看。”
刘伊菲虽然讨厌男人,但是对女人却很好,尤其是跟她比较谈的来,虽然她和王娇单琳认识的时间都不长,但是相处却非常融洽,跟单琳认识也许就两个多小时,但是却宛如多年的好友一般。
也许长相一般的女人都善于嫉妒比自己漂亮的多的人,但是美女却是经常被长相一般的女人嫉妒惯了,美女见美女,就没有了那种嫉妒,反而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单琳、王娇都是出色的美女,刘伊菲就更不用说了,她的美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
这个男子本来见到三个美女出现在眼睑,刘伊菲是墨镜遮面,而王娇却是素颜朝天,而单琳是画了微微的淡妆,这人一看就感觉刘伊菲是众人的中心,因为现在美女在一起逛街,只有特别心高气傲的才会带上墨镜显得自己跟人不一样,尤其是在逛商场的时候,哪有戴墨镜的,而且这还是晚上,虽然这里灯火通明,比白天还亮三分。
他一见这三个美女,心里就是一喜,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有把握一下拿下三个美女,于是他就捡了一个领头的来勾搭,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他风流大少的本领。
这个打扮时尚的年轻人姓马,叫马明哲,名字是他爹找人给起的,一听就比较有涵养,有文化,而且这个名字还非常有当他爹马骁的意,怎么说呢?因为马骁刚有马明哲的时候,那时候还是一个园艺口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有了马明哲那年,正好赶上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招考公安,马骁当时很不起眼,他老婆生马明哲的时候,他正好赶上招考公安的考试,儿子出生的时候,他正好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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