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从南京特意为你带的吃食你也肯定不收了!”感觉怀里的小家伙身子一动,他唇角勾出一丝笑意,身子直起,轻叹一声,颇伤脑筋地说,“小六,你拿去吃吧——吃的东西,放久了就变质了!”

    话虽对王子说,可,眼睛却一直是盯着末末的——

    叶末的爱好宏观地分为两项,一是动态,二是静态。前者吃,后者睡!

    在别的事上,她不怎么计较!

    可若你打搅了她的睡眠,抢了她的食物,她是可以跟你玩儿命的。

    “谢谢二哥——”王子嘻笑着,几个跨步从飘台上摸出一个黑包来,拉开拉链,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掏出,“南京盐水鸭,板鸭,桂花鸭,无锡酱肘子,肉排骨,大浮杨梅,太湖白鱼、银鱼、太湖白虾、方糕、苏州枣泥麻饼,卤汁豆腐干——”

    一边往外拿,还一边大声地报着名儿!

    心里唏嘘不已,二哥还真疼丫头。

    在南京上了三年学,这南方的小吃、特产、地方玩意都被他淘了个遍了吧。

    “这么多好吃的,今个有口福喽!”唐小逸上了趟厕所回来后,看见王子面前摊了一堆吃的东西,走过去,食指在一推吃食面前挑挑拣拣半天,拿了一包即开即吃的肉排骨,打开,捻了一块放在嘴中,砸吧两口,“味儿不错——”

    嚼着肉骨头,看见王子正死死地盯着他望,一脸讶异,遂没好气地问,“看我干嘛!想吃,自己拆——”

    唐小逸跟老爷子赌气,一气之下出国留学了——普林斯顿大学,世界十大名校之一,绝对的人才培养基地,即使咱心里再不是滋味,也必须大气的承认,人那无论是名气还是教学理念都高于国内高校很多。

    唐小逸倒是争气来着,可他的中国胃受不了啊——

    吃多洋快餐,非常想念家乡小吃的味道。

    他妈倒是心疼儿子,隔三差五地便寄些家乡小吃过去。

    可,那也只是杯水车薪——

    这会,看到一桌的南方特产,馋着呢?

    再加上玩了一上午的枪,正饿着呢?

    “你们也吃,都看我看嘛!”唐小逸砸吧着嘴巴,正准备再捏一块扔嘴中时,一个身影‘嗖’的一下,窜了过来,然后,只见手中的无锡排骨,不见了。

    “这是我的——哥哥买给我的!”叶末抱着从唐小逸怀中抢过来的吃食,咧着嘴,呲着牙,虎视眈眈地瞪着他,那摸样,就像——就像护食的狗儿。

    基本上,叶末是竖属狗的,而且是那种特护食的京巴狗儿,很娇小,却很凶悍的那种!

    平日里你咋惹她都没事,可一旦抢了她的食物,她便会暴出惊人的威慑力来。

    转身将摊了一桌的食物呼啦啦地全塞进包里,一边装一边嘟囔,“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们谁也没份,哼——”

    重重地哼了一声,双手拎着鼓鼓的旅行包气咻咻地回房了。

    呼哧呼哧的傻样儿,惹得除唐小逸以外一干人等均笑开了怀,却——不敢张扬——

    众人皆知,叶末闹气时,最好不要生风点火,否则只有**的份儿。

    倒不是叶末厉害,而是那宠妹成痴赵惜文见不得她生气,所以——

    “三哥,你真厉害,出了一趟国,都敢从丫头口中抢食了!”王子看着追出去的赵惜文,望着唐小逸,笑抽了——

    “这不是二哥买给我们吃的?”唐小逸困惑的问,面儿极为郁闷。

    “小逸,你啥时候见过二哥给除末末之外的人买过吃食?自打丫头来,二哥连块糖都没给咱兄弟吃过一块——”程俊乐的拍着桌子幸灾乐祸道,“哎——你赶紧祈祷,二哥能哄好那丫头,否则我劝你还是收拾包儿回你的普林斯顿吧!”

    唐小逸啜了一下捏过排骨的手指,回味其味儿,啧啧赞叹,“这丫头可比小时候凶悍多了!”

    犹记少时,跟丫头抢食,结果,打了五针狂犬疫苗,胳膊上的牙印到现在还十分清晰呢。

    那时,末末才六岁吧!

    刚来叶家第二天。

    赵惜文领着他们六个去见这个新来的妹妹,当时她正在啃肉骨头。

    眼若杏仁,微微上挑。

    鼻子,小巧,若玉石雕刻。

    嘴唇,粉嘟嘟,水嫩嫩的——

    这样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粉色的旗袍,留着齐耳的短,整个人看上去,像个陶瓷娃娃——娇、甜、纯、嗲。

    因为刚从孤儿院里出来,所以很瘦,整个人显的娇小孱弱,倒衬着一双杏仁大眼出奇的大。

    许是因为江南的水养人,那时她的皮肤就很白皙、水嫩、细滑,再加上一双乌溜溜,亮闪闪、晶莹莹、水样样的眸子——

    顷刻间便煞到了这群小小伙儿。

    当时,他们大院里,比他们小的女孩还真没几个,而且也似乎没这么可爱。

    尤其她啃肉骨头样儿,不像他们身边的大家闺秀女孩般用筷子夹着或用叉子叉着,而是直接下爪子。

    一口咬下,油顺着她的嘴角流下——

    滴落在粉色的旗袍上,可人不在意,继续大口大口地啃着肉骨头。

    她啃得大气,嚼的喷香——

    你想想那是什么场面?

    好比观音座下的玉女,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让原本粗俗的行径也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震撼——绝对是震撼——

    看惯了周边女孩们小口吃肉、细嚼慢咽的男孩们,那次是切切实实地被煞到了。

    再看看她那圆睁着眼眸享受的小摸样,就好像面前的肉骨头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一下子把这群半大孩子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严斌和赵惜文因为年龄大、定力强,所以只是稍稍地抿抿嘴,其余几个则‘咕咚咕咚’地咽着口水。

    王子年龄最小,还不知道所谓的条件反射,以为这肉骨头跟自己平时吃的不一样,肯定是大人偏心,给妹妹的肉骨头比他的好吃,便想尝尝看。于是,直接挣脱了赵惜文的拉扯,奔了过去,蹲在叶末跟前可怜巴巴地讨食道:“妹妹,给我吃一口!”

    虽然当时他只比叶末大两岁,可来时,叶映萱再三叮嘱他:叶末是妹妹,你们不可以欺负她!

    叶末看了他一眼,没理,挪了地方继续啃,嘴巴‘吧唧’‘吧唧’嚼的更香了。

    王子跟着转到她跟前,继续流着哈喇子,继续没皮没脸地要:“给我吃口,就一口!”

    叶末还是没理,继续挪地方继续啃,嘴巴吧唧的更响了。

    那时,王子的脸皮还没这么厚,也不知是吃不到肉骨头还是觉得被人拒绝很难受,于是,小嘴一撇,‘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唐小逸嘴也馋,可还没到问人要着吃的地步,看到王子哭了,小哥们义气上来了,本来他在家里也是霸道惯了,所以——二话没说,上去就抢。

    然后,杯具生了。

    刚才看起来还乖巧温顺恬美的女娃,瞬间像是被狼狗附身般,‘唬’的一下就跳了出来,扑上去,抱着他手臂就咬定不放松。

    严斌、赵惜文愣了——

    谷冬、程俊呆了——

    就连小王子也忘了哭,傻傻地看着那一切——

    直到唐小逸吃疼留下英雄的泪,最年长的严斌这才缓神过来,连同赵惜文一起合力将二人分开!

    每每想起那段羞辱的过往,唐小逸手臂上的牙印就隐隐作痛——

    倒是自那次之后,谷冬和程俊便喜欢拿食物逗着丫头玩,喜欢看她从小绵羊变成京巴小犬的样儿,后来,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每每他们想逗丫头时,赵惜文便会从中作梗,事后,有人便要倒霉了,吃了几回苦头之后,他们最终放弃了这个乐趣 <a href="" target="_bla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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