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魁头决定攻城,九原城那低矮的城墙是挡不住鲜卑的勇士们的,城中的财物与那汉人女子,都将成为鲜卑勇士们的奖赏,一想到汉人那雪白粉嫩的女子,魁头便觉得自己的小腹升起一股热流,盯着城头的眼光中也带着一丝热切。
鲜卑人中有着白人的血统,所以鲜卑的许多女人虽然白,皮肤却是粗糙无比,那手感自然是好不到哪儿去,哪象汉人的女子,皮肤白晰者,往往皮肤的手感也极好,魁头的身边有几个汉人女奴,不过都是贫人家的女儿,所以,魁头希望这一次能掠得汉人大户之中的女子,做为一个强壮的鲜卑勇士,魁头在那方面也是自觉很强悍的。
不过魁头没有想到的是,吕布是一个骄傲的人,也是一个胆子极大的人,常常自觉自己胜过卫青,霍去病,所以手下虽然只有三千骑兵,却没有把魁头的两万鲜卑大军放在眼中,当魁头准备列阵攻城时,城头上一声号响,九城的城门大开,吕布领着三千手下冲了出来。
“吕布此人,当真的好生狂妄,他以为区区三千人马,便可对抗某数万大军不成。”看到吕布率领着队伍出来,魁头不由的冷哼了一声,魁头自然也有着他的骄傲,不说他本身是鲜卑人中有数的勇士,胸怀大志的他,更是对自己自视极高,天下英雄,除了他那个祖父檀石槐,大概还没有谁被他放在眼中,就算昨天那刘民的悍勇,在魁头的眼中也只不过是匹夫之力罢了,匹夫,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岂能算得英雄二字。
“大王说的是,此吕布,匹夫也,大王不足为虑,他现在肯出城来与我们在平原之地决战,却是再好不过的了,我鲜卑的数万大军一动,此三千人马还不踏成粉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种族,都不会缺少了会拍马屁的人,现在的鲜卑族虽然还属于没有文化与文明的野蛮种族,但会拍马屁的人才还是有的,当权者少了拍马屁的人,那是何等的一种寂寞啊。
鲜卑人昨天在刘民的手中折损了数员战将,魁头今天可不会再与吕布斗将,所以不等吕布的大军压稳阵线,魁头便下令进行攻击,魁头不是一个呆板的人,打仗更是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事情,魁头学过汉人的文化,也学过汉人的兵要趁对方立足未稳之时攻击,不过魁头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响。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随在吕布的后面出了城,吕布这人在某些时候也是很大方的,知道刘民不会成为自己的手下,也知道刘民这样的人不可能在他的军队中当一个小兵,但刘民肯带着手下来杀敌,吕布也大方的任由刘民随着他们军队的后面,毕竟在战场上自己一方多一员比猛兽还猛的猛将,那也是一件好事。
吕布看到鲜卑人想趁着自己阵角未稳杀过来,也是冷哼了一声,手中的方天画戟一举:“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是什么?”
“我们是并州的铁骑,是大汉的冠军营!……”
“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前面的是什么?”
“是鲜卑狗!……”
“那好,儿郎们,我们杀狗去!”吕布手中的方天画戟一挥,当先向着鲜卑人的大军冲去,三千并州铁骑也大声的呼喝着,随着吕布的身后杀了过去,两股骑军对撞在一起,如同大海中的海浪与礁石相撞一般,绽起的却是一朵朵的血花。
刘民看着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脸色微微有一点儿白,他昨天虽然杀人无数,也在鲜卑大军中杀进杀出,但今天却是第一次看到两支骑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那情景,惨烈的震撼人心,个人的力量在它们面前,都似乎已经变的微不足道了。
“大哥,我们也快快杀上去吧。”看到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张辽只觉得自己的血也沸腾了,他现在还年轻,血还是那种很容易热的年纪,这种时候自然是跃跃欲试。
刘民抬眼望着两军阵后面那杆鲜卑人高高耸立的旌旄,转头对高顺问道:“那个是鲜卑狗的什么东西?”
“大哥,那里是鲜卑狗的统帅所在地,大哥是想去杀了那个鲜卑统帅不成?”高顺眼中一亮,心想大哥不愧是大哥,胆子就是比别人的大,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于百万军中,取上将级吗,看来,大哥,真英雄也。
“哦,原来是个大boss所在的地方,杀小兵历来就没什么好处可捞,只有杀boss才会好处大大有,就是有些危险啊……”刘民自言自语的低声道,因为声音很低,高顺他们并没有听到,刘民在心中用他那简单的可怜的逻辑能力盘算了一番,最后觉得还是杀掉一个大家伙来的合算,手中的狼牙棒一举:“兄弟们,这是咱们结义为兄弟后的第一次开张,以后要想吃香的喝辣的,就看我们今天的本事了,把那个鲜卑狗的大家伙宰了,一定可以得到不少的好东西的……兄弟们,跟着我杀呀……”
刘民能想到的,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可听在高顺张辽的耳中,意思却不是这样的了,他们对于刘民所说话,理解是这样的,兄弟们,这是我们兄弟结义后的第一次战斗,以后想要在人前风光,想要在人前有所作为,现在就要拿出本事来,杀了那个鲜卑人的统帅,我们就会有功劳,有名利……觉得自己理解了刘民的意思的高顺张辽,心中的热血一起沸腾了。
“杀啊,杀了那鲜卑狗的大家伙……”高顺与张辽一起随着刘民冲了出去,只有慕容左左是无可奈何的,他不上前厮杀也不成,他现在可是鲜卑人中的叛徒,上了战场,他不杀鲜卑人,鲜卑人就会杀了他,不过慕容左左在这方面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太多的国家与民族的概念,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四人所骑的都是好马,刘民虽然不会骑术,但他身体本身的协调性可是一般的人数倍,骑在马上到也勉强可以跑路,四人绕过两军阵前,向着鲜卑人的后军杀去,一支鲜卑人的小队伍看到刘民杀来,赶紧迎了上去。
魁头决定攻城,九原城那低矮的城墙是挡不住鲜卑的勇士们的,城中的财物与那汉人女子,都将成为鲜卑勇士们的奖赏,一想到汉人那雪白粉嫩的女子,魁头便觉得自己的小腹升起一股热流,盯着城头的眼光中也带着一丝热切。
鲜卑人中有着白人的血统,所以鲜卑的许多女人虽然白,皮肤却是粗糙无比,那手感自然是好不到哪儿去,哪象汉人的女子,皮肤白晰者,往往皮肤的手感也极好,魁头的身边有几个汉人女奴,不过都是贫人家的女儿,所以,魁头希望这一次能掠得汉人大户之中的女子,做为一个强壮的鲜卑勇士,魁头在那方面也是自觉很强悍的。
不过魁头没有想到的是,吕布是一个骄傲的人,也是一个胆子极大的人,常常自觉自己胜过卫青,霍去病,所以手下虽然只有三千骑兵,却没有把魁头的两万鲜卑大军放在眼中,当魁头准备列阵攻城时,城头上一声号响,九城的城门大开,吕布领着三千手下冲了出来。
“吕布此人,当真的好生狂妄,他以为区区三千人马,便可对抗某数万大军不成。”看到吕布率领着队伍出来,魁头不由的冷哼了一声,魁头自然也有着他的骄傲,不说他本身是鲜卑人中有数的勇士,胸怀大志的他,更是对自己自视极高,天下英雄,除了他那个祖父檀石槐,大概还没有谁被他放在眼中,就算昨天那刘民的悍勇,在魁头的眼中也只不过是匹夫之力罢了,匹夫,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岂能算得英雄二字。
“大王说的是,此吕布,匹夫也,大王不足为虑,他现在肯出城来与我们在平原之地决战,却是再好不过的了,我鲜卑的数万大军一动,此三千人马还不踏成粉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种族,都不会缺少了会拍马屁的人,现在的鲜卑族虽然还属于没有文化与文明的野蛮种族,但会拍马屁的人才还是有的,当权者少了拍马屁的人,那是何等的一种寂寞啊。
鲜卑人昨天在刘民的手中折损了数员战将,魁头今天可不会再与吕布斗将,所以不等吕布的大军压稳阵线,魁头便下令进行攻击,魁头不是一个呆板的人,打仗更是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事情,魁头学过汉人的文化,也学过汉人的兵要趁对方立足未稳之时攻击,不过魁头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响。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随在吕布的后面出了城,吕布这人在某些时候也是很大方的,知道刘民不会成为自己的手下,也知道刘民这样的人不可能在他的军队中当一个小兵,但刘民肯带着手下来杀敌,吕布也大方的任由刘民随着他们军队的后面,毕竟在战场上自己一方多一员比猛兽还猛的猛将,那也是一件好事。
吕布看到鲜卑人想趁着自己阵角未稳杀过来,也是冷哼了一声,手中的方天画戟一举:“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是什么?”
“我们是并州的铁骑,是大汉的冠军营!……”
“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前面的是什么?”
“是鲜卑狗!……”
“那好,儿郎们,我们杀狗去!”吕布手中的方天画戟一挥,当先向着鲜卑人的大军冲去,三千并州铁骑也大声的呼喝着,随着吕布的身后杀了过去,两股骑军对撞在一起,如同大海中的海浪与礁石相撞一般,绽起的却是一朵朵的血花。
刘民看着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脸色微微有一点儿白,他昨天虽然杀人无数,也在鲜卑大军中杀进杀出,但今天却是第一次看到两支骑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那情景,惨烈的震撼人心,个人的力量在它们面前,都似乎已经变的微不足道了。
“大哥,我们也快快杀上去吧。”看到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张辽只觉得自己的血也沸腾了,他现在还年轻,血还是那种很容易热的年纪,这种时候自然是跃跃欲试。
刘民抬眼望着两军阵后面那杆鲜卑人高高耸立的旌旄,转头对高顺问道:“那个是鲜卑狗的什么东西?”
“大哥,那里是鲜卑狗的统帅所在地,大哥是想去杀了那个鲜卑统帅不成?”高顺眼中一亮,心想大哥不愧是大哥,胆子就是比别人的大,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于百万军中,取上将级吗,看来,大哥,真英雄也。
“哦,原来是个大boss所在的地方,杀小兵历来就没什么好处可捞,只有杀boss才会好处大大有,就是有些危险啊……”刘民自言自语的低声道,因为声音很低,高顺他们并没有听到,刘民在心中用他那简单的可怜的逻辑能力盘算了一番,最后觉得还是杀掉一个大家伙来的合算,手中的狼牙棒一举:“兄弟们,这是咱们结义为兄弟后的第一次开张,以后要想吃香的喝辣的,就看我们今天的本事了,把那个鲜卑狗的大家伙宰了,一定可以得到不少的好东西的……兄弟们,跟着我杀呀……”
刘民能想到的,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可听在高顺张辽的耳中,意思却不是这样的了,他们对于刘民所说话,理解是这样的,兄弟们,这是我们兄弟结义后的第一次战斗,以后想要在人前风光,想要在人前有所作为,现在就要拿出本事来,杀了那个鲜卑人的统帅,我们就会有功劳,有名利……觉得自己理解了刘民的意思的高顺张辽,心中的热血一起沸腾了。
“杀啊,杀了那鲜卑狗的大家伙……”高顺与张辽一起随着刘民冲了出去,只有慕容左左是无可奈何的,他不上前厮杀也不成,他现在可是鲜卑人中的叛徒,上了战场,他不杀鲜卑人,鲜卑人就会杀了他,不过慕容左左在这方面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太多的国家与民族的概念,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四人所骑的都是好马,刘民虽然不会骑术,但他身体本身的协调性可是一般的人数倍,骑在马上到也勉强可以跑路,四人绕过两军阵前,向着鲜卑人的后军杀去,一支鲜卑人的小队伍看到刘民杀来,赶紧迎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