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代理人也就是说我没请律师所以法庭辩论就得自己来当然这没什么不好甚至我觉得这样更好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和林曼琴之间究竟生过什么也只有我才能让她感到那种作为一个小偷面对失主时的罪恶感和羞耻感如果别人来问可能达不到这种震撼性的效果。
我先彬彬有礼地向坐在林曼琴身边的律师点点头意示即将开始询问。她的律师大概四十来岁长得獐头鼠目猥猥琐琐一副昏庸无能行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模样所以即便在听到他姓宋时我也不认为他能有十佳状师宋世杰那么厉害。
宋律师跟林曼琴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也朝我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现在整个法庭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等待我的讯问。这时候我是主角。
我双手撑着原告席的台面盯住林曼琴的眼睛凝视着她。林曼琴脸色苍白目光有点躲闪对了就要你心虚。我马上用一种具有压迫性的声音问:“林曼琴你――为什么要剽窃我的小说?”
“………………”林曼琴沉默。
“你怎么可以这么问?!”宋律师跳起身来大声抗议。“反对原告对我的当事人提出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问题!”审判长点点头对我说:“原告请注意你的询问方式。在没有得到法定结果的前提下你不能指认被告剽窃了你的作品。”
不能这样问啊?我还想着这样的盘问可以摧毁她的心理防线呢。算了不问这个了我向审判长欠了欠身子表示道歉。然后开始询问下一个问题。
“林曼琴你说这书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
“………………”
“抗议——―――”宋律师大叫一声象那些港产连续剧里的律师的叫法他的声音拖得太长了弄得我心烦意乱。这时候底下旁听席上一阵哄笑我又看到坐在审判长下方的书记员伏倒在桌子上用笔记本电脑遮住了脸肩膀不停地抖动应该是在无声地狂笑。
汗!又错了?我茫然无措地看看审判长审判长嘴角扯动似笑非笑好象很难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有气无力地说:“原告你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理应由你提出证据――请注意你的询问方法。”
啊是这样啊?我告她就要我提证据的啊?早说嘛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我不满地瞪了一眼那个失态的书记员。书记员是个年轻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完全不够老成持重。她很吃力地重新坐直了身子不过因为忍笑憋得满脸通红。
“原告你有责任出示你的证据以主张你的权利。”审判长大概也从窃笑状态下恢复过来再次告诫我说。
证据证据一定要有证据才能说话吗?我愤愤地想证据这一块我能够掌握的确实不多:我的u盘里的小说底稿算一个吧在起诉的时候就跟诉状一块呈上去了不然人家法院不会受理这个案子。但是事实上来说这一证据只是理论成立实际上毫无作用――这个底稿人家林曼琴电脑里也有啊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好歹还有人证吧。
我定下心神继续询问林曼琴。
“林曼琴我在送小说稿给你时还有一个人在场――就是你们出版社的陈社长你承认吗?”
“…………”
林曼琴看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回答她转头看向了审判长席。
审判长向我点点头问:“原告你是否要提起新的证人?”
“是的。”我说“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可以证明。”
“那么你提出的证人是否到庭?”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来这里。”我说“我没有联系过他。但是肯定能够找到他啊。”
审判长倒吸一口凉气有点难以置信的样子。他足足看了我半分钟才说:“原告你提出的证人理应由你通知到场这――你不清楚吗?”停了一下他又问:“你为什么不请代理人?”语气很不友善。坐在审判长下的书记员又开始抖动肩膀。
我的脸微微烫估计已经红了。我知道审判长是对我在法律程序上的无知表示不满。怎么会这样?我有点惭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我得老实承认对这个环节我还真的是不太清楚。从起诉到开庭的几天里我一直都泡在网上当然也是在为这个案子做准备比如看过不少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剧什么的在那里边我都是看到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能说的那个赢官司――好象就这么简单。至于证据――看起来电视里的律师都能从对方言里找到破绽然后见缝插针、旁敲侧击、跟踪逼问、穷追猛打痛殴落水狗直问到对手两眼翻白甚至昏倒在地这个证据也就自动生成或者说根本就不再需要了而剧情至此肯定是案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天下。
我据此推断得出结论:法庭辩论就是一场官司的精华辩论赢了官司就拿下了所以这个证物或者证人什么的找些什么应该怎么去找具体细节我没去留意。当然电视里应该也有出现过有关这些的场景和剧情可是都给我直接跳过去――我光挑着看那些庭审的情节了。
现在有种出糗的感觉。
陈社长这个证人我事先就想好了可是怎么找他这个问题我倒没去细想我不好意思地问:“审判长可以打电话什么的啊这么大一社长不可能找不到他。”
审判长显然失去了耐心他用手里的槌子敲敲桌子提高了声音:“谁主张谁举证你提起的证人理应由你找来!原告你到底能不能传至证人?”
开什么玩笑?按电视剧里法官宣布传唤某证人那个证人要么立马到庭要么就是已经被杀身亡。这个陈社长估计给人干掉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可以出庭可是我上哪找他去?
我满腹委屈大声抗辩“我又不认识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来找?可以让她找啊――长川市出版社的社长她当然知道在哪里!”我指着对面的林曼琴愤愤不平地说。
审判长有点啼笑皆非的样子他看着站在面前的白痴摇摇头说“原告你是不是想表明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你提起的证人是不是具有跟本案直接相关的联系?”他停了一下无可奈何地说:“如果确实鉴于上述理由法庭也可以帮你传唤证人。”
我正要回答说是然后戏剧性的一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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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彬彬有礼地向坐在林曼琴身边的律师点点头意示即将开始询问。她的律师大概四十来岁长得獐头鼠目猥猥琐琐一副昏庸无能行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模样所以即便在听到他姓宋时我也不认为他能有十佳状师宋世杰那么厉害。
宋律师跟林曼琴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也朝我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现在整个法庭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等待我的讯问。这时候我是主角。
我双手撑着原告席的台面盯住林曼琴的眼睛凝视着她。林曼琴脸色苍白目光有点躲闪对了就要你心虚。我马上用一种具有压迫性的声音问:“林曼琴你――为什么要剽窃我的小说?”
“………………”林曼琴沉默。
“你怎么可以这么问?!”宋律师跳起身来大声抗议。“反对原告对我的当事人提出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问题!”审判长点点头对我说:“原告请注意你的询问方式。在没有得到法定结果的前提下你不能指认被告剽窃了你的作品。”
不能这样问啊?我还想着这样的盘问可以摧毁她的心理防线呢。算了不问这个了我向审判长欠了欠身子表示道歉。然后开始询问下一个问题。
“林曼琴你说这书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
“………………”
“抗议——―――”宋律师大叫一声象那些港产连续剧里的律师的叫法他的声音拖得太长了弄得我心烦意乱。这时候底下旁听席上一阵哄笑我又看到坐在审判长下方的书记员伏倒在桌子上用笔记本电脑遮住了脸肩膀不停地抖动应该是在无声地狂笑。
汗!又错了?我茫然无措地看看审判长审判长嘴角扯动似笑非笑好象很难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有气无力地说:“原告你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理应由你提出证据――请注意你的询问方法。”
啊是这样啊?我告她就要我提证据的啊?早说嘛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我不满地瞪了一眼那个失态的书记员。书记员是个年轻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完全不够老成持重。她很吃力地重新坐直了身子不过因为忍笑憋得满脸通红。
“原告你有责任出示你的证据以主张你的权利。”审判长大概也从窃笑状态下恢复过来再次告诫我说。
证据证据一定要有证据才能说话吗?我愤愤地想证据这一块我能够掌握的确实不多:我的u盘里的小说底稿算一个吧在起诉的时候就跟诉状一块呈上去了不然人家法院不会受理这个案子。但是事实上来说这一证据只是理论成立实际上毫无作用――这个底稿人家林曼琴电脑里也有啊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好歹还有人证吧。
我定下心神继续询问林曼琴。
“林曼琴我在送小说稿给你时还有一个人在场――就是你们出版社的陈社长你承认吗?”
“…………”
林曼琴看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回答她转头看向了审判长席。
审判长向我点点头问:“原告你是否要提起新的证人?”
“是的。”我说“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可以证明。”
“那么你提出的证人是否到庭?”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来这里。”我说“我没有联系过他。但是肯定能够找到他啊。”
审判长倒吸一口凉气有点难以置信的样子。他足足看了我半分钟才说:“原告你提出的证人理应由你通知到场这――你不清楚吗?”停了一下他又问:“你为什么不请代理人?”语气很不友善。坐在审判长下的书记员又开始抖动肩膀。
我的脸微微烫估计已经红了。我知道审判长是对我在法律程序上的无知表示不满。怎么会这样?我有点惭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我得老实承认对这个环节我还真的是不太清楚。从起诉到开庭的几天里我一直都泡在网上当然也是在为这个案子做准备比如看过不少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剧什么的在那里边我都是看到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能说的那个赢官司――好象就这么简单。至于证据――看起来电视里的律师都能从对方言里找到破绽然后见缝插针、旁敲侧击、跟踪逼问、穷追猛打痛殴落水狗直问到对手两眼翻白甚至昏倒在地这个证据也就自动生成或者说根本就不再需要了而剧情至此肯定是案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天下。
我据此推断得出结论:法庭辩论就是一场官司的精华辩论赢了官司就拿下了所以这个证物或者证人什么的找些什么应该怎么去找具体细节我没去留意。当然电视里应该也有出现过有关这些的场景和剧情可是都给我直接跳过去――我光挑着看那些庭审的情节了。
现在有种出糗的感觉。
陈社长这个证人我事先就想好了可是怎么找他这个问题我倒没去细想我不好意思地问:“审判长可以打电话什么的啊这么大一社长不可能找不到他。”
审判长显然失去了耐心他用手里的槌子敲敲桌子提高了声音:“谁主张谁举证你提起的证人理应由你找来!原告你到底能不能传至证人?”
开什么玩笑?按电视剧里法官宣布传唤某证人那个证人要么立马到庭要么就是已经被杀身亡。这个陈社长估计给人干掉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可以出庭可是我上哪找他去?
我满腹委屈大声抗辩“我又不认识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来找?可以让她找啊――长川市出版社的社长她当然知道在哪里!”我指着对面的林曼琴愤愤不平地说。
审判长有点啼笑皆非的样子他看着站在面前的白痴摇摇头说“原告你是不是想表明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你提起的证人是不是具有跟本案直接相关的联系?”他停了一下无可奈何地说:“如果确实鉴于上述理由法庭也可以帮你传唤证人。”
我正要回答说是然后戏剧性的一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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