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时常想,倘若一个城市沦陷了,无疑是因为战争,也许兵不血刃,也许所有人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失去了主动权。

    生命本就脆弱,城市在这个时候就像一个任人摆布的洋娃娃,被换上崭新的裙子,手脚被束缚,眼睛只是毫无生气地眨着。

    那这个城市是不是再也无法复原了?如果一颗心沦陷了,又是因为什么?一句话?一个眼神?是什么煽动了灵魂,在长久的流离失所的漂泊之后,寻找到了自己的轨道。

    他说,连星,可不可以不悲伤。

    每次洗完澡,站在浴室的大镜子前,看着身上的那道疤,她就觉得很刺眼,伴随着晕眩感,让她觉得很痛很痛。记得当时医生说,不会留疤的,她相信了。

    而事实上,也确实没有留下明显的疤痕,只是浅浅的红,因为她介意,所以觉得刺眼。其实,她心里很明白,让她痛让她在意的不是这道疤,而是那段时光。

    因为有轻微的洁癖,她习惯了早晚都要洗澡,这也使得她每天都要面对那道疤,仿佛时刻提醒她,离开的代价。

    这么多年过去了,疼痛竟然没有丝毫减少,她只是内心更加坚韧了,也更加地淡漠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她的早餐就固定了。一块蛋糕,一杯咖啡。

    各种各样的蛋糕,她却总是选择黑森林——被她称为“简单和完美的结合”,樱桃的酸、奶油的甜、巧克力的苦,完美渗透在蛋糕里,让即使特别挑剔的她,也甚是满意。

    而咖啡永远都是espresso。她爱极了espresso,咖啡中极苦的一种。

    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很少会选espresso,而她偏偏就喜欢那种苦涩。有如天鹅绒一般光滑柔软的液体,散发着浓郁的芳香,口感强烈而持续,舌尖上的苦涩顺着喉咙,仿佛沁入了心底。

    那种味道很纯净,像心底最干净的独一无二的那部分记忆。而且,明明是极苦的液体,却有着温暖的光泽,她对温暖的东西没有免疫力。

    她最喜欢吃的蛋糕是提拉米苏,并亲自向一位意大利糕点师学习如何做出最正宗的提拉米苏,她学得很快,手艺也很棒,但是她却很少吃。

    后来向念生问她为什么不吃,她说,提拉米苏本来是滑腻而香甜的,虽然有些微苦涩,但是余味让人觉得像回忆,残留在舌上,口腔中,经久不散。

    可是,每次吃提拉米苏,她的眼泪就会掉下来,蛋糕就有了咸味,失去了原有味道。又苦又咸,这种味道让她觉得难过,眼泪会更汹涌。

    对于她来说,意大利espresso和意大利提拉米苏,是最好的饮食搭配,可是她每年只吃一次提拉米苏,六年多以来,她一共吃了六块。

    那年的那天,是他的生日。她“威逼利诱”加撒娇,才说服他陪她去逛街。她想要给他一个难忘的生日。

    那天,她买了提拉米苏,看着他吃下,心里甜滋滋的。她希望时间停止在那一刻。她给他讲提拉米苏的故事,她说,她要学会做蛋糕,做给他吃,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抱着很舒服。他说,他要保持身材。

    那一刻,他在她的眼里就像一个小孩子,她想要呵护他,好好爱他。一直都是小女生性格的她,却有了自己想要守护的人。

    每次想到那天的记忆,她都会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如果有人看到这时的她,会发现如此浅笑的她,是平时从未看到过的她,很美。那是一种叫做幸福的微笑,带着回忆的味道。

    她就快要28岁了,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内心时常陷于回忆中,没有逃避,没有痛苦,淡然地看着过往,像一部无声电影。

    偶尔会失眠,却从不依赖药物,只是在黑夜中睁开双眼,仿若要看穿黑暗中隐藏的未知。

    只是,不管她觉得自己内心有多老,她的外表却始终是散发着阳光朝气的,就仿佛多年前的样子,不曾随着荏苒时光而改变。

    她爱素颜,而且天生皮肤就很好,几乎不用化妆品,只是在一些必要的场合,化一下淡妆。

    因为她独有的淡雅漠然的气质,且性格随和,朋友和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喜欢叫她“素颜公主”,面对此称呼,她只是浅笑而过。

    她从来不是公主,也不想做公主。她曾经想尽办法才逃离了那里,就是为了逃离“公主”的生活,逃离他们为她安排好的一切。

    她用了两年的时间,逃离了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城市,然后来到这个大都市。

    如今,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是创意总监。她在这个城市呆了五年了,她的朋友并不多,但都是关系极好的。

    与她最要好的是,向念生和染冬末。向念生是一家知名杂志社的特约编辑,喜欢写一些人物专访,经常去各地取材取景。有时,向念生会邀请她一同去一些地方,因为知道她会喜欢。她的很多idea都来自旅行中。

    她和向念生是因为一个专访而结识的。当时,向念生被委派做一个关于当今广告界名人的访问,她在众多资料中,一眼便选中了连星。

    一个总是素颜的女子,用了五年的时间,成为广告界的翘楚,她的广告理念是,温暖和幸福。这也正是向念生所喜欢的。

    所以,她做足了准备,约了连星。两人极投缘,自此成为好友。向念生后来发现,那次做的准备完全没有派上用场,但是那次“闲谈”却让她很好地了解了连星。一个热爱广告的“广告人”,更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子。

    冰箱里,放满了酸奶,各种酸奶。我极喜欢酸奶,从很早以前便爱上了酸奶。记得很久以前,我会喝固定的一个牌子,很合自己的口味,我爱极了那种味道。酸酸的,甜甜的,有细微的凉意似是要在喉咙处凝结,伴随着一股浓香,甚至可以感觉到那股香甜使嗅觉也受益。我赋予酸奶一个词,天真。每次喝酸奶,我都觉得自己快乐得像一个小孩。

    作为一个自由写作者,我有很多“不良嗜好”,没有灵感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喝很多很多酸奶,有时喝到肚子疼,而这只是其中一个很小很小的习惯。

    莫忍冬经常抚摸着我的长发说,染冬末,你真是一个傻瓜。他的眼神是温柔的,却也带着一丝无奈,他对我总是无奈。

    后来,认识了连星之后,他的话变成了,终于有比你还傻的人了。

    和连星的认识,是一个平凡又有点哀伤的偶然。

    那是在一家画廊,因为极其喜欢油画,而那期画展正好有自己喜欢的画家的作品,我便兴致勃勃地跑过去。

    我被一副角落里的油画吸引,那是一幅梵高的临摹画,那幅着名的《星空》。

    一个旁人无法理解的世界,被压抑在流动的星辰中的情感,激烈中带着哀伤。

    梵高是不被理解的,他失去了与世人沟通的能力,有一个别人无法接受甚至无法看穿的世界。而眼前这幅画,多了一丝温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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