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宝其实是自己没主意,他在决策的时候,有时候会灵光的神来一笔,但那都是建立在他知道历史的进程,并且知道后世的世界会往什么方向发展的基础上的。
至于眼前的很多具体事务,韦宝并没有超群的才智,很多时候,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韦宝一直注重发展团队,培养团队。
“是,总裁。”林文彪立刻答应着下去了。
杨雪、熊欣儿和左国柱本来要去海商会馆的人给他们安排的上房歇息,却又被韦总裁叫了过来。
三人听完情况。
左国柱先开口:“这事不好办,山东巡抚是有很大权力的,并且与魏忠贤关系很不错,他如果故意捣乱,我们文不见得比的过他们,武更是肯定比不过他们。”
“比文,我们不怕,总裁是皇帝面前的红人,比武,他们未必敢动武!就冲他们敢带上千兵马到天津卫来,就可以参劾他们!”杨雪不以为意道:“咱们设立海防总督衙门是有圣旨的,他们敢阻挠圣旨吗?他们顶多也就是背地里搞一些小动作。”
“擒贼先擒王,既然知道刘养噩和李精白已经到了天津卫,就把他们先控制起来。”熊欣儿更狠。
杨雪是外刚内柔的个性,而熊欣儿正好相反,她是外柔内刚,这点与王秋雅很像。
韦宝淡然一笑:“就算知道他们在哪里,他们也一定会找到借口推脱不肯来见的。杨雪说的不错,动武,他们不敢,他们顶多偷偷搞破坏,咱们只能与对方斗智。”
“这样的话,不如先不管他们,咱们按照原来的计划办吧,一面设立海防总督衙门,一面将天地会的钱庄改成海防钱庄。”左国柱道:“看他们打算怎么办,然后见招拆招。”
韦宝点头:“估计对方也是这么想的,在等我们出招!那咱们就陪他们玩玩。现在比较麻烦的是,我上的申请办海防钱庄的奏本,并没有批下来!这个事情太大了,大明还没有官府开办钱庄的先例!所以,魏忠贤应该是等我自己弄,弄好了,他有利可图,他就会批,弄差了,他就会驳回,与他无关。可我们要是弄不到银子,就没有办法遣散几万大军。”
“遣散大军,大概需要多少银子?”杨雪问道。
“一共计划遣散十万,蓟辽和辽东五万,山东五万,先算山东这五万,先不管蓟辽和辽东的人马,五万人,一个人至少要五十两纹银,得给他们补足一年的俸禄才行,五万人就至少需要二百五十万两,这还是最起初的,若是想在旧军队中找到人支持我们,我们必须还要算上一部分银子,这部分银子,甚至要比必须给出去的遣散费更多!两者相加,至少需要五百万两!这还不算完,海防总督衙门,还有修造天津卫海港码头,建造船坞,赶制大船,这些都要银子,不下于五百万两纹银,加起来,至少是上千万两纹银。”韦宝道。
“上千万两纹银?”杨雪、熊欣儿、左国柱都被韦宝吓到了。
大明一年的赋税才几个钱?这等于大明三年多的赋税啊!
当然,如果不是这么困难,魏忠贤也不会同意韦宝设立海防总督衙门的要求,任何改革之前,首先要想到的就是银子!
韦宝也不光是只出银子,他自然也有进项,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的广大地区都归他管了之后,他的权力增加了,能够变卖的国有资产就增多。
能卖的官位也更多了。
这么大一片地区,相当于一个半省份呢。
税收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封建国家统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而货币作为主要的支付手段,对于稳定国家的金融只需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统治者十分重视财政税收与货币金融方面的立法。
明朝的赋税种类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税、人口税和商税。
明朝的土地税和人口税以黄册和鱼鳞册为征收依据。
黄册是登记全国人户的户籍,因上交户部的一份为黄色封面而得名;鱼鳞册是对全国土地进行丈量后绘制的图册,每家每户的的土地位置、大小、形状等都在鱼鳞册中标注出来,由于田图状似鱼鳞,因以为名。
明朝初期,基本沿用唐宋以来的两税法。
夏季所征称夏税,限当年八月纳完;秋季所征称秋粮,限第二年二月交清。
一般纳税以实物为主,除了米麦等之外,还可以钱、钞、金、银等折纳。
明朝中期,由于赋役苛重,百姓多有被迫逃亡,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国家财政陷入危机。
神宗万历年间,为了解决赋役不均和征收混乱的税制弊端,首辅张居正开始推行“一条鞭法”,其主要内容在于将部分丁役摊入田亩,各种田赋、徭役、杂税合并为一条,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用银雇人充当。
“一条鞭法”的推行,在中国古代税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将过去的所有税目合并为一条,并将徭役折银摊入地亩,既简化了税收名目和征收手续,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较大地削弱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又由实物税转化为货币税,有利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商税是明朝税收的另一大重要的来源,主要包括市税、关税和舶税三种。关税,又称“通过税“,是指在商人比经交通要道设关立卡,征收通过税。
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开始在水道上设立关卡,征收船料费,按船之大小长阔,定其税额。
对于关税,明初市税基本上按三十取一和“凡物不鬻于市者勿税“的原则征收,但到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施行钞法,商市从门摊向市肆发展,才课税于门肆门摊。
明初对各国舶货免征舶税,至明穆宗隆庆年间松开海禁后,才实行舶税制。
为了加强对商税的管理,明律还对匿税者规定了刑事责任,大明律规定:凡城镇乡村的商贸集市和海港码头,都由官府设置的人员专门管理;凡客商匿税及酒醋店铺不纳税者,笞五十,货物一半入官。为了奖励告发偷税漏税者,还将没收货物的十分之三给予告发人。
对客商船户发给“印信”、“文簿”,登记其籍入官。
此外,明律要求承办茶盐专卖的商户年终纳齐商税,否则,以不足数额的多少分别给予笞杖刑的处罚,并强制完税纳官。
韦宝有了这么大一片地区的管理权之后,可以把赋税和商税,还有租用船只,海运的运费,都放到海防钱庄收取。
这样的话,海防钱庄可以预收很多银子!
韦宝不但可以预收银子,还可以正式让天地会纸币进入关内时常。
明代对内对外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商业十分发达,不但重视国内税收立法,而且对外商载货入境做了严格的规定。
在明朝以前,历代都有货币管理规定,而且铸造和印制货币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国家的手中。
任何危害国家货币制度,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的打击。
进入明朝以后,商业活动更为活跃,货币流通量增大,需要有更多的货币作为支付的手段。
为此,《大明律》首次设立“钱法”、“钞法”专条,确立了宝钞与铜钱并行使用的制度。
按照其规定,各种钱币并行使用,不得重钱轻钞,违者处杖刑;伪造宝钞,不分首从,一律处斩,没收财产;窝主、知情者、使用者与伪造者同罪;描改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私铸铜钱者处绞,匠人同罪。甚至还严厉打击私自买卖废铜的行为,违者各笞四十,以防止伪钱的铸造。
这些法律规定,对保证国家货币的正常流通,稳定经济秩序,发展商品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英宗正统年间,大明宝钞贬值,政府放松用银禁令,银钱公开流通。
此后几代,由于私钱庞杂,铜钱轻重不一,成色各异,制钱、私钱、白钱三者之间的比价差异大,变动多,兑换业更为发达。
如嘉靖时大开铸炉,钱币名类繁多,单是制钱就有金背、旋边等几十种名目。
在此情况下,贩卖铜钱和私铸私熔更多,乃出现若干专营铜钱兑换的金融组织,称为钱店,又叫钱铺、钱庄、兑店、钱肆、钱桌或钱摊。
嘉靖八年,私贩铜钱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贩卖铜钱。
导致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钱桌、钱铺等“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致物价翔踊”。
明万历五年,庞尚鹏奏准设立钱铺,是为钱铺法定之始,以市镇中殷实户充任,随其资金多寡,向官府买进制钱,以通交易。
明末,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放款,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
此外,若干小规模的兑钱铺、钱米铺等,在农村相当活跃。
随着钱庄的发展、家数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后出现了钱庄的行会组织。
明王朝建立后的百年间,国内农业生产获得比较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在中后期,即15世纪以后,国内城市经济与商品货币关系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表现比较突出的,在全国建立了30多个新兴的商业城市,商品货币关系活跃,促使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在农村,佃农日益获得法律上的人身自由,而佃农本身又开始分化,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佃农以及由富裕农民上升的中小地主,均乐于雇用雇工形式的劳动力。
雇工成为当时农民阶级中仅次于佃农的农业劳动力队伍。
雇工又分为两类:“计岁而受值者日长工”,“计日佣者谓之短工”。
在货币经济方面,贵金属白银开始成为普遍使用的货币。
在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于宋代、继续推行于元代的纸币制度,它在明代是继续推行或是被别的货币制度取代,或是与铜钱、白银货币制度并行。
大明承袭宋元继续推行纸币制度,明朝初年,继续实行纸币制度。开始参照元代的办法,用钞不用钱,禁止民间以金银交易。
但不久由于纸币逐渐贬值,且贬值愈来愈厉害,统治者不得不放弃专用纸币之法,改行钱钞并用的制度。
明朝的纸币,是朱元璋洪武八年发行的。
纸币的名称叫大明通行宝钞。
宝钞面额分六种: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贯。
每贯等于铜钱一千文,或白银一两,四贯合黄金一两。
金银只可以用来领用钞票,不许流通。
持有金银者,不许私下交易,只能卖给政府。
洪武十年规定,一百文以下的数目用铜钱支付。
商税的输纳,七成用钞,三成用钱。
洪武二十二年,由于流通的需要,加印发行小钞,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五十文共五种。
在形制方面,大明宝钞四周有龙纹花栏,上面横题的大明通行宝钞六个字。
花纹栏内两边各有四个字一行的篆书:“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间有钱贯的图样。下面则印明为中方省或户部奏准印造,与制钱通行,伪造者斩,以及告发者的赏银数目。末有洪武年月日。
洪武以后,虽然继续发行,但仍用洪武年号。
一贯的大钞,长约9. 5市寸,宽为6市寸,一贯以下的小钞,长宽都小得多。其形制大小钞没有多大分别。
明代实行的纸币制度与宋元比较有三个明显的区别,一是在实行纸币制度的二百多年间,只有一种形制的钞票。这与元朝的纸币不同。
元代在几十年间,自己的钞票改了几次名称。
二是明朝的纸币不实行分界的办法,由于旧钞越来越多,以新换旧、从中舞弊的倒钞问题十分突出。
在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情势下,商人对钞票的新旧加以差别对待,同时税务、钞局官员,利用新旧钞票价格的不同,强迫人民用新钞纳税,他们则换成破烂钞票送缴国库,从中取利。
三是白银的流通越来越广,信誉极高,终于成为明朝的正式货币。在白银流通不断扩展的形势下,大明宝钞的流通范围却越来越小,以至完全退出流通领域。
正统(公元1436年)以后,宝钞已不通行,只有官傣还是用钞折付。
由于纸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具有许多优点,在纸币已不通行的情况下,仍被许多人认为有必要保存。
直到大明末年,还以钞票来代表货币,或称钱钞,或称钞银,而实际上支付的却是银或钱。这说明纸币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另一方面,由于纸币易于印制,易于为统治阶级利用来作为搜刮民脂民膏,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直至明王朝即将灭亡的明末,仍念念不忘发行钞票。
天启年间(公元1621年),由于财政困难,给事中惠世杨曾建议用钞。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给事中何楷又请行钞。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蒋臣的行钞建议曾获得在朝掌管财政的大臣倪元路等人的赞同。
最高统治者思宗朱由检更是争不可待,愿行钞法。
当时,户部议行钞法有许多好处,一日造之本省,一日行之途广,三日资之也轻,四日藏之也简,五日无成色之好丑,六日无称兑之轻重,七日革银匠之奸偷,八日杜盗贼之窥伺,九日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法大行,民间货卖并可不用银,银不用而专用钞,天下之银可尽实内库。
“十便十妙”的说法,虽列举了行钞的一些优点,但其要害显然在于“天下之银可尽实内库”。
当时正处在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的形势,这一行钞计划一传出,就遭到广大人民的反对,出现“京商骚然,绸缎各铺,皆卷筐而去”的局面,明末阁臣蒋德嫌也说:“民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纸”。
崇祯统治者急于推行的行钞计划,随着明政权的崩溃而彻底破产。
“我已经让人从韦家庄调纸币过来了!现在就可以将海防钱庄的牌子竖起来,在天津卫旁边划出一片方圆百里之地,我要造天津卫新城,海防总督衙门要占到天津卫新城的五分之一!可以容纳十万大军驻防和训练。”韦宝道:‘另外,今天就发布公告,今后所有与衙门往来金钱,一律到海防钱庄兑换成天地会纸币支付,存储。并且发布公告,以前未交税的无产农民,过去的税都免了,不再追缴!整个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之老百姓,全部重新登记户籍。从今往后,各地衙门只有登记催缴的权力,没有直接收取现金的权力,一切现金,由当事人直接到各地海防钱庄缴纳。’
韦宝一连说了好几条政令,杨雪赶忙记下来。
吴雪霞和王秋雅没有来天津卫,她现在就是韦总裁的贴身秘书。
“这个公告发出去,恐怕要引起轩然大波了。以前拖欠的税款,朝廷肯定收不上去的,都是各级衙门自己截留下来,现在不但不追缴以前的欠款,还不准他们再实收现金,他们不得气疯了吗、”杨雪提醒道。
“但老百姓肯定高兴,总裁此举将救活多少水深火热的百姓家啊?”熊欣儿高兴道。
左国柱则道:“总裁,真的要这么发吗、是不是再三思一下,这一则公告,将让总裁得罪天下的士绅大户和各级衙门!”
“管不了这么多了,李精白和刘养噩他们不是在等着我出招吗?我现在就把招数都打出来给他们看!我倒要看看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的士绅大户,还有各级衙门,还有他们手里的十万大军有多大威力!”韦宝无所谓道。
韦宝的确是无所谓,事实上,韦宝对于跑到大明朝当官,绝对不是为了坐稳位置往上爬,而是借此机会拓展自己的势力!
自己的老窝就在辽西和辽南,水路过来,只要两天功夫,若是连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这么一个小范围的封建势力都对付不了,以后更不要谈往南方拓展了!
北方毕竟是穷,越穷,地主阶级的实力就越弱小,到了靠近长江,甚至过了长江,那才是层层叠叠的大明封建势力的堡垒呢。
韦总裁出招了,不仅出招,而且一上来就是一记重拳!
杨雪、熊欣儿和左国柱虽然都很佩服韦总裁的魄力,但同时担心不已。
恐怕韦宝这个海防总督衙门还没有正式设立,就要被掀翻。
果然,当晚上公告贴于天津巡抚衙门外面,次日整个天津卫,整个河间府,整个北直隶和山东,就全知道了。
这股风刮的速度比文字清查还迅速。
因为这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
天津巡抚衙门正式换了牌子,变成了海防总督衙门!
不过,这只是临时性的,按照韦宝的标准,新成立的海防总督衙门要成为大明最大的衙门!得占地方圆几十里,能容纳十万驻军!
另外韦宝还要营造天津卫新城,韦宝相信,凭证自己的政策,只要稳定住居民,不用一年功夫,天津卫的经济将高度繁荣,这里本来就是北方的重要口岸,不管是到西北去,还是到关外,还是到蒙古去,还是经过这里南下,都得经过天津卫!
“哼!还以为这个韦宝有什么三头六臂,简直是蠢猪!”刘养噩气的又是笑又是骂,“他说不上想银子想疯了?居然不让各地衙门收取现金,只能催缴和登记?那谁还肯做事?当官不能赚钱,谁还当官?”
“你也别这样说,听说那韦宝在都察院和大理寺搞的很成功,底下人不但增加了俸禄,还能得到官位!韦宝还是很有一套的。”李精白提醒道。
至于眼前的很多具体事务,韦宝并没有超群的才智,很多时候,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韦宝一直注重发展团队,培养团队。
“是,总裁。”林文彪立刻答应着下去了。
杨雪、熊欣儿和左国柱本来要去海商会馆的人给他们安排的上房歇息,却又被韦总裁叫了过来。
三人听完情况。
左国柱先开口:“这事不好办,山东巡抚是有很大权力的,并且与魏忠贤关系很不错,他如果故意捣乱,我们文不见得比的过他们,武更是肯定比不过他们。”
“比文,我们不怕,总裁是皇帝面前的红人,比武,他们未必敢动武!就冲他们敢带上千兵马到天津卫来,就可以参劾他们!”杨雪不以为意道:“咱们设立海防总督衙门是有圣旨的,他们敢阻挠圣旨吗?他们顶多也就是背地里搞一些小动作。”
“擒贼先擒王,既然知道刘养噩和李精白已经到了天津卫,就把他们先控制起来。”熊欣儿更狠。
杨雪是外刚内柔的个性,而熊欣儿正好相反,她是外柔内刚,这点与王秋雅很像。
韦宝淡然一笑:“就算知道他们在哪里,他们也一定会找到借口推脱不肯来见的。杨雪说的不错,动武,他们不敢,他们顶多偷偷搞破坏,咱们只能与对方斗智。”
“这样的话,不如先不管他们,咱们按照原来的计划办吧,一面设立海防总督衙门,一面将天地会的钱庄改成海防钱庄。”左国柱道:“看他们打算怎么办,然后见招拆招。”
韦宝点头:“估计对方也是这么想的,在等我们出招!那咱们就陪他们玩玩。现在比较麻烦的是,我上的申请办海防钱庄的奏本,并没有批下来!这个事情太大了,大明还没有官府开办钱庄的先例!所以,魏忠贤应该是等我自己弄,弄好了,他有利可图,他就会批,弄差了,他就会驳回,与他无关。可我们要是弄不到银子,就没有办法遣散几万大军。”
“遣散大军,大概需要多少银子?”杨雪问道。
“一共计划遣散十万,蓟辽和辽东五万,山东五万,先算山东这五万,先不管蓟辽和辽东的人马,五万人,一个人至少要五十两纹银,得给他们补足一年的俸禄才行,五万人就至少需要二百五十万两,这还是最起初的,若是想在旧军队中找到人支持我们,我们必须还要算上一部分银子,这部分银子,甚至要比必须给出去的遣散费更多!两者相加,至少需要五百万两!这还不算完,海防总督衙门,还有修造天津卫海港码头,建造船坞,赶制大船,这些都要银子,不下于五百万两纹银,加起来,至少是上千万两纹银。”韦宝道。
“上千万两纹银?”杨雪、熊欣儿、左国柱都被韦宝吓到了。
大明一年的赋税才几个钱?这等于大明三年多的赋税啊!
当然,如果不是这么困难,魏忠贤也不会同意韦宝设立海防总督衙门的要求,任何改革之前,首先要想到的就是银子!
韦宝也不光是只出银子,他自然也有进项,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的广大地区都归他管了之后,他的权力增加了,能够变卖的国有资产就增多。
能卖的官位也更多了。
这么大一片地区,相当于一个半省份呢。
税收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封建国家统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而货币作为主要的支付手段,对于稳定国家的金融只需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统治者十分重视财政税收与货币金融方面的立法。
明朝的赋税种类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税、人口税和商税。
明朝的土地税和人口税以黄册和鱼鳞册为征收依据。
黄册是登记全国人户的户籍,因上交户部的一份为黄色封面而得名;鱼鳞册是对全国土地进行丈量后绘制的图册,每家每户的的土地位置、大小、形状等都在鱼鳞册中标注出来,由于田图状似鱼鳞,因以为名。
明朝初期,基本沿用唐宋以来的两税法。
夏季所征称夏税,限当年八月纳完;秋季所征称秋粮,限第二年二月交清。
一般纳税以实物为主,除了米麦等之外,还可以钱、钞、金、银等折纳。
明朝中期,由于赋役苛重,百姓多有被迫逃亡,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国家财政陷入危机。
神宗万历年间,为了解决赋役不均和征收混乱的税制弊端,首辅张居正开始推行“一条鞭法”,其主要内容在于将部分丁役摊入田亩,各种田赋、徭役、杂税合并为一条,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用银雇人充当。
“一条鞭法”的推行,在中国古代税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将过去的所有税目合并为一条,并将徭役折银摊入地亩,既简化了税收名目和征收手续,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较大地削弱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又由实物税转化为货币税,有利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商税是明朝税收的另一大重要的来源,主要包括市税、关税和舶税三种。关税,又称“通过税“,是指在商人比经交通要道设关立卡,征收通过税。
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开始在水道上设立关卡,征收船料费,按船之大小长阔,定其税额。
对于关税,明初市税基本上按三十取一和“凡物不鬻于市者勿税“的原则征收,但到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施行钞法,商市从门摊向市肆发展,才课税于门肆门摊。
明初对各国舶货免征舶税,至明穆宗隆庆年间松开海禁后,才实行舶税制。
为了加强对商税的管理,明律还对匿税者规定了刑事责任,大明律规定:凡城镇乡村的商贸集市和海港码头,都由官府设置的人员专门管理;凡客商匿税及酒醋店铺不纳税者,笞五十,货物一半入官。为了奖励告发偷税漏税者,还将没收货物的十分之三给予告发人。
对客商船户发给“印信”、“文簿”,登记其籍入官。
此外,明律要求承办茶盐专卖的商户年终纳齐商税,否则,以不足数额的多少分别给予笞杖刑的处罚,并强制完税纳官。
韦宝有了这么大一片地区的管理权之后,可以把赋税和商税,还有租用船只,海运的运费,都放到海防钱庄收取。
这样的话,海防钱庄可以预收很多银子!
韦宝不但可以预收银子,还可以正式让天地会纸币进入关内时常。
明代对内对外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商业十分发达,不但重视国内税收立法,而且对外商载货入境做了严格的规定。
在明朝以前,历代都有货币管理规定,而且铸造和印制货币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国家的手中。
任何危害国家货币制度,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的打击。
进入明朝以后,商业活动更为活跃,货币流通量增大,需要有更多的货币作为支付的手段。
为此,《大明律》首次设立“钱法”、“钞法”专条,确立了宝钞与铜钱并行使用的制度。
按照其规定,各种钱币并行使用,不得重钱轻钞,违者处杖刑;伪造宝钞,不分首从,一律处斩,没收财产;窝主、知情者、使用者与伪造者同罪;描改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私铸铜钱者处绞,匠人同罪。甚至还严厉打击私自买卖废铜的行为,违者各笞四十,以防止伪钱的铸造。
这些法律规定,对保证国家货币的正常流通,稳定经济秩序,发展商品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英宗正统年间,大明宝钞贬值,政府放松用银禁令,银钱公开流通。
此后几代,由于私钱庞杂,铜钱轻重不一,成色各异,制钱、私钱、白钱三者之间的比价差异大,变动多,兑换业更为发达。
如嘉靖时大开铸炉,钱币名类繁多,单是制钱就有金背、旋边等几十种名目。
在此情况下,贩卖铜钱和私铸私熔更多,乃出现若干专营铜钱兑换的金融组织,称为钱店,又叫钱铺、钱庄、兑店、钱肆、钱桌或钱摊。
嘉靖八年,私贩铜钱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贩卖铜钱。
导致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钱桌、钱铺等“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致物价翔踊”。
明万历五年,庞尚鹏奏准设立钱铺,是为钱铺法定之始,以市镇中殷实户充任,随其资金多寡,向官府买进制钱,以通交易。
明末,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放款,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
此外,若干小规模的兑钱铺、钱米铺等,在农村相当活跃。
随着钱庄的发展、家数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后出现了钱庄的行会组织。
明王朝建立后的百年间,国内农业生产获得比较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在中后期,即15世纪以后,国内城市经济与商品货币关系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表现比较突出的,在全国建立了30多个新兴的商业城市,商品货币关系活跃,促使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在农村,佃农日益获得法律上的人身自由,而佃农本身又开始分化,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佃农以及由富裕农民上升的中小地主,均乐于雇用雇工形式的劳动力。
雇工成为当时农民阶级中仅次于佃农的农业劳动力队伍。
雇工又分为两类:“计岁而受值者日长工”,“计日佣者谓之短工”。
在货币经济方面,贵金属白银开始成为普遍使用的货币。
在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于宋代、继续推行于元代的纸币制度,它在明代是继续推行或是被别的货币制度取代,或是与铜钱、白银货币制度并行。
大明承袭宋元继续推行纸币制度,明朝初年,继续实行纸币制度。开始参照元代的办法,用钞不用钱,禁止民间以金银交易。
但不久由于纸币逐渐贬值,且贬值愈来愈厉害,统治者不得不放弃专用纸币之法,改行钱钞并用的制度。
明朝的纸币,是朱元璋洪武八年发行的。
纸币的名称叫大明通行宝钞。
宝钞面额分六种: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贯。
每贯等于铜钱一千文,或白银一两,四贯合黄金一两。
金银只可以用来领用钞票,不许流通。
持有金银者,不许私下交易,只能卖给政府。
洪武十年规定,一百文以下的数目用铜钱支付。
商税的输纳,七成用钞,三成用钱。
洪武二十二年,由于流通的需要,加印发行小钞,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五十文共五种。
在形制方面,大明宝钞四周有龙纹花栏,上面横题的大明通行宝钞六个字。
花纹栏内两边各有四个字一行的篆书:“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间有钱贯的图样。下面则印明为中方省或户部奏准印造,与制钱通行,伪造者斩,以及告发者的赏银数目。末有洪武年月日。
洪武以后,虽然继续发行,但仍用洪武年号。
一贯的大钞,长约9. 5市寸,宽为6市寸,一贯以下的小钞,长宽都小得多。其形制大小钞没有多大分别。
明代实行的纸币制度与宋元比较有三个明显的区别,一是在实行纸币制度的二百多年间,只有一种形制的钞票。这与元朝的纸币不同。
元代在几十年间,自己的钞票改了几次名称。
二是明朝的纸币不实行分界的办法,由于旧钞越来越多,以新换旧、从中舞弊的倒钞问题十分突出。
在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情势下,商人对钞票的新旧加以差别对待,同时税务、钞局官员,利用新旧钞票价格的不同,强迫人民用新钞纳税,他们则换成破烂钞票送缴国库,从中取利。
三是白银的流通越来越广,信誉极高,终于成为明朝的正式货币。在白银流通不断扩展的形势下,大明宝钞的流通范围却越来越小,以至完全退出流通领域。
正统(公元1436年)以后,宝钞已不通行,只有官傣还是用钞折付。
由于纸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具有许多优点,在纸币已不通行的情况下,仍被许多人认为有必要保存。
直到大明末年,还以钞票来代表货币,或称钱钞,或称钞银,而实际上支付的却是银或钱。这说明纸币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另一方面,由于纸币易于印制,易于为统治阶级利用来作为搜刮民脂民膏,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直至明王朝即将灭亡的明末,仍念念不忘发行钞票。
天启年间(公元1621年),由于财政困难,给事中惠世杨曾建议用钞。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给事中何楷又请行钞。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蒋臣的行钞建议曾获得在朝掌管财政的大臣倪元路等人的赞同。
最高统治者思宗朱由检更是争不可待,愿行钞法。
当时,户部议行钞法有许多好处,一日造之本省,一日行之途广,三日资之也轻,四日藏之也简,五日无成色之好丑,六日无称兑之轻重,七日革银匠之奸偷,八日杜盗贼之窥伺,九日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法大行,民间货卖并可不用银,银不用而专用钞,天下之银可尽实内库。
“十便十妙”的说法,虽列举了行钞的一些优点,但其要害显然在于“天下之银可尽实内库”。
当时正处在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的形势,这一行钞计划一传出,就遭到广大人民的反对,出现“京商骚然,绸缎各铺,皆卷筐而去”的局面,明末阁臣蒋德嫌也说:“民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纸”。
崇祯统治者急于推行的行钞计划,随着明政权的崩溃而彻底破产。
“我已经让人从韦家庄调纸币过来了!现在就可以将海防钱庄的牌子竖起来,在天津卫旁边划出一片方圆百里之地,我要造天津卫新城,海防总督衙门要占到天津卫新城的五分之一!可以容纳十万大军驻防和训练。”韦宝道:‘另外,今天就发布公告,今后所有与衙门往来金钱,一律到海防钱庄兑换成天地会纸币支付,存储。并且发布公告,以前未交税的无产农民,过去的税都免了,不再追缴!整个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之老百姓,全部重新登记户籍。从今往后,各地衙门只有登记催缴的权力,没有直接收取现金的权力,一切现金,由当事人直接到各地海防钱庄缴纳。’
韦宝一连说了好几条政令,杨雪赶忙记下来。
吴雪霞和王秋雅没有来天津卫,她现在就是韦总裁的贴身秘书。
“这个公告发出去,恐怕要引起轩然大波了。以前拖欠的税款,朝廷肯定收不上去的,都是各级衙门自己截留下来,现在不但不追缴以前的欠款,还不准他们再实收现金,他们不得气疯了吗、”杨雪提醒道。
“但老百姓肯定高兴,总裁此举将救活多少水深火热的百姓家啊?”熊欣儿高兴道。
左国柱则道:“总裁,真的要这么发吗、是不是再三思一下,这一则公告,将让总裁得罪天下的士绅大户和各级衙门!”
“管不了这么多了,李精白和刘养噩他们不是在等着我出招吗?我现在就把招数都打出来给他们看!我倒要看看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的士绅大户,还有各级衙门,还有他们手里的十万大军有多大威力!”韦宝无所谓道。
韦宝的确是无所谓,事实上,韦宝对于跑到大明朝当官,绝对不是为了坐稳位置往上爬,而是借此机会拓展自己的势力!
自己的老窝就在辽西和辽南,水路过来,只要两天功夫,若是连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这么一个小范围的封建势力都对付不了,以后更不要谈往南方拓展了!
北方毕竟是穷,越穷,地主阶级的实力就越弱小,到了靠近长江,甚至过了长江,那才是层层叠叠的大明封建势力的堡垒呢。
韦总裁出招了,不仅出招,而且一上来就是一记重拳!
杨雪、熊欣儿和左国柱虽然都很佩服韦总裁的魄力,但同时担心不已。
恐怕韦宝这个海防总督衙门还没有正式设立,就要被掀翻。
果然,当晚上公告贴于天津巡抚衙门外面,次日整个天津卫,整个河间府,整个北直隶和山东,就全知道了。
这股风刮的速度比文字清查还迅速。
因为这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
天津巡抚衙门正式换了牌子,变成了海防总督衙门!
不过,这只是临时性的,按照韦宝的标准,新成立的海防总督衙门要成为大明最大的衙门!得占地方圆几十里,能容纳十万驻军!
另外韦宝还要营造天津卫新城,韦宝相信,凭证自己的政策,只要稳定住居民,不用一年功夫,天津卫的经济将高度繁荣,这里本来就是北方的重要口岸,不管是到西北去,还是到关外,还是到蒙古去,还是经过这里南下,都得经过天津卫!
“哼!还以为这个韦宝有什么三头六臂,简直是蠢猪!”刘养噩气的又是笑又是骂,“他说不上想银子想疯了?居然不让各地衙门收取现金,只能催缴和登记?那谁还肯做事?当官不能赚钱,谁还当官?”
“你也别这样说,听说那韦宝在都察院和大理寺搞的很成功,底下人不但增加了俸禄,还能得到官位!韦宝还是很有一套的。”李精白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