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和大哥没有走,躲在破庙后面。
等那个乞丐背着姑娘出了门,我和大哥悄悄跟上。
乞丐果然带了姑娘去看医师了。
我说整个乞丐是个好人,想让大哥多给他点钱。
大哥说用不着了。大哥说他问了医师,那个姑娘患的病治不好了,很快就要死去。
我还想跟着乞丐回破庙,大哥却执意把我送回了宫,我只能作罢。
后来大哥又带我出去玩,我去了破庙,破庙里已经见不着那个乞丐了。
大哥说那个姑娘死了,乞丐拿着我们给的钱,开了一家首饰铺子,虽然质地不怎么样,但是那个乞丐很是心灵手巧,很多人都会光顾。
我闹着大哥带我去,大哥说我烦人,但还是带我去了。
到了铺子,我没认出来那个乞丐,直到大哥指着一个藏穿青色袍子的人,说他就是那个乞丐,我才认出来,他长得可真好看。
大哥去和他攀谈。我站在一旁听着。
我知道了他叫上官朗。
上官朗,真是个好名字。
大哥和他只说了会话,他就有事离开了。我和大哥回了宫。
上官朗。
上官朗。
我回宫之后总是会想起他,偶尔午夜梦回那个首饰店,我都会看到一个穿着藏青色衣袍的人,只是总也想不起他的脸。
次数多了,我休息不好生病了,大哥又带我去见了上官朗。
这次,大哥买了上官朗铺子里的所有首饰,要求是让上官朗陪我去街上玩一天。
上官朗还是穿着藏青色的袍子,带我去逛庙会。
这是我张大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京都人群的拥挤。
好几次,我都和上官朗被挤散了。
我只能拉着他的手。
他怪异地看着我。
庙会上来来往往的人大多也会怪异地看向我们两个。
是我忘了,我穿的男装。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为了不被挤散,我还是拉住了上官朗的手。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我又回了宫。
日子久了,我想不起来那天的庙会了,只记得人很多,上官朗的手指硌得我手疼,可我还是拉着他的手,没有松开。”
柒娘回忆着,身上散发着一种微妙的磁场,少年灿若星辰眸子凝视着她,忽然道,“如果。上官朗背叛了你你怎么办?”
柒娘丝毫没有诧异,一如刚刚沉浸在往事中的安静美好,“我丢了他十年,这十年发生了很多美好的事情,没能和他一起分享让我满心遗憾,此生我再也不会丢了他,我想和他看遍世间的美好。”
少年脸色有些微变,很是怪异,“他要是背叛了你你怎么办?”少年再次问道。
柒娘不解,这少年怎得就喜欢问这种奇怪的问题?柒娘一双清眸显得无辜又有些哀怨。
少年傲气道,“不回答也行,你继续讲。”
柒娘虽是奇怪,却还是继续讲着。这是她第一次与人讲起这些事情,有些羞涩,更多的却是开心。没想到,自己竟会与一十四五的少年讲这般事情。
柒娘讲得入神。
少年却是明显心不在焉。
因为,在另一个方向,有一名五官俊朗的男子,也在给少年讲故事。
同一个故事,两个版本。
“上官家,虽然说不上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家族里内外的近百人,也都丰衣足食。
只是爷爷晚年糊涂,输光了家当,数十家上好位置的铺子,甚至是祖屋,都被爷爷输得精光。
爷爷噬赌,我们都知道,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这么疯狂。
所以,那一夜,我们百十号人,都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拿着剩下的几千两银子,我分发给了大家,分文未留,劝大家各自为生。
爷爷被赌场的人赶出家门的时候,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送去看医师的时候已然西去。没有几个人为他悲伤,大家多多少少都是有怨言的吧。
我带着我妹妹四处求人,换来的却是冷嘲热讽,我一气之下带着妹妹上了附近山上有名的破庙,一时想不开,我对小妹说我想剃了头发出家做和尚,我小妹被我吓到了,哭都不敢哭出声。我在破庙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能剃头的东西,便不了了之。
我爷爷是个混账,我爹死得早,自小我爷爷便带着我吃喝嫖赌,我也是个混账。我在破庙里浑浑噩噩,我小妹大清早就下山一个人去乞讨吃食,结果一天都没回来,你猜我那时候想的什么,我想的是反正都要死了,死在破庙里和外面没什么区别,我就没去找她。哈哈哈。”
上官朗大笑,“我就没去找她,你说我怎么能这么混账呢?你知道她为什么一天没回来吗?”上官朗眸子猩红,一脸癫狂之色,“她乞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我家里以前的仆人,他们把她骗到了没人的地方,整整蹂躏了了她一天,从清晨到深夜,那个该死的刘西,他不仅玷污了我小妹,他还找人玷污我小妹!一次十两,哈哈,一次十两!”上官朗攥紧了拳头,指缝间鲜血淋漓,“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那天晚上,我小妹只披了一件外衫,里面空无一物,带着十两银子和四个馒头,一瘸一拐的回来,对着我笑,她说,“哥,你看我带了馒头和银子回来!”我小妹从小受人宠爱,她甚至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五一十地跟我讲着那些人怎么对她,然后我听到了让我绝望的一句话,我小妹跟我说,她发现她和别人玩游戏,别人会给刘西钱,等到刘西如约给她五个馒头让她回来之后,她偷偷地在街上问别的男人,说着从刘西那里学来的话,跟别人玩游戏,挣到了十两银子,开开心心地回来了。她说她今天累了,要休息好身子,以后还要出去和别人玩游戏挣银子养我。”说到这里,上官朗狰狞的脸色变得缓和,带着些温柔,“我小妹真傻,我一个男人,哪里用她养活。”
黑衣少年面色冷峻,“后来呢?”
上官朗笑得越来越怪异,“如果我妹妹能修养好身子去和人玩游戏就好了,”上官朗笑着,眼泪却是止不住地向外涌出,他的声音开始沙哑,“她病了,一开始是高烧,我去四处乞讨,帮人打杂,赚到了银两就带她去看病,那个庸医说她得了花柳病,治不了了,嫌我们晦气,让人拿了扫帚赶我们走。”
少年的一双星眸微微转动,若仔细看,便会发现他的眸子。每次转动,都像是触发了什么,引得遥远的星空一阵骚动。
少年寒声道,“她最后怎么样了?”
“他?你问得谁?”上官朗很快恢复过来,又是一副浊世佳公子形象,“刘西还活着,只要我活着一天,他就别想死。”上官朗笑得开心,像个孩子,“至于我小妹,因为没有银子,药便停了,她躺在破庙里等死,我一直都不敢去想她死的那天我要怎么办,结果那天真的来的时候,我居然一点也不伤心,反而替她高兴,她终于不用再在这个世界上受苦了,所以,”上官朗停顿了一下,满意道,“我亲手送她去了另一个没有痛苦的世界。”
黑衣少年不知在想些什么,忽然说道,“为什么不送她去冥府?”
“我们这等狗奴才不配进去。”上官朗面不改色,淡然地说着粗俗的话。
“冥府一向主张平等。”少年似要劝说,却被上官朗直接打断,“够了,你以为那句话是我说的?我不过是重复了冥府中人的原话!这世上,哪有什么平等,平等是那些高官贵族来显示自己优越的一种手段罢了。”上官朗嗤笑道,“说起高官贵族,我还真得感谢我娘子,给了我机会让我尝尝平等的滋味。我见到她时就知道她是女扮男装,而且像是贵族子弟,她傻乎乎地往我身上撞,这种人,是最好的敲诈对象,我当然不会躲,她就撞到了我身上,赔了我一比银子,我拿着带我小妹去看病拿药,只是太晚了,根本没什么用了。哈哈,她和我小妹真像,未经人事,撞了我一下而已,就对我少了戒心,还对我感兴趣,她用那种好奇的眼神看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翻身的机会到了。这姑娘资助我开了铺子,每隔一段时间就和她兄长来我铺子里找我,对了,她还和我去过一次庙会,我牵她的手她也不躲,哈哈,害羞的样子真骚气,当场我就想要了她,但是我知道我急不得,只能抓住她的手吃点豆腐,”上官朗兀自说着,浑然没注意到脸色冰冷的少年,“不过别说,她那会儿的手手感真不错,比现在要好。”上官朗露出一个自认为风流倜傥的笑容,“她和我中间分开过,现在我们旧情重燃,我对她非常满意,只可惜她现在有孕在身,倒是苦了我,只能看不能用,也不敢去花柳之地找乐子,真是,憋的我好生辛苦。”上官朗抱怨起来。
话音未落,天中忽然雷霆大作,霹啪作响,房屋中,柒娘和上官朗同时被惊醒。
等那个乞丐背着姑娘出了门,我和大哥悄悄跟上。
乞丐果然带了姑娘去看医师了。
我说整个乞丐是个好人,想让大哥多给他点钱。
大哥说用不着了。大哥说他问了医师,那个姑娘患的病治不好了,很快就要死去。
我还想跟着乞丐回破庙,大哥却执意把我送回了宫,我只能作罢。
后来大哥又带我出去玩,我去了破庙,破庙里已经见不着那个乞丐了。
大哥说那个姑娘死了,乞丐拿着我们给的钱,开了一家首饰铺子,虽然质地不怎么样,但是那个乞丐很是心灵手巧,很多人都会光顾。
我闹着大哥带我去,大哥说我烦人,但还是带我去了。
到了铺子,我没认出来那个乞丐,直到大哥指着一个藏穿青色袍子的人,说他就是那个乞丐,我才认出来,他长得可真好看。
大哥去和他攀谈。我站在一旁听着。
我知道了他叫上官朗。
上官朗,真是个好名字。
大哥和他只说了会话,他就有事离开了。我和大哥回了宫。
上官朗。
上官朗。
我回宫之后总是会想起他,偶尔午夜梦回那个首饰店,我都会看到一个穿着藏青色衣袍的人,只是总也想不起他的脸。
次数多了,我休息不好生病了,大哥又带我去见了上官朗。
这次,大哥买了上官朗铺子里的所有首饰,要求是让上官朗陪我去街上玩一天。
上官朗还是穿着藏青色的袍子,带我去逛庙会。
这是我张大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京都人群的拥挤。
好几次,我都和上官朗被挤散了。
我只能拉着他的手。
他怪异地看着我。
庙会上来来往往的人大多也会怪异地看向我们两个。
是我忘了,我穿的男装。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为了不被挤散,我还是拉住了上官朗的手。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我又回了宫。
日子久了,我想不起来那天的庙会了,只记得人很多,上官朗的手指硌得我手疼,可我还是拉着他的手,没有松开。”
柒娘回忆着,身上散发着一种微妙的磁场,少年灿若星辰眸子凝视着她,忽然道,“如果。上官朗背叛了你你怎么办?”
柒娘丝毫没有诧异,一如刚刚沉浸在往事中的安静美好,“我丢了他十年,这十年发生了很多美好的事情,没能和他一起分享让我满心遗憾,此生我再也不会丢了他,我想和他看遍世间的美好。”
少年脸色有些微变,很是怪异,“他要是背叛了你你怎么办?”少年再次问道。
柒娘不解,这少年怎得就喜欢问这种奇怪的问题?柒娘一双清眸显得无辜又有些哀怨。
少年傲气道,“不回答也行,你继续讲。”
柒娘虽是奇怪,却还是继续讲着。这是她第一次与人讲起这些事情,有些羞涩,更多的却是开心。没想到,自己竟会与一十四五的少年讲这般事情。
柒娘讲得入神。
少年却是明显心不在焉。
因为,在另一个方向,有一名五官俊朗的男子,也在给少年讲故事。
同一个故事,两个版本。
“上官家,虽然说不上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家族里内外的近百人,也都丰衣足食。
只是爷爷晚年糊涂,输光了家当,数十家上好位置的铺子,甚至是祖屋,都被爷爷输得精光。
爷爷噬赌,我们都知道,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这么疯狂。
所以,那一夜,我们百十号人,都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拿着剩下的几千两银子,我分发给了大家,分文未留,劝大家各自为生。
爷爷被赌场的人赶出家门的时候,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送去看医师的时候已然西去。没有几个人为他悲伤,大家多多少少都是有怨言的吧。
我带着我妹妹四处求人,换来的却是冷嘲热讽,我一气之下带着妹妹上了附近山上有名的破庙,一时想不开,我对小妹说我想剃了头发出家做和尚,我小妹被我吓到了,哭都不敢哭出声。我在破庙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能剃头的东西,便不了了之。
我爷爷是个混账,我爹死得早,自小我爷爷便带着我吃喝嫖赌,我也是个混账。我在破庙里浑浑噩噩,我小妹大清早就下山一个人去乞讨吃食,结果一天都没回来,你猜我那时候想的什么,我想的是反正都要死了,死在破庙里和外面没什么区别,我就没去找她。哈哈哈。”
上官朗大笑,“我就没去找她,你说我怎么能这么混账呢?你知道她为什么一天没回来吗?”上官朗眸子猩红,一脸癫狂之色,“她乞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我家里以前的仆人,他们把她骗到了没人的地方,整整蹂躏了了她一天,从清晨到深夜,那个该死的刘西,他不仅玷污了我小妹,他还找人玷污我小妹!一次十两,哈哈,一次十两!”上官朗攥紧了拳头,指缝间鲜血淋漓,“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那天晚上,我小妹只披了一件外衫,里面空无一物,带着十两银子和四个馒头,一瘸一拐的回来,对着我笑,她说,“哥,你看我带了馒头和银子回来!”我小妹从小受人宠爱,她甚至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五一十地跟我讲着那些人怎么对她,然后我听到了让我绝望的一句话,我小妹跟我说,她发现她和别人玩游戏,别人会给刘西钱,等到刘西如约给她五个馒头让她回来之后,她偷偷地在街上问别的男人,说着从刘西那里学来的话,跟别人玩游戏,挣到了十两银子,开开心心地回来了。她说她今天累了,要休息好身子,以后还要出去和别人玩游戏挣银子养我。”说到这里,上官朗狰狞的脸色变得缓和,带着些温柔,“我小妹真傻,我一个男人,哪里用她养活。”
黑衣少年面色冷峻,“后来呢?”
上官朗笑得越来越怪异,“如果我妹妹能修养好身子去和人玩游戏就好了,”上官朗笑着,眼泪却是止不住地向外涌出,他的声音开始沙哑,“她病了,一开始是高烧,我去四处乞讨,帮人打杂,赚到了银两就带她去看病,那个庸医说她得了花柳病,治不了了,嫌我们晦气,让人拿了扫帚赶我们走。”
少年的一双星眸微微转动,若仔细看,便会发现他的眸子。每次转动,都像是触发了什么,引得遥远的星空一阵骚动。
少年寒声道,“她最后怎么样了?”
“他?你问得谁?”上官朗很快恢复过来,又是一副浊世佳公子形象,“刘西还活着,只要我活着一天,他就别想死。”上官朗笑得开心,像个孩子,“至于我小妹,因为没有银子,药便停了,她躺在破庙里等死,我一直都不敢去想她死的那天我要怎么办,结果那天真的来的时候,我居然一点也不伤心,反而替她高兴,她终于不用再在这个世界上受苦了,所以,”上官朗停顿了一下,满意道,“我亲手送她去了另一个没有痛苦的世界。”
黑衣少年不知在想些什么,忽然说道,“为什么不送她去冥府?”
“我们这等狗奴才不配进去。”上官朗面不改色,淡然地说着粗俗的话。
“冥府一向主张平等。”少年似要劝说,却被上官朗直接打断,“够了,你以为那句话是我说的?我不过是重复了冥府中人的原话!这世上,哪有什么平等,平等是那些高官贵族来显示自己优越的一种手段罢了。”上官朗嗤笑道,“说起高官贵族,我还真得感谢我娘子,给了我机会让我尝尝平等的滋味。我见到她时就知道她是女扮男装,而且像是贵族子弟,她傻乎乎地往我身上撞,这种人,是最好的敲诈对象,我当然不会躲,她就撞到了我身上,赔了我一比银子,我拿着带我小妹去看病拿药,只是太晚了,根本没什么用了。哈哈,她和我小妹真像,未经人事,撞了我一下而已,就对我少了戒心,还对我感兴趣,她用那种好奇的眼神看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翻身的机会到了。这姑娘资助我开了铺子,每隔一段时间就和她兄长来我铺子里找我,对了,她还和我去过一次庙会,我牵她的手她也不躲,哈哈,害羞的样子真骚气,当场我就想要了她,但是我知道我急不得,只能抓住她的手吃点豆腐,”上官朗兀自说着,浑然没注意到脸色冰冷的少年,“不过别说,她那会儿的手手感真不错,比现在要好。”上官朗露出一个自认为风流倜傥的笑容,“她和我中间分开过,现在我们旧情重燃,我对她非常满意,只可惜她现在有孕在身,倒是苦了我,只能看不能用,也不敢去花柳之地找乐子,真是,憋的我好生辛苦。”上官朗抱怨起来。
话音未落,天中忽然雷霆大作,霹啪作响,房屋中,柒娘和上官朗同时被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