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一拳挥了上来。

    迅捷,快速,而且有力!

    苏微云一眼便知道,他所用的拳法绝不是武林中哪一门哪一派的武功,而是独属于他个人的拳头。

    任凭一项武功多么精妙高深,若是这样武功本身不适合你,那么还是不要去学的好,因为学也学不成,学了也只是白白浪费时间。

    可惜的是,这个道理通常很多“笨人”是懂得的,聪明人却不太能明白。

    而小马显然就是这样一个笨人,但他的拳头却比七八九十个聪明人加起来还要凶猛的多!

    呼!

    就在间不容发之际,苏微云整个人仿佛从中折断,分作两半,双腿依然稳稳不动,上半身却忽然地倒了下去。

    小马一拳打空,另一只拳头已又劈了上来!

    这个时候,苏微云的腰间似有一根弓弦拨动,瞬间又将他弹了回来,两手合拢,正正好好一下抓住小马的手腕。

    这一招是百花错拳中的“花谢重开”,对于身躯的柔韧性有着极高的要求。

    小马突然愣住了。

    他一向喜欢找人打架,打过的架没有五百,也有三百场了,但还是第一次有人能以这种奇诡的方式,一下将他的手腕擒住。

    还未等他反应过来,苏微云已把住他的手,顺势将他的整个身躯抡起,大力往远方抛去。

    砰。

    小马在最后落地的瞬间,总算调整身形,用双手撑住地面,使得他看起来不会那么狼狈。

    小马站立起来,拍了拍手,耿直地道:“我打不过你,因为我现在不愤怒。”

    他说的并不完全是借口,武林中有许多武功本就是需要情绪、状态、精神与招法合而为一的。

    苏微云道:“我将你扔到地上,你为什么不愤怒?”

    小马道:“因为你刚才本来可以直接把我的手腕扳断,最不济也能点住我手上的几处穴道,可是你却只是将我扔了出去。”

    苏微云道:“你觉得我放过了你一马,所以你没法子对我生气。”

    小马认真地道:“我就是这个意思。”

    苏微云道:“那如果我要当饿虎岗上的狮王,你服不服我?”

    小马使劲摇了摇头,道:“我对你是服气的,但我大哥如果不服你,我就也不服。”

    苏微云道:“你的大哥就是丁喜?”

    小马道:“是,就是丁喜大哥。”

    小马正说着,门外已懒洋洋地走出一位青年,倚着门边,平静地望着苏微云。

    他穿着一身宽大不修的衣袍,脸上带着微笑,那双年轻而清澈的眼睛中却闪烁着点点智慧的光芒。

    他当然就是丁喜。

    丁喜道:“你是不是那个从山下来,却击败了日月双枪岳麟的高手?”

    苏微云道:“你猜得很对。”

    丁喜道:“这倒不是猜的,饿虎岗上能以这种方式打败小马的人并不多,我不认识的就只有你一位。”

    苏微云突然问道:“伍先生你认不认识?”

    丁喜听到这个名字,反问道:“你认识伍先生?”

    苏微云道:“我只听过这个名字,是小苏秦告诉我的。而他却让我先来找你们。”

    “先找你们”隐含的意思就是说:苏小波认为“伍先生”比丁喜和小马加起来还厉害一些。

    ——如果你连丁喜和小马都没法打败的话,就还是没有必要去找伍先生了。

    丁喜自然不会不懂其中的意味,他却仅淡淡道:“如今饿虎岗上黑道很多,我也不会全部认识。”

    苏微云道:“嗯,但是我想要当上饿虎岗的狮王,他似乎就成为了一个阻碍。”

    丁喜盯着苏微云,一字字地道:“你来找我,是不是因为你认为我也是你的阻碍?”

    “是!”

    苏微云只有简单、干脆、利落的一个回答。

    黑暗之中,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两人对峙着,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一场大战!

    “咳”

    丁喜咳嗽了一声,自顾自地道:“莫非是我热伤风了么,最近的天气变化实在有些古怪。”

    苏微云握剑的手缓缓放下,道:“据闻你的外号是‘聪明的丁喜’?”

    丁喜道:“承蒙各路黑道抬举罢了。”

    苏微云道:“你果然很聪明。”

    丁喜道:“我很聪明,你却不大聪明。像你这样的高手居然也会为了一些权柄名利而与我们这些土匪们争得头破血流,简直枉费你的绝世武功。”

    苏微云忽然笑了:“那请教阁下高见,我该作何谋算呢?”

    丁喜道:“你其实更适合去跟那些‘五犬开花’的联营镖局争一争老大老二和老三。”

    苏微云认认真真地说道:“这正是我统合饿虎岗后,打算做的第二件事情!”

    丁喜本来已经回身,准备进屋睡觉,听到这个话立即又顿住脚步。

    “你真的不开玩笑?”

    “我会开玩笑,我的剑却不会。我必斩归东景于剑下无疑!”

    丁喜突然喜道:“好,你过三天有没有兴趣和我去劫一趟镖?若此次功成,我便拥护你成狮王!”

    ······

    五月十八。

    杏花村。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四处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上。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

    苏微云、丁喜、小马已来到了杏花村前。

    苏微云道:“你来请我劫镖还是喝酒?”

    丁喜道:“劫镖前先喝几杯酒,壮一壮胆子。”

    小马道:“劫镖前先喝几杯酒,升一升火气。”

    苏微云只是道:“喝酒误事。”

    可这两个人显然没有要听他建议的想法,轻车熟路地走进了杏花村里。

    “老板娘,我来钓两杯酒。”

    丁喜和小马一走进去,就看见了一群穿着白色缟素衣的镖师,还有穿着同样衣服的两个女人。

    这群镖师顿时就让任何人的酒意都没了。

    每个镖师都面带哀伤,目露悲戚。可任谁都感受得出来,他们身上还有一股誓不罢休、兴兵复仇的无穷杀气!

    苏微云走到门口,便已停住脚步,道:“你说的那趟五犬开花旗的镖就是请她们护的?”

    丁喜道:“我有内奸通风报信,所以得知了她们的行镖路线。”

    苏微云道:“她们原本是大王镖局的人,那位手边有霸王枪的女子是王万武的亲生女儿。”

    王大小姐坐在凳子上,她面前是另一位很安静,很漂亮的女孩子。

    那位女孩子滴酒不沾,王大小姐却一杯接着一杯,一坛接着一坛,手中一刻钟都没有停过。

    丁喜道:“王万武一死,大王镖局好像已经和五犬开花联合了,据说五犬开花旗上的五条狗已打算改为六条狗。”

    苏微云道:“但是就算再多加上几条狗,好像都保不住这趟镖了。”

    丁喜道:“你有办法?”

    苏微云叹息道:“我的确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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