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哥霍的一下抬起了头,炯炯有神的目光中射出如有实质般的光芒,半晌他才淡淡的一笑,随手将戒指抛了过来,淡淡的道:“好容易到手的权利,他就这儿样放弃了,我怎么可能会傻到去替他将那个出力不讨好的活儿再背起来?”
唐峰一伸手将那戒指接到手里,诧异的看了威哥一眼,扬眉道:“你竟然不要?”
“我当然不要。”威哥慢慢的又躺了回去,目光从那戒指上瞄过,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一点儿异样的神色:“我现在每天吃饱了,安安稳稳的抱着老婆孩子,猫在热炕头上,喝一杯小酒,看一会儿电视。若真是闲得无聊了,出去找人打打牌,找地方搓一顿,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喜欢了我就开上出租车,满xa城的转上几圈。顺道看看这儿千年古都的风景。若是不愿意干了,便将车子朝哪儿一放,就凭你嫂子赚的这儿些钱,也够我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还能给儿子留下生活费的。我这儿神仙一般的日子过着,哪儿有掉转回头去受苦受累的道理?”
“那东西,在别人的眼中是一块香饽饽,可是在老子的眼中,却是个丧门星!是个紧箍咒!”他看了唐峰一眼,正色道:“我现在已经习惯了风平浪静的日子,你再让我提着刀去砍人,我已经干不了了。”
唐峰默默的吐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道:“那你让我怎么办?你跟那个大长老毕竟是相熟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将这儿枚戒指让我转交给你。这儿样吧,你亲自找他说明白,将这儿戒指交还给他得了。这儿是你们的家务事,我可不掺和了!”
说着,唐峰忙将那戒指递了过去,威哥却像是看到了烫手山芋一样连连摆手,连声道:“不要,不要,你将那害人的东西给我拿走,我才不要那破玩意。我给你说,你小子要是再这儿样拐着弯的害我,我就直接从这儿上面跳下去,我不治了我。这儿样也省的以后再受洋罪!”
唐峰闻言不禁露出一丝苦笑,他没想到威哥竟然会给他玩这么一手,这儿不是无赖嘛!他没好气的道:“那您让我怎么办吧,这儿东西总不能让我去交给他吧?我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大长老在哪儿啊?”
威哥忽然抬头看了他一眼,轻叹道:“大长老交给你戒指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唐峰眉头一挑,大长老临行前的那句话又在他的耳边回响起来:若是他不收下的话,那就送给你好了。我老头子主动送出去的东西,你总不会还要我再拿回来吧?
送给我?难道他,他想将朱雀堂送给我?不可能,这儿怎么可能呢!他应该知道我恨不得将朱雀堂给灭了,想必他对我也没有多少好感,他怎么会将朱雀堂送给我?
若是他手下真的没有能挑起大梁的人也倒情有可原,可现在他身后的那个罗乾连虎痴都能打败,分明是个很不错的高手。
不可能,不可能的。唐峰在心中连连摇头。
他的神情落入威哥眼中,威哥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奇怪的神色:“他该不会是要将这儿枚戒指送给你吧?”
唐峰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苦笑着道:“他似乎就是这儿么说的,你若是不要,便让我收着。他说自己送出去的东西还从来都没有收回去过呢。”
“他真的这儿么说?”威哥惊讶的用胳膊一撑身体,触动了伤口闷哼一声又退了回去。
唐峰苦笑着看着自己手中的这儿枚戒指,他还是第一次这儿么用心,这儿么仔细的观察着这儿枚戒指。
威哥在旁边喃喃的道:“这儿老头子这儿次怎么突然这么明白,看的这儿么开了?这儿不是他的风格啊?”
“这儿一枚小小的戒指,怎么会被你称为什么朱雀权戒的?它看上去也就是一枚普通的小戒指嘛!最多就是古玉的成色极好,有些年代而已!”唐峰皱了下眉头对着威哥道。
“有些年代?我早就听说你对古董这儿东西,一知半解,现在才总算是体会到了你强大的无知!”
威哥撇了撇嘴儿道:“你知道这儿枚戒指传与谁手吗?他是当年大禹治水,开山的时候现了一颗凤凰栖息过的巨石,让人砸开之后现的上古灵玉,而这儿枚戒指,便是由当时的能工巧匠精心制作出来的。”
唐峰对于这儿个消息的真假暂且不论,单单是威哥一开口便从大禹治水开始说起,便将他吓了一跳,差点儿没将说理的戒指给摔了。这儿么一枚不起眼的小东西,照他的说法,岂不是跟人类的起源一般长远了?
“后来,这儿戒指便被大禹的自损当作他们夏氏的传家宝,传承了下来。后来,各地大肆分封,夏氏也渐渐的开枝散叶,有的甚至改换了名姓,等到后来,他成为了宿州马家的传家宝!”威哥躺在床上,微微眯着两眼,目光中流动着一种缅怀的神色。
“而那个马家有女名秀英,嫁给了一个姓朱的破落户。然而让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儿位姓朱的竟然是贵人降世,而且他日后打下了一座大大的江山,建立了大明帝国。于是,这儿枚戒指便又成了明朝皇族朱家的传家宝物!”
唐峰在听他提起马秀英的时候,便联想到了那位大名有名的贤德皇后。却没想到竟然真让他猜着了。他挑起眉头道:“那怎么这儿东西又变成了朱雀堂的什么权戒?”
威哥轻叹道:“权利啊!明太祖驾崩之后,传位给皇孙。将他的儿子都略过去了,那些人当然不甘心了,这才有了所谓的靖难之役!当时已经登上皇位的朱允文并没有死,而是化装成和尚,逃到了南边。”
“这儿枚戒指便成了他随身携带的东西,虽然有很多人支持他,可他毕竟没有能力再打回京师了,便带人漂洋过海到了南洋一带。而后,这儿些人和势力经过慢慢的演变,成了一个组织。因为当时追随朱允文的有不少江湖高手,所以这个势力便秘密的训练了不少的杀手,以备那儿一天能够光复大业。”
“值得讽刺的是,大业变成了过眼云烟,那个势力却保存了下来,甚至比大明王朝存在的还要长久。而这儿枚原本是朱家传家宝的戒指,也渐渐的成为了那个势力的权利凭信。因为这儿枚戒指迎着太阳看的时候,会现里面有个活灵活现的凤凰虚影和熊熊燃烧的火焰。”
威哥长长的吐了口气道:“所以那个势力便被称为朱雀堂。据说,当年的马皇后就是因此才母仪天下的。朱雀堂在成立之初便明确规定,当家掌舵的人只有一个,那便是朱姓子孙。所以,这儿枚戒指和朱雀堂一起传承到现在。”
唐峰紧紧的盯着他道:“如次说来,那你也是大明皇族后裔,朱姓子孙了!”
筒子们,一天三更了,呵呵,有些兄弟说更几百个字一章节,哥们对此很无语。俺虽然第三章字数少个三百五百的,却也没少的那么离谱吧?算了,哥们不跟你置气。呼叫兄弟们炮火支援,让小狼夹紧了菊花,一路向前狂奔。老生常谈,再吼鲜花,鲜花鲜花,有鲜花的兄弟,请丢了吼吼……
唐峰一伸手将那戒指接到手里,诧异的看了威哥一眼,扬眉道:“你竟然不要?”
“我当然不要。”威哥慢慢的又躺了回去,目光从那戒指上瞄过,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一点儿异样的神色:“我现在每天吃饱了,安安稳稳的抱着老婆孩子,猫在热炕头上,喝一杯小酒,看一会儿电视。若真是闲得无聊了,出去找人打打牌,找地方搓一顿,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喜欢了我就开上出租车,满xa城的转上几圈。顺道看看这儿千年古都的风景。若是不愿意干了,便将车子朝哪儿一放,就凭你嫂子赚的这儿些钱,也够我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还能给儿子留下生活费的。我这儿神仙一般的日子过着,哪儿有掉转回头去受苦受累的道理?”
“那东西,在别人的眼中是一块香饽饽,可是在老子的眼中,却是个丧门星!是个紧箍咒!”他看了唐峰一眼,正色道:“我现在已经习惯了风平浪静的日子,你再让我提着刀去砍人,我已经干不了了。”
唐峰默默的吐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道:“那你让我怎么办?你跟那个大长老毕竟是相熟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将这儿枚戒指让我转交给你。这儿样吧,你亲自找他说明白,将这儿戒指交还给他得了。这儿是你们的家务事,我可不掺和了!”
说着,唐峰忙将那戒指递了过去,威哥却像是看到了烫手山芋一样连连摆手,连声道:“不要,不要,你将那害人的东西给我拿走,我才不要那破玩意。我给你说,你小子要是再这儿样拐着弯的害我,我就直接从这儿上面跳下去,我不治了我。这儿样也省的以后再受洋罪!”
唐峰闻言不禁露出一丝苦笑,他没想到威哥竟然会给他玩这么一手,这儿不是无赖嘛!他没好气的道:“那您让我怎么办吧,这儿东西总不能让我去交给他吧?我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大长老在哪儿啊?”
威哥忽然抬头看了他一眼,轻叹道:“大长老交给你戒指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唐峰眉头一挑,大长老临行前的那句话又在他的耳边回响起来:若是他不收下的话,那就送给你好了。我老头子主动送出去的东西,你总不会还要我再拿回来吧?
送给我?难道他,他想将朱雀堂送给我?不可能,这儿怎么可能呢!他应该知道我恨不得将朱雀堂给灭了,想必他对我也没有多少好感,他怎么会将朱雀堂送给我?
若是他手下真的没有能挑起大梁的人也倒情有可原,可现在他身后的那个罗乾连虎痴都能打败,分明是个很不错的高手。
不可能,不可能的。唐峰在心中连连摇头。
他的神情落入威哥眼中,威哥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奇怪的神色:“他该不会是要将这儿枚戒指送给你吧?”
唐峰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苦笑着道:“他似乎就是这儿么说的,你若是不要,便让我收着。他说自己送出去的东西还从来都没有收回去过呢。”
“他真的这儿么说?”威哥惊讶的用胳膊一撑身体,触动了伤口闷哼一声又退了回去。
唐峰苦笑着看着自己手中的这儿枚戒指,他还是第一次这儿么用心,这儿么仔细的观察着这儿枚戒指。
威哥在旁边喃喃的道:“这儿老头子这儿次怎么突然这么明白,看的这儿么开了?这儿不是他的风格啊?”
“这儿一枚小小的戒指,怎么会被你称为什么朱雀权戒的?它看上去也就是一枚普通的小戒指嘛!最多就是古玉的成色极好,有些年代而已!”唐峰皱了下眉头对着威哥道。
“有些年代?我早就听说你对古董这儿东西,一知半解,现在才总算是体会到了你强大的无知!”
威哥撇了撇嘴儿道:“你知道这儿枚戒指传与谁手吗?他是当年大禹治水,开山的时候现了一颗凤凰栖息过的巨石,让人砸开之后现的上古灵玉,而这儿枚戒指,便是由当时的能工巧匠精心制作出来的。”
唐峰对于这儿个消息的真假暂且不论,单单是威哥一开口便从大禹治水开始说起,便将他吓了一跳,差点儿没将说理的戒指给摔了。这儿么一枚不起眼的小东西,照他的说法,岂不是跟人类的起源一般长远了?
“后来,这儿戒指便被大禹的自损当作他们夏氏的传家宝,传承了下来。后来,各地大肆分封,夏氏也渐渐的开枝散叶,有的甚至改换了名姓,等到后来,他成为了宿州马家的传家宝!”威哥躺在床上,微微眯着两眼,目光中流动着一种缅怀的神色。
“而那个马家有女名秀英,嫁给了一个姓朱的破落户。然而让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儿位姓朱的竟然是贵人降世,而且他日后打下了一座大大的江山,建立了大明帝国。于是,这儿枚戒指便又成了明朝皇族朱家的传家宝物!”
唐峰在听他提起马秀英的时候,便联想到了那位大名有名的贤德皇后。却没想到竟然真让他猜着了。他挑起眉头道:“那怎么这儿东西又变成了朱雀堂的什么权戒?”
威哥轻叹道:“权利啊!明太祖驾崩之后,传位给皇孙。将他的儿子都略过去了,那些人当然不甘心了,这才有了所谓的靖难之役!当时已经登上皇位的朱允文并没有死,而是化装成和尚,逃到了南边。”
“这儿枚戒指便成了他随身携带的东西,虽然有很多人支持他,可他毕竟没有能力再打回京师了,便带人漂洋过海到了南洋一带。而后,这儿些人和势力经过慢慢的演变,成了一个组织。因为当时追随朱允文的有不少江湖高手,所以这个势力便秘密的训练了不少的杀手,以备那儿一天能够光复大业。”
“值得讽刺的是,大业变成了过眼云烟,那个势力却保存了下来,甚至比大明王朝存在的还要长久。而这儿枚原本是朱家传家宝的戒指,也渐渐的成为了那个势力的权利凭信。因为这儿枚戒指迎着太阳看的时候,会现里面有个活灵活现的凤凰虚影和熊熊燃烧的火焰。”
威哥长长的吐了口气道:“所以那个势力便被称为朱雀堂。据说,当年的马皇后就是因此才母仪天下的。朱雀堂在成立之初便明确规定,当家掌舵的人只有一个,那便是朱姓子孙。所以,这儿枚戒指和朱雀堂一起传承到现在。”
唐峰紧紧的盯着他道:“如次说来,那你也是大明皇族后裔,朱姓子孙了!”
筒子们,一天三更了,呵呵,有些兄弟说更几百个字一章节,哥们对此很无语。俺虽然第三章字数少个三百五百的,却也没少的那么离谱吧?算了,哥们不跟你置气。呼叫兄弟们炮火支援,让小狼夹紧了菊花,一路向前狂奔。老生常谈,再吼鲜花,鲜花鲜花,有鲜花的兄弟,请丢了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