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摇滚,想到柔嘉,一只曲子突然在陈默的脑子里出现。他顾不得再理陈正,连忙趴在书桌上,将这首歌的曲谱给记了下来。他知道,这不是自己的灵感一现,而是郎玉甫的记忆。有着后世经历的郎玉甫虽然不懂音乐,但是对一些耳熟能详的的歌曲也有一点记忆。陈默很怕这种记忆会忽然消失,连忙根据节奏,一点一点抠谱。
花费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陈默终于把这一首歌给记了下来,虽然可能有一些细节的转折是错误的,但是最起码,整个歌曲的主调,陈默保证没有错误。当他把歌词一句句地眷抄在纸上,陈默看着那一句句直刺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歌词,忍不住潸然泪下。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北京北京咖啡馆与广场有三个街区就像霓虹灯到月亮的距离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我们在这祈祷我们在这迷惘我们在这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我希望人们把我埋在这里在这儿我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在这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
这每一句歌词,都仿佛在描写着他,描写着柔嘉,触及到他内心的最软处,最深处,让他痛苦难忍。他自认自己从来不是矫情的人,可是这一刻,他是真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了。
提到柔嘉,就不得不从陈默的爷爷陈一舟说起。他一辈子研究地质,解放前就是李老的学生,后来成为他的下属,最后才进入石化行业。这一辈子,他最自豪的就是能够与这样一个功勋卓著的大人物,一直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
由于受到时代的拖累,陈默的爸爸陈建国和二叔陈建军,都没有完整地接受高等教育。所以老爷子对两个儿子,既有愧疚,却也瞧不起,见不到了想,见到了厌。而他最得意的门生,就是陈默的干爹康学东。
陈默并不是从小就认了康学东当干爹,而且这个干爹他也从来没有叫过,因为这个干爹是在受到命运作弄之后的无奈之举。陈默一直最想叫的,而是爸爸这两个字,因为柔嘉就是康学东的女儿。
柔嘉只比陈默小三个月,两个孩子从小就一起长大。那个时候营养不够,柔嘉的妈妈刘夏身体不好,没有奶水,柔嘉都是吃罗朝英的奶长大的。一直到上了幼儿园,两个孩子还要睡一张床上,直到上了小学,才分开睡。
从一开始,两家人对陈默和柔嘉的关系就乐见其成,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十二岁的时候,刚刚在国内掀起了旋风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血凝》的热潮还没有完全消散,还在模仿山口百惠,将自己的发型也剪成那个样式的柔嘉,被查出患上了白血病。
虽然坚持了四年,但是柔嘉还是在陈默刚刚开始懂得爱的时候,永远地离开了陈默,离开了大家,给所有人留下了痛苦而甜蜜的回忆。
这首歌,就像是为他们所写,原本陈默对鲍家街43号这个乐队并不太喜欢,唯一喜欢的也只是他们唱的一首《小鸟》,可是想不到这个主唱在后来可以写出如此动听的歌曲,他第一次关注起了这个叫王峰的歌手。
在房间里自弹自唱了两遍,陈默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擦干了泪水,拎着吉他背在了身后就出了门。“小正,一会我要是没回来,你去给爷爷送饭,我晚一点去换你回来!”
陈正从他的房间里跑出来,“哥,这首歌真棒,是谁唱的?!”
陈默懒得理他。“我的话你听到了吧?!”
“交给我妥了!您要干嘛去?”
“去找你柔嘉姐。”听到这话,他自觉地闭住了嘴。只要陈默说要去找柔嘉,谁也不敢触他霉头。
陈默驾驶着摩托车,这辆拉风的摩托车和他拉风的造型,一路吸引了不少美女的关注,可是他都没有丝毫在意。他的所有心思,全部沉浸在了这首歌之中。他一定要第一时间在柔嘉的坟前唱这首歌,不唱的话,他感觉自己也要活不下去了。
沿着平安大街一路西行,抵达四环路后插上永定河旁边的小路,陈默抵达了位于五环边的福田公墓。这条路他每个月最低就要走两趟,闭着眼睛也不会忘记。
柔嘉的墓穴位于沟北区的桃林内,九二年的时候,这里的墓穴价格还不高,康学东为她在沟北的一个僻静角落安了家。每当到了心情烦闷的时候,陈默就会一个人过来,在墓碑前默默地坐上半天。
当初他的父母离婚,更是让他成为了这里的常客,他总是在想,为什么他们两个人就不能继续生活在一起?!为什么一个完整的家庭要破裂?!他爸爸说他不懂,他是不懂爱情,但是他不能容忍这一切,对感情的背叛,对他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没有人可以理解他,只有柔嘉会默默地陪伴他,永远不会离开他。
八月底的桃林,桃子已经被全部采摘,大部分的树叶已经落下,给这里增添了一份萧瑟的感觉。陈默停下了车,慢慢走到了墓碑的前面,他上次过来的时候,带来的兰花已经枯萎,不过还余留下一缕清香。
柔嘉喜欢的不是兰花,她喜欢玫瑰,因为玫瑰代表着爱情。可是跟黎珊在一起后,他不再送玫瑰给柔嘉,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不配在柔嘉面前说爱她了。
陈默忘记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黎珊,或许是十岁,或许是十一岁,反正是在他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因为从小到大,陈默的眼里就只有柔嘉,他记得柔嘉的任何一点小事,却对其他人的许多应该保存的记忆,都变得模糊不清。
那个时候,他对自我感觉良好的黎珊并没有在意,虽然胡同里许多小孩子都喜欢像公主一样宠着她,但是在陈默的眼里,唯一的公主是柔嘉。
刚上初中,柔嘉就被查出了白血病,陈默的精力几乎全部放在了柔嘉身上。除了她治病期间,不管是上课还是下课,陈默就一直守在她身旁,要不是他是男生,就连柔嘉去上厕所,他都恨不得一手操办了。
柔嘉没有上过高中,这是她最大的遗憾,因为她答应过陈默,要陪他一起上大学的。她喜欢三毛,整天做白日梦,就是有一天可以环游世界。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三毛有荷西,柔嘉有陈默。”
可是到了上高中的时候,她的病已经恶化了,陈默也休学了一年,一直陪着她离开。直到第二年,陈默才又返回了教室,留级与黎珊做了同学,这个时候,黎珊才走进了他的世界。
父母的离婚给了陈默又一次的打击,他只能将自己心里的苦闷全部倾诉给柔嘉,每个周末,他都会带着自己课本,在柔嘉的坟前写作业,跟柔嘉在一起,他才觉得自己有了学习的动力。
柔嘉虽然走了,但是也没走,她一直在陈默的心中。就连报考外国语大学,同样是受到了柔嘉的影响,因为他答应过她,以后要带着她一起周游世界的,不会几门外语怎么行?!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
“…………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
“…………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我希望人们把我埋在这里在这儿我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在这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
陈默觉得,这首歌真是写出了自己的状态,自己的感觉,也写出了他们的爱情。如果柔嘉不曾离去,她也一定会喜欢这首歌的吧!
陈默一边唱着,一边流着泪,墓园的管理人员早就认识了他,本来还想过来跟他打个招呼,可是看见他满脸的泪水,叹着气又悄悄地离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默才从这种失神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太阳已经西沉,工作人员开始在清理墓园,许多的祭拜者已经被催促着离园。
陈默擦干净了泪水,将吉他背在了身后。今天虽然受到了惊吓,也遭了许多罪,可是能够从郎玉甫的记忆里得到这首歌,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郎玉甫记忆对他来说,差不多也算一个一个的宝藏,他已经决定,要好好挖掘一下,争取能够多得到一些这样的歌曲来。
花费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陈默终于把这一首歌给记了下来,虽然可能有一些细节的转折是错误的,但是最起码,整个歌曲的主调,陈默保证没有错误。当他把歌词一句句地眷抄在纸上,陈默看着那一句句直刺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歌词,忍不住潸然泪下。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北京北京咖啡馆与广场有三个街区就像霓虹灯到月亮的距离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我们在这祈祷我们在这迷惘我们在这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我希望人们把我埋在这里在这儿我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在这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
这每一句歌词,都仿佛在描写着他,描写着柔嘉,触及到他内心的最软处,最深处,让他痛苦难忍。他自认自己从来不是矫情的人,可是这一刻,他是真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了。
提到柔嘉,就不得不从陈默的爷爷陈一舟说起。他一辈子研究地质,解放前就是李老的学生,后来成为他的下属,最后才进入石化行业。这一辈子,他最自豪的就是能够与这样一个功勋卓著的大人物,一直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
由于受到时代的拖累,陈默的爸爸陈建国和二叔陈建军,都没有完整地接受高等教育。所以老爷子对两个儿子,既有愧疚,却也瞧不起,见不到了想,见到了厌。而他最得意的门生,就是陈默的干爹康学东。
陈默并不是从小就认了康学东当干爹,而且这个干爹他也从来没有叫过,因为这个干爹是在受到命运作弄之后的无奈之举。陈默一直最想叫的,而是爸爸这两个字,因为柔嘉就是康学东的女儿。
柔嘉只比陈默小三个月,两个孩子从小就一起长大。那个时候营养不够,柔嘉的妈妈刘夏身体不好,没有奶水,柔嘉都是吃罗朝英的奶长大的。一直到上了幼儿园,两个孩子还要睡一张床上,直到上了小学,才分开睡。
从一开始,两家人对陈默和柔嘉的关系就乐见其成,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十二岁的时候,刚刚在国内掀起了旋风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血凝》的热潮还没有完全消散,还在模仿山口百惠,将自己的发型也剪成那个样式的柔嘉,被查出患上了白血病。
虽然坚持了四年,但是柔嘉还是在陈默刚刚开始懂得爱的时候,永远地离开了陈默,离开了大家,给所有人留下了痛苦而甜蜜的回忆。
这首歌,就像是为他们所写,原本陈默对鲍家街43号这个乐队并不太喜欢,唯一喜欢的也只是他们唱的一首《小鸟》,可是想不到这个主唱在后来可以写出如此动听的歌曲,他第一次关注起了这个叫王峰的歌手。
在房间里自弹自唱了两遍,陈默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擦干了泪水,拎着吉他背在了身后就出了门。“小正,一会我要是没回来,你去给爷爷送饭,我晚一点去换你回来!”
陈正从他的房间里跑出来,“哥,这首歌真棒,是谁唱的?!”
陈默懒得理他。“我的话你听到了吧?!”
“交给我妥了!您要干嘛去?”
“去找你柔嘉姐。”听到这话,他自觉地闭住了嘴。只要陈默说要去找柔嘉,谁也不敢触他霉头。
陈默驾驶着摩托车,这辆拉风的摩托车和他拉风的造型,一路吸引了不少美女的关注,可是他都没有丝毫在意。他的所有心思,全部沉浸在了这首歌之中。他一定要第一时间在柔嘉的坟前唱这首歌,不唱的话,他感觉自己也要活不下去了。
沿着平安大街一路西行,抵达四环路后插上永定河旁边的小路,陈默抵达了位于五环边的福田公墓。这条路他每个月最低就要走两趟,闭着眼睛也不会忘记。
柔嘉的墓穴位于沟北区的桃林内,九二年的时候,这里的墓穴价格还不高,康学东为她在沟北的一个僻静角落安了家。每当到了心情烦闷的时候,陈默就会一个人过来,在墓碑前默默地坐上半天。
当初他的父母离婚,更是让他成为了这里的常客,他总是在想,为什么他们两个人就不能继续生活在一起?!为什么一个完整的家庭要破裂?!他爸爸说他不懂,他是不懂爱情,但是他不能容忍这一切,对感情的背叛,对他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没有人可以理解他,只有柔嘉会默默地陪伴他,永远不会离开他。
八月底的桃林,桃子已经被全部采摘,大部分的树叶已经落下,给这里增添了一份萧瑟的感觉。陈默停下了车,慢慢走到了墓碑的前面,他上次过来的时候,带来的兰花已经枯萎,不过还余留下一缕清香。
柔嘉喜欢的不是兰花,她喜欢玫瑰,因为玫瑰代表着爱情。可是跟黎珊在一起后,他不再送玫瑰给柔嘉,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不配在柔嘉面前说爱她了。
陈默忘记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黎珊,或许是十岁,或许是十一岁,反正是在他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因为从小到大,陈默的眼里就只有柔嘉,他记得柔嘉的任何一点小事,却对其他人的许多应该保存的记忆,都变得模糊不清。
那个时候,他对自我感觉良好的黎珊并没有在意,虽然胡同里许多小孩子都喜欢像公主一样宠着她,但是在陈默的眼里,唯一的公主是柔嘉。
刚上初中,柔嘉就被查出了白血病,陈默的精力几乎全部放在了柔嘉身上。除了她治病期间,不管是上课还是下课,陈默就一直守在她身旁,要不是他是男生,就连柔嘉去上厕所,他都恨不得一手操办了。
柔嘉没有上过高中,这是她最大的遗憾,因为她答应过陈默,要陪他一起上大学的。她喜欢三毛,整天做白日梦,就是有一天可以环游世界。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三毛有荷西,柔嘉有陈默。”
可是到了上高中的时候,她的病已经恶化了,陈默也休学了一年,一直陪着她离开。直到第二年,陈默才又返回了教室,留级与黎珊做了同学,这个时候,黎珊才走进了他的世界。
父母的离婚给了陈默又一次的打击,他只能将自己心里的苦闷全部倾诉给柔嘉,每个周末,他都会带着自己课本,在柔嘉的坟前写作业,跟柔嘉在一起,他才觉得自己有了学习的动力。
柔嘉虽然走了,但是也没走,她一直在陈默的心中。就连报考外国语大学,同样是受到了柔嘉的影响,因为他答应过她,以后要带着她一起周游世界的,不会几门外语怎么行?!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
“…………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
“…………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我希望人们把我埋在这里在这儿我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在这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
陈默觉得,这首歌真是写出了自己的状态,自己的感觉,也写出了他们的爱情。如果柔嘉不曾离去,她也一定会喜欢这首歌的吧!
陈默一边唱着,一边流着泪,墓园的管理人员早就认识了他,本来还想过来跟他打个招呼,可是看见他满脸的泪水,叹着气又悄悄地离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默才从这种失神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太阳已经西沉,工作人员开始在清理墓园,许多的祭拜者已经被催促着离园。
陈默擦干净了泪水,将吉他背在了身后。今天虽然受到了惊吓,也遭了许多罪,可是能够从郎玉甫的记忆里得到这首歌,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郎玉甫记忆对他来说,差不多也算一个一个的宝藏,他已经决定,要好好挖掘一下,争取能够多得到一些这样的歌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