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美这时也怕,可她还要安慰女儿。
把吕欣然抱在怀里,轻声说着:
“别怕别怕,总会过去的,一切不好的事情,总会成为过去。”
“妈妈,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没结婚,我还没生儿育女,妈妈救我,我不想被他们弄死,救我。”
“好。”
刘二美点点头,然后竟主动道:
“吕不仁,选我吧,这位六哥,希望能给我的女儿留下一条活路,我之损事小,如果女儿能活下去,那我就感谢您的仁慈了。”
说话间,刘二美竟推开了吕欣然,双腿并立,跪在地上,给那六哥重重磕了一个头。
现场变得安静下来,原本嬉笑的一群人无声。
小镇外,坐在沙发上抱着两个女人的杨牧愣住。
这还真是奇异的事情。
他一直想要追求的是如何让人变好。
可是在他眼中恶人总还是恶人,且随处可见。
当他决定随遇而安不做圣母后,竟然就这样很容易的看到了一个好人。
长相只能算一般美女的刘二美,似乎都没有犹豫,义无反顾,为了救女儿而甘愿尝试屈辱,这是怎样的母性光辉?
杨牧魔心术正开启着,已经钻入了这些人的内心深处,探寻他们的所思所想。
黑人扎克西姆,三十七岁,从十几岁时就开始暴力成性。
杀过人,作过大佬,贩卖过毒品女人,在夜场里经常尾随灌醉女性,已满足自己强烈的欲望。
可以说从他开始走向犯罪的道路,他的形象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邪恶的。
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他自私自利,毫无怜悯之心,他可以为了一己私利无穷的去伤害别人。
这是他做人的爽点,是他追求的自由。
而这样一个人,其实在十几岁之前,他的人生并非如此。
黑人母亲劳拉希尔顿活着的时候,他在学校里是个优等生。
那时的他还不算太强壮,甚至在黑人里算是体弱的。
他的学校里只有黑人。
当其他人打篮球泡妞的时候,扎克西姆往往会去图书馆,他热爱文学,有梦想要成为作家。
扎克西姆喜欢自己的母亲劳拉。
劳拉是个友善的女人,她有十三个孩子,她依靠救济养活着这些小孩。
而且,不单单是养那么简单,劳拉是真正的陪伴着他们,给他们讲人生的哲理,说处事的得失,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并且给予全部的鼓励。
在扎克西姆的兄弟中,有一人叫洛克斯。
洛克斯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他想要去做流浪汉
很多人都嘲笑他,因为这个梦想确实可笑。
流浪汉意味着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意味着社会底层。
扎克西姆其实也这样想。
可劳拉却支持洛克斯。
“亲爱的孩子,如果你真的已经考虑好,如果你真的就想这样做,我可以支持你,但你必须每个月给我打一个电话,告诉我你还活着。若是那样,就算我再也见不到你,我也会是幸福的。”
洛克斯走了,那一年他十八岁。
此后的七年,他真的在没回来过。
可是他的实现了人生梦想。
去过南美,去过欧洲,到过亚洲非洲,探访过两极,最终在七年后定居澳洲。
他给劳拉邮寄了不少的明信片,而劳拉则省吃俭用的给他一些费用。
,每个月他们通一次电话,直到最后一次通话。
“劳拉,你还好吗?”
“是的洛克斯,我只是有点难受,你知道的,我太老了,生下你的时候我已经快六十岁。”
“谢谢你,给了我生命。”
“不,是上帝让你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也要感谢你洛克斯,你的明信片都很美,就好像我也去过那些地方。”
“呜呜呜,真该带你出来走走,我很遗憾劳拉,真的,很遗憾。”
“不,你只是做了你应该去做的事情,告诉我,是什么让你停留在了澳洲?”
“我碰到了一个女人,一个白人,她叫洛伊。”
“是的,可我想知道你是用什么征服了一个白人呢?”
“七年,我想是过去七年的流浪,让我有了今天的幸福感,而这一期也是你给我的。”
“好了洛克斯,除了生命,我其实并没有给你任何东西,你只是追求了你的自由,让我的生命得以延续并升华,我要走了,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女儿,会让她的名字里有劳拉这样的词吗?”
“会的劳拉,我一定会生这样一个孩子,然后告诉她,你是多么伟大的一位祖母,而我到底有多么的爱你,只是我做的不好,很不好!”
劳拉笑了,死去,和身在远方七年未见的儿子永别。
那一刻,房间里其他的儿子都忍不住开始落泪。
扎克西姆当然也在哭,他是劳拉最小的孩子。
从那以后,他的人生轨迹开始改变。
他伤心,堕落,最终走向深渊。
他成为坏人。
这或许就是他真实的内心。
不过他却永远忘不了死去的母亲。
他杀人时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对着那濒死之人道:“知道吗?我的妈妈要是还活着,你或许不会死。”
他与人打仗的时候,一边开枪一边躲在掩体后面喊叫:“真应该让我的妈妈给你们上上课,让你知道知道如何做一个乖儿子!”
他去夜场找个健壮女人到床上时,会搂抱着她说:“嗨知道吗宝贝?劳拉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因为你没有鼻毛,你的鼻子动过手术是吗?这会让劳拉困惑,宝贝!舒服吗?我觉得你不错,可你永远成为不了劳拉的儿媳妇。”
扎克西姆就是这样作着坏事,然后在心里无时无刻不在赞美着一个好人,也就是他的母亲。
或许就是这种情绪吧。
当看到那个女儿自私的去求妈妈。
而这位妈妈竟义无反顾之后,扎克西姆毫无兴趣了。
他也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六哥,杀了你的仇人,然后今天就这样,我没兴趣了,懂吗?”
扎克西姆并不完全算是六哥的手下,他们是合作的关系,六哥有一些人,扎克西姆也有一些人。
这里的不少人都在末日里做过很多坏事,因此能够活下来。
而这时,他们中四分之三的人,其实都已经对刘二美有了敬佩之心,因此跟扎克西姆一样,兴趣全无。
·
另外还有四分之一的人,心中还有花花肠子,可他们却也不想对刘二美母女如何了,毕竟这里还有其他女人。
杨牧清晰的感受着他们心里的变化,从他们的记忆中了解他们的过去。
这真是有些奇妙的事情。
他竟又一次看到了末日里人性的光辉。
也看到一盏能够改变指引他人的明灯。
这是杨牧一直想做,却始终不算成功的事。
、好复杂的人性啊。
一个放弃一切想法去保护自私女儿的母亲,竟然就这样被敬佩了。
为什么她这个圣母做的让人敬佩呢?
因为足够真?
因为天经地义?
因为出于自然?
因为确实可怜?
而自己去做圣母就少了份诚心吗?
他并非圣母,只是个伪圣母,为了去做而做,自然做不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其实可以换一种思路。
既然自己做不好圣母,为什么不去给真正的圣母一些机会呢,比如做靠山。
对,他把圣母组织起来,让他们改变别人,拯救已残破不堪的人性。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堆人的话力量就大了。
重要的是,现在杨牧拥有窥心能力,他可以区分出哪个是真圣母,哪个是假的,哪种圣母是傻叉,哪种圣母能够带上人性的光环。
杨牧觉得这个办法好,可以试下。
那边,六哥也失去兴趣,就直接把吕不仁给杀了。
杨牧没有阻止。
一个真正内心邪恶的人,救下他没有丝毫意义。
其实吕欣然也不是什么好鸟,但她倒没做过什么太坏的事,一直没机会,多年来都在刘二美身边。
刘二美不但是个好母亲,也是个真正的好人。
杨牧能够在她内心里感受到温柔与善良,至纯至善的味道。
这种人能在末日里活这么多年,真的不容易,是个宝贝。
对,自己可以成立个组织。
就让刘二美当总经理。
末日圣母联合工会。
自己做圣母老大,下面设立升级体系。
多级圣母制度,想要活得好,那就来做圣母吧。
圣母一心想着救人,就算没有那种实力也要去救。
长久以来一直被看做异类,被责骂,然后也因为幼稚的行为而失去生命。
自己就来做这个圣母老大。
把有能力有智慧的圣母保护起来。
让他们去做好人好事,循循善诱那些恶人。
当然,他打的方针政策需要自己来指引。
具体的事则由圣母去完成。
不对不对,圣母应该跟坏人一起。
圣母传播思想,坏人负责实施,这才是最好的策略。
杨牧越想越开心,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可真不错。
他也没浪费时间,现在最坏的吕不仁已经死了,其他人也跟他没关系。
杨牧只是偷偷进去把刘二美母女给救了出来。
那毕竟还是贼窝,今天歹徒们良心发现,却难保明天还有良心。
刘二美一看到杨牧,满心的惊讶。
“是你?”
吕欣然还有些惊疑不定,暗道自己的娘怎会认识这样的帅哥啊?而他又是来自哪里,怎么记恰巧把他们给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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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吕欣然抱在怀里,轻声说着:
“别怕别怕,总会过去的,一切不好的事情,总会成为过去。”
“妈妈,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没结婚,我还没生儿育女,妈妈救我,我不想被他们弄死,救我。”
“好。”
刘二美点点头,然后竟主动道:
“吕不仁,选我吧,这位六哥,希望能给我的女儿留下一条活路,我之损事小,如果女儿能活下去,那我就感谢您的仁慈了。”
说话间,刘二美竟推开了吕欣然,双腿并立,跪在地上,给那六哥重重磕了一个头。
现场变得安静下来,原本嬉笑的一群人无声。
小镇外,坐在沙发上抱着两个女人的杨牧愣住。
这还真是奇异的事情。
他一直想要追求的是如何让人变好。
可是在他眼中恶人总还是恶人,且随处可见。
当他决定随遇而安不做圣母后,竟然就这样很容易的看到了一个好人。
长相只能算一般美女的刘二美,似乎都没有犹豫,义无反顾,为了救女儿而甘愿尝试屈辱,这是怎样的母性光辉?
杨牧魔心术正开启着,已经钻入了这些人的内心深处,探寻他们的所思所想。
黑人扎克西姆,三十七岁,从十几岁时就开始暴力成性。
杀过人,作过大佬,贩卖过毒品女人,在夜场里经常尾随灌醉女性,已满足自己强烈的欲望。
可以说从他开始走向犯罪的道路,他的形象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邪恶的。
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他自私自利,毫无怜悯之心,他可以为了一己私利无穷的去伤害别人。
这是他做人的爽点,是他追求的自由。
而这样一个人,其实在十几岁之前,他的人生并非如此。
黑人母亲劳拉希尔顿活着的时候,他在学校里是个优等生。
那时的他还不算太强壮,甚至在黑人里算是体弱的。
他的学校里只有黑人。
当其他人打篮球泡妞的时候,扎克西姆往往会去图书馆,他热爱文学,有梦想要成为作家。
扎克西姆喜欢自己的母亲劳拉。
劳拉是个友善的女人,她有十三个孩子,她依靠救济养活着这些小孩。
而且,不单单是养那么简单,劳拉是真正的陪伴着他们,给他们讲人生的哲理,说处事的得失,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并且给予全部的鼓励。
在扎克西姆的兄弟中,有一人叫洛克斯。
洛克斯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他想要去做流浪汉
很多人都嘲笑他,因为这个梦想确实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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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克西姆其实也这样想。
可劳拉却支持洛克斯。
“亲爱的孩子,如果你真的已经考虑好,如果你真的就想这样做,我可以支持你,但你必须每个月给我打一个电话,告诉我你还活着。若是那样,就算我再也见不到你,我也会是幸福的。”
洛克斯走了,那一年他十八岁。
此后的七年,他真的在没回来过。
可是他的实现了人生梦想。
去过南美,去过欧洲,到过亚洲非洲,探访过两极,最终在七年后定居澳洲。
他给劳拉邮寄了不少的明信片,而劳拉则省吃俭用的给他一些费用。
,每个月他们通一次电话,直到最后一次通话。
“劳拉,你还好吗?”
“是的洛克斯,我只是有点难受,你知道的,我太老了,生下你的时候我已经快六十岁。”
“谢谢你,给了我生命。”
“不,是上帝让你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也要感谢你洛克斯,你的明信片都很美,就好像我也去过那些地方。”
“呜呜呜,真该带你出来走走,我很遗憾劳拉,真的,很遗憾。”
“不,你只是做了你应该去做的事情,告诉我,是什么让你停留在了澳洲?”
“我碰到了一个女人,一个白人,她叫洛伊。”
“是的,可我想知道你是用什么征服了一个白人呢?”
“七年,我想是过去七年的流浪,让我有了今天的幸福感,而这一期也是你给我的。”
“好了洛克斯,除了生命,我其实并没有给你任何东西,你只是追求了你的自由,让我的生命得以延续并升华,我要走了,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女儿,会让她的名字里有劳拉这样的词吗?”
“会的劳拉,我一定会生这样一个孩子,然后告诉她,你是多么伟大的一位祖母,而我到底有多么的爱你,只是我做的不好,很不好!”
劳拉笑了,死去,和身在远方七年未见的儿子永别。
那一刻,房间里其他的儿子都忍不住开始落泪。
扎克西姆当然也在哭,他是劳拉最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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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就是他真实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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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级圣母制度,想要活得好,那就来做圣母吧。
圣母一心想着救人,就算没有那种实力也要去救。
长久以来一直被看做异类,被责骂,然后也因为幼稚的行为而失去生命。
自己就来做这个圣母老大。
把有能力有智慧的圣母保护起来。
让他们去做好人好事,循循善诱那些恶人。
当然,他打的方针政策需要自己来指引。
具体的事则由圣母去完成。
不对不对,圣母应该跟坏人一起。
圣母传播思想,坏人负责实施,这才是最好的策略。
杨牧越想越开心,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可真不错。
他也没浪费时间,现在最坏的吕不仁已经死了,其他人也跟他没关系。
杨牧只是偷偷进去把刘二美母女给救了出来。
那毕竟还是贼窝,今天歹徒们良心发现,却难保明天还有良心。
刘二美一看到杨牧,满心的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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