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与领地
领地的主人一般是有爵位的封建贵族,如公爵(duke)、侯爵(rquis)、伯爵(ear1)、子爵(visnet)等。这些爵位都是世袭的,各国的爵位和领地实行长子继承制,但非长子或其它无爵位的人往往可以通过在国王的军队里服役而获得骑士(knight)的称号,也可以获得一部分领地。因此,骑士阶层成为封建统治的基层统治基础。后来,一些无爵位的人还可以经营工商业,用钱向王室捐献以购买骑土的称号,有一些新贵族就是这样产生的。
领地又分为多种。
世袭的大贵族领地往往称为:采邑。
采邑多数是开国帝王分封重臣的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在采邑内,贵族拥有绝对的权利。
采邑之外,还有庄园。
庄园一般是指非国王指定的贵族领土,大多数是通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购买获得,在庄园里,贵族的权利已经无法等同于法律。
很多贵族因为诸多原因,喜欢在国外购买庄园。
《大6展史·诸侯纵横谈》
45章新伙伴
有了雪狼骑兵的帮助,返程的路一帆风顺。
风,已经由南转北了,几乎象是代表雪原城的城民欢送瘟神离开一样。
走出冰雪森林后,已经月色阑珊,前面黑憧憧的就是帝国边防军的前沿哨卡,随行的几个帝国老兵护送林雨裳上前做了简单交涉,哨卡的大门打开了。
艾米和大青山都是第一次离开哈米人王国,当他们跨入艾米帝国边防线的一瞬间,几乎无法相信自己已经来到了另外一个国度,两个年轻人还嘻嘻哈哈的打赌:艾米帝国的土地是否和哈米人王国的土地是一样的,谁赌输了,晚上就和绿儿挤到一起睡。
最后,艾米抱着被子挠着脑袋嘟囔着诅咒着和绿儿挤到了一起,看到又有人和它挤在一起睡觉,绿儿兴奋的一个劲把自己的脑袋往艾米怀里钻,不久在艾米肚子的部位就响起了青年龙如排山倒海般的鼾声。
是夜,林雨裳和沙若到营地医院看望了重伤在床的使节大人--帝国外务次长,他的伤势已经好了很多,但是医生认为依旧不良于行,此外,冰封大6寒冬可以充分杀死一切易于感染的病菌,所以建议外务次长大人能够在冰雪大6一直治疗到明年的夏天。林雨裳和沙若都建议外务次长大人放宽心,任务已经完成,医生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外务次长是林雨裳父亲的老部下,在过去20年间担任林伯爵的参谋总长,在昏迷中被送回了边防军驻地,得知林雨裳他们独自去了哈米人王国,非常忧虑,现在看到平安回来,长出了一口气。回去的路上都是边防军的精锐护送,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所以放心养伤。
第二天一大早,500名护送的雪狼骑兵离开边防哨卡返回哈米人王国,继续护送的任务由帝国边防军骑兵大队承接,几个随同他们一起到哈米人帝国出使的老兵也和冰川步兵大队长提出要求护送艾米一行到达艾米帝国北部联邦的北都--冰之堡垒。现任冰川大队长获知艾米是前任大队长的独子后,还专门拜访了艾米,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在过去的这二十天里,艾米也这几个老兵也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他非常喜欢听他们讲过去父亲的故事,尤其是父亲是如何由一个向导三天内击败24名帝**校军官,夺得冰川大队长的职位。当然,他更加鼓励这些老兵讲关于池寒枫大队长负面的谣言,并且一一整理在册,据说是要给池寒枫先生立碑树传用。
最后确认一同前往冰之堡垒的一共四位帝国士兵,原为莱克.哈伯随身护卫后为冰川大队二支队支队长的莫野,现冰川大队二支队三小队队长伍兰夫,现冰川大队三支队二小队队长巴尔巴斯,现冰川大队工兵大队士兵隆。
200名骑兵护送也算是常规了,一般在帝国境内,即使是伯爵级的护送,最多也只是由100名左右的战士护送,这也算是黑骑士带给使节团的优厚待遇了。
骑兵队刚刚准备启程,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紧急的脚步,刚刚开放的边防哨卡那边有人喊着艾米和大青山的名字。
一个矮人出现在气喘吁吁的从哨卡那边冲了过来。
矮人分很多种,无论那一种矮人,都是天生的大力士,也是令所有对手望而生畏的战士。在人类的区域中,常见到的主要有两种:山地矮人和森林矮人。
山地矮人是闻名于世的匠师级人物,天下知名的神兵利器十之**都出自山地矮人之手,他们一般都居住在富产各类矿物的山区,与侏儒合作共同开矿藏,一旦现了少有的彩色金属或者其他稀有矿材,可以想像,一件旷世神兵就又会问世。山地矮人最顺手的武器就是打铁的大锤,一支由山地矮人组成的锤击部队是任何重装武士或者重装骑士的噩梦。
森林矮人同样在武器制作方面拥有天赋,只是和山地矮人相比差了一些,森林矮人比山地矮人要高一些,大概1之间,最擅长使用的武器是车**斧,斧子刃多数有50厘米长,更为勇猛的森林矮人大斧刃能够达到1米长。森林矮人几乎就是天生的战士。
矮人一般可以活800~1200岁,而且不是矮人寿命的上限,这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实际寿命,无论是什么严重的外伤还是看似不可救药的疾病,都很难真正打倒身体象山一样结实的矮人。
眼前的这个矮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森林矮人,背后背一把直径起码有80厘米的巨大战斧,在跑动中,斧子的刃部映射着旭日的光彩,出蓝色的光芒--这种颜色只有在兵器中加了特有的一种稀有矿物紫水晶才可以得到,而加了这种水晶的兵器都价值连城。头上戴一个兽头盔,隐约可以看出好像是大型的猫科类动物,如果不是老虎就应该是某种大型的豹子。矮人有一种很奇特的风俗,所有的男性小矮人在200岁的时候,会行成年礼,他们需要独立到森林中空手猎取一只野**给族长,由族长亲手做成一顶兽头头盔。能够空手猎取大型猫科动物,这说明这个矮人在行成年礼的时候一定非常光彩,很少有矮人可以在第一次就独立杀死大型的猫科动物。
头盔压着他遒劲的棕色短,满脸都是刚劲的胡须,看上去脸象大了几圈一样,眼睛微微眯着,身上穿一件由热带森林中特产的一种麻树宽大的叶子浸泡后制成麻线然后制成的麻衫,裤子显然也是同样的衣料,腰里是一根宽宽的皮带,上面钉满了铜钉。他似乎已经跑了很久,汗水蒸成水汽,慢慢从他头上漂了起来。
虽然个子不高,这个矮人跑起来还是非常快。
艾米跳下了马,大青山也从雪橇上跳了下来,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疑惑。
“你们是艾米大哥和大青山大哥吗?”矮人直接跑到艾米和大青山的跟前。
“是,你是?”艾米迟疑的问。
“偶叔叔是洛克。”矮人虽然口齿不清,但还是一语道破来路,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上面的字迹正是老洛克写的。
原来,这个矮人是老洛克的侄子,也就是现任银色雪狼佣兵团团长的小儿子:霍恩斯。他刚刚行完**礼,出来找父亲和叔叔,结果没有想到父亲和叔叔不想收留他在佣兵团,怕被惯坏了,刚好想起了前一天刚刚离开的小佣兵团,所以立刻帮他办理了佣兵入职手续,接着就把他踢了出来。
矮人的性格都很直,霍恩斯一听叔叔讲要找一个厉害的年轻人来带带自己,又听叔叔讲了吟风的故事,当时就表示很愿意,老洛克送他一个魔法画像,上面有大青山和艾米的头像,并且告诉了他具体的方向,霍恩斯就沿着龙牙山公路追了下来。
“你今年多大了?”艾米对矮人多少还有一些了解,怎么看这个家伙也不象是自己的“弟弟”。
“偶今年刚刚行了**礼,还小呢,才200。”
哄--不但是艾米和大青山笑了,两个女孩子笑的前仰后合,外面围着的骑士们也都放声大笑。
艾米一边笑一边摇着头:“这些年遇到的事情真奇怪,200岁的叫18岁的大哥,300岁的象小孩子一样不懂事。”刚说完,绿儿当时就不乐意了,跳了过来用大舌头不停的舔艾米的脸,大家笑的更厉害。
有这样一个小的插曲,尤其是小矮人刚刚从乡村里出来,几乎什么都不懂,总是闹一些小笑话,还是让漫长的旅程冲满了快乐,同天,小佣兵团拥有了第三位成员:g级佣兵霍恩斯。
从边防军哨卡到冰之堡垒需要3天的时间。
三天后,使节团抵达了冰之堡垒。
冰之堡垒是艾米帝国的北都,在使节团的归程中也是一个比较大的休整点。大多数帝国边防士兵的家都在这里,莫野、伍兰夫、巴尔巴斯的家也在这个城市的西部,他们约艾米、大青山一起去看看,两个女孩子和小矮人也很感兴趣,一大队人热热闹闹的杀奔了城西。
出了城门不远是一大片居民房,和城里整齐的房子截然不同,这一片居民房的规格相差很大,有一些很漂亮,有一些则是很破旧的茅草屋,莫野、伍兰夫、巴尔巴斯的家都不错,巴尔巴斯还有一个非常乖巧的小女儿,才三岁。从他们几家出来,莫野和伍兰夫、巴尔巴斯商量了一下,和艾米说,他们想去看看已经故去的几个袍泽的遗孤,艾米如果没有事情就可以不去了。
“哦,那些故去的战士也是我爸爸的战友吗?‘艾米随口问。
’嗯,是,而且有几个还是上次去完成乞愿塔任务时出意外的。”莫野脸色显的很悲伤。
“那我也想去看看。”艾米淡淡的说。
越往后走,房子越来越矮,路也越来越窄,看到有人走过,从一些已经破碎的窗户里探出了几个小小的脑袋,是一些面黄肌瘦的孩子,他们好奇的看着这些军人,一个小男孩大声说:“我爸爸以前就是这样的,他好厉害。”
几个老兵的眼睛立刻就红了,林雨裳和沙若受了影响了,眼睛也湿润了。
艾米和大青山紧紧的咬着嘴唇。
几个人在一个破旧的小屋前停下了脚步,莫野轻轻的向屋里喊:“小豆,小豆。”
一个十岁多一点的男孩走了出来,看到了老兵们,黄黄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莫叔叔、伍兰夫叔叔、8284叔叔,你们好。”
“你妈妈呢?”莫野蹲下来抱起了这个叫小豆的男孩。
“她去给人家做工了。”小豆伸手摸着莫野背后的长剑,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冬天马上就来了,你妈妈没有和你说什么时候把房子在整整?这样怎么过得了冬。”伍兰夫担心的看了看已经快被风掀飞了顶棚的茅草屋。
“我妈妈说了:年年难过年年过,岁岁难熬岁岁熬,等我长大了就好了。”
所有人的鼻子里一酸。
“莫叔叔,这样的情况还多么?”艾米看着眼前一大片破烂的房子。
“嗯……多,仅北都西门外大概就有200多个这样的家庭。”莫野语音沉沉的回答。
“莫叔叔,我在雪原城和一个有钱的贵族打赌,他输给我位于冰之堡垒的一处庄园,他的房子应该不会差,只是不知道那里是否足够大,是否可以安排这些战士的遗孀、遗孤们去住?”艾米小声咨询莫野。
“那太好。”莫野显的很高兴:“对这些孤儿寡妇来讲,最难过的就是冬天,大家挤挤都行。呵--”莫野和其他几个老兵都长长叹了一口气:“每年都有人冻死。”
“小弟弟,你长大想做什么?”艾米拍了拍小男孩的脸。
“我想象我爸爸一样,作一个勇敢的战士。”男孩子满脸稚气。
“我还有一个想法,你们看是否可行?”艾米一边斟酌一边说:“这些孩子如果这样下去,也不会有太好的出路,我和大青山手里大概还有3万个金币,几位叔叔有没有可能帮忙,我想在那个庄园里成立一个小佣兵团的团部,这些孩子和他们的家里人算是我们的团员,我想统一安排他们学习一些东西,愿意继续做战士的或者愿意做魔法师的,给他们聘请好的老师,愿意从商的,也统一安排。等他们能够自力更生后,来去自由。”
“不错。”轻易不说话的大青山接了过来:“我们可以把师傅安排给我们的教学课程安排给他们,我们在外面辛苦一些,可以多挣钱,不会让他们饿着的。”
“笨,按照池叔叔的教学课程,他们每天可以卖劈柴为生了,”艾米嘴角露出了微笑,站起来拍了一下大青山的脑袋:“如果是庄园,一定会有大片土地的,不用担心粮食。而且我们是a级佣兵团,他们算是a级佣兵团的预备战士,稍微大一些就可以去接简单的任务了。说不定挣钱比我们还多。”
林雨裳眼睛都笑得眯在了一起:“艾米,您太客气了,如果他们比你挣钱还多,那天下其他人岂不是都不要活了?”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巴尔巴斯突然也插了进来:“艾米,如果你确实有这个想法,我就离开军队,算是加入你的佣兵团,并且利用以后几年来教育这些小孩子。”
当时现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今天一个临时的想法,今天这些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孩子们,在5~10年后,成为闻名天下的小佣兵团的核心骨干。
历史的卷轴在这里又翻过了新的一页。
佣兵天下第一卷卷后语
谨以此卷,纪念我从2000年9月开始在kok魔法森林中认识的一些朋友。
魔法大帝、咖啡、方舟、黑暗伯爵、阿风、千里雪、银狐、小亮……真的很怀念刚刚接触这个网络游戏时与大家在陌生世界里奔波的日子。我从来没有想过,可以通过网络认识这么多可以信得过的朋友,在网络中也可以体味到侠肝义胆、古道热肠。
当然,还怀念一个叫沙若的上海高三女孩,我的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网络上的“太太”,怀念刚刚在kok里花钱买了房子,在屋子里互相留言的感觉,虽然至今不知道她的名字,但那种感觉是其他在网络中认识的女孩无论如何不会再给我的。
还以全书,献给一个朋友,是和这个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开始写的这本书;但是,在相处的这些日子里,因为工作、写书时间太忙,导致最后产生一些无法挽回的错误。
不论是5年、10年,希望有一天这本书能够出现在这个朋友面前,希望这个朋友能够通过书里一些简单的字与故事,知道我的心情。
为了这个朋友,我会尽全力把书写好、写完。
……
合上这一卷的时候,我想给他启一个名字吧,就用在书中一个城市的名字来作为本卷的名字。
冰雪友情
领地的主人一般是有爵位的封建贵族,如公爵(duke)、侯爵(rquis)、伯爵(ear1)、子爵(visnet)等。这些爵位都是世袭的,各国的爵位和领地实行长子继承制,但非长子或其它无爵位的人往往可以通过在国王的军队里服役而获得骑士(knight)的称号,也可以获得一部分领地。因此,骑士阶层成为封建统治的基层统治基础。后来,一些无爵位的人还可以经营工商业,用钱向王室捐献以购买骑土的称号,有一些新贵族就是这样产生的。
领地又分为多种。
世袭的大贵族领地往往称为:采邑。
采邑多数是开国帝王分封重臣的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在采邑内,贵族拥有绝对的权利。
采邑之外,还有庄园。
庄园一般是指非国王指定的贵族领土,大多数是通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购买获得,在庄园里,贵族的权利已经无法等同于法律。
很多贵族因为诸多原因,喜欢在国外购买庄园。
《大6展史·诸侯纵横谈》
45章新伙伴
有了雪狼骑兵的帮助,返程的路一帆风顺。
风,已经由南转北了,几乎象是代表雪原城的城民欢送瘟神离开一样。
走出冰雪森林后,已经月色阑珊,前面黑憧憧的就是帝国边防军的前沿哨卡,随行的几个帝国老兵护送林雨裳上前做了简单交涉,哨卡的大门打开了。
艾米和大青山都是第一次离开哈米人王国,当他们跨入艾米帝国边防线的一瞬间,几乎无法相信自己已经来到了另外一个国度,两个年轻人还嘻嘻哈哈的打赌:艾米帝国的土地是否和哈米人王国的土地是一样的,谁赌输了,晚上就和绿儿挤到一起睡。
最后,艾米抱着被子挠着脑袋嘟囔着诅咒着和绿儿挤到了一起,看到又有人和它挤在一起睡觉,绿儿兴奋的一个劲把自己的脑袋往艾米怀里钻,不久在艾米肚子的部位就响起了青年龙如排山倒海般的鼾声。
是夜,林雨裳和沙若到营地医院看望了重伤在床的使节大人--帝国外务次长,他的伤势已经好了很多,但是医生认为依旧不良于行,此外,冰封大6寒冬可以充分杀死一切易于感染的病菌,所以建议外务次长大人能够在冰雪大6一直治疗到明年的夏天。林雨裳和沙若都建议外务次长大人放宽心,任务已经完成,医生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外务次长是林雨裳父亲的老部下,在过去20年间担任林伯爵的参谋总长,在昏迷中被送回了边防军驻地,得知林雨裳他们独自去了哈米人王国,非常忧虑,现在看到平安回来,长出了一口气。回去的路上都是边防军的精锐护送,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所以放心养伤。
第二天一大早,500名护送的雪狼骑兵离开边防哨卡返回哈米人王国,继续护送的任务由帝国边防军骑兵大队承接,几个随同他们一起到哈米人帝国出使的老兵也和冰川步兵大队长提出要求护送艾米一行到达艾米帝国北部联邦的北都--冰之堡垒。现任冰川大队长获知艾米是前任大队长的独子后,还专门拜访了艾米,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在过去的这二十天里,艾米也这几个老兵也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他非常喜欢听他们讲过去父亲的故事,尤其是父亲是如何由一个向导三天内击败24名帝**校军官,夺得冰川大队长的职位。当然,他更加鼓励这些老兵讲关于池寒枫大队长负面的谣言,并且一一整理在册,据说是要给池寒枫先生立碑树传用。
最后确认一同前往冰之堡垒的一共四位帝国士兵,原为莱克.哈伯随身护卫后为冰川大队二支队支队长的莫野,现冰川大队二支队三小队队长伍兰夫,现冰川大队三支队二小队队长巴尔巴斯,现冰川大队工兵大队士兵隆。
200名骑兵护送也算是常规了,一般在帝国境内,即使是伯爵级的护送,最多也只是由100名左右的战士护送,这也算是黑骑士带给使节团的优厚待遇了。
骑兵队刚刚准备启程,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紧急的脚步,刚刚开放的边防哨卡那边有人喊着艾米和大青山的名字。
一个矮人出现在气喘吁吁的从哨卡那边冲了过来。
矮人分很多种,无论那一种矮人,都是天生的大力士,也是令所有对手望而生畏的战士。在人类的区域中,常见到的主要有两种:山地矮人和森林矮人。
山地矮人是闻名于世的匠师级人物,天下知名的神兵利器十之**都出自山地矮人之手,他们一般都居住在富产各类矿物的山区,与侏儒合作共同开矿藏,一旦现了少有的彩色金属或者其他稀有矿材,可以想像,一件旷世神兵就又会问世。山地矮人最顺手的武器就是打铁的大锤,一支由山地矮人组成的锤击部队是任何重装武士或者重装骑士的噩梦。
森林矮人同样在武器制作方面拥有天赋,只是和山地矮人相比差了一些,森林矮人比山地矮人要高一些,大概1之间,最擅长使用的武器是车**斧,斧子刃多数有50厘米长,更为勇猛的森林矮人大斧刃能够达到1米长。森林矮人几乎就是天生的战士。
矮人一般可以活800~1200岁,而且不是矮人寿命的上限,这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实际寿命,无论是什么严重的外伤还是看似不可救药的疾病,都很难真正打倒身体象山一样结实的矮人。
眼前的这个矮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森林矮人,背后背一把直径起码有80厘米的巨大战斧,在跑动中,斧子的刃部映射着旭日的光彩,出蓝色的光芒--这种颜色只有在兵器中加了特有的一种稀有矿物紫水晶才可以得到,而加了这种水晶的兵器都价值连城。头上戴一个兽头盔,隐约可以看出好像是大型的猫科类动物,如果不是老虎就应该是某种大型的豹子。矮人有一种很奇特的风俗,所有的男性小矮人在200岁的时候,会行成年礼,他们需要独立到森林中空手猎取一只野**给族长,由族长亲手做成一顶兽头头盔。能够空手猎取大型猫科动物,这说明这个矮人在行成年礼的时候一定非常光彩,很少有矮人可以在第一次就独立杀死大型的猫科动物。
头盔压着他遒劲的棕色短,满脸都是刚劲的胡须,看上去脸象大了几圈一样,眼睛微微眯着,身上穿一件由热带森林中特产的一种麻树宽大的叶子浸泡后制成麻线然后制成的麻衫,裤子显然也是同样的衣料,腰里是一根宽宽的皮带,上面钉满了铜钉。他似乎已经跑了很久,汗水蒸成水汽,慢慢从他头上漂了起来。
虽然个子不高,这个矮人跑起来还是非常快。
艾米跳下了马,大青山也从雪橇上跳了下来,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疑惑。
“你们是艾米大哥和大青山大哥吗?”矮人直接跑到艾米和大青山的跟前。
“是,你是?”艾米迟疑的问。
“偶叔叔是洛克。”矮人虽然口齿不清,但还是一语道破来路,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上面的字迹正是老洛克写的。
原来,这个矮人是老洛克的侄子,也就是现任银色雪狼佣兵团团长的小儿子:霍恩斯。他刚刚行完**礼,出来找父亲和叔叔,结果没有想到父亲和叔叔不想收留他在佣兵团,怕被惯坏了,刚好想起了前一天刚刚离开的小佣兵团,所以立刻帮他办理了佣兵入职手续,接着就把他踢了出来。
矮人的性格都很直,霍恩斯一听叔叔讲要找一个厉害的年轻人来带带自己,又听叔叔讲了吟风的故事,当时就表示很愿意,老洛克送他一个魔法画像,上面有大青山和艾米的头像,并且告诉了他具体的方向,霍恩斯就沿着龙牙山公路追了下来。
“你今年多大了?”艾米对矮人多少还有一些了解,怎么看这个家伙也不象是自己的“弟弟”。
“偶今年刚刚行了**礼,还小呢,才200。”
哄--不但是艾米和大青山笑了,两个女孩子笑的前仰后合,外面围着的骑士们也都放声大笑。
艾米一边笑一边摇着头:“这些年遇到的事情真奇怪,200岁的叫18岁的大哥,300岁的象小孩子一样不懂事。”刚说完,绿儿当时就不乐意了,跳了过来用大舌头不停的舔艾米的脸,大家笑的更厉害。
有这样一个小的插曲,尤其是小矮人刚刚从乡村里出来,几乎什么都不懂,总是闹一些小笑话,还是让漫长的旅程冲满了快乐,同天,小佣兵团拥有了第三位成员:g级佣兵霍恩斯。
从边防军哨卡到冰之堡垒需要3天的时间。
三天后,使节团抵达了冰之堡垒。
冰之堡垒是艾米帝国的北都,在使节团的归程中也是一个比较大的休整点。大多数帝国边防士兵的家都在这里,莫野、伍兰夫、巴尔巴斯的家也在这个城市的西部,他们约艾米、大青山一起去看看,两个女孩子和小矮人也很感兴趣,一大队人热热闹闹的杀奔了城西。
出了城门不远是一大片居民房,和城里整齐的房子截然不同,这一片居民房的规格相差很大,有一些很漂亮,有一些则是很破旧的茅草屋,莫野、伍兰夫、巴尔巴斯的家都不错,巴尔巴斯还有一个非常乖巧的小女儿,才三岁。从他们几家出来,莫野和伍兰夫、巴尔巴斯商量了一下,和艾米说,他们想去看看已经故去的几个袍泽的遗孤,艾米如果没有事情就可以不去了。
“哦,那些故去的战士也是我爸爸的战友吗?‘艾米随口问。
’嗯,是,而且有几个还是上次去完成乞愿塔任务时出意外的。”莫野脸色显的很悲伤。
“那我也想去看看。”艾米淡淡的说。
越往后走,房子越来越矮,路也越来越窄,看到有人走过,从一些已经破碎的窗户里探出了几个小小的脑袋,是一些面黄肌瘦的孩子,他们好奇的看着这些军人,一个小男孩大声说:“我爸爸以前就是这样的,他好厉害。”
几个老兵的眼睛立刻就红了,林雨裳和沙若受了影响了,眼睛也湿润了。
艾米和大青山紧紧的咬着嘴唇。
几个人在一个破旧的小屋前停下了脚步,莫野轻轻的向屋里喊:“小豆,小豆。”
一个十岁多一点的男孩走了出来,看到了老兵们,黄黄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莫叔叔、伍兰夫叔叔、8284叔叔,你们好。”
“你妈妈呢?”莫野蹲下来抱起了这个叫小豆的男孩。
“她去给人家做工了。”小豆伸手摸着莫野背后的长剑,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冬天马上就来了,你妈妈没有和你说什么时候把房子在整整?这样怎么过得了冬。”伍兰夫担心的看了看已经快被风掀飞了顶棚的茅草屋。
“我妈妈说了:年年难过年年过,岁岁难熬岁岁熬,等我长大了就好了。”
所有人的鼻子里一酸。
“莫叔叔,这样的情况还多么?”艾米看着眼前一大片破烂的房子。
“嗯……多,仅北都西门外大概就有200多个这样的家庭。”莫野语音沉沉的回答。
“莫叔叔,我在雪原城和一个有钱的贵族打赌,他输给我位于冰之堡垒的一处庄园,他的房子应该不会差,只是不知道那里是否足够大,是否可以安排这些战士的遗孀、遗孤们去住?”艾米小声咨询莫野。
“那太好。”莫野显的很高兴:“对这些孤儿寡妇来讲,最难过的就是冬天,大家挤挤都行。呵--”莫野和其他几个老兵都长长叹了一口气:“每年都有人冻死。”
“小弟弟,你长大想做什么?”艾米拍了拍小男孩的脸。
“我想象我爸爸一样,作一个勇敢的战士。”男孩子满脸稚气。
“我还有一个想法,你们看是否可行?”艾米一边斟酌一边说:“这些孩子如果这样下去,也不会有太好的出路,我和大青山手里大概还有3万个金币,几位叔叔有没有可能帮忙,我想在那个庄园里成立一个小佣兵团的团部,这些孩子和他们的家里人算是我们的团员,我想统一安排他们学习一些东西,愿意继续做战士的或者愿意做魔法师的,给他们聘请好的老师,愿意从商的,也统一安排。等他们能够自力更生后,来去自由。”
“不错。”轻易不说话的大青山接了过来:“我们可以把师傅安排给我们的教学课程安排给他们,我们在外面辛苦一些,可以多挣钱,不会让他们饿着的。”
“笨,按照池叔叔的教学课程,他们每天可以卖劈柴为生了,”艾米嘴角露出了微笑,站起来拍了一下大青山的脑袋:“如果是庄园,一定会有大片土地的,不用担心粮食。而且我们是a级佣兵团,他们算是a级佣兵团的预备战士,稍微大一些就可以去接简单的任务了。说不定挣钱比我们还多。”
林雨裳眼睛都笑得眯在了一起:“艾米,您太客气了,如果他们比你挣钱还多,那天下其他人岂不是都不要活了?”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巴尔巴斯突然也插了进来:“艾米,如果你确实有这个想法,我就离开军队,算是加入你的佣兵团,并且利用以后几年来教育这些小孩子。”
当时现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今天一个临时的想法,今天这些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孩子们,在5~10年后,成为闻名天下的小佣兵团的核心骨干。
历史的卷轴在这里又翻过了新的一页。
佣兵天下第一卷卷后语
谨以此卷,纪念我从2000年9月开始在kok魔法森林中认识的一些朋友。
魔法大帝、咖啡、方舟、黑暗伯爵、阿风、千里雪、银狐、小亮……真的很怀念刚刚接触这个网络游戏时与大家在陌生世界里奔波的日子。我从来没有想过,可以通过网络认识这么多可以信得过的朋友,在网络中也可以体味到侠肝义胆、古道热肠。
当然,还怀念一个叫沙若的上海高三女孩,我的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网络上的“太太”,怀念刚刚在kok里花钱买了房子,在屋子里互相留言的感觉,虽然至今不知道她的名字,但那种感觉是其他在网络中认识的女孩无论如何不会再给我的。
还以全书,献给一个朋友,是和这个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开始写的这本书;但是,在相处的这些日子里,因为工作、写书时间太忙,导致最后产生一些无法挽回的错误。
不论是5年、10年,希望有一天这本书能够出现在这个朋友面前,希望这个朋友能够通过书里一些简单的字与故事,知道我的心情。
为了这个朋友,我会尽全力把书写好、写完。
……
合上这一卷的时候,我想给他启一个名字吧,就用在书中一个城市的名字来作为本卷的名字。
冰雪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