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鹏大概疯了半宿,三个人也就陪着他熬了半宿,一时间都是心事重重。

    终于在后半夜的时候,郑芝鹏总算是消停了,身体不再胡乱扭动,神情也变得祥和了起来,还用眼神示意他们将他嘴上的东西拿开。

    “四叔,你好了?那我现在把你放下来。”

    “别,四叔还没好利索,现在只是暂时的,还是一直绑着我吧,你让后厨给我做点东西吃。”

    “四叔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郑芝鹏想了想道:“四叔是被人给下了蛊了。”

    “下蛊?”

    “不错,这逍遥膏,就是我被下的蛊,我的样子你也看到了,除了成瘾之外,这东西还会钻入你的脑子,使你变得糊涂,甚至操纵你的思想,四叔以前干了不少的糊涂事,都跟此物有关。”

    趁机甩锅。

    “这……这东西居然如此可怕?四叔可知是谁在害你?”

    “还没腾出手去查,不过这东西据我所知并不是我中华本土之物,是从海上过来的,我怀疑,这是荷兰人故意卖到咱们这来的,而且这东西在断掉之前对人的影响潜移默化根本发现不了,如果这东西大范围的给咱们大明人使用……”

    郑成功气的暴跳如雷,大骂道:“红毛鬼子,好歹毒的心肠!”

    “你一会给大哥写封信,将此事告知于他,海上暂时还是咱们家说了算的,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东西再出现在大明的国土之内了,至于我,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戒了这东西,帮我,不戒了它你四叔一辈子都是废物。”

    “好,四叔放心,侄儿一定全力支持你。”

    不一会,后厨做的生滚蟹黄粥好了,由田川氏亲手端着喂他吃下,郑芝鹏又管他们要了跟雪茄,抽了两口顶顶劲,一时间也是心有余悸。

    他中的毒只是最原始的鸦片,还是吞食的,所以中毒不深还有戒断的可能性,相比于后世那些提纯过的白粉,真不知那是怎样的一种折磨,干这行的真是枪毙五分钟都不嫌多。

    就这样,日子过了一个月。

    一个月里,郑芝鹏开始时每天都在发疯,后来两三天发疯一次,再后来七八天不见发疯,到了此时,终于差不多已经好了。

    期间郑芝龙亲自过来了一次,还正好赶上了一次郑芝鹏发疯,心疼的这个枭雄一般的人物直掉眼泪,据说回去就跟荷兰人大干了一场,从此后立下了规矩,凡是大海上再有碰这玩意的,死全家。

    毒瘾渐轻之后,郑芝鹏也不那么一直绑着了,却也从来没回到自己的院子里过,每天都坚持着跟右卫门学习刀法,锻炼身体,他的身体本就是酒色过度,加上被鸦片折磨,其实已经很差了,必须得付出十倍的努力才能恢复过来。

    这个过程中,田川氏一家对他的观感倒是好了不少,毕竟这痛苦是显而易见的,这份毅立足以让他们刮目相看了,这可不是废物膏腴子弟可以做到的事情,至于以前他所做的那些荒唐,自然都是鸦片的锅了。

    又过了一个月,毒瘾再也没发作过,郑芝鹏终于确定,自己戒毒成功了。

    一念及此,感觉就连阳光也变得温暖了起来,心中处处光明。

    不容易啊,真是太不容易了。

    郑芝鹏还亲自下厨,做了几个现代才有的小菜,来招待田川氏一家,还破例让锦衣右卫门也一块上桌吃了饭,端起酒杯道:“多谢嫂嫂,多谢贤侄,多谢右卫门兄弟,没有你们,我也许这辈子都要当一个废物了,先干为敬。”

    田川氏磕磕巴巴道:“叔叔,不好这么说,是你自己,有毅力。”

    “嫂嫂,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叔叔请说。”

    “我想借右卫门兄弟来帮我一段时间,我平白遭了这么大的罪,这事儿无论如何也不能就这么算了,我那前院之人,都是我被下蛊的时候招来的,也不知有没有对手眼线,实在是难堪大用,也不敢大用。”

    田川氏笑道:“我既嫁到郑家,便是郑家的媳妇,叔叔太见外了。右卫门,接下来这段时日,你跟着叔叔做事。”

    “是。”

    “多谢嫂嫂。”

    又喝了几杯,郑芝鹏便识趣的起身告辞了,他这俩月来实在是给人家折腾的够呛,他很清楚,田川氏不愿意让自己和郑成功接触,不管自己纨绔不纨绔。

    纨绔了,自不必说,不纨绔,其实人家更不愿意让儿子跟他接触,因为他们两口子是一心想把郑成功培养成一个读书人,家中生意上的事,那是从来都不跟郑成功提过只字片语的。

    虽然郑芝鹏很清楚这年头当倭寇头子远比当书生甚至当个大官更有前途,但这话除了他自己估摸着肯定是没人相信的。

    回到自己的院子,郑芝鹏第一件事就是将一众平日里跟着他溜须拍马的小厮跟班全部解散,每个人还给了两百两银子的遣散费,并请求田川氏帮自己再重雇一批。

    什么样的主子找什么样的奴才,这些人于此时的郑芝鹏来说,除了碍眼屁用没有。

    甚至就连丫鬟,也只留下了两个贴身通过房的,这种女子实质上已经跟侍妾差不太多了,放出去那就是要人家的命了,二人一个叫做小蝶,一个叫做小莲,小蝶吹得一手好玉箫,小莲弹得一手好琵琶,这是当年花费五百两银子买进家的瘦马,倒也不是强抢的民女。

    这年头兵荒马乱,便是能上灶的丫鬟也不过值个三四两银子罢了,这俩瘦马却共花了他一千两,可想而知,这模样身段,自有不凡之处,他也不是什么道德圣人,便也就留下受用了。

    “小蝶,你记不记得,我最早吃这逍遥膏,是谁送给我的。”

    “四爷吃的这逍遥膏,不是一直都从闫大官人处拿得货么?”

    “闫云达?我知道了,麻烦你使人去一趟,把他给我请过来。”

    “是。”

    这闫云达,说起来还是他这前身的一个结拜兄弟呢,家里是杭州城开生药铺的,平日里也没什么正经事做,整日的就陪着自己的前身玩耍,仗着自家的关系垄断了杭州的香料生意,从此也算是城中的一个财主了,但实际上就是自己的跟班,狗腿子。

    印象中,这闫云达自己是不吃逍遥膏的,所以他很可能知道这东西的毒性,所以郑芝鹏判断,这闫云达有七成的可能性是在故意害他,就算冤枉了,呵呵,冤枉就冤枉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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