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终离开陈府的时候,汪孚林见王篆招呼,也就将坐骑交给了随从,自己爽快上了王篆的四人抬大轿。而看到这一幕的不少陈家亲朋,自然又是免不了一阵议论。只不过,厚厚的轿帘落下,隔绝了那些窥视或羡慕的视线,入座之后的汪孚林体会着那轿夫平稳的脚步,当即笑道:“自从当初在徽州学会骑马,我就很少再坐轿子,偶尔坐过的几次,也很少有这样平稳,怪不得人都说京师的轿夫走路最稳,这还是有道理的。”

    “国初文官尚且骑马,现如今却满城都是车轿,除非真养不起的穷京官坐骡子驴子,否则能骑得起马的,还真不会不备轿子在家中。”王篆见汪孚林无意谈张居正回乡之事,不确定他是早已知情,还是确实不想谈,干脆也没有涉及这个话题,“我是老了,要我腰背笔直地坐在马上,实在是没那个筋骨。这四个轿夫是张府一个长班引介给我的,抬轿走路时,这小桌板上哪怕放着一盏茶,也能不洒落出来。”

    “王司寇好福气。”

    汪孚林听出王篆是向自己介绍这四个轿夫的来历,忍不住摸了摸鼻子,心想幸好自己没话找话说称赞了这些轿夫两句,否则没料到人可能不是王篆的心腹,万一是来自厂卫培养出来的眼线,随口说出了点什么犯忌的话,那岂不是遭殃?于是,他就有些好奇王篆邀请自己上轿同行的初衷了,当即直截了当地问道:“王司寇可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王篆这小半年来和汪孚林交往颇多,尤其是汪孚林家眷不在身边,还常常自来熟地跑到他家蹭饭,当然总会顺便拎上一些京华名点,特色小吃,还介绍了个厨子过来,因此一来二去早就混熟了。此时此刻,他沉吟了片刻,便字斟句酌地说道:“我听说,你一直都不大乐意留在都察院?”

    “那是。”汪孚林听到王篆是问这个,当即轻松了下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弹劾过我,还有多少大佬想要把我搬开挪到别处去,结果一来二去,我却反而从广东道监察御史成了广东道掌道御史,如今下头还带着五个新人。眼看他们一年试职期满要考评,定谁走谁留,我别提多烦了。如果全都留下倒好,万一有谁留不下来,还要换人过来,那不是给我找麻烦吗?怎么,王司寇说这话,是想要把我调到刑部去?”

    见汪孚林满脸期待地看着自己,那眼神分明在说,赶紧开口,我一万个愿意,王篆顿时哑然失笑。他斟酌了片刻,这才用非常谨慎的口气说道:“吏部近期应该会有个文选司员外郎的位子空出来。”

    六部之首的吏部?还是文选司?不过这好像不是一般御史的升迁之路吧……

    汪孚林只觉得这个馅饼实在是有点大,忍不住愣了一愣,随即才咳嗽了一声:“王司寇,你别和我开玩笑了。吏部文选司这种人人都瞧着的位子,我要是也上去争抢,不得惹来一身骚?就算我因为当年发下的誓言缘故,一直都想离开都察院,可和人去抢文选司员外郎就免了。”

    “听听,让人知道你这个汪灾星竟然这么没出息,日后谁还能对你生出敬畏之心?”王篆没好气地轻哼一声,这才淡淡地说道,“那位王天官之前在户部尚书任上被人赶了下台,如今不复当年意气,总有些畏首畏尾,也需要个能员把住文选司压阵脚……”

    “停……文选司可不是员外郎做主,上头还有郎中呢!”

    听到汪孚林这么说,王篆便知道汪孚林并非真的胆小怕事,当下不以为意地说:“那位到年底也差不多要任满调走了。如若想要个好位子,总不至于愚蠢到随便掣肘新来的员外郎。更何况,历来监察御史调任,如若政绩卓越,六部员外郎这种位子只是过渡,没有一司郎中的位子,又哪能酬答其劳其功?”

    尽管一来一回不过寥寥几句话,汪孚林却已经敏锐地察觉到,王篆只怕并不是随随便便来当这个说客,也不是身为刑部侍郎却敢越权做吏部的主,而是确确实实得到了某种讯息――说不定就是这位显然非常得张居正心意的老人,马上就要从刑部这个六部之中相对较冷的衙门调到最最炙手可热的吏部去了!在想透了这一点之后,他立刻笑容可掬地拱了拱手道:“恭喜王司寇,贺喜王司寇。”

    如此跳跃度很大的谈话,王篆却没有多少惊讶。知道汪孚林是一等一的聪明人,他就笑道:“滑头!怎样,不愿意调到吏部去?”

    “那可是升官,谁不想去?可上司若像王公这样如此不好糊弄,自然让我心惊胆战。”汪孚林故意开了个玩笑,紧跟着方才说道,“如若是在这批试职御史一年期满,考评去留决定了之后,我自然愿意为王公效力。只不过,总宪大人只怕会不大高兴。”

    “老吏耳。”王篆非常鄙夷地吐出了这三个字,却是毫不掩饰地说道,“虽说也姓陈,可比从前的陈南泉差远了!”

    这样的大实话别说出来啊!

    汪孚林不得不咳嗽一声,赶紧把话题岔开了去。好在最重要的事情都已经交换过意见了,两人接下来便随便聊了些闲话,等到汪孚林打起窗帘,注意到此处距离自己家已经不远,他便笑呵呵地和王篆告别,继而下轿上马离去。从始至终,他都压根提都没提张居正回乡之事。

    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张居正真的就是回个乡给老父下葬,没几个月就会杀回来的。

    而一想到张居正复出之后,张嗣修登门婉转提到的那件事,他就觉得头疼。坑死一个游七,那是因为人家和他有仇,他生怕汪道昆的事情被其借题发挥,这才不得不冒险行事,好歹游七背后又没有锦衣卫和东厂撑腰。可徐爵……那是冯保的门客,他能随随便便出手吗?所以,张嗣修既然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张居正的名义来见他的,他也就只能含含糊糊给了个回复,说了些比如人在做,天在看之类非常不靠谱的话。

    但说话含糊,并不代表他没有记在心上。正如同张嗣修透露的消息,张居正如今已经不敢专信一人,可徐爵在冯保那却还颇有体面,这么一个会玩弄心术,又在锦衣卫和东厂都有势力的人如果一旦盯上了自己,他就真的根本动弹不得了。只不过,岳母的眼线他还暂时没用过,就连范斗他也吩咐了安分守己,身边的随从个顶个的老实,现如今也真干不了什么。

    “要是从天上掉个什么厂卫密探来投靠我就好了……”

    心里转着这种非常无稽的念头,汪孚林拐进了如今已经焕然一新的程家胡同――这条原本连名字都没有的僻静小胡同命名时,他和程乃轩猜拳输了,于是便大度地把命名权让给了程大公子,以至于程乃轩那时候险些都以为他被谁给替换了,却不知道他对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汪道昆在京师前前后后呆了那么久,也没用姓氏来命名一条胡同,他已经够拉仇恨了,要敢这么干,非得再挨一回喷不可。

    任凭身下老马识途的坐骑把自己带到了大门前,仍旧有些神思不属的汪孚林直到身边有人提醒,这才踩了一边马镫预备下马。可是,他才刚刚脚踏实地,却只听面前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到自家门口还发呆,想哪家姑娘呢?”

    汪孚林满脸不可思议地抬起头来,见门口笑吟吟站着的,赫然是自己的妻子,他忍不住再次揉了揉眼睛,等发现眼没花,他不由得快步冲上前去。

    “你来京师怎么不提早捎个信来?什么时候到的,孩子呢?”

    “你还知道孩子啊!”小北碍于这是在门口,虽说胡同只有两户人家,不虞外人从这偏僻地方过,可她还是直接把汪孚林往里推,直到进了二门,听到身后传来吃吃的笑声,她方才没好气地说道,“就一个大名,竟然都快半年了也没想好,特意起了个小名捎回来,更是简直让公公婆婆气都气死了。阿毛?就算乡里确实有起个贱名好养活的习俗,可你自己当初好歹还叫双木呢,怎么到儿子头上就变成了阿毛这种乡间一叫,少说也有十个八个应声的小名?”

    “那时候脑子打结了……不不,是寄信的时候拿错了信笺……过了三天才发现,就想着将错就错,反正不过是小名而已。”汪孚林干笑了一声,用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想要搪塞过去,紧跟着才急忙问道,“怎么,你没把孩子带来?”

    “公公婆婆好容易才抱上了孙子,可却又担心那些亲朋故旧都离了京城,你身边没人照应,所以眼看我养得白白胖胖,便催我来了。虽说他们倒是没提一定要把阿毛留在家里,可我看看他们每天时时刻刻守着,爱不释手却又唯恐孩子磕着碰着的样子,最终便决定留着阿毛好陪陪他们。再说我一路骑马走陆路来的,孩子哪受得了这颠簸?运河到北边的那一段还冻着没开河呢。”

    “那么冷的天,你就不怕冻出个好歹来!”汪孚林对于孩子留在家乡让父母来带,他倒没有太大意见,毕竟这年头丫头仆妇一大堆,用不着老人家亲力亲为,而京城这局势真不适合带孩子。可是,算算小北只怕正月里就开始出发了,他只觉得又无奈又心疼,这回换成他把人拽进了正房。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打量了妻子一番,确定气色甚佳,脸上甚至比去年分别的时候丰润了许多,只眼下有些青黑,应当是长途奔波所致,他便少不得下了下不为例的通牒。

    “以后要来也至少给我送个信,少逞强!”

    “知道啦,这不是想你吗?”小北见汪孚林为之一怔,随即便拉了自己用力拥在怀中,她忍不住搂着那脖子,轻声说道,“爹放了外任,娘和弟弟们都跟去了,伯父回了松明山,沈懋学他们也都离了京城,你身边除了程乃轩,就没剩下什么可以倚靠的朋友了。我虽说帮不了你什么,可至少能陪在你身边。”

    “谁说你帮不了什么?至少从前送到家的那么多帖子,我一多半都是不去的,现在你至少能替我应付几家。更何况……”汪孚林拖了个长音,突然抱起小北打了个圈,把人放下之后才放声大笑道,“至少我就有个暖床的了!”

    天底下最幸福的事,自然是久别重逢后,夫婿却还心心念念记挂着自己。因此,小北将到了嘴边的那声呸给吞了回去,赶紧整理好了衣衫之后,这才白了汪孚林一眼:“都快要当祖父的人了,就没个正经!”

    起头汪孚林还没怎么听清楚,可等他意识到这话的含义,那张嘴便张大得简直能放下一颗鸡蛋。他结结巴巴地问道:“你是说……是说……”

    “是啊,金宝回去便赶在十一月成了亲,然后你知道的,一月下旬我出发的时候,大夫说咱们的儿媳妇多半是有了。”

    说这话的时候,小北自己都想要哀叹。虽说这年头不少妇人都是三十出头就当祖母,可问题是她才二十出头啊,自己的儿子才刚出生,这边孙子年底也许就能爬了,这种场景简直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其实她这么快从徽州逃出来,还不是因为那位沈家大小姐实在是太温良恭俭让,每天早晚晨昏定省,还要站在旁边伺候梳妆吃饭喝茶,她想到自己这媳妇都根本就没这么伺候过婆婆,哪有不心虚逃跑的?让孙媳妇去伺候祖婆婆才是正理!

    “我的天哪……”

    汪孚林去年九月把金宝交托给沈懋学冯梦祯带着回乡去完婚,那纯粹是为了让金宝避开将来这段时日京城的漩涡,顺便好好精研学问,以备未来参加会试拿个好名次。虽说如今朝中这一批高官之中,一多半都是三甲进士,可他还是希望读书天分异常出众的养子能够有所突破。可是,他完全没想到,不过刚刚成婚的金宝竟然能在这么快的时间里就一举中的。

    “咱们那儿媳妇……今年多大?”

    小北被汪孚林这纠结的口气逗得莞尔一笑,这才笑着说道:“也不算很小,今年已经十六了。”

    今年十六,去年成婚的时候就是才十五?

    想到年纪太小生产的危险性,汪孚林不禁脸色凝重。而小北这么多年来一直被汪孚林灌输那种说法,自然知道他在担心什么,连忙安慰道:“金宝媳妇身体很好,也许是家学渊源,她学过骑马,练过武艺,而且,公公婆婆还有沈家,都早早就准备好了人手,绝对会吉人天相的。”

    “希望吧……”汪孚林轻轻吁了一口气,这才轻轻握住了妻子的手,“希望她和你一样运气好!”

    ps:就一更,大家可想象日后抱儿子的同时抱孙子的小汪^_^(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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