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我店里吃午饭吧,今天是周六,正好还可以在店里和下午茶。”景豫走到郑晚秋身边提议,两人一起在咖啡店里喝下午茶想想就很期待呢。
“行吧,中午吃什么?”郑晚秋无可无不可,主要是习惯了,景豫是想方设法地要将她拐到自己的咖啡店里去,这一个星期以来她都是在景豫那边解决吃饭问题的。
别说这给她省了一笔钱,所以导致现在郑晚秋都是只要在健身房的课程结束后,脚步就自动自发地向着咖啡厅而去了。
“中午店里有海鲜烩饭,也有芝士饭,还有牛排,你想吃什么?”景豫一边走,一边给郑晚秋介绍菜色。
郑晚秋吸溜了一下口水,“我都想吃,但是两份又吃不完,吃不完就浪费了。”
“没关系,咱们就点两份不一样的,到时候互相尝一下就可以了。”景豫提议道,郑晚秋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丝毫没有这样是不是太亲密了的想法。
今天是周六,咖啡厅的客人还是蛮多的,景豫拉着郑晚秋进了吧台,他则是去后厨了。郑晚秋也没有什么不自在地,毕竟她都来了这么多次了。
看了一眼大厅里,好像今天的女客人好多啊,尤其是当景豫进来以后,耳力好的郑晚秋就听到了好多女生压抑地抽气声和尖叫声。
招蜂引蝶!郑晚秋撇撇嘴,感觉蛮不爽,没事长这么好看做什么?
郑晚秋的心里忽然就升起了一股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的不开心,她丝毫没有意识到,在她的心里,景豫已经是她的所有物了。
景豫端着两个餐盘出来,一个海鲜烩饭,一个芝士饭。在郑晚秋身边坐下后,看郑晚秋的脸色不怎么好,“怎么了,谁让你不开心了?”
郑晚秋恨恨地戳了一下面前的海鲜烩饭,那力道,恨不得将面前的餐盘给戳穿了:“没事儿!”
这些话她能和景豫说吗?当然不能了!自己独自生闷气地郑晚秋低头吃着海鲜饭,冷不防地一勺子芝士饭搁到了她的碗里。
郑晚秋看过去,景豫笑:“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开心,但是尝尝这个吧,不要辜负了美食哦!”
郑晚秋想想也是,没有必要因为别人而破坏自己的心情啊,更何况,美食最大,其它都可以靠边站。很快郑晚秋就将这点不开心放下了,吃得眉开眼笑。
能让郑晚秋心甘情愿地来景豫这边报到,除了景豫的这张脸以外,更大地因素在于这里的饭真心不错,起码一个星期下来,郑晚秋还没有吃腻过。
一场不愉快就在景豫的美食安抚下成功地化解了,心大地郑晚秋也将这点不愉快给忘之脑后了。
她摸了摸肚子,“感觉这个星期都白练了,我每天在你这边都吃很多。”
“也幸好我运动了足够大,要不我非要长个好几斤。”
景豫不着痕迹地瞥了眼郑晚秋的肚子,还是那么平坦,一点也没有刚刚吃了一份海鲜饭和半份芝士饭的样子。
“你太瘦了,女生不要那么瘦,只要健康就好。”景豫不赞成节食减肥,只要你是健康的就可以了。
“我还好吧,一直都是这个体型,而且我也不节食,再节食我每天就该跑不动了。”
这倒是真的,郑晚秋每天在学校少说都要跑个五千米的,真要是节食,估计一半都跑不下来。
“话说我觉得蛮不好意思的,总是吃你的喝你的,你也没收我钱,有什么是我能够为你做的吗?”
这话郑晚秋憋了好久了,趁现在吧台这边人不多,她也就问了出来。
景豫想了想,还是要和她在确认下:“你下午不要去健身房了?”
“下午没有我的课,晚上才有一节瑜伽课。”
“行,那你今天下午就在我店里当服务员吧,就当感谢我了?”
景豫扫了眼店里,忽然提议道,他绝对不承认他是想看郑晚秋穿裙子的。说让他和郑晚秋认识了这么久,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过?
气候渐渐回暖,大街上许多爱美的女生早就换上了美美地裙子,只有郑晚秋,每天都是运动服休闲鞋,从来没有换过。
有人说,当女人穿上裙子和高跟鞋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发光的,有自信的。
其实景豫是想让郑晚秋一直陪者他的,但是他不敢这么说,生怕郑晚秋锤他。
在没有亲眼见识过郑晚秋的武力值之前,景豫不敢冒这样的险,万一到时候自己丢脸怎么办?岂不是弱鸡的称号要伴随他一辈子?
他可是记得当初郑晚秋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弱鸡的,他可不想历史重演。
“行,我就是给客人续杯、点单这些吗?”
“在开始你的工作之前,我觉得你需要换个衣服,你看我这边的店员都是穿的制服。”
景豫拉住了郑晚秋,示意她看店员。店员清一色的上面是黑色的小西服外套,下面是及膝的一步裙,脚上则是小高跟,这一身就算是穿到外面也绝对很得体的。
郑晚秋看了一眼店员的穿着,“我倒是不排斥穿裙子,只是你这里还有多的制服和鞋子吗?”
郑晚秋确实不排斥穿裙子,她平时运动风走习惯了,那只是因为运动服休闲鞋更舒适自在而已。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有好看的衣服穿谁不乐意?
“我既然提议,就肯定会有,你随我来。”
景豫带着郑晚秋去到了储物室,从一个小柜子里翻出来一套还没有拆封地制服。
“这是当初我定做的工作服,多了一套就放在这里,你试试看合不合身?”
景豫告诉了郑晚秋换衣服的地方,随后出去了,他得趁郑晚秋换衣服的这个时间去买一双高跟鞋。
等郑晚秋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景豫正捧着一个小盒子站在门边,“好了?看来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居然正合身。”
“诺,这是鞋子,你试试看合不合适?”
在咖啡店的隔壁就是一家女鞋馆,景豫前几天路过的时候就觉得有双鞋特别漂亮,正好趁今天买了送给郑晚秋。
“行吧,中午吃什么?”郑晚秋无可无不可,主要是习惯了,景豫是想方设法地要将她拐到自己的咖啡店里去,这一个星期以来她都是在景豫那边解决吃饭问题的。
别说这给她省了一笔钱,所以导致现在郑晚秋都是只要在健身房的课程结束后,脚步就自动自发地向着咖啡厅而去了。
“中午店里有海鲜烩饭,也有芝士饭,还有牛排,你想吃什么?”景豫一边走,一边给郑晚秋介绍菜色。
郑晚秋吸溜了一下口水,“我都想吃,但是两份又吃不完,吃不完就浪费了。”
“没关系,咱们就点两份不一样的,到时候互相尝一下就可以了。”景豫提议道,郑晚秋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丝毫没有这样是不是太亲密了的想法。
今天是周六,咖啡厅的客人还是蛮多的,景豫拉着郑晚秋进了吧台,他则是去后厨了。郑晚秋也没有什么不自在地,毕竟她都来了这么多次了。
看了一眼大厅里,好像今天的女客人好多啊,尤其是当景豫进来以后,耳力好的郑晚秋就听到了好多女生压抑地抽气声和尖叫声。
招蜂引蝶!郑晚秋撇撇嘴,感觉蛮不爽,没事长这么好看做什么?
郑晚秋的心里忽然就升起了一股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的不开心,她丝毫没有意识到,在她的心里,景豫已经是她的所有物了。
景豫端着两个餐盘出来,一个海鲜烩饭,一个芝士饭。在郑晚秋身边坐下后,看郑晚秋的脸色不怎么好,“怎么了,谁让你不开心了?”
郑晚秋恨恨地戳了一下面前的海鲜烩饭,那力道,恨不得将面前的餐盘给戳穿了:“没事儿!”
这些话她能和景豫说吗?当然不能了!自己独自生闷气地郑晚秋低头吃着海鲜饭,冷不防地一勺子芝士饭搁到了她的碗里。
郑晚秋看过去,景豫笑:“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开心,但是尝尝这个吧,不要辜负了美食哦!”
郑晚秋想想也是,没有必要因为别人而破坏自己的心情啊,更何况,美食最大,其它都可以靠边站。很快郑晚秋就将这点不开心放下了,吃得眉开眼笑。
能让郑晚秋心甘情愿地来景豫这边报到,除了景豫的这张脸以外,更大地因素在于这里的饭真心不错,起码一个星期下来,郑晚秋还没有吃腻过。
一场不愉快就在景豫的美食安抚下成功地化解了,心大地郑晚秋也将这点不愉快给忘之脑后了。
她摸了摸肚子,“感觉这个星期都白练了,我每天在你这边都吃很多。”
“也幸好我运动了足够大,要不我非要长个好几斤。”
景豫不着痕迹地瞥了眼郑晚秋的肚子,还是那么平坦,一点也没有刚刚吃了一份海鲜饭和半份芝士饭的样子。
“你太瘦了,女生不要那么瘦,只要健康就好。”景豫不赞成节食减肥,只要你是健康的就可以了。
“我还好吧,一直都是这个体型,而且我也不节食,再节食我每天就该跑不动了。”
这倒是真的,郑晚秋每天在学校少说都要跑个五千米的,真要是节食,估计一半都跑不下来。
“话说我觉得蛮不好意思的,总是吃你的喝你的,你也没收我钱,有什么是我能够为你做的吗?”
这话郑晚秋憋了好久了,趁现在吧台这边人不多,她也就问了出来。
景豫想了想,还是要和她在确认下:“你下午不要去健身房了?”
“下午没有我的课,晚上才有一节瑜伽课。”
“行,那你今天下午就在我店里当服务员吧,就当感谢我了?”
景豫扫了眼店里,忽然提议道,他绝对不承认他是想看郑晚秋穿裙子的。说让他和郑晚秋认识了这么久,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过?
气候渐渐回暖,大街上许多爱美的女生早就换上了美美地裙子,只有郑晚秋,每天都是运动服休闲鞋,从来没有换过。
有人说,当女人穿上裙子和高跟鞋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发光的,有自信的。
其实景豫是想让郑晚秋一直陪者他的,但是他不敢这么说,生怕郑晚秋锤他。
在没有亲眼见识过郑晚秋的武力值之前,景豫不敢冒这样的险,万一到时候自己丢脸怎么办?岂不是弱鸡的称号要伴随他一辈子?
他可是记得当初郑晚秋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弱鸡的,他可不想历史重演。
“行,我就是给客人续杯、点单这些吗?”
“在开始你的工作之前,我觉得你需要换个衣服,你看我这边的店员都是穿的制服。”
景豫拉住了郑晚秋,示意她看店员。店员清一色的上面是黑色的小西服外套,下面是及膝的一步裙,脚上则是小高跟,这一身就算是穿到外面也绝对很得体的。
郑晚秋看了一眼店员的穿着,“我倒是不排斥穿裙子,只是你这里还有多的制服和鞋子吗?”
郑晚秋确实不排斥穿裙子,她平时运动风走习惯了,那只是因为运动服休闲鞋更舒适自在而已。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有好看的衣服穿谁不乐意?
“我既然提议,就肯定会有,你随我来。”
景豫带着郑晚秋去到了储物室,从一个小柜子里翻出来一套还没有拆封地制服。
“这是当初我定做的工作服,多了一套就放在这里,你试试看合不合身?”
景豫告诉了郑晚秋换衣服的地方,随后出去了,他得趁郑晚秋换衣服的这个时间去买一双高跟鞋。
等郑晚秋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景豫正捧着一个小盒子站在门边,“好了?看来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居然正合身。”
“诺,这是鞋子,你试试看合不合适?”
在咖啡店的隔壁就是一家女鞋馆,景豫前几天路过的时候就觉得有双鞋特别漂亮,正好趁今天买了送给郑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