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纱窗透进来的薄薄晨曦中,赵明月缓缓醒转,睁开了她那双有着深棕色眼珠的双眸,分外认真地凝视着高旭的脸。
她长着一双让时人望而却步的深棕色双眸,靓丽的容颜充满着混血儿野性的魅力,高佻匀称的身材以及极为彪悍的战斗力又让大部分男人自惭形秽,她的肌肤因为久经风霜侵袭,虽然不够白皙,却是一种极富健康质感的小麦色。
这样的女子要是放在现代,无论何时,无论何处,都是焦点所在。
高旭轻轻拉上被子,把她裸露在被子外的锁骨压上,免得她着凉。这种下意识的呵护举动似乎让她很不自在,高旭见状,不由问道:“怎么了?”
赵明月不答,却是扯去被子,猛地坐了起来,慵懒地举起手打个呵欠,任着胸前两团羊脂般的物事在高旭面前晃荡颠簸。在她的右乳上,有一道已经伤愈的深长创口。她平生经历的战斗无数,身上带着无数的大小伤痕,其中以右乳上的这道刀创最为触目惊心。
“做女人的感觉真好。”她闭着眼道。
高旭明白她的心境,自小从海盗窝里成长,九岁就开始杀人,十年后就拥有自己的旗舰和船队,这不是一般女子能做到的事。再加上中萄混血儿的出身,她在后世推崇至极的相貌,在这个时代却被喻为红夷鬼女。所以,她一直也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子,她一直像男人一样战斗生存。
一直在高旭没有附体高大少之前,以那草包枕头一样的高大少是入不了赵明月的法眼的。但高旭的来到之后,一个浑然一新的高大少爷不由得让她好奇。对于女人来说,好奇往往是打开她们心房的钥匙之一。当然,赵大小姐的威严是不容冒犯的,不揍得你像花儿一样,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高旭就是在与她一次次的贴身激战中,慢慢地撼动了她的心房,直到她心身最后全面沦陷。
第一次是几个月前,在高旭听雨楼的卧室内。而昨天俩人酒后无意识的疯狂缠绵,也才是第二次。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里,高旭因为在吴淞之战中受了内伤,身体需要调养,也没有纵欲的本钱。再说,现在百废待兴,正是开创事业的阶段,高旭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肆意享乐。
“但有一样不好,”她睁开眼,翻过身,骑在高旭的身上,道:“做女人虽然快乐,但让我越来越害怕。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快乐也是一种比刀更厉害的武器。因为我快乐得什么都不想做了,只想与你在一起,那管他娘的什么巾帼不巾帼,须眉不须眉的,只想……
她停顿一下,伸手向身下摸索一番,捏住那柱火热,引导着它进入自己的体内,刀剑加身也不吭一声的她,忍不住皱着眉头发出长长的呻-吟,然后又道:“你瞧,我只想这样……就算现在立即死了,我也没有什么不愿意,就算这样死了,我也甘心情愿。我怕这样下去,有朝一日,我会不会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
高旭也是喘息起来,抓捏住她在眼前颠簸不停的在右乳上犹如小蛇一般扭动着的伤痕,道:“那就不要拿刀了。”
越来越炙热的空气让她越发疯狂,只是断断续续地道:“好……我不拿……刀了,就拿你……”
当她在力竭的尖叫声后,无力地趴在高旭的胸上,陶醉良久之后,她缓缓地回过神来时,伸手从床边的刀鞘中抽出她的柳叶刀。她仔细地用满是汗痕的指尖拂过刀身,道:“这把刀是用上好的精钢所铸,它十年如一日地陪着我。”
高旭望着她眼角细细的泪痕,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劝慰。
如果是汤娘子,高旭一个轻吻就能让她溶化,一个拥抱就能让她迷失。但眼前的是赵明月,心神在无数的战斗中淬砺得坚韧无比,她不是一般女子。甚至在没有被高旭挑拨得情动之前,她一直没有自视为女子。因为她的红夷血统以及深棕色的眼珠,向来被世人视为异类。尽管她拥有极为养眼的靓丽容貌,模特儿一般的高挑身材。
她拨下一根头发,横放在刀锋上,落下,头发当即被刀锋断为两份。她抬眼望着高旭,有点神经质地笑笑,道:“是不是很锋利?”
在高旭的印象中,她从来就是明媚而又明快的人,但今日,她异常的情绪让高旭担心。高旭轻轻地捏住她的手腕,道:“小心,别伤了自己。”
高旭话声刚落,赵明月却是一抖刀锋,飞快地在自己的右乳上划过,顿时现出一条新鲜而长细长的血痕,与那道陈旧的伤痕交错着。高旭想不到她竟有自残的倾向,一时之间连阻挠也来不及,只得加紧抓住她的手腕,沉声道:“别闹了,放下刀!”
“不放!”
她一手固执地捏着刀柄,另一手用指尖沾沾乳身上的血滴,放在唇里用粉红的舌尖舔了一下,然后妩媚而又示威一般地斜视着高旭。
刀与鲜血,诱惑与挑战,看在高旭眼里,心中又起征服者的狂澜。
无论从开始还是到现在,无论在床上还是床下,俩人之间,总是进行着暴力与征服的战斗。当初在嘉定那夜,俩人就开始斗得个头破血流,胜负难分。时至今日,俩人的战斗方式已深入对方的身魂深处,更是不会有赢家,当然,也不会有输家。
赵明月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高旭每拨去一颗刺,得冒着鲜肉淋漓的危险,正如这个时候。
高旭死死地扣住着她的手腕,设法拿去她手里的刀。但不论战斗经验,还是战斗技巧,经历过刀山火海的赵明月显然更胜一筹。一时之间,高旭根本无法夺去她的刀,反正投鼠忌器,怕那锋利的刀锋伤了俩人。
在挣扎之中,俩人不着片缕的身体上开始摩擦生热,趁着高旭喘息未定之机,赵明月一翻手腕,刀锋倏地架在高旭的脖子上,惊得高旭停住了所有的动作,不敢再刺激她。
高旭知道这赵明月从昨晚的年会开始,就有点不对头了,喝起酒来,简直是牛饮。她郁闷的心情高旭大约猜到几分,他与沈家大少姐的正月初六的婚期越近,这赵大小姐就越发暴走了。
赵明月用刀锋高旭僵硬的脖子,轻轻一抖,高旭的脖子上就现出一条细细的血痕,她又伸舌把那血痕舔去,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放刀?因为刀从来是属我一个人的,但是你,再过五日,你就是人家的了。”
高旭只是无语地望着她。
赵明月道:“我无法想像有朝一日,我赵明月也像平常女子一样,整日窝在家里,为了博得丈夫的一丝欢心,与他的妻妾们勾心斗角。如果是那样生活,真是生不如死了。”
高旭轻轻地推开刀锋,道:“那个沈小姐单纯至极,犹如一张白纸,怎么与你争风吃醋?”
身为高家大少爷这个身份,对于娶沈家大小姐,高旭并没有什么理由好拒绝的。正如高老头整日念叨的美若天仙那样,那沈家大小姐的确是个古典美人。
赵明月哼哼一声,道:“单纯至极,一张白纸?三天前,我在同盟广场上邂逅到那在广场上游玩的沈大小姐,她虽然还是不认得我的样子,但直觉告诉我,她是认得我的。”
高旭愣了一下,分辩道:“她当初为了守节而撞梁自尽,撞坏了脑袋之后,引起了失忆,怎么可能是装的?”
赵明月道:“你知道我最好的武器是什么?不是我的柳叶刀,也不是手铳,而是我的直觉。每到生死关头,直觉总是让我洞悉先机,直指本质,比如你……”
高旭道:“我?我怎么着?”
赵明月道:“你让人敲了一棍,你对以前的事的确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相信,直觉告诉我,你的确是失忆了,但你已经不是你了,我觉得你是别的什么人。”
高旭心头一跳,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但揉-搓着她胸前的丰满处,直至她喘不过气来,但她一缓过气来,又接着道:“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明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你忘了以前的事,性子也不可能变得如此天翻地覆。你看看,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随便哪一件事也不是原来的高大少爷所能干得出的。”
赵明月道:“所以,我直觉告诉我,那沈洁没有真的失忆,她只是用失忆来转移大家对她失节的疑问。她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你说她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但你看过年包红包的红纸么?一面是白色的,另一面是什么颜色,只有她自己知道。我不过是高氏的养女身份,身上又有世人所不屑的红夷血统,她带着这样的机心入主高老庄,将来还有我什么好日子过?”
以赵明月的直性子,不至于故意中伤他人。但这毕竟是她的一面之辞,高旭只是无语以对。
赵明月又道:“我母亲是红夷女子,自从嫁到赵家作妾后,除了我父亲,人人视之为妖女。我出生后,自小就望着赵家大妇日日折磨我母亲,直到我九岁时,她不堪羞辱,偷跑到澳门再乘红夷商船回家。我当初恨她为什么不把我带走,后来我明白了,如果我到了她的娘家里,我却是个黑头发的异类。而在赵家,我又是一个有棕色眼睛的异类。终归我无论在哪里,都是个异类。我父亲去世后,若非养父的收留,我哪能长在成人?”
“所以,这几天来,我一直在你与刀的选择中犹豫不决。我喜欢与你在一起缠绵到死,那像飞一样的感觉,使我觉得以前的日子都白活了。但是你又不是属于我一人的,你就像年糕,虽然好吃,但终究要分成好几块,就像当初我母亲与那些赵家妻妾一般,分享我父亲的宠爱。只有刀,它完全属于我一人,它能给我带来不输男子一般的成就,就像当年石柱秦良玉秦将军那样威震天下。”
“你来告诉我,在男人与刀之间,我赵明月该做如何选择?”
高旭默默地抚摸着她那靓丽的容颜,抹去她眼角处的润湿,轻轻地吻着她右乳上那处新鲜的血痕,在她的颤栗之中,缓缓地进入她,道:“鱼不是熊掌,的确难以兼得。但相信我,有些男人,他本身就是一把刀,他不仅能劈开你,也能把劈下这个世界送给你,他能合而为一给你想要的一切。……而我就是这种男人。”
高旭接着在她耳畔喃喃低语:“如果你将来在高老庄住得不开心,到时我在琼州府建一个专属你的望月山庄如何?琼洲不像崇明,四季如春,而且岛上资源丰富,有铁有煤有木料,建庄的所需物资都可以就地取材。……相信我,驱逐鞑虏之后,我就随你扬帆海外,在这个大航海时代中,收复荷兰人盘踞的东番台湾岛,夺取西班人手中的南洋吕宋诸岛。甚至有朝一日,我们环球旅行,一起到西洋的葡萄牙去寻找你的母亲……”
赵明月听罢,顿时睁圆了眼睛,道:“真的?你可不许骗我?!”
高旭认真地点点头。
赵明月兴奋地叫喊一声,一把扔掉刀,随后双手紧紧地抱着高旭的背,一口咬住他的肩膀,任高旭如何推托也不松口。高旭无奈之下,只得身下发起狂风暴雨般的冲刺,她难以忍耐快意那如潮般的袭击,最终下意识地松开,张着嘴,任着血丝在她的贝齿中游离,一边大声喘息着,一边道:“过了正月十五……我就出海,去琼洲……筹建我们的……望月山庄……然后……收东番……取吕宋……下西洋……寻娘亲……”
她长着一双让时人望而却步的深棕色双眸,靓丽的容颜充满着混血儿野性的魅力,高佻匀称的身材以及极为彪悍的战斗力又让大部分男人自惭形秽,她的肌肤因为久经风霜侵袭,虽然不够白皙,却是一种极富健康质感的小麦色。
这样的女子要是放在现代,无论何时,无论何处,都是焦点所在。
高旭轻轻拉上被子,把她裸露在被子外的锁骨压上,免得她着凉。这种下意识的呵护举动似乎让她很不自在,高旭见状,不由问道:“怎么了?”
赵明月不答,却是扯去被子,猛地坐了起来,慵懒地举起手打个呵欠,任着胸前两团羊脂般的物事在高旭面前晃荡颠簸。在她的右乳上,有一道已经伤愈的深长创口。她平生经历的战斗无数,身上带着无数的大小伤痕,其中以右乳上的这道刀创最为触目惊心。
“做女人的感觉真好。”她闭着眼道。
高旭明白她的心境,自小从海盗窝里成长,九岁就开始杀人,十年后就拥有自己的旗舰和船队,这不是一般女子能做到的事。再加上中萄混血儿的出身,她在后世推崇至极的相貌,在这个时代却被喻为红夷鬼女。所以,她一直也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子,她一直像男人一样战斗生存。
一直在高旭没有附体高大少之前,以那草包枕头一样的高大少是入不了赵明月的法眼的。但高旭的来到之后,一个浑然一新的高大少爷不由得让她好奇。对于女人来说,好奇往往是打开她们心房的钥匙之一。当然,赵大小姐的威严是不容冒犯的,不揍得你像花儿一样,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高旭就是在与她一次次的贴身激战中,慢慢地撼动了她的心房,直到她心身最后全面沦陷。
第一次是几个月前,在高旭听雨楼的卧室内。而昨天俩人酒后无意识的疯狂缠绵,也才是第二次。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里,高旭因为在吴淞之战中受了内伤,身体需要调养,也没有纵欲的本钱。再说,现在百废待兴,正是开创事业的阶段,高旭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肆意享乐。
“但有一样不好,”她睁开眼,翻过身,骑在高旭的身上,道:“做女人虽然快乐,但让我越来越害怕。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快乐也是一种比刀更厉害的武器。因为我快乐得什么都不想做了,只想与你在一起,那管他娘的什么巾帼不巾帼,须眉不须眉的,只想……
她停顿一下,伸手向身下摸索一番,捏住那柱火热,引导着它进入自己的体内,刀剑加身也不吭一声的她,忍不住皱着眉头发出长长的呻-吟,然后又道:“你瞧,我只想这样……就算现在立即死了,我也没有什么不愿意,就算这样死了,我也甘心情愿。我怕这样下去,有朝一日,我会不会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
高旭也是喘息起来,抓捏住她在眼前颠簸不停的在右乳上犹如小蛇一般扭动着的伤痕,道:“那就不要拿刀了。”
越来越炙热的空气让她越发疯狂,只是断断续续地道:“好……我不拿……刀了,就拿你……”
当她在力竭的尖叫声后,无力地趴在高旭的胸上,陶醉良久之后,她缓缓地回过神来时,伸手从床边的刀鞘中抽出她的柳叶刀。她仔细地用满是汗痕的指尖拂过刀身,道:“这把刀是用上好的精钢所铸,它十年如一日地陪着我。”
高旭望着她眼角细细的泪痕,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劝慰。
如果是汤娘子,高旭一个轻吻就能让她溶化,一个拥抱就能让她迷失。但眼前的是赵明月,心神在无数的战斗中淬砺得坚韧无比,她不是一般女子。甚至在没有被高旭挑拨得情动之前,她一直没有自视为女子。因为她的红夷血统以及深棕色的眼珠,向来被世人视为异类。尽管她拥有极为养眼的靓丽容貌,模特儿一般的高挑身材。
她拨下一根头发,横放在刀锋上,落下,头发当即被刀锋断为两份。她抬眼望着高旭,有点神经质地笑笑,道:“是不是很锋利?”
在高旭的印象中,她从来就是明媚而又明快的人,但今日,她异常的情绪让高旭担心。高旭轻轻地捏住她的手腕,道:“小心,别伤了自己。”
高旭话声刚落,赵明月却是一抖刀锋,飞快地在自己的右乳上划过,顿时现出一条新鲜而长细长的血痕,与那道陈旧的伤痕交错着。高旭想不到她竟有自残的倾向,一时之间连阻挠也来不及,只得加紧抓住她的手腕,沉声道:“别闹了,放下刀!”
“不放!”
她一手固执地捏着刀柄,另一手用指尖沾沾乳身上的血滴,放在唇里用粉红的舌尖舔了一下,然后妩媚而又示威一般地斜视着高旭。
刀与鲜血,诱惑与挑战,看在高旭眼里,心中又起征服者的狂澜。
无论从开始还是到现在,无论在床上还是床下,俩人之间,总是进行着暴力与征服的战斗。当初在嘉定那夜,俩人就开始斗得个头破血流,胜负难分。时至今日,俩人的战斗方式已深入对方的身魂深处,更是不会有赢家,当然,也不会有输家。
赵明月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高旭每拨去一颗刺,得冒着鲜肉淋漓的危险,正如这个时候。
高旭死死地扣住着她的手腕,设法拿去她手里的刀。但不论战斗经验,还是战斗技巧,经历过刀山火海的赵明月显然更胜一筹。一时之间,高旭根本无法夺去她的刀,反正投鼠忌器,怕那锋利的刀锋伤了俩人。
在挣扎之中,俩人不着片缕的身体上开始摩擦生热,趁着高旭喘息未定之机,赵明月一翻手腕,刀锋倏地架在高旭的脖子上,惊得高旭停住了所有的动作,不敢再刺激她。
高旭知道这赵明月从昨晚的年会开始,就有点不对头了,喝起酒来,简直是牛饮。她郁闷的心情高旭大约猜到几分,他与沈家大少姐的正月初六的婚期越近,这赵大小姐就越发暴走了。
赵明月用刀锋高旭僵硬的脖子,轻轻一抖,高旭的脖子上就现出一条细细的血痕,她又伸舌把那血痕舔去,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放刀?因为刀从来是属我一个人的,但是你,再过五日,你就是人家的了。”
高旭只是无语地望着她。
赵明月道:“我无法想像有朝一日,我赵明月也像平常女子一样,整日窝在家里,为了博得丈夫的一丝欢心,与他的妻妾们勾心斗角。如果是那样生活,真是生不如死了。”
高旭轻轻地推开刀锋,道:“那个沈小姐单纯至极,犹如一张白纸,怎么与你争风吃醋?”
身为高家大少爷这个身份,对于娶沈家大小姐,高旭并没有什么理由好拒绝的。正如高老头整日念叨的美若天仙那样,那沈家大小姐的确是个古典美人。
赵明月哼哼一声,道:“单纯至极,一张白纸?三天前,我在同盟广场上邂逅到那在广场上游玩的沈大小姐,她虽然还是不认得我的样子,但直觉告诉我,她是认得我的。”
高旭愣了一下,分辩道:“她当初为了守节而撞梁自尽,撞坏了脑袋之后,引起了失忆,怎么可能是装的?”
赵明月道:“你知道我最好的武器是什么?不是我的柳叶刀,也不是手铳,而是我的直觉。每到生死关头,直觉总是让我洞悉先机,直指本质,比如你……”
高旭道:“我?我怎么着?”
赵明月道:“你让人敲了一棍,你对以前的事的确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相信,直觉告诉我,你的确是失忆了,但你已经不是你了,我觉得你是别的什么人。”
高旭心头一跳,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但揉-搓着她胸前的丰满处,直至她喘不过气来,但她一缓过气来,又接着道:“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明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你忘了以前的事,性子也不可能变得如此天翻地覆。你看看,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随便哪一件事也不是原来的高大少爷所能干得出的。”
赵明月道:“所以,我直觉告诉我,那沈洁没有真的失忆,她只是用失忆来转移大家对她失节的疑问。她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你说她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但你看过年包红包的红纸么?一面是白色的,另一面是什么颜色,只有她自己知道。我不过是高氏的养女身份,身上又有世人所不屑的红夷血统,她带着这样的机心入主高老庄,将来还有我什么好日子过?”
以赵明月的直性子,不至于故意中伤他人。但这毕竟是她的一面之辞,高旭只是无语以对。
赵明月又道:“我母亲是红夷女子,自从嫁到赵家作妾后,除了我父亲,人人视之为妖女。我出生后,自小就望着赵家大妇日日折磨我母亲,直到我九岁时,她不堪羞辱,偷跑到澳门再乘红夷商船回家。我当初恨她为什么不把我带走,后来我明白了,如果我到了她的娘家里,我却是个黑头发的异类。而在赵家,我又是一个有棕色眼睛的异类。终归我无论在哪里,都是个异类。我父亲去世后,若非养父的收留,我哪能长在成人?”
“所以,这几天来,我一直在你与刀的选择中犹豫不决。我喜欢与你在一起缠绵到死,那像飞一样的感觉,使我觉得以前的日子都白活了。但是你又不是属于我一人的,你就像年糕,虽然好吃,但终究要分成好几块,就像当初我母亲与那些赵家妻妾一般,分享我父亲的宠爱。只有刀,它完全属于我一人,它能给我带来不输男子一般的成就,就像当年石柱秦良玉秦将军那样威震天下。”
“你来告诉我,在男人与刀之间,我赵明月该做如何选择?”
高旭默默地抚摸着她那靓丽的容颜,抹去她眼角处的润湿,轻轻地吻着她右乳上那处新鲜的血痕,在她的颤栗之中,缓缓地进入她,道:“鱼不是熊掌,的确难以兼得。但相信我,有些男人,他本身就是一把刀,他不仅能劈开你,也能把劈下这个世界送给你,他能合而为一给你想要的一切。……而我就是这种男人。”
高旭接着在她耳畔喃喃低语:“如果你将来在高老庄住得不开心,到时我在琼州府建一个专属你的望月山庄如何?琼洲不像崇明,四季如春,而且岛上资源丰富,有铁有煤有木料,建庄的所需物资都可以就地取材。……相信我,驱逐鞑虏之后,我就随你扬帆海外,在这个大航海时代中,收复荷兰人盘踞的东番台湾岛,夺取西班人手中的南洋吕宋诸岛。甚至有朝一日,我们环球旅行,一起到西洋的葡萄牙去寻找你的母亲……”
赵明月听罢,顿时睁圆了眼睛,道:“真的?你可不许骗我?!”
高旭认真地点点头。
赵明月兴奋地叫喊一声,一把扔掉刀,随后双手紧紧地抱着高旭的背,一口咬住他的肩膀,任高旭如何推托也不松口。高旭无奈之下,只得身下发起狂风暴雨般的冲刺,她难以忍耐快意那如潮般的袭击,最终下意识地松开,张着嘴,任着血丝在她的贝齿中游离,一边大声喘息着,一边道:“过了正月十五……我就出海,去琼洲……筹建我们的……望月山庄……然后……收东番……取吕宋……下西洋……寻娘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