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沈家一行人,已经回到小厨房集合,沈安秀准备做晚饭,沈三郎进屋洗脸洗手,坐下来休息。

    小山嚷着肚子饿了,曹氏则到里面的屋子给他翻吃的,给他找了两块糖,就走进厨房。将外面的衣裳换了下来,套上围裙,准备给沈安秀搭把手。

    她进来时,正好听到这姐俩在说什么少东家,便忍不住插了句口。“啥少东家?这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又扯到别人身上去了。”

    说完,她“砰砰砰”几声,将前面抱进屋的东西,一股脑的丢在两姐妹的面前。

    看到曹氏又乱买东西了,沈安秀用手在一个袋子里扒拉几下,嘴里发出一声哀嚎。“娘,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种发了黄的米,不能吃,是成米。吃了要拉肚子的,而且味道也不好。”

    ““嘚瑟”的你,这米咋的了,我吃了蛮好的,价格又便宜。你看咱山哥儿吃了这样的米,长的有多壮。”说完,还伸手在山哥儿长了肉肉的脸上捏了一把,却被山哥儿,“啪”的一声打在了手上。

    “娘,疼。”

    原来曹氏最近采买上了瘾,只要是到镇上去,定是买买买。而且她买的东西,质量一般都不好。不像沈安安挑最好的,价格则不论贵贱。曹氏则和她不同,东西乱买一气,便宜是便宜。不但不经放,还不好吃。有的菜,买回来就是蔫的,再放两天,就不能吃了。

    在曹氏的理念里,只要能吃就行,那里管这么多,她其实是被以前的穷日子过怕了,总想着能省就省。

    曹氏今天是带着小山和小66一起上的街,沈三郎做车夫和挑夫。赵春花的娘也去了。以往是曹氏眼红赵婶子买那么多东西眼睛都不带眨的。今天则是赵婶子,羡慕的眼珠子都要红了。

    看着曹氏将那些绫罗绸缎一匹匹的往回拿,像是不要钱一般。她们甚至还去逛了玉器铺子,那赵春花的娘说自己相中了一款镯子,拉着曹氏去看。

    那店主极为说话,说话又很好听,夸赞曹氏看着就非同凡响,戴了个好镯子能给家里带来好气运等等。

    结果,赵春花的娘没买,曹氏竟然脑子一热,花了三十两买了一个镯子。而且她买好了,就这么待在腕子上了。

    连忙夸口说她养了个好女儿,福气好什么的。

    曹氏则道:“那是 ,我女儿啊,有富贵命。算命先生说了,她过了这次的这道坎,就能富贵通达什么的,反正就是我们家以后都有好日过。”

    曹氏说的沈安安过了这道坎之类的话,当然是说她上次被退亲,寻死没死成的事情。

    赵婶子听了,顿时当了真,连忙询问曹氏在那里算的命。因为她女儿赵春花上次在人家员外家做事,也被人冤枉,然后回来寻了死,情况也和沈安安差不多。她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代女儿去问问呢。

    其实这些话,都是曹氏听沈安安说的,什么玄女托梦,以后她的命运就会不同之类的话。听赵婶子很感兴趣,问的很起劲,曹氏心里很有成就感,顿时胡乱的扯了一通。

    那赵婶子立马就相信了,没有丝毫的怀疑,嘴里还说,赶明个,给她家春花也去算算命。

    接着还问沈安亭去哪里了,干什么之类的。

    曹氏则十分神秘的说道:“我家亭哥儿,去办大事情去了。这事情要是做成了,能挣大钱呢。”

    赵婶子听了,则又是一阵夸赞,心里暗自盘算着,想着自己女儿的事情,不一一而云。

    “那个少东家啊,有点来头,不过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咱们非亲非故的,他突然像咱们示好,总让人觉得他好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一般。”听娘询问王世勋的事情,沈安安便将他的大概情况说了下,还说了些,他来了之后的一些表现。

    曹氏也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奇怪的人。看着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不但对他们家十分好奇,而且连喝杯茶都喝得那么津津有味。从他们这里走了之后,甚至还让那个李金宝给他们道歉,将整车的药草都送给他们,这人脑子里面到底在想什么呢。

    曹氏觉得这事情有些奇怪啊,非亲非故的,他这样对她们家,到对是图什么呢?

    随即曹氏将视线放在眼前的两个女儿身上,视线便被沈安安吸引。明眸酷齿,眼睛大而明亮,身形纤细,犹如弱柳扶风。乌黑的头发随意的挽了一个发髻,头上并没有什么名贵的发簪,却怎么看都觉得十分顺眼舒服。

    而且那眉眼,那嘴角处微微勾起的笑容,是那么的好看。

    曹氏不由得心里一跳,心道,莫不是?哎呦,那人莫不是打的这个主意。

    要是这个少东家对咱闺女有意思,那个李家到底是咋个态度呢。

    不行我得试探下了。

    随即曹氏心里想到今日她去玉器店发生的事情,当时她和赵婶子一起在看镯子,那店里的镯子十分漂亮,有的镯子漂亮的甚至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于是她就随意的问了下那其中一只镯子的价格,那个店老板便朝她伸出了五根手指头,说这款绿叶脆丝镯子,最少也得五百两银子。曹氏当时就笑了,顿时说道:“老板,你当我是外行呢,你莫要骗我了。我女儿啊手上就戴了和这个一模一样的,她跟我说,才几十两银子。而且她那镯子里面还有点红血丝呢。”

    告诉她看中的另外一只,和沈安安手上戴的这个镯子差不多的样子和颜色,那个老板告诉她,这只镯子最少也是五百两。

    当时曹氏就吓蒙了,还和那个老板争辩道:“老板,你这价格要的也太吓人了吧,我女儿手上就戴着这样的,她说只要几十两。而且里面还有点红血丝呢。”

    “哈哈,这位太太,你自己不识货就算了。不要在我面前吹牛,那种带红血丝的可是极品白玉,没个千两银子是买不到的。要不你拿来,我看看,要是可以我五百两回购你的咋样。”

    曹氏当时就红了脸忙说:“也可能是我看走了眼。”然后嘴里随即打了个哈哈哈,就将这事情这样过去了。

    这事情虽然过去了,曹氏心里却是越想越是不对。因为她看了好几款镯子,和沈安安手上戴着的那镯子,成色差不多,最少的也是百两起。

    那时候,沈安安刚起李府没多长时间,他们家的大黄炭第二次还没卖出去,那女儿那里来的银子买几十两的镯子的?

    这丫头铁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她的。

    “那要不咱们看看再说,或许人家也是一番好意。他觉得他的人,抢了咱们的生意,感到不好意思,才前来赔罪。别说这个读了什么洋学堂,就是不一样哈。”

    曹氏听了女儿的一通解释,又想到今天玉器店的事情,心里不由转了好几个弯,她决定先看看动静再说,但是也不能将这个什么王公子给得罪了。毕竟人家读了什么学堂,年纪轻轻的就开了什么商行。听上去也是前途无量的很。于是她便问道:“妮子啊,这洋学堂是什么学堂啊,不跟咱们这里的学堂一样吗?”

    沈安安没想到娘竟然对这个洋学堂感了兴趣,便跟她解释说:“这个洋学堂,就是洋人开的学堂。洋人也成为外国人。他们和我们长得根本不一样。他们金发碧眼,鹰钩鼻子,个子十分高大。而且他们穿衣服的样式还有吃的东西也和咱们不一样的。”

    沈安秀听了顿时很是好奇,忙问道:“安姐儿你是怎么知道的。那洋人他们到底穿什么样的衣服呢,还有他们吃些什么?”

    沈安秀不明白,这同样是人,为何还会有这么大的区别,难道他们生活在其他什么奇怪的地方?

    “我都是书上看得,有的事情则是问的宋大夫,你们也知道,宋大夫见多识广的。外国人男人穿西装打领带,女人们则会穿拖到小腿或者脚腕上的长裙。他们一周会工作五天,休息两天。这两天里,他们会和家人出去度假,或者和朋友聚会,在一起跳舞或者唱曲。”

    “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真的好生奇怪。”沈安秀的自己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那些女人们,穿的裙子拖到地上,那这么干活呢?还有他们平时都吃些什么?”因为心里实在好奇,沈安秀成了问题宝宝。

    “不是的,那里的女人们,也有其他短裙穿的,做事情时,就穿工作装,只有周末和朋友一起玩的时候,才会穿出最好看的淑女裙。他们不会做菜吃,会吃汉堡和鸡翅。他们还喜欢喝红酒喝狩猎。”沈安安只能用最浅显的说法解释给家人听,不然她们听到什么北半球,南半球,什么太平洋,大西洋一准得晕。

    “那汉堡是什么啊,每天都吃鸡翅膀那吃的下吗?”曹氏也忍不住问道,现在沈家的人,已经习惯了,知道沈安安有了玄女的传承,就变得即聪明,又厉害,所以听到她嘴里蹦出这些前所未闻的事情,也十分的新奇,便立刻打破砂锅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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