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紧张,只是照一张照片而已,就坐在副驾驶吧。”李牧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安抚说道。
无论人鬼,对于从来没有经历或者接触过的事情,第一次的时候都会有些紧张。
即使玄女自己也觉得没有什么好怕的,可心里还是担心着,万一照的不好看,李牧会不会感觉到失望?
因为从始至终都只在乎这一个人,所以所有的情绪都会在他面前难以自控的放大无数倍。
在李牧的指挥之下,玄女魂体僵硬地坐在副驾驶上面,扭头望向主驾驶方向。
“咔!”
李牧调好摄像头,找准了角度,为有些局促不安的小女孩拍了一张照片:“还可以,这次如果再审核不过的话,那么负责审核的那个家伙一定眼瞎。”
“我想看看。”玄女小声说道。
李牧点了点头,将手机递给了她。
“丑。”看着屏幕里面那个脸色漆黑,只有眼黑没有眼白,容貌惊悚的小女孩,玄女有些沮丧地强调说:“不好看。”
“傻丫头。”李牧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对于厉鬼来说,好看不好看都只是一具皮囊而已。如果你想换一张容颜的话,我可以为你挑选一个好看的躯壳。”
玄女摇了摇头,对此并不怎么感兴趣。
因为她很明白,如果自己一旦有了躯壳,就不能再如同现在这般,朝夕相处的陪伴在李牧身边。
李牧不清楚玄女心中的想法,照完照片之后,当即选择了上传。
或许是因为这张照片更“鬼”一点,很快便通过了论坛的审核,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主页。
李牧将主页上面的名字改成了玄女,随后发帖道:“召唤贴!论坛里面的各位键盘侠们,利用自己的实力捉弄普通人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有没有胆子大一点的,我有话说。”
“年龄不大,口气不小,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一秒之内,一条头像上面挂着吊死鬼照片的博主帖说道。
“哪里不大胆子也大,小家伙,你有什么疯狂的主意?”一个脸上血迹斑斑的鬼怪头像说道。
“活跃天数一天?刚来的新鬼就敢这么嚣张吗?”一个青面獠牙的鬼怪头像评论说道。
李牧编辑复说:“鬼吓人,鬼害人我见得多了,一点也不刺激。鬼吓鬼,鬼吃鬼,群起而攻之,以弱欺强,才更加的惊心动魄。目标鬼怪,红衣巅峰;坐标,普新街67号,红色法拉利跑车。有想要找刺激的速来,过时不候。软蛋就不要复了,老子看不起你们!”
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骨子里面就天生蕴藏着一种寻求刺激的基因,甚至这基因都浸透到了灵魂深处。
对于普通人来说,从恐怖影片到恐怖乐园,从婚外恋到各种会所,无数人追求着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仿若上瘾,能够令他们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感受着活着的乐趣。
对于一些性格偏执的人,寻求刺激的方式就变成了各种花样作死,比如说山道摩托,即从高高的山道上面向下开摩托车,一个不慎,就是车毁人亡的命运,甚至还有可能连累他人。比如说不借助任何工具绝壁攀岩,可以说是胆大,更是一种疯狂。
而世间的厉鬼都是由各种偏激的人死后形成的,印在他们灵魂深处的情绪是怨恨,是怨毒,是疯狂,也是黑暗。所以鬼怪害人大多都不讲因果关系,哪怕你不曾招惹过他,但只要被他注意到了,就会承受恶鬼缠身的恐怖后果。
这世界从不缺喜欢凑热闹的人,或者鬼,更不缺喜欢疯狂的变态。正因如此,随着李牧的一个帖子下去,整个鬼话论坛都炸裂了,无数鬼怪在帖子下面纷纷跟帖,江北市的夜空中,一时间百鬼夜行,宛若鬼蜮,令人惊悚。
格林豪泰大酒店,三零七房间。
徐倩倩坐在洁白的大床上面,腿上放着一个银白色的笔记本电脑,捂住了嘴巴,瞪大了双眸,惊恐万分的看着下面帖的鬼怪越来越多,一道道血红色的字迹如同惊雷,不断在她的脑海中炸响。
尽管没有任何取证,也没有人能够证明,但是徐倩倩能够百分之百确定,这个id名为玄女的博主,就是自己的老板。
说好的不搞恐怖袭击呢?说好的令她安心呢?
一贴惊起十层浪,这就是所谓的低调?李老板,你是不是太高调了一点!这局面,有些失控啊。万一百鬼暴动起来,又会给这个城市造成何等冲击?
徐倩倩有些心惊肉跳。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
貌似自己的老板根本就不会考虑这种后果,指望一头恶鬼有善心,会考虑到不伤及无辜,不如指望世界和平。
至少后者,在有生之年或许能够看到希望。
任家别墅外,阴影中。
钟馗脸色倏然一变,在他的瞳孔之内,无数鲜红如血的红点密密麻麻的浮现而出,如同洪流一般,向着一个方向疾飞而去。
“该死,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厉鬼暴动,谁在操控着这股力量,他想要干什么?!”钟馗大惊,当即再也顾不得曼珠沙华口中的那只鬼怪了,欲要立刻动身去查明真相。
“你要去干什么?”察觉出他有要离开的意思,祖窍内的曼珠沙华厉声叫道。
“夜幕之下,百鬼夜行,不知要去做什么,作为江北市的鬼差,我有必要去看一下。”钟馗说道。
眼看着就能够手刃仇人了,曼珠沙华又怎会甘心就这么离开,无尽血红色的光芒从它的躯干内散发而出,疯狂涌入钟馗的身躯之内,争夺着这具躯体的控制权:“看一下?看什么,你疯了吗?百鬼夜行在这阳世间是多么恐怖的事情,你去凑什么热闹,不怕被群鬼啖之?”
“职责所在,义不容辞!”钟馗面目狰狞,体内浓黑色的鬼气滔滔,竭力驱逐着躯体内的血红色力量。
无论人鬼,对于从来没有经历或者接触过的事情,第一次的时候都会有些紧张。
即使玄女自己也觉得没有什么好怕的,可心里还是担心着,万一照的不好看,李牧会不会感觉到失望?
因为从始至终都只在乎这一个人,所以所有的情绪都会在他面前难以自控的放大无数倍。
在李牧的指挥之下,玄女魂体僵硬地坐在副驾驶上面,扭头望向主驾驶方向。
“咔!”
李牧调好摄像头,找准了角度,为有些局促不安的小女孩拍了一张照片:“还可以,这次如果再审核不过的话,那么负责审核的那个家伙一定眼瞎。”
“我想看看。”玄女小声说道。
李牧点了点头,将手机递给了她。
“丑。”看着屏幕里面那个脸色漆黑,只有眼黑没有眼白,容貌惊悚的小女孩,玄女有些沮丧地强调说:“不好看。”
“傻丫头。”李牧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对于厉鬼来说,好看不好看都只是一具皮囊而已。如果你想换一张容颜的话,我可以为你挑选一个好看的躯壳。”
玄女摇了摇头,对此并不怎么感兴趣。
因为她很明白,如果自己一旦有了躯壳,就不能再如同现在这般,朝夕相处的陪伴在李牧身边。
李牧不清楚玄女心中的想法,照完照片之后,当即选择了上传。
或许是因为这张照片更“鬼”一点,很快便通过了论坛的审核,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主页。
李牧将主页上面的名字改成了玄女,随后发帖道:“召唤贴!论坛里面的各位键盘侠们,利用自己的实力捉弄普通人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有没有胆子大一点的,我有话说。”
“年龄不大,口气不小,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一秒之内,一条头像上面挂着吊死鬼照片的博主帖说道。
“哪里不大胆子也大,小家伙,你有什么疯狂的主意?”一个脸上血迹斑斑的鬼怪头像说道。
“活跃天数一天?刚来的新鬼就敢这么嚣张吗?”一个青面獠牙的鬼怪头像评论说道。
李牧编辑复说:“鬼吓人,鬼害人我见得多了,一点也不刺激。鬼吓鬼,鬼吃鬼,群起而攻之,以弱欺强,才更加的惊心动魄。目标鬼怪,红衣巅峰;坐标,普新街67号,红色法拉利跑车。有想要找刺激的速来,过时不候。软蛋就不要复了,老子看不起你们!”
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骨子里面就天生蕴藏着一种寻求刺激的基因,甚至这基因都浸透到了灵魂深处。
对于普通人来说,从恐怖影片到恐怖乐园,从婚外恋到各种会所,无数人追求着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仿若上瘾,能够令他们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感受着活着的乐趣。
对于一些性格偏执的人,寻求刺激的方式就变成了各种花样作死,比如说山道摩托,即从高高的山道上面向下开摩托车,一个不慎,就是车毁人亡的命运,甚至还有可能连累他人。比如说不借助任何工具绝壁攀岩,可以说是胆大,更是一种疯狂。
而世间的厉鬼都是由各种偏激的人死后形成的,印在他们灵魂深处的情绪是怨恨,是怨毒,是疯狂,也是黑暗。所以鬼怪害人大多都不讲因果关系,哪怕你不曾招惹过他,但只要被他注意到了,就会承受恶鬼缠身的恐怖后果。
这世界从不缺喜欢凑热闹的人,或者鬼,更不缺喜欢疯狂的变态。正因如此,随着李牧的一个帖子下去,整个鬼话论坛都炸裂了,无数鬼怪在帖子下面纷纷跟帖,江北市的夜空中,一时间百鬼夜行,宛若鬼蜮,令人惊悚。
格林豪泰大酒店,三零七房间。
徐倩倩坐在洁白的大床上面,腿上放着一个银白色的笔记本电脑,捂住了嘴巴,瞪大了双眸,惊恐万分的看着下面帖的鬼怪越来越多,一道道血红色的字迹如同惊雷,不断在她的脑海中炸响。
尽管没有任何取证,也没有人能够证明,但是徐倩倩能够百分之百确定,这个id名为玄女的博主,就是自己的老板。
说好的不搞恐怖袭击呢?说好的令她安心呢?
一贴惊起十层浪,这就是所谓的低调?李老板,你是不是太高调了一点!这局面,有些失控啊。万一百鬼暴动起来,又会给这个城市造成何等冲击?
徐倩倩有些心惊肉跳。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
貌似自己的老板根本就不会考虑这种后果,指望一头恶鬼有善心,会考虑到不伤及无辜,不如指望世界和平。
至少后者,在有生之年或许能够看到希望。
任家别墅外,阴影中。
钟馗脸色倏然一变,在他的瞳孔之内,无数鲜红如血的红点密密麻麻的浮现而出,如同洪流一般,向着一个方向疾飞而去。
“该死,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厉鬼暴动,谁在操控着这股力量,他想要干什么?!”钟馗大惊,当即再也顾不得曼珠沙华口中的那只鬼怪了,欲要立刻动身去查明真相。
“你要去干什么?”察觉出他有要离开的意思,祖窍内的曼珠沙华厉声叫道。
“夜幕之下,百鬼夜行,不知要去做什么,作为江北市的鬼差,我有必要去看一下。”钟馗说道。
眼看着就能够手刃仇人了,曼珠沙华又怎会甘心就这么离开,无尽血红色的光芒从它的躯干内散发而出,疯狂涌入钟馗的身躯之内,争夺着这具躯体的控制权:“看一下?看什么,你疯了吗?百鬼夜行在这阳世间是多么恐怖的事情,你去凑什么热闹,不怕被群鬼啖之?”
“职责所在,义不容辞!”钟馗面目狰狞,体内浓黑色的鬼气滔滔,竭力驱逐着躯体内的血红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