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布自少长于狼群,受母狼哺乳,不知父母何人。后为丁原收为养子,授以礼仪并文武技艺。布膂力无双,娴于弓马,丁建阳为并州刺史,深为胡虏侵害所苦,遂命布为骑都尉,令其自建一军号为“狼骑”。数年间,追亡逐北,斩首无算,胡虏闻狼啸而胆裂遁逃。

    蔡琰《汉末风云·吕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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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州狼骑成立于三年前,当时刚刚到任的并州刺史丁原破格任命自己的义子、年仅十岁的吕布为骑都尉,命其筹建骑军,以抵御常年侵扰并州北赛的草原各族。

    令下之处,人人均以为丁原此举过于儿戏,竟将如此重任压到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孺子肩上。得知此一消息的草原各族更将此事传为笑谈。岂知那吕布实是一位不世出的将才,竟是成功招募到大批精于骑射的汉族牧民、猎手乃至马贼,组成了一支总数千人的精锐骑军,号为“狼骑”。并凭其绝世武勇,以十岁稚龄在这支骑军中树立了绝对的权威。

    并州狼骑人人骑术精熟,丝毫不逊色于草原各族的战士,身披轻甲,配以短弓、环首刀及纯铁战矛等精锐装备,且在经过吕布的严格训练后,人人均可熟练地运用这些武器。

    成军后,吕布率领下的并州狼骑成为草原各族挥之不去的梦魇。他们个个武艺骑射更胜草原骑士,又是装备精良武装到牙齿,更兼精擅汉军最擅长的战阵配合之法,一千狼骑,竟可绞杀数倍敌人。

    此刻谷风等人从营地仓皇逃出,连战马都已舍弃,又是人人胆落士气全无,如何逃得这百余狼骑之手。

    狼骑疾驰如风,奔腾如虎,眨眼间便已冲至,百余柄锋刃生寒的丈余长混铁战矛出穴毒龙般刺出。在战马的巨大冲力下,战矛上所携的力道绝非人力所能抵御,尽管许多鲜卑战士用手中的兵器格挡,却无一例外地被崩飞了兵器遭矛锋贯体。只有小半脑筋灵活、身手过人之辈滚地避开雷霆万钧刺来的战矛,又躲过马蹄的践踏,得以从并州狼骑的这一轮冲锋下逃生。

    但他们的好运到此为止,这一带均是地势平坦的平原,失去战马的他们又如何能逃出狼骑的追杀?不及片刻,包括谷风在内的所有从我剑下逃生的鲜卑人无一幸免,尽数命丧在并州狼骑由刀矛弓箭武装的铁爪钢牙之下。

    拔刀下马,在所有倒地的鲜卑人身上补了一刀,确认没有漏网之鱼后,一名狼骑对着一个年约十五六岁、在头盔上插了一支鹰羽的少年百人将笑道:“大人,这次杀的实在不过瘾,这批胡贼忒也窝囊了!”

    那狼骑百人将皱眉道:“有些古怪,据我们得到的消息。这一批胡贼应是鲜卑族金雕部落的精锐战士,总数应在三百左右,所以大人才会派出整整一支百人队前来截杀。而我们遇到的只有百多人,而且都步行无马。草原上的战士,十成的功夫倒有七成都在马上。有马时他们凶狠如狼,失去战马则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

    “难道我们弄错了对象?”

    “你以为我侯成像你一般没脑子,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那名为侯成的百人将白了这说了蠢话的手下一眼,将手中提的一颗血淋淋人头抛在他的怀中,没好气地道,“且不说我们的斥候白天早已将目标打探清楚,你看这人头,刚刚我们的斥候已经确认过,正是那敌酋谷风!”

    “那么依大人之见应是怎么回事呢?”

    侯成摩挲着下巴沉吟道:“刚刚出击之前,看这些胡贼中似有带伤之人,又都是一副逃命的狼狈之像,莫非是有人在我们之前先对他们下了手?不好……”

    “怎么?”

    侯成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若真是如此,那么我们预定的战利品岂非全部被人捷足先登?”

    吕布组建的这支并州狼骑装备之精良,几可称大汉之冠。别的不说,但是那每人一匹的上好西凉战马以及人手一枝的精制战矛,便是掏空了并州的府库也换不将来。吕布筹军之初,打得便是“以战养战”的主意。因此并州狼骑养成了一个极为恶劣的习惯,每次作战屠尽敌人之后,必定将敌人扒得赤条条一丝不挂,将敌人所有财物尽充作军费。后来更打着“以牙还牙”的旗号,多番深入草原劫掠,凡遇各族部落,烧杀抢掠,手段之凶残较之各族在大汉境内的所作所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此举虽颇受并州一些主张以怀柔之策对待北方各族的文官和士人的诟病,却是实实在在地让吕布在三年之内将这支并州狼骑打造了出来,且规模还有扩张的趋势。

    想到本应属于自己的战利品有可能落入他人之手,侯成顿时大急,虽然他与吕布自幼相交,但如劳师动众的出来打了一仗却空手而归,一顿军棍怎都逃脱不掉。想到此处,他片刻也不敢耽搁,将手中战矛朝天一举,下令道:“目标前方鲜卑人营地,火速前进!”

    营地中,高顺正郑重其事地向我行拜师大礼。前世无论是读正史野说还是玩三国游戏,我都极为欣赏高顺这个人物。在我看来,他或许称不上什么绝世猛将,却绝对是这个时代最模范的军人,史书称他“清白威严,骁勇有智,衷心仁义。不饮酒,不受馈遗”,见论及军人的操守品行,他无疑远胜当时许多所谓的名将猛将之流。

    出于对他的欣赏,我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后主动提出愿收他为徒。这对于高顺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的巨大馅饼,几乎将他砸的晕了过去。刚才他被我从谷风刀下救出,又亲眼看到了我的武功,心中本就已将只比他长两三岁我的形象放大了无数倍。听到我竟有意将这一身令他歆羡万分的武艺相授,只怕我是一时戏言过后却要反悔,二话不说便跪倒在地上向我行起了拜师的大礼。

    收下了从前世到今生两辈子以来的第一个徒弟,我的心情也是不错。看到那些鲜卑人逃走后遗留的大批劫掠来的财物以及那二百多匹良种战马,一向本着勤俭持家原则的我自然不肯将其弃之荒野。幸好有刚收下一个徒弟做帮手,又有鲜卑人用来运送财物的现成大车。当下我与高顺两人一番忙碌,将所有的财物装到车上,又将所有的战马赶到一起用绳子将缰绳连成一串防止它们跑散,赶起马车便要上路。

    刚赶着车马到了营地外,忽听到后面蹄声如雷,侯成率领着那一队并州狼骑风驰电掣般赶了上来。侯成一面策马飞驰一面厉声高喝:“前面之人止步!”

    我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这队骑兵追上来将我与高顺师徒两个团团围住,微微皱眉向侯成抱拳道:“这位将军请了,却不知拦住我们师徒两个有何指教?”

    侯成面沉似水,冷声道:“你们将车辆马匹给本将留下,然后赶紧滚蛋!”他本非什么善男信女,若是以往早就杀人劫货半句废话都不会讲。但方才他从鲜卑人的营地中穿过,那犹如修罗地狱的景象实是令他心中戒惧不已。虽不至于就此怕了对方,却也不愿节外生枝。

    我微微一愕,轻笑一声道:“将军此言差矣。这些财物均是那些鲜卑贼子从我这弟子高顺的村子抢劫而来,此刻不过是物归原主;至于马匹,却是本人杀败贼人后缴获的战利品,似乎没有交给将军的道理。”

    “道理?嘿嘿,爷爷们手中的家伙就是道理!那小白脸,咱们大人大发慈悲叫你滚蛋,那便痛痛快快地快滚!再敢罗嗦,爷爷便将你这身细皮嫩肉洗剥干净,交给手下的弟兄们快活!”侯成还未说话,他身边的一个什长怪笑一声地喝道。

    我目中寒光一闪,右手衣袖一拂,便是一记武当绝学“流云飞袖”。一股阴柔劲力无声无息地挥出,隔着数丈的距离击在那什长的胸口。

    仿佛被一柄无形的大锤迎面砸中,那什长口中狂喷着鲜血从马背上高高飞起,向后直摔出丈余开外。

    我冷冷一笑,沉声道:“看在你方才也曾出力杀过胡贼的份儿上,小惩大诫留你一命。今后记得管好自己的舌头,否则我不介意替你割掉它!”

    “好胆!”侯成见自己的手下被人重伤,心中大怒,立时将心中的一份警惕之意抛到九霄云外。一振掌中铁矛,策马前冲迎面便刺。

    我身形一晃让过铁矛来势,腰间长剑铿然出鞘,剑尖轻颤斜向刺出两剑,正中对方双手手腕的“神门穴”。那侯成只觉双手一麻,再也使不出半丝力量,拿捏不住掌中铁矛,“当啷”一声坠在地上。

    侯成兵刃离手,双手无力,心中又惊又怒,大喝道:“这小子会使妖法,大家一起上!”

    一百狼骑闻令一起催马前冲,但此刻双方距离不过数丈,战马的速度根本提不起来,我施展开武当轻功身法,身影如同鬼魅在敌丛中穿梭,手中长剑不断刺出,所取之处均是敌人双腕的“神门穴”。只听得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霎时间所有狼骑铁矛均已离手。

    这路剑法名为“神门十三剑”,共有十三记招数,每招各具绝妙,但所刺之处全是敌人手腕的“神门穴”。神门穴在手掌后锐骨之端,一旦受伤,手掌便再也使不出半点力道。我出手时留足余地,甚至未曾伤及他们皮肉,只是从剑尖吐出一丝剑气暂时麻痹了他们的穴道,只需小半个时辰便会自动复原。

    我收剑归鞘,向着侯成微微一笑道:“抱歉了这位将军,恐怕你们是很难将在下留下了。”

    话音刚落,后方的黑暗中传来一个冷冽的声音:“他们留不下你,那么本将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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