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嗨,你好,李斯特!不同寻常的一天,天气很好。”佣兵公会终单小妞艾丽斯热情大方的打着招呼。

    大陆佣兵公会,号称大陆最强公会,在大陆几乎所有的城邦和国家都设有分会,是众多雇主和佣兵之间桥梁。除了佣兵公会,还有魔法师公会和盗贼公会,势力都非常的强。

    “嗨,你好,美丽的爱丽斯,还有可爱的莫玲姐姐,最近有什么好任务吗?那种不太麻烦又有赚头的任务。”莫玲显得有些害羞又有些俏皮,不好意思地向我招招手,她负责任务发单,很重要的工作。

    “有啊,有啊,有个f级任务,是城里的富户肥螳螂老布什昨天委托的,酬金是二十个金币,非常丰厚哦。”莫玲开始介绍任务。

    f级任务都是些没有危险的任务,比如送信,失物寻找,二十个金币的赏金,说明目标物品非常有价值或很特别。

    而艾丽斯从旁细细看我,看得我心里有点发毛。

    我用力甩了甩额前一尘不染的长发,我一直很在意我的头发,又用手摸了摸脸庞,细细的绒毛,没有早饭的面包屑,确实没有,那这位小妞看本帅哥什么呢?难道是怀疑我的身份?这么漂亮的女孩我可下不了杀手,再说也不能在这里动手。

    “呵呵!发财撞大运了哦!你老爸说给你找个男朋友,这不就是吗?好帅啊!看得我都有些心慌了!”花痴般的爱丽斯脸红了一大片,抛给我一个勾人的媚眼,这个傻妞,来真的吗?

    “不是啦,人家才十九,还小嘛!艾丽斯姐姐不要取笑人啦!你每见到一位男孩,都要说啊?要不你自己找一个”莫玲大声的反驳,却又小心地看我的表情。

    “十九还小啊?隔两条街的豆腐店阿菊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人家不也小吗?”。

    “阿菊不也是今年结婚的吗?有那么快吗?又不是吹气球?”

    “你不知道,阿菊在豆腐店三年了,他老公三年前就看上她了,说不定早两年就在一起了”。

    说真的,要不是我现在只是个流浪剑客,也该有这方面的考虑了,我今年也有十八岁了,一般平民的话的确是可以成家了。可我不行,国仇家恨,夜不能寐,老师的仇一定要报,一定要取了美朗皇帝那个老贼的狗命。

    说到底,多个女伴肯定是累赘,想都不想的啦。

    “咳咳”我无奈地咳了几声,把两位小姐从无聊的打趣中拉了出来:“我说,能不能说说刚刚的任务?”

    “哦哦哦,不好意思啊,都怪艾丽斯这么无聊啊,是这样的,赏金二十个金币,任务是找到一条达拉金毛犬,据说那条狗可是老布什的心肝宝贝啊,可是比他儿子女儿还亲,当然老布什是个绝种户,半个儿女也没有”。

    莫玲说起话来就像说书似的,神情很专注,还配合有夸张的身体语言,每句话都配合手势,而她的嘴角不时弯起好看的弧度,露出一对可爱的浅酒窝,我不禁有点欣赏,一只手托着轻捂下巴的手,有点意思。

    “这种达拉金毛犬价值五个金币,已经很高了啊,一般平民是买不起的,为什么这个肥螳螂出二十个金币的赏金呢?传闻,肥螳螂准备把这条狗作为他的继承人,他死后,所有的家产都归这条狗所有,所以这条狗就是天下第一富狗啦!”

    莫玲介绍这条传奇的狗,我和艾丽斯不时为这奇闻发出惊叹声。

    世界很大,各种事情无奇不有,一条狗继承财产又算得了什么?惊闻有一位商人认了一只猫做了干妈,因为这只猫已经继承了主人身后的一大笔财产,猫狗之事真是一脉相传啊!

    “这条狗有个特点,就是脖子里挂了个铃铛,很多狗都有铃铛,但这个铃铛有所不同,上面有老布什的亲笔签名,谁也冒仿不了的,这条狗已经失踪两天了,找到狗后可以找肥螳螂直接领赏金。“莫玲终于说出了重点,要不哪有那么容易找啊!

    “据说一天来送过去有铃铛的达拉犬不下十条了,送狗的人都说收留了这条可怜的达拉犬,并认达拉犬做了干爹,还当肥螳螂的面叫狗为干爹,叫肥螳螂为干爷爷”几人听到这里都笑了。

    说话间佣兵工会的门突然被猛烈的撞击开来,冲进来一个粗壮的矮个子男子。

    “布鲁克,你还是那么粗鲁吗?大门可没招惹你”艾丽斯不满地说道。

    “呃,不好意思,是有点粗鲁了,下次一定不这样了,艾丽斯小妞”这家伙还知道道歉。

    “这次损失大了,我老矮人这一辈子还没吃过这么贵的狗肉,二十个金币的干爹犬啊!达拉犬,达拉犬,早点看到这则任务就好了”说着一把抓出一个狗铃铛甩在桌子上。

    没想到在这南方,遇见一个西方大陆的矮人。

    这群粗鲁莽撞的矮个子一般生活在地表的矿坑里,他们很少离开家园。这个布鲁克不同寻常,粗鲁的家伙竟然学会了谦逊,这让人刮目相看,这是他的同族所不具有的品质。

    几个人都不约而同查看那个铃铛,拳头大小,纯金的材料,拿在手里稍一摇晃,发出金币碰撞般清脆悦耳的声音,做工也很jing细,拿出去卖,怎么也要五个金币。更重要的是上面有老布什的签名,我们几人面面相觑望向布鲁克。

    “有其他人看过这个铃铛吗?”我好心的问道,逃亡的ri子使我变得心思谨慎。

    “没有,有,前天在林子里看到这条流浪狗,就一斧子打死,剥皮烤了吃”说得两个女孩一阵恶心,残忍的矮人,杀害小动物啊!

    “还没吃完,两个可恶的赏金猎人路过,想要拿走这个金铃铛,我当然不同意了,要知道我们矮人很喜欢这种发光的金属饰物。”

    “那后来怎么样了?把他们杀了吗?和那条狗一样?”艾丽斯担心地说,艾丽斯觉得布鲁克做得出来。

    “杀了?没有,我可不嗜杀,两个小家伙被我打得满地找牙,最后回去找他们的妈妈哭疼去了”布鲁克半真半假地胡扯,看来那两人被修理得不清。

    真是个善良的好矮人,那两个人渣要是碰到我,早就死在我的剑下了,我对追杀我的赏金猎人从不留活口。

    “看来老布什的任务没法做了,那么那个千年村的任务怎么样?莫玲姐姐!”这才是我的目的。

    莫玲随手拿出一个转轴,抛了过来。

    “自己看吧,d级任务,一个金币赏金,委托人千年村村长德力克,指定李斯特·陈接单,奇怪啊!你只是个新佣兵”莫玲随口解释。

    “谢了,我接了,哦!是打怪兽啊?这任务我喜欢。”我收好任务单。

    “一起来吗?布鲁克,一起完成任务,分你半个金币”我热情的打趣布鲁克。

    布鲁克一把抓起狗铃铛,三下两下,用斧尾磕成小金块,真是好手艺,一斧下去劈成两半,把其中半块抛给了我。

    “千年村,我不去,你也不用去,半个金币,我给你。”布鲁克干脆地说,正如传闻中的一样,矮人都是古怪的家伙。

    “不去吗?决定了吗?说不定肥螳螂知道狗狗死了,发任务悬赏你哦!”我恶意地笑道。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老矮人胡子翘的老高,一手抓着布满缺口的战斧,一手抓着画着啤酒杯的盾牌,跳上了桌子,大声吼道:

    “谁?谁敢来?还要看我的斧子答不答应!我正缺柴火烧水呢!”

    “好啦,好啦,现在还没啦!下来吧!喝杯酒,喝杯酒!”我真怕了他了,赶紧拿出装水龙的酒壶。

    布鲁克拿出怀里拿出一大块狗肉,一把抓住酒壶,打开盖子用力闻了闻。

    “好酒,不过我习惯喝啤酒”

    我抓过狗肉,也用力闻了闻。

    “好肉,不过我习惯吃牛肉”

    “哈哈哈,不管了,有酒有肉就行”

    “今朝有酒今朝醉,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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