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就在李赖儿等待着打探消息的宋公慈的时候,在距离乌斯藏几里外的草原中,有一队人马渐渐的向这座佛城行来。

    四川唐门如今的当家二少,唐小云正骑在一匹棕色的马上,神态悠然的望着眼前那被阳光涂染成金黄色的长影,心里知道再过不了一个时辰,乌斯藏里的那个讨厌的小鬼就能与身旁的轩音相聚,而他,将再次从一个重要的位置变回无足轻重的存在。由此,悠然成了萧索,一声叹息慢慢的从心底里散开,宛如投入湖中的小石。

    轩音也望着那个长影,却是激动并且快乐的。

    草原上难以捕捉的风正自西北带着极度的冷从他们的身上掠过。唐小云关心的说:“要不去车上,这天气又要变冷了。”轩音却似乎没有听到,仍是望着那个长影,呆呆的出神。

    他们继续前行了半个时辰,而这时在他们身后的方向传来激烈的马蹄声。那是近四十匹好马一同奔驰所产生的效果,宛如狂野的风,呼啸间就要赶上他们了。唐小云喃喃的道:“这不会是草原上的马贼吧?”

    轩音也回过头,却道:“马贼的马多半是瘦健有力的,不像他们的膘肥体壮,应该不是。”话刚说完,马队已越过他们身边,向乌斯藏飞驰而去。突然一声叫唤来自马队中。

    “小姐!”

    “徐武?”那个骑士勒马停在轩音身边,在他停下不过眨眼的工夫,这近四十匹飞奔的马,忽然全都停止,齐齐的围在了他们的周围。轩音认出这个骑士果然是她所认识的那个人,却还有点不可置信的说:“你怎么会在这里的?”

    徐武笑嘻嘻的摸了摸头,道:“自从京城里出了事,就一直没看到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嘿嘿,我和以前的兄弟们都落户在乌斯藏,做一些不至于丢了军爷脸面的活儿。”

    “我这次来是找赖儿的,待我找到他之后,再去会你,你们若是有事不妨先行。”轩音搞不清楚曾经在父亲手下做事的徐武会在这里做什么买卖,但是有一点是,她已经有了怀疑,怕他们做些不正经的事,不想和他们参合到一块去。

    徐武憨厚的笑道:“小姐这么说太见外了,在乌斯藏中我们有的是人,要找人怕是不难,不如小姐和我们同去,一起做个伴儿,省的小姐人生地不熟,多许麻烦。”说罢,他就示意同伴们团团簇拥着唐小云带来的十几个人马,一点一点的向乌斯藏行去。

    轩音瞧见形势,要破脸却是不能,只有和唐小云相顾苦笑随着去了。

    (二)

    “少主!”宋公慈的身影出现在门外,望见他,李赖儿一个翻身,从一丈多高的楼阶上跃了下去,两人相对坐下。这时,客栈的厅内居然没有一个人,空荡荡的好似为他俩做出了倾谈的空间。

    李赖儿双眼炯炯有神的直视着宋公慈,问道:“怎么样?”

    “找到了!”

    “在哪?”

    “圣山顶上!”

    李赖儿皱起眉头,他不曾打听过这里的地势,当下说道:“圣山在哪?”

    “圣山是这里土民的称法,本名为珠穆琅玛,就在东去二十里,就是站在高些的地方,也看的见她的样子。”

    轻轻的抚弄手指,他不觉有些奇怪,问宋公慈:“他上圣山做什么?”

    宋公慈道:“有一个人是和他一起上去的,据我估计,他和李大侠的武功应该在伯仲之间!”

    “什么!”李赖儿吃了一惊,天底下要找出匹敌他爹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细细一想,继而说道:“那是个什么人?”

    早从罗塞古那儿打听到具体消息,此时宋公慈露出了值得玩味的笑容,这是一个具体的例如挖掘者在得到心仪已久的宝物或是猜谜者在费时费力之后说出谜底才有的。而恰好说明了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如同宋公慈般乐此不疲的走动打探着别人找不到的消息。

    李赖儿不懂这种笑容背后的意义,却莫名的生出了一股欣赏的态度。他用十分信任的语气说:“你一定知道了,是吗?”

    “他穿着一件麻黄的衣裳,带着一根拐棍。”宋公慈收起了笑容,为李赖儿倒上一杯茶水。

    “就是小纪说的那个身影!”

    “而普天之下,能让花少在三十丈开外感到杀气的,除了他,再无第二!”

    “杀气?”李赖儿又好奇了起来。

    “没错,就是杀气!只有绝顶的高人,才有的杀气,一股可以延伸至三十丈开外的杀气!”

    “那么,他到底是谁?”

    宋公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颤巍巍的吐出了三个字。

    “萧不二。”

    (三)

    这或许不是一个很遥远的时代,但可以说,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忘记的时代。

    因为没有战争,没有可歌可泣的爱情,没有掀起血雨腥风的恶魔也没有披肝沥胆最后牺牲的豪侠。

    有的,只是一个、一个小故事。

    其中的一个故事,可能是最不吸引人的。但是,这个故事,却很少有人忘记。

    故事分上下,可不论是上或是下,其中的主角只有一个。

    他,就是萧不二。

    当江湖里的人,渐渐的忘却了独孤天月之后,整个天下,正如她表面所显示的,很安静,很太平。于是寂寞的人不甘寂寞,他们想出了个主意,一个很老套的主意,但是不可否认,她却是很热闹,很有趣。

    将天下最有本事的人,都聚集起来,进行一场比武。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找出十个武功最好的人。

    于是,他站了出来。

    当他走上比武的高台,面向天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取笑他。

    因为他没有眼睛。

    没有眼睛的人,使一柄用手可以轻易折断的木剑。

    天底下的人都笑了。

    最好笑的笑话。

    就在眼前。

    可是

    剑没断。

    人没毁。

    无论是名门大派、江湖隐侠、一代魔头、绝世剑客、都倒在了他的剑下。

    剑出如风,无迹无象。

    当天底下的人,见到他的剑法,他们再也笑不出来。

    比了十场,天下第一决出。

    有人一度称他的剑法,为,必死之剑。

    从比武之后,再也没有人去想天下第一,就算是青年的高手,也不敢找他。

    因为他的剑,不是一个人能够抵抗的。

    也许集合一些人,可以毁了他。

    但是,当你面对他那把,用手可以折断的木剑,你必定是死。

    决无退路。

    很容易的天下第一,所有的人,都不反对,也都理解。

    好像这是天注定的。

    正如他走上台被众人取笑一样。

    可笑,早已注定了。

    没有人会想到,在十几年后,当萧不二挥出他的必死之剑,有一个人,依然活着。

    这本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因为另一个时代的到来,萧不二的神话,也到了一个落幕。

    连萧不二也不曾料到,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剑客,能从自己的剑下逃生。

    并且,他不但没有死,还逼的自己差点死在他的剑下。

    那是一场力、智、技、心的较量。

    虽然他们谁也没有胜过对方,但是,至少有一点,连这个日后君太楼一战蔑视天下的李天凡,也不敢正面硬接萧不二的剑。

    必死之剑仍然是,必死之剑!

    下半段的故事,有个结局。

    在君太楼上,萧不二的木剑,这柄从不曾受到伤害的木剑,被李天凡的剑斩断。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李天凡已超越了萧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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