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身在农村]
------------
第45章进山
第二天,轩辕十四起个大早,不知为什么,在家里,他似乎习惯了这样,早睡早起。不过,他也非常喜欢这样的生活规律,因为这样,能呼吸到一天之中最是纯净不过的新鲜空气,老人说,这样的坚持,能长寿!
都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老天爷很给轩辕十四的面子,虽然昨天晚上飘起了雪花,但是,昨晚黄昏有着那么美丽的晚霞,今天的早上,是一个无比美妙的大晴天。早起的麻雀在树上唧唧喳喳,太阳已经照亮了东边的天空。
农村里大多数人都是鸡鸣就起床,因为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在早上做的,如果是夏秋季节,等到中午,烈ri当空,就太热了,做事情就不是那么好受了。就这么半年多下来,连带着冬天的作息也变成了如此,尤其是农村的女人们。
轩辕十四的母亲葛秀英起得更早,轩辕十四走出门的时候,她正在院子里喂着那几只老母鸡呢。
“咯咯咯,咯咯咯!”轩辕十四看见,母亲在那里吆喝着,那几只老母鸡就像是条件反shè似地往这边就飞奔过来,而后母亲就洒下一把包谷,那些老母鸡争先恐后的抢着吃,等第一把吃完,母亲便等那些老母鸡吃一些地上的小石子,那样有助于消化,然后再洒下第二把。直到喂到了每天的量,母亲才停止了喂养,走到鸡窝旁,伸手进去,再出来时,手上已多了几枚鸡蛋,绯红的外壳,在金sè的阳光下,煞是好看。
而那些老母鸡看着老人家不再撒下食物,也知趣的各行其是去了,没有在那里久留。
一切的一切,同五年多以前,还是一样,不过,就是这样枯燥的生活,每一个农民还是那样的乐在其中,在庄稼收割之时,在手上捧着鸡蛋的那一刻,在……那一抹微笑,是世界上最美的笑容!
轩辕十四经过母亲的身边,走出院门,慢慢的跑动起来,一直跑到了花房,做了一些简单的工作之后,迎着朝阳,打了一遍拳,虎扑、豹袭、鹰扑、鹞子翻身……如果有人看到轩辕十四所练的拳法,无论是有见识的还是没有见识的,就会吃惊的发现,轩辕十四的招式,他们竟然一招也认不出来,没见过!
百兽拳!
这是一门女娲糅合了几乎所有野兽的动作创造出来的拳法,虽然被称为百兽拳,但是,又何止一百种的野兽?这门拳法,真髓颇类似形意拳,但是,这威力,却远远不是形意拳所能比拟的!
女娲出品,又岂有糟糠?
打了一趟拳,出了一身的汗,等轩辕十四再回到家中,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这时,楚云龙等人也相继起来,等轩辕十四走进屋内,数人赫然围拢在桌前,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却没有开动,轩辕刚、楚云龙正说着话,显然是在等他回来。
“十四啊,快过来吃饭,就等你一个人呢!”葛秀英见儿子回来了,叫道。
“大家伙儿先吃,我洗把脸就来!”轩辕十四说了一声,收拾了一番后,回到了饭桌前。微一打量,早饭,谈不上怎么丰盛,大米粥,一小盆煮好的鸡蛋,鱼籽酱,一些自家腌制的小菜,咸萝卜、酱面条鱼等等,虽然简单,看着却很是勾引人的食yu。
“呵呵,在城里,可吃不到这么好的大米熬的粥,今天说什么也要多吃上几碗!”酒,最是能拉近人的感情,通常,不熟的人坐到了一起,三五杯酒间,就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人也就慢慢的熟络了起来。经过昨天晚上的一顿酒,楚云龙也彻底放得开了,一边喝着粥,一边笑着说道。
米是好米,老远的就能嗅到粥的香气,四季豆一根根的埋在稀饭里面,稀饭都带着些农村土四季豆那种绛紫sè,稀饭飘着淡淡的清香,听老丈人叫好,轩辕十四深深的吸了口气,使劲往嘴里刨了一大口。
可刚一入口,轩辕十四便嗷嗷的叫了起来,不断的哈着气,太烫了!轩辕十四连吹都没吹过就狠吃了一大口,不烫着才怪!
看着这一幕,母亲葛秀英也不禁笑道:“慢慢吃,还多着呢。”
轩辕十四嘿嘿一笑,不过还是吃的飞快,要说这耐热的能力,他可比一般人强上不少,刚才只不过是没注意,见老丈人吃个开心,还以为……措不及防啊!
这种豆儿稀饭在城里根本没卖的,城里只有什么绿豆粥,红豆粥这些,米也不是那么的好,吃着家乡的米,家乡的菜,心情自然是无比的舒畅,也不自觉的多吃了几碗。
葛秀英并没有跟着大伙儿一块吃,或许,看到这么多恩这么喜欢吃她做的饭,本就是一种享受,手里剥着那几只老母鸡下的土鸡蛋,这是她专门为这些人煮的,这种鸡蛋城里买不着,那些城里所谓的绿sè鸡蛋其实不外乎是说说而已,哪里比得上这吃粮食虫子长成的母鸡生的鸡蛋好?
“亲家母,你也快吃啊,别光顾着忙活我们。”喝了一碗粥,江雨筠这才发现自己这位亲家母连筷子还没动,桌上,倒是多了不少剥好的鸡蛋,当下,她脸sè一红,忙放下了饭碗,帮起忙来。
“不急,不急……哎,亲家木,我还忙得开,哪有让你这个客人帮手的道理?你吃你的,别管我。”葛秀英忙将装着鸡蛋的盆拽到了自己的跟前,死活不让江雨筠伸手。
“这么说不是见外了吗?以后咱两家可就是一家人了,哪还有什么客人之分?”江雨筠笑着说道。
“行了,老婆子,亲家母说得对,她愿意帮忙就帮忙,又都不是外人。”见两人抢来抢去的,好好的饭捉成了战场,知道江雨筠不帮忙不会停下来,轩辕刚索xing说道。
“呵呵……”两个当妈的都笑了。
“十四,今天是不是带我去看看你的花房?”楚云龙享受着这难得的气氛,接过葛秀英递过来的一个鸡蛋,咬了一口,不禁连连点头,赞道:“这个鸡蛋的味道,真是不错,好久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鸡蛋了!”
“死样,像几辈子没吃过鸡蛋似的,你就是个吃货!”江雨筠白了一眼豪没半点形象丈夫,手上,却一点也不慢,说话的功夫,一个鸡蛋吃进去了,另一只手,又抓过来一个。
“花房让我爸他们带你去就行,我今天打算上山上去看看。”轩辕十四想了想,说道。
“这大雪寒天的,你上山去干什么?”楚云龙不解的问道,其他人也暂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不解的望了过来。
“大雪天,正是抓野鸡的好时候,如果顺利的话,还能抓到两只野兔,我准备让你们带回去,这些是你们在城里吃不到的好东西。我知道你们事情繁多,脱不开身,在这也待不了几天,所以……”轩辕十四笑着说道。
“这哪行?山间路滑,万一有个什么好歹的怎么办?不行,这事绝对不行!”楚云龙两口子想都没想,脑袋摇晃得跟拨浪鼓差不多,说什么也不同意。
“亲家,你们就让他去,这孩子,从小长在这里,别的能耐没有,大雪天进个山,那跟玩似的。农家也没什么好东西,逮个野鸡野兔子啥的,也让你们尝个鲜,算是他的一番孝心,你俩也就别推辞了。”轩辕刚笑道。
“真的没事?”楚云龙两口子还是有点不放心。
“呵呵,绝对没事,你们就放心!”轩辕十四笑道。
……
小轩辕丘三面环山,确切的说,是处在长白山的怀抱之中,冬天的农民没什么事做,时常三两人一伙儿结伴上了山,撵野鸡,抓野兔,运气好了,还能碰到野山参,要是年份久了点,卖到城里,足够一家人生活上半年的时间了。所以,小轩辕丘的农民,对上山,很是乐此不疲。
长白山是中朝两国的界山、中华十大名山之一、国家5a级风景区、关东第一山。因其主峰多白sè浮石与积雪而得名,素有“千年积雪万年松,直上人间第一峰”的美誉。
长白山森林茂密,5~,2之间以红松、鱼鳞松、沙松、鹅耳枥、枫等为主;,2~,以云杉、冷杉林为主;,以上有岳桦矮林,是中国重要林区。林间有梅花鹿、貂、东北虎等珍贵动物,以及人参等药材。人参、乌拉草、鹿茸为东北“三宝”,长期享誉中外。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轩辕十四开始向山上走去。不过他一边走一边在观察,心里默默的计划着。
山腰以下都比较平坦,虽然不是很肥沃,但是开发一些旅游的项目还是可以的,比如种上些树木,而那些坡度有些大,杂草丛生的地方,就可以用来养一些牛羊,还可以喂养一些农村的土鸡。
建了山庄之后,肯定要有自己的饭店,至于原材料,当然还是自己养的比较放心,也能达到纯天然的程度。
小路只到半山腰,山腰上面就没有固定的路了,不过好在树木不少,那些杂草被树木把阳光和营养占据,都长得十分低矮,于是轩辕十四便开始了在树林中穿行。因为昨夜下了雪,这时,树枝上的雪还不曾融化、掉落,轩辕十四时不时的碰撞下,雪花落下,没多久,头上、身体上就被覆盖上了一层的白雪。轩辕十四并没有将之抖落,在这冰雪的天地,有着这一身的伪装,往往能省去不少的麻烦事,更能将收益最大化。
在有路的地方走得很快,可是在树林中速度便慢了下来,毕竟要分清方向,又要开路,所以走的不能那么快了,不过只要大致方向是对的就行了。
大约又穿行了半个多小时,轩辕十四终于到了红松树林和灌木树林的交界处了。这让他的速度更加的慢了下来,因为这些老树林里随时都有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特别是一些野猪之类的野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撞上,甚至,有运气背的人,还撞上了东北虎!
到了这里,轩辕十四也不着急赶路了,慢慢的一边走一边在树林里搜索寻找着东西。他现在要找的是野生菌,当然是可以吃的那种,这也是他的强项,以前经常跟着父亲到树林里寻找野生菌。
昨天捕获了两只野鸡,燕老爷子可是掂心着要大吃一顿呢,如果用来炖的话,那就一定少不了这种长在大树上的野生菌。不过这野生菌在松树树林里也不是罕见的物品,轩辕十四没多大一会儿就捡了好几朵比手掌还要大的,也用线把菌柄拴起来,挂到了腰上,一个冬天过去了,这些野生菌在大自然的作用下,干得已经不能再干,一点的分量也没有,再多一些,也不会妨碍到轩辕十四的动作。
正当两人不断往上爬,一边寻找着野鸡、野兔的踪迹时,一团黑黑的,不知是什么东西向着他的方向滚了下来。
那东西好像是铁球一样,不断的往下滚,轩辕十四只好让开,那东西直到滚到他下方撞到了一棵大树上才停了下来。
轩辕十四定睛一看,这才放下了心来,原来是一头野猪!他吃惊的是,这头野猪的个头,实在是太大了一点!
只见野猪全身黝黑,散发出一身剽悍的霸气,这一身强壮的身体让人看得触目惊心,这么大只的野猪只有在这原始森林里才能遇到。这只野猪少说也有三百斤,那头上一簇黑sè的鬃毛慢慢的垂下来,很长,在野猪跑动中十分飘逸。不过这簇鬃毛也是野猪的弱点,如果是顺风的话,这簇鬃毛会掉下来盖住它的眼睛,就会看不清前面的障碍,所以如果有野猪来追击你,那么你最好选择顺风的方向跑。
野猪一般来说很温顺,只有在别人主动攻击它的时候,它才会反击。轩辕十四都没有去招惹它,所以看着是这么大的一头野猪,也是没有必要惊慌的,只是,他感到奇怪的是,这头野猪为什么会这么狼狈?
------------
第45章进山
第二天,轩辕十四起个大早,不知为什么,在家里,他似乎习惯了这样,早睡早起。不过,他也非常喜欢这样的生活规律,因为这样,能呼吸到一天之中最是纯净不过的新鲜空气,老人说,这样的坚持,能长寿!
都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老天爷很给轩辕十四的面子,虽然昨天晚上飘起了雪花,但是,昨晚黄昏有着那么美丽的晚霞,今天的早上,是一个无比美妙的大晴天。早起的麻雀在树上唧唧喳喳,太阳已经照亮了东边的天空。
农村里大多数人都是鸡鸣就起床,因为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在早上做的,如果是夏秋季节,等到中午,烈ri当空,就太热了,做事情就不是那么好受了。就这么半年多下来,连带着冬天的作息也变成了如此,尤其是农村的女人们。
轩辕十四的母亲葛秀英起得更早,轩辕十四走出门的时候,她正在院子里喂着那几只老母鸡呢。
“咯咯咯,咯咯咯!”轩辕十四看见,母亲在那里吆喝着,那几只老母鸡就像是条件反shè似地往这边就飞奔过来,而后母亲就洒下一把包谷,那些老母鸡争先恐后的抢着吃,等第一把吃完,母亲便等那些老母鸡吃一些地上的小石子,那样有助于消化,然后再洒下第二把。直到喂到了每天的量,母亲才停止了喂养,走到鸡窝旁,伸手进去,再出来时,手上已多了几枚鸡蛋,绯红的外壳,在金sè的阳光下,煞是好看。
而那些老母鸡看着老人家不再撒下食物,也知趣的各行其是去了,没有在那里久留。
一切的一切,同五年多以前,还是一样,不过,就是这样枯燥的生活,每一个农民还是那样的乐在其中,在庄稼收割之时,在手上捧着鸡蛋的那一刻,在……那一抹微笑,是世界上最美的笑容!
轩辕十四经过母亲的身边,走出院门,慢慢的跑动起来,一直跑到了花房,做了一些简单的工作之后,迎着朝阳,打了一遍拳,虎扑、豹袭、鹰扑、鹞子翻身……如果有人看到轩辕十四所练的拳法,无论是有见识的还是没有见识的,就会吃惊的发现,轩辕十四的招式,他们竟然一招也认不出来,没见过!
百兽拳!
这是一门女娲糅合了几乎所有野兽的动作创造出来的拳法,虽然被称为百兽拳,但是,又何止一百种的野兽?这门拳法,真髓颇类似形意拳,但是,这威力,却远远不是形意拳所能比拟的!
女娲出品,又岂有糟糠?
打了一趟拳,出了一身的汗,等轩辕十四再回到家中,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这时,楚云龙等人也相继起来,等轩辕十四走进屋内,数人赫然围拢在桌前,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却没有开动,轩辕刚、楚云龙正说着话,显然是在等他回来。
“十四啊,快过来吃饭,就等你一个人呢!”葛秀英见儿子回来了,叫道。
“大家伙儿先吃,我洗把脸就来!”轩辕十四说了一声,收拾了一番后,回到了饭桌前。微一打量,早饭,谈不上怎么丰盛,大米粥,一小盆煮好的鸡蛋,鱼籽酱,一些自家腌制的小菜,咸萝卜、酱面条鱼等等,虽然简单,看着却很是勾引人的食yu。
“呵呵,在城里,可吃不到这么好的大米熬的粥,今天说什么也要多吃上几碗!”酒,最是能拉近人的感情,通常,不熟的人坐到了一起,三五杯酒间,就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人也就慢慢的熟络了起来。经过昨天晚上的一顿酒,楚云龙也彻底放得开了,一边喝着粥,一边笑着说道。
米是好米,老远的就能嗅到粥的香气,四季豆一根根的埋在稀饭里面,稀饭都带着些农村土四季豆那种绛紫sè,稀饭飘着淡淡的清香,听老丈人叫好,轩辕十四深深的吸了口气,使劲往嘴里刨了一大口。
可刚一入口,轩辕十四便嗷嗷的叫了起来,不断的哈着气,太烫了!轩辕十四连吹都没吹过就狠吃了一大口,不烫着才怪!
看着这一幕,母亲葛秀英也不禁笑道:“慢慢吃,还多着呢。”
轩辕十四嘿嘿一笑,不过还是吃的飞快,要说这耐热的能力,他可比一般人强上不少,刚才只不过是没注意,见老丈人吃个开心,还以为……措不及防啊!
这种豆儿稀饭在城里根本没卖的,城里只有什么绿豆粥,红豆粥这些,米也不是那么的好,吃着家乡的米,家乡的菜,心情自然是无比的舒畅,也不自觉的多吃了几碗。
葛秀英并没有跟着大伙儿一块吃,或许,看到这么多恩这么喜欢吃她做的饭,本就是一种享受,手里剥着那几只老母鸡下的土鸡蛋,这是她专门为这些人煮的,这种鸡蛋城里买不着,那些城里所谓的绿sè鸡蛋其实不外乎是说说而已,哪里比得上这吃粮食虫子长成的母鸡生的鸡蛋好?
“亲家母,你也快吃啊,别光顾着忙活我们。”喝了一碗粥,江雨筠这才发现自己这位亲家母连筷子还没动,桌上,倒是多了不少剥好的鸡蛋,当下,她脸sè一红,忙放下了饭碗,帮起忙来。
“不急,不急……哎,亲家木,我还忙得开,哪有让你这个客人帮手的道理?你吃你的,别管我。”葛秀英忙将装着鸡蛋的盆拽到了自己的跟前,死活不让江雨筠伸手。
“这么说不是见外了吗?以后咱两家可就是一家人了,哪还有什么客人之分?”江雨筠笑着说道。
“行了,老婆子,亲家母说得对,她愿意帮忙就帮忙,又都不是外人。”见两人抢来抢去的,好好的饭捉成了战场,知道江雨筠不帮忙不会停下来,轩辕刚索xing说道。
“呵呵……”两个当妈的都笑了。
“十四,今天是不是带我去看看你的花房?”楚云龙享受着这难得的气氛,接过葛秀英递过来的一个鸡蛋,咬了一口,不禁连连点头,赞道:“这个鸡蛋的味道,真是不错,好久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鸡蛋了!”
“死样,像几辈子没吃过鸡蛋似的,你就是个吃货!”江雨筠白了一眼豪没半点形象丈夫,手上,却一点也不慢,说话的功夫,一个鸡蛋吃进去了,另一只手,又抓过来一个。
“花房让我爸他们带你去就行,我今天打算上山上去看看。”轩辕十四想了想,说道。
“这大雪寒天的,你上山去干什么?”楚云龙不解的问道,其他人也暂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不解的望了过来。
“大雪天,正是抓野鸡的好时候,如果顺利的话,还能抓到两只野兔,我准备让你们带回去,这些是你们在城里吃不到的好东西。我知道你们事情繁多,脱不开身,在这也待不了几天,所以……”轩辕十四笑着说道。
“这哪行?山间路滑,万一有个什么好歹的怎么办?不行,这事绝对不行!”楚云龙两口子想都没想,脑袋摇晃得跟拨浪鼓差不多,说什么也不同意。
“亲家,你们就让他去,这孩子,从小长在这里,别的能耐没有,大雪天进个山,那跟玩似的。农家也没什么好东西,逮个野鸡野兔子啥的,也让你们尝个鲜,算是他的一番孝心,你俩也就别推辞了。”轩辕刚笑道。
“真的没事?”楚云龙两口子还是有点不放心。
“呵呵,绝对没事,你们就放心!”轩辕十四笑道。
……
小轩辕丘三面环山,确切的说,是处在长白山的怀抱之中,冬天的农民没什么事做,时常三两人一伙儿结伴上了山,撵野鸡,抓野兔,运气好了,还能碰到野山参,要是年份久了点,卖到城里,足够一家人生活上半年的时间了。所以,小轩辕丘的农民,对上山,很是乐此不疲。
长白山是中朝两国的界山、中华十大名山之一、国家5a级风景区、关东第一山。因其主峰多白sè浮石与积雪而得名,素有“千年积雪万年松,直上人间第一峰”的美誉。
长白山森林茂密,5~,2之间以红松、鱼鳞松、沙松、鹅耳枥、枫等为主;,2~,以云杉、冷杉林为主;,以上有岳桦矮林,是中国重要林区。林间有梅花鹿、貂、东北虎等珍贵动物,以及人参等药材。人参、乌拉草、鹿茸为东北“三宝”,长期享誉中外。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轩辕十四开始向山上走去。不过他一边走一边在观察,心里默默的计划着。
山腰以下都比较平坦,虽然不是很肥沃,但是开发一些旅游的项目还是可以的,比如种上些树木,而那些坡度有些大,杂草丛生的地方,就可以用来养一些牛羊,还可以喂养一些农村的土鸡。
建了山庄之后,肯定要有自己的饭店,至于原材料,当然还是自己养的比较放心,也能达到纯天然的程度。
小路只到半山腰,山腰上面就没有固定的路了,不过好在树木不少,那些杂草被树木把阳光和营养占据,都长得十分低矮,于是轩辕十四便开始了在树林中穿行。因为昨夜下了雪,这时,树枝上的雪还不曾融化、掉落,轩辕十四时不时的碰撞下,雪花落下,没多久,头上、身体上就被覆盖上了一层的白雪。轩辕十四并没有将之抖落,在这冰雪的天地,有着这一身的伪装,往往能省去不少的麻烦事,更能将收益最大化。
在有路的地方走得很快,可是在树林中速度便慢了下来,毕竟要分清方向,又要开路,所以走的不能那么快了,不过只要大致方向是对的就行了。
大约又穿行了半个多小时,轩辕十四终于到了红松树林和灌木树林的交界处了。这让他的速度更加的慢了下来,因为这些老树林里随时都有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特别是一些野猪之类的野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撞上,甚至,有运气背的人,还撞上了东北虎!
到了这里,轩辕十四也不着急赶路了,慢慢的一边走一边在树林里搜索寻找着东西。他现在要找的是野生菌,当然是可以吃的那种,这也是他的强项,以前经常跟着父亲到树林里寻找野生菌。
昨天捕获了两只野鸡,燕老爷子可是掂心着要大吃一顿呢,如果用来炖的话,那就一定少不了这种长在大树上的野生菌。不过这野生菌在松树树林里也不是罕见的物品,轩辕十四没多大一会儿就捡了好几朵比手掌还要大的,也用线把菌柄拴起来,挂到了腰上,一个冬天过去了,这些野生菌在大自然的作用下,干得已经不能再干,一点的分量也没有,再多一些,也不会妨碍到轩辕十四的动作。
正当两人不断往上爬,一边寻找着野鸡、野兔的踪迹时,一团黑黑的,不知是什么东西向着他的方向滚了下来。
那东西好像是铁球一样,不断的往下滚,轩辕十四只好让开,那东西直到滚到他下方撞到了一棵大树上才停了下来。
轩辕十四定睛一看,这才放下了心来,原来是一头野猪!他吃惊的是,这头野猪的个头,实在是太大了一点!
只见野猪全身黝黑,散发出一身剽悍的霸气,这一身强壮的身体让人看得触目惊心,这么大只的野猪只有在这原始森林里才能遇到。这只野猪少说也有三百斤,那头上一簇黑sè的鬃毛慢慢的垂下来,很长,在野猪跑动中十分飘逸。不过这簇鬃毛也是野猪的弱点,如果是顺风的话,这簇鬃毛会掉下来盖住它的眼睛,就会看不清前面的障碍,所以如果有野猪来追击你,那么你最好选择顺风的方向跑。
野猪一般来说很温顺,只有在别人主动攻击它的时候,它才会反击。轩辕十四都没有去招惹它,所以看着是这么大的一头野猪,也是没有必要惊慌的,只是,他感到奇怪的是,这头野猪为什么会这么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