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要不我们把家里的保安辞了吧,养活二三十个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雁南实在是不习惯,一家人在一起本来是一种天伦之乐,为什么天天的要面对这么多的“外人”呢?家应该是属于自我的地方,你说家里不论干什么都有那么些人,总之是让她感觉到不自在。虽说他们大多数都住在大门口的那排平房里,平时也很少到楼上,但雁南就是觉得不舒服。管家和保姆倒没什么,关键就是这些保安,面目狰狞,凶神恶煞的。雁南一见他们就觉得不舒服,虽说他们之间也没发生过什么不愉快,可她就是打心眼里不舒服。还有就是家里院里都安装有大量的摄像头,感觉自己干什么都暴露在别人的监视之下。
“辞了他们?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也许我们连一天安稳ri子都过不了。”格桑的是真心话,不像是在危言耸听。这些年要是没有这些保安的全力保护,格桑不知道被别人惦记过多少次了。别的都不说了,毕竟那些人雁南没有见过,但刀疤脸之流暗害格桑的事情雁南应该知道一些吧。
“为什么?我看他们也没做什么啊?”雁南眼里这些个保安都是无所事事,白白养活的,有没有他们,好像一点儿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树大招风,越是养着这么一大帮的保安,外界就越不服气,国人的“仇富”心理是很微妙的,别人有钱了都悄悄的装着,可格桑倒好,明目张胆的养了一大帮的“闲人”,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似的,雁南就怕这种高调会招惹更多的麻烦。
“唉,那是你不了解他们……”格桑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的确,这些人平ri里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可是,离开他们,格桑自身的安全将会受到巨大的威胁。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不知劝过格桑多少次了,可他还是养着这些保安。这些人都是百里挑一的男子汉,个个都是肝胆侠义之士,不光身手好,而且嘴严实,最重要的是都对格桑忠心不二。你说,他们宁愿自己挨刀子都不让格桑少根头发丝,这样的好兄弟怎能辞退了呢。再说了,要不是这些人,说不定格桑早就被仇家乱刀砍死了,那些人谁不盼着格桑早点死,恨不得把格桑千刀万剐了。“人活着不能够没有良心啊,我们不但现在不能辞退他们,就是将来他们老了,我们也不能辞退,还要好好的给他们养老呢,他们和我们一样,我们是一家人。”格桑明白,眼下这帮人就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亲爱的,你看我们家都成了‘旧社会’了,又是管家,又是保姆的,还养了几十个保安,那不成了过去时候的地主老财了吗?”雁南坚持自己的想法,她觉得自己该管管家了,格桑的好多想法都已经过时了,集团本来可以有更大的效益,可格桑却看不到——或者看到了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意愿。
“也许我该让你知道,他们曾经为我们家所做出的贡献,那时,你就不会再有辞退谁的打算了。”格桑好像在艰难的选择着,他知道,好多事情是不能现在就告诉妻子的,他得有所保留,而且必须保留。在自己生病的ri子里,妻子付出的一切历历在目,他不能对这样一个好老婆隐瞒太多,可是,有些事,哪怕死了都得带到另一个世界,绝对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就算是自己的老婆也不例外。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不是不信任自己的老婆,而是秘密只有藏在心底才算是秘密。
雁南默默的等待着丈夫的下文,许久许久,格桑都只是在沉默。格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真的,这些人的确是为格桑立过汗马功劳的“功臣”,十多年了,出死入生,鞍前马后,ri夜守候在格桑的身边。也许,李永红的那件事是个例外吧,因为那次是格桑主动不让任何人陪他的,再还真找不到一件失职的事情来。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事格桑干不出来。
“雁南,你知道我是用什么办法把最初的三千块钱变成现在的七十多个亿的吗?”这是格桑的骄傲,更是妻子的骄傲。每当提起这件事时,雁南的眸子里闪烁的全是对丈夫的无限崇拜。
“嗯,让我想想,绝对是煤炭的暴利使你成就了今天的事业。”雁南从手头接触过的资料方面判断,一定是煤业集团成就了格桑。
“不全是,煤炭的暴利再大也不会像变魔术一样把几千块钱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变成几十亿……”格桑的思维恢复得很快,目前基本算是痊愈了。
“那是什么……嗯,快告诉我嘛。”雁南撒娇的望着丈夫,不住的用自己的手摇晃着丈夫的胳膊。
“是黄金,黄金成就了我。”格桑选择有保留的让妻子了解一些自己的过去。
“黄金?可我们集团根本没有做黄金生意啊?”雁南一脸的茫然,她没有听说过格桑以前做过黄金生意,怀疑丈夫的记忆是不是真的没有完全“恢复”。其实,格桑到现在都没有告诉雁南,自己就在河西县还有大金矿正在开采黄金呢,每年的利润能抵上煤矿的两倍还要多。这算是格桑的私产,并没有归到祥瑞集团的账目里,所以,就算是雁南最近召集了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开会,也不会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的。
“没错,就是黄金。”格桑再一次的确定自己没有说错,“如果没有那些黄黄的金子,我靠煤炭生意,就算是累死也不会有今天!一吨煤才卖多少钱?黄金两克就够买一吨煤了。”
“那我倒想听听。”雁南小猫咪般的托着下巴,安静的等待着丈夫讲故事。
“那年,我被其他几个煤老板找来的人差点打死,他们是不允许我在他们的锅里舀走一碗汤的,没办法,谁让我那时候手头缺钱呢?打就打了,我也认了,可我不能把亲手挖出的矿拱手让给他们啊,没办法,我只能向他们‘学习’——找打手!我一口气从翻过了大雪山,来到西海的地界,在那里,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回民,和我非常的要好,他们家在当地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当我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他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的去求自己的父亲,让他老人家出面找人来帮我们,也许是天意吧,他父亲不但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还在最短的时间里找来了几十个兄弟……最终,我保住了自己的矿产,还赶跑了附近的几个仇家,我的煤矿和地盘越来越大,好多人眼红不服气,于是就招来打手和我斗,几乎每天我们都在打架,只要是一睁开眼睛,我好像就不是自己了,浑身的血液沸腾着,唯一的打算就是多多的占有地盘,让自己来成为大山的主人。我靠着这帮兄弟们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们都打跑了。我的生意是做大了,名声也是越来越响,可也惹下了不小的祸,好多人甚至扬言要杀了我,还有人花大价钱买我的人头……没办法,我把煤矿交给了老吴,派了几个信得过的人ri夜保护着父母的安全,自己偷偷的带了十来个兄弟又跑到了西海……”想起往事,格桑语调低沉,情绪激动,不住的叹气。
“你还步行去过西海?太不可思议了。”雁南只知道青藏铁路还在修建中,去那里只能靠公路,根本想不到格桑居然还不行去过几百公里以外的西海。
“是啊,当初只是为了躲避追杀,毫无目的的乱闯,可没想到在那里我却发了大财,也许这都是上天的安排啊。等我回来时,再也没有人能和我对着干了,整个矿山都成了我的天下。人啊,谁也不知道眼前的路是什么,只要是大胆的迈出去了左脚,就只能跟着把右脚也迈出去,回头的路永远没有!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格桑说的轻描淡写,完全出乎雁南的预料。
“慢点嘛,老公,你是不是就在西海找到了黄金?”雁南特想知道格桑在外面闯荡的点点滴滴。
“没错,就是在那时候,我跟着别人去了玉树的可可西里,到了那里我才知道人是多么的渺小,那里是高原生物的天堂,也就在那‘三不管’的地方我圆了自己的发财梦……要不是索南达杰的死震撼了我的灵魂,我可能就一辈子都会呆在那里。”索南达杰算得上藏民的骄傲,每当想起他的时候,格桑由衷的佩服他,同样是草原民族的后代,血一般的汉子,可他能为藏羚羊守护起一片蓝天,而自己呢?有钱?有钱又能有什么用呢?!死了不照样得下地狱,可人家那是上天堂的!就算在最艰苦的时候也不舍得杀一只藏羚羊,但他缴获的藏羚羊皮如果卖了钱可以够他几辈子花销。
“可可西里我听说过,好像那里有很多偷猎分子在猎杀藏羚羊,你没有杀过藏羚羊吧?”雁南真怕格桑年轻时为了钱猎杀藏羚羊。
“那里的黄金储量大得惊人,在茫茫的戈壁滩上,除了藏羚羊等少数几种高原生物种群外,几乎就没有什么能走路的东西,天与地好像还没有完全的分离,没有路,也没有人家,几只野兔,或者是几只旱獭,也或者是几只飞驰而过的藏羚羊,那就是生命的存在。但只要你敢下苦功,满地都是黄金,当地人活守着聚宝盆‘不知道’开发,只有敢于冒险的人,才是这片热土的弄cháo儿,你简直都不敢相信手里攥着的就是沉甸甸的金子。只要挖开冻土层,也就是一两米的样子吧,马上就能看见金子,而且各种造型都有——你不是说我家佛堂里的那尊金佛有点儿粗糙吗?那就是我从可可西里自己挖出来的——那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垂爱,当时我们大家一看都傻眼了,我舍不得卖就设法带了回来,眉毛,眼睛,鼻子,耳朵,身体,腰和腿,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一切的一切就是古印度神的造型,我惊叹于上天的鬼斧神工,霎时就跪在她的面前。还有金猴子,金猪,金牛,总之是什么长相的都有,白天我们挖金子,晚上就拿出来取名字,太多了,每天的产量都在一两公斤以上,我们同去的十来个人马上意识到自己力量的太小,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放过了,永远都后悔。于是就抓紧从玉树地区雇来了五六十号人,就地办起了金矿——那时候,什么手续都不用办,反正也没有什么人来查,可是后来……”格桑说不下去了,作为藏民,他觉得自己早就背叛了自己的民族和信仰,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上千年来宁可受穷都不愿触犯神的领地,而自己为了钱,却把贪婪的双手伸向了大地母亲。
“后来怎么了?说嘛,老公。”雁南就像个迫不及待求知若渴的小学生。
“后来,大批的外地人由本地人带路开着吉普车,背着冲锋枪来到了可可西里……”格桑眼圈红了,好像在自责。
“是你的仇家吗?”雁南很是担心,她以为那些人就是来寻仇的。
“不是,是可恶的偷猎分子,他们是来捕杀藏羚羊的。他们每到一处,留下的只有成堆的白骨,几十只几十只的藏羚羊瞬间就死在他们枪下,惨不忍睹啊,你知道吗?那是在犯罪!太残忍了,他们把怀孕的母羊打死了,剥了皮,只剩下一堆白骨……比起他们,我们真可以说是‘爱国主义战士了’,我们挖金子的人被他们看作不是‘男人’——‘男人’就得去打藏羚羊!我们是不会打藏羚羊的,那是我们草原的jing灵,是神圣的,是山神的儿女!”格桑激动了,攥着拳头,谴责着盗猎分子,却忘记了自己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掠夺。
“可是现在国家不是已经开始保护了吗?”
“晚了,一切都晚了!上万只的藏羚羊已经被那帮狗ri的给祸害了!”每每想起此事,格桑恨不得杀光所有的偷猎者,千刀万剐,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永世不得投胎为人。
“有一天,我听说了一个坏消息,索南达杰遭暗害了……我当时气得差点吐血,这帮人实在是太残忍了,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杀人放火,丧尽天良……我知道,zhèng fu迟早是要出面的,那时候私开金矿和偷猎都会成为打击的对象……”过去的腥风血雨好像放电影一样呈现在格桑的脑海里。
“后来,我厌倦了那里的生活,每天都有枪声,每天都会死人,这哪里是人呆的地方啊,我盘点了一下,光金子就有两百多公斤,要是把它们搁到现在,足有五六千万啊……”
“我偷偷派人去了一个地方,找那里的人买了几把枪,又把大部分金子卖给了走私分子——我也知道,他们绝对要把金子弄到国外去,可谁让国家的价格太低呢?一克还不到四十块,走私分子能给仈jiu十一百块啊。再说了,卖给国家还会惹来不少麻烦,万一查起来,你就是有口也说不清了。就这样,我们背着枪,开着装有大量现金和炸药的崭新的吉普车连夜冲出了可可西里……”
“枪?你说西海能买到枪?你没有发烧吧?都什么社会了,还能买到枪?”雁南好像在听故事一样,傻眼了,一听到格桑说在西海能买到枪,她才觉得有点儿不对劲。
“很奇怪吗?马步芳经营大西北多少年了,有的是兵工厂里跑出来的能工巧匠。别说以前,就是现在,那里还有好多家制枪的作坊呢,仿制的枪支xing能一点儿都不比真的差……”格桑很喜欢摆弄枪支,他还收藏了好多国家的枪支模型呢。
“我简直就是在听故事,你以前怎么没说过?太不可思议了!”雁南想不到自己的丈夫还干出过这样离奇的事情,她不敢相信,这个男人还有这么多秘密。
“不相信是吧?等天气暖和了,我带你到那边走走,别说造枪,西海好多地方的铁匠铺还改装汽车呢。”
“你又在编故事了吧?是不是又是‘脚上长*炎了’?”雁南难以置信,格桑今天讲的故事太离奇了。
“是不是想听哥哥给你讲黄段子了?”格桑暧昧的看着妻子,表情怪怪的。
“不和你说了,坏死了!”雁南假装生气。
“真不想听?那我可就不说了……”
“都是你,我们不是说辞退保安吗,怎么扯到……”雁南害羞的钻到了被窝里。
“天不早了,睡吧,明天开始,公司的事就暂时由你来处理吧……”格桑厌倦了这种明争暗斗的生活,他确实想找一个人来接手生意,自己过几年安安稳稳的生活,而目前妻子则是最佳的人选。
雁南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坐在祥瑞集团最大的办公室里按照自己的思路发展公司的事业了。
“辞了他们?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也许我们连一天安稳ri子都过不了。”格桑的是真心话,不像是在危言耸听。这些年要是没有这些保安的全力保护,格桑不知道被别人惦记过多少次了。别的都不说了,毕竟那些人雁南没有见过,但刀疤脸之流暗害格桑的事情雁南应该知道一些吧。
“为什么?我看他们也没做什么啊?”雁南眼里这些个保安都是无所事事,白白养活的,有没有他们,好像一点儿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树大招风,越是养着这么一大帮的保安,外界就越不服气,国人的“仇富”心理是很微妙的,别人有钱了都悄悄的装着,可格桑倒好,明目张胆的养了一大帮的“闲人”,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似的,雁南就怕这种高调会招惹更多的麻烦。
“唉,那是你不了解他们……”格桑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的确,这些人平ri里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可是,离开他们,格桑自身的安全将会受到巨大的威胁。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不知劝过格桑多少次了,可他还是养着这些保安。这些人都是百里挑一的男子汉,个个都是肝胆侠义之士,不光身手好,而且嘴严实,最重要的是都对格桑忠心不二。你说,他们宁愿自己挨刀子都不让格桑少根头发丝,这样的好兄弟怎能辞退了呢。再说了,要不是这些人,说不定格桑早就被仇家乱刀砍死了,那些人谁不盼着格桑早点死,恨不得把格桑千刀万剐了。“人活着不能够没有良心啊,我们不但现在不能辞退他们,就是将来他们老了,我们也不能辞退,还要好好的给他们养老呢,他们和我们一样,我们是一家人。”格桑明白,眼下这帮人就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亲爱的,你看我们家都成了‘旧社会’了,又是管家,又是保姆的,还养了几十个保安,那不成了过去时候的地主老财了吗?”雁南坚持自己的想法,她觉得自己该管管家了,格桑的好多想法都已经过时了,集团本来可以有更大的效益,可格桑却看不到——或者看到了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意愿。
“也许我该让你知道,他们曾经为我们家所做出的贡献,那时,你就不会再有辞退谁的打算了。”格桑好像在艰难的选择着,他知道,好多事情是不能现在就告诉妻子的,他得有所保留,而且必须保留。在自己生病的ri子里,妻子付出的一切历历在目,他不能对这样一个好老婆隐瞒太多,可是,有些事,哪怕死了都得带到另一个世界,绝对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就算是自己的老婆也不例外。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不是不信任自己的老婆,而是秘密只有藏在心底才算是秘密。
雁南默默的等待着丈夫的下文,许久许久,格桑都只是在沉默。格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真的,这些人的确是为格桑立过汗马功劳的“功臣”,十多年了,出死入生,鞍前马后,ri夜守候在格桑的身边。也许,李永红的那件事是个例外吧,因为那次是格桑主动不让任何人陪他的,再还真找不到一件失职的事情来。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事格桑干不出来。
“雁南,你知道我是用什么办法把最初的三千块钱变成现在的七十多个亿的吗?”这是格桑的骄傲,更是妻子的骄傲。每当提起这件事时,雁南的眸子里闪烁的全是对丈夫的无限崇拜。
“嗯,让我想想,绝对是煤炭的暴利使你成就了今天的事业。”雁南从手头接触过的资料方面判断,一定是煤业集团成就了格桑。
“不全是,煤炭的暴利再大也不会像变魔术一样把几千块钱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变成几十亿……”格桑的思维恢复得很快,目前基本算是痊愈了。
“那是什么……嗯,快告诉我嘛。”雁南撒娇的望着丈夫,不住的用自己的手摇晃着丈夫的胳膊。
“是黄金,黄金成就了我。”格桑选择有保留的让妻子了解一些自己的过去。
“黄金?可我们集团根本没有做黄金生意啊?”雁南一脸的茫然,她没有听说过格桑以前做过黄金生意,怀疑丈夫的记忆是不是真的没有完全“恢复”。其实,格桑到现在都没有告诉雁南,自己就在河西县还有大金矿正在开采黄金呢,每年的利润能抵上煤矿的两倍还要多。这算是格桑的私产,并没有归到祥瑞集团的账目里,所以,就算是雁南最近召集了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开会,也不会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的。
“没错,就是黄金。”格桑再一次的确定自己没有说错,“如果没有那些黄黄的金子,我靠煤炭生意,就算是累死也不会有今天!一吨煤才卖多少钱?黄金两克就够买一吨煤了。”
“那我倒想听听。”雁南小猫咪般的托着下巴,安静的等待着丈夫讲故事。
“那年,我被其他几个煤老板找来的人差点打死,他们是不允许我在他们的锅里舀走一碗汤的,没办法,谁让我那时候手头缺钱呢?打就打了,我也认了,可我不能把亲手挖出的矿拱手让给他们啊,没办法,我只能向他们‘学习’——找打手!我一口气从翻过了大雪山,来到西海的地界,在那里,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回民,和我非常的要好,他们家在当地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当我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他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的去求自己的父亲,让他老人家出面找人来帮我们,也许是天意吧,他父亲不但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还在最短的时间里找来了几十个兄弟……最终,我保住了自己的矿产,还赶跑了附近的几个仇家,我的煤矿和地盘越来越大,好多人眼红不服气,于是就招来打手和我斗,几乎每天我们都在打架,只要是一睁开眼睛,我好像就不是自己了,浑身的血液沸腾着,唯一的打算就是多多的占有地盘,让自己来成为大山的主人。我靠着这帮兄弟们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们都打跑了。我的生意是做大了,名声也是越来越响,可也惹下了不小的祸,好多人甚至扬言要杀了我,还有人花大价钱买我的人头……没办法,我把煤矿交给了老吴,派了几个信得过的人ri夜保护着父母的安全,自己偷偷的带了十来个兄弟又跑到了西海……”想起往事,格桑语调低沉,情绪激动,不住的叹气。
“你还步行去过西海?太不可思议了。”雁南只知道青藏铁路还在修建中,去那里只能靠公路,根本想不到格桑居然还不行去过几百公里以外的西海。
“是啊,当初只是为了躲避追杀,毫无目的的乱闯,可没想到在那里我却发了大财,也许这都是上天的安排啊。等我回来时,再也没有人能和我对着干了,整个矿山都成了我的天下。人啊,谁也不知道眼前的路是什么,只要是大胆的迈出去了左脚,就只能跟着把右脚也迈出去,回头的路永远没有!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格桑说的轻描淡写,完全出乎雁南的预料。
“慢点嘛,老公,你是不是就在西海找到了黄金?”雁南特想知道格桑在外面闯荡的点点滴滴。
“没错,就是在那时候,我跟着别人去了玉树的可可西里,到了那里我才知道人是多么的渺小,那里是高原生物的天堂,也就在那‘三不管’的地方我圆了自己的发财梦……要不是索南达杰的死震撼了我的灵魂,我可能就一辈子都会呆在那里。”索南达杰算得上藏民的骄傲,每当想起他的时候,格桑由衷的佩服他,同样是草原民族的后代,血一般的汉子,可他能为藏羚羊守护起一片蓝天,而自己呢?有钱?有钱又能有什么用呢?!死了不照样得下地狱,可人家那是上天堂的!就算在最艰苦的时候也不舍得杀一只藏羚羊,但他缴获的藏羚羊皮如果卖了钱可以够他几辈子花销。
“可可西里我听说过,好像那里有很多偷猎分子在猎杀藏羚羊,你没有杀过藏羚羊吧?”雁南真怕格桑年轻时为了钱猎杀藏羚羊。
“那里的黄金储量大得惊人,在茫茫的戈壁滩上,除了藏羚羊等少数几种高原生物种群外,几乎就没有什么能走路的东西,天与地好像还没有完全的分离,没有路,也没有人家,几只野兔,或者是几只旱獭,也或者是几只飞驰而过的藏羚羊,那就是生命的存在。但只要你敢下苦功,满地都是黄金,当地人活守着聚宝盆‘不知道’开发,只有敢于冒险的人,才是这片热土的弄cháo儿,你简直都不敢相信手里攥着的就是沉甸甸的金子。只要挖开冻土层,也就是一两米的样子吧,马上就能看见金子,而且各种造型都有——你不是说我家佛堂里的那尊金佛有点儿粗糙吗?那就是我从可可西里自己挖出来的——那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垂爱,当时我们大家一看都傻眼了,我舍不得卖就设法带了回来,眉毛,眼睛,鼻子,耳朵,身体,腰和腿,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一切的一切就是古印度神的造型,我惊叹于上天的鬼斧神工,霎时就跪在她的面前。还有金猴子,金猪,金牛,总之是什么长相的都有,白天我们挖金子,晚上就拿出来取名字,太多了,每天的产量都在一两公斤以上,我们同去的十来个人马上意识到自己力量的太小,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放过了,永远都后悔。于是就抓紧从玉树地区雇来了五六十号人,就地办起了金矿——那时候,什么手续都不用办,反正也没有什么人来查,可是后来……”格桑说不下去了,作为藏民,他觉得自己早就背叛了自己的民族和信仰,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上千年来宁可受穷都不愿触犯神的领地,而自己为了钱,却把贪婪的双手伸向了大地母亲。
“后来怎么了?说嘛,老公。”雁南就像个迫不及待求知若渴的小学生。
“后来,大批的外地人由本地人带路开着吉普车,背着冲锋枪来到了可可西里……”格桑眼圈红了,好像在自责。
“是你的仇家吗?”雁南很是担心,她以为那些人就是来寻仇的。
“不是,是可恶的偷猎分子,他们是来捕杀藏羚羊的。他们每到一处,留下的只有成堆的白骨,几十只几十只的藏羚羊瞬间就死在他们枪下,惨不忍睹啊,你知道吗?那是在犯罪!太残忍了,他们把怀孕的母羊打死了,剥了皮,只剩下一堆白骨……比起他们,我们真可以说是‘爱国主义战士了’,我们挖金子的人被他们看作不是‘男人’——‘男人’就得去打藏羚羊!我们是不会打藏羚羊的,那是我们草原的jing灵,是神圣的,是山神的儿女!”格桑激动了,攥着拳头,谴责着盗猎分子,却忘记了自己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掠夺。
“可是现在国家不是已经开始保护了吗?”
“晚了,一切都晚了!上万只的藏羚羊已经被那帮狗ri的给祸害了!”每每想起此事,格桑恨不得杀光所有的偷猎者,千刀万剐,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永世不得投胎为人。
“有一天,我听说了一个坏消息,索南达杰遭暗害了……我当时气得差点吐血,这帮人实在是太残忍了,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杀人放火,丧尽天良……我知道,zhèng fu迟早是要出面的,那时候私开金矿和偷猎都会成为打击的对象……”过去的腥风血雨好像放电影一样呈现在格桑的脑海里。
“后来,我厌倦了那里的生活,每天都有枪声,每天都会死人,这哪里是人呆的地方啊,我盘点了一下,光金子就有两百多公斤,要是把它们搁到现在,足有五六千万啊……”
“我偷偷派人去了一个地方,找那里的人买了几把枪,又把大部分金子卖给了走私分子——我也知道,他们绝对要把金子弄到国外去,可谁让国家的价格太低呢?一克还不到四十块,走私分子能给仈jiu十一百块啊。再说了,卖给国家还会惹来不少麻烦,万一查起来,你就是有口也说不清了。就这样,我们背着枪,开着装有大量现金和炸药的崭新的吉普车连夜冲出了可可西里……”
“枪?你说西海能买到枪?你没有发烧吧?都什么社会了,还能买到枪?”雁南好像在听故事一样,傻眼了,一听到格桑说在西海能买到枪,她才觉得有点儿不对劲。
“很奇怪吗?马步芳经营大西北多少年了,有的是兵工厂里跑出来的能工巧匠。别说以前,就是现在,那里还有好多家制枪的作坊呢,仿制的枪支xing能一点儿都不比真的差……”格桑很喜欢摆弄枪支,他还收藏了好多国家的枪支模型呢。
“我简直就是在听故事,你以前怎么没说过?太不可思议了!”雁南想不到自己的丈夫还干出过这样离奇的事情,她不敢相信,这个男人还有这么多秘密。
“不相信是吧?等天气暖和了,我带你到那边走走,别说造枪,西海好多地方的铁匠铺还改装汽车呢。”
“你又在编故事了吧?是不是又是‘脚上长*炎了’?”雁南难以置信,格桑今天讲的故事太离奇了。
“是不是想听哥哥给你讲黄段子了?”格桑暧昧的看着妻子,表情怪怪的。
“不和你说了,坏死了!”雁南假装生气。
“真不想听?那我可就不说了……”
“都是你,我们不是说辞退保安吗,怎么扯到……”雁南害羞的钻到了被窝里。
“天不早了,睡吧,明天开始,公司的事就暂时由你来处理吧……”格桑厌倦了这种明争暗斗的生活,他确实想找一个人来接手生意,自己过几年安安稳稳的生活,而目前妻子则是最佳的人选。
雁南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坐在祥瑞集团最大的办公室里按照自己的思路发展公司的事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