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更!晚上最受欢迎的花美男将再度登场,掌声在哪里?)
“等等,请等一下!”莫小多追出约有五十步,却还是没有能够追上他。分明看到他就在前面不远处,走得又不快,可她就是没法追上,情急之下,看看黑黑的巷子里并没有其他人,手边又正好有一根毛竹,便随手抄起毛竹,往地上一撑,像撑竿跳似的一跃而起,越过老人头顶,又是一个鹞子翻身,这才终于落到了老人身前。
这个动作做得有点儿大,腹部立刻一阵剧痛,眼前一花,就要跌倒,只能用手扶住墙面,才堪堪站住,但已是气喘吁吁。
“前辈,请等一下。”
她已经百分百确定这邋遢老头是同行前辈了,而且还是道行很高的前辈高手!
“前辈,这东西还请前辈收回去,几顿饭罢了,不值几个钱,这东西如此昂贵,晚辈不能收。”她拿出百年人参递到老人面前,月色中目光坦荡,没有一丝贪婪的欲求和虚假的矫情,仿佛掌心里的不过是一根萝卜。
“呵呵,”老人朗声笑起来,中气充沛,“丫头果然是可造之材!你跟我来!”
他纵身一跃,单臂搭上身边的高墙,只一个翻身,便以轻灵的姿态,翻到了墙的那边。
小多在这条巷子里住了20多年,当然知道墙的那边是外贸公司的货仓,地旷人稀,到了晚上,除了几条狼狗在院子里游荡,什么人也没有,的确是个说话的好去处,看来这邋遢老头来的时间不长,对这附近可是相当熟悉了!
跟着爬上墙头,忌惮着伤口的她不敢再跳下去,只能小心的扒住墙,滑下高高的墙壁,借着月色望去,邋遢老头居然在五步之外和一条超过半人高的大狼狗打得火热,那狗在他的抚摸下乖巧得不能再乖巧了,尾巴直摇。但是,嗅到了她的气息,那狗立刻警觉的直起脑袋,竖起耳朵,恶狠狠的盯住她,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乖,不可以这样对爷爷的徒孙知道吗?她可是爷爷的衣钵传人,你把她吓坏了,爷爷可怎么办?”老头轻抚大狗的脑袋,呵呵直乐。
小多愣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徒孙?传人?谁?她吗?
“还不明白吗?丫头。”
也没见他的脚下有什么动作,可是他的人已经瞬时到达了她的面前,用刚才还摸狗的手以同样的姿势轻抚她的脑袋,她连想避都避让不开。
莫小多虽然有些嫌恶,但却不得不感慨,这动作、这手法真的好快呀!而且似乎还很熟悉呀!
“你是个可造的好娃娃,但却被那混小子给浪费了!他自己都还没满师呢,倒来带徒弟了,结果呢,白白毁了一块好璞玉!混账透顶,混账透顶!”老头不住的咂嘴感慨。
莫小多只是瞪大眼睛,不敢搭腔。
“还不明白?那陆九总教过你这个吧。”
老头手腕一翻,做了个动作给莫小多看,这下莫小多算是大半相信了他的话。第一,陆九是那个酒鬼的本名,这是不会有人知道的;第二,这个动作分明就是那个酒鬼教她的第一招第一式嘛,一模一样的!只是眼前的这个老头做得更快更利落!
“你是……,你真是我的师祖爷爷?”莫小多不知道应该做个什么拜见的姿势才好,作揖?鞠躬?还是下跪?要是古装剧倒好办,问题是这是都市剧呀!而且以前跟酒鬼学的时候,他什么礼数都不讲,也不要她喊师傅,更不要她做这些无谓的客套。
老头看出了她的想法,呵呵摆手道,“算啦,那混小子别的不像我,这点跟我是一模一样的,什么礼数不礼数的,全是狗屁!你也不要喊我师祖爷爷,别别扭扭的,还喊我邋遢老头好了。至于那支人参,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好了。我还以为那混小子早死了呢,原来居然没死,很好,很好。”
他口口声声喊自己的徒弟为混小子,却又并不带一点忿恨,反而在清冷的月色中,神色悲凉,想来是多年没有徒儿的消息,伤怀了多年,也思念了多年。猎猎的夜风,吹起他斑白的乱发和胡须,在风中恣意飞扬,尽显苍老和戚然。
莫小多看在眼里,不由得要怀念起他嘴里喊的那个“混小子”,那个人真的和眼前这个老人很像,连讲话的调调都是一样的。
她也记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遇到那个人的了,反正大约就是6、7岁的样子,那人很爱喝酒,成天就是拎着酒瓶东倒西歪,喝醉了就横在巷子里不准人走路。那个时候,大家都很讨厌这个酒鬼,因为他横在路上,大家无法通行,可是大家又很怕他,因为如果惹恼了他,他会跑到那人的家门口撒泼耍赖。
她却不怕他,他要是挡住了她的路,她就从他身上跳过去,再不然就翻跟头翻过去,她对自己的弹跳力从来都是很有信心的。
有一天,那酒鬼在她准备跳过去的时候,突然抓住她的手腕和脚踝,看了又看,捏了又捏,然后问她,愿不愿意跳得更高更远,愿不愿意学会飞的本领。她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那酒鬼教了她足足有十二年,从一开始练跑练跳练翻跟头,到后来教她好多好多手法技艺,她才知道原来他竟然是个神偷,而他教她的所谓会飞的本领,那个“飞”字是飞天大盗的“飞”。
“师祖爷爷,可是他……,已经过世了。”
他的过世不是因为任何外界的因素,而是纯粹出自内因,他喝酒喝得太多了,每天至少要喝下三斤以上的烧刀子,如果遇上好一些的酒,更是无法计量。过度的饮酒烧坏了他的心肝脾肺,他的内脏器官没有一样是好的,以至于后来他开玩笑说要捐献遗体时,医生毫不客气的对他说,他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研究,研究的课题就是饮酒过量到底会对内脏造成何等的伤害!
他死的那天才告诉她,他的名字叫陆九!
这消息令老人有些吃惊,他沉默半响不语,直到那条大狗走过来,在他的腿上无言的来回蹭,这才从感伤中挣脱出来。
“他居然只说了他的名字?这个混小子,居然连我的名讳都不跟你说一下,真是欺师叛祖!丫头,我告诉你,老头子我的名字叫空空儿,我们这一门就叫‘空空门’。你虽然没有正式拜他为师,可是他毕竟教了你12年,也算是货真价实的师傅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传人,将来我还要教你更大的本领呢!”
“等等,请等一下!”莫小多追出约有五十步,却还是没有能够追上他。分明看到他就在前面不远处,走得又不快,可她就是没法追上,情急之下,看看黑黑的巷子里并没有其他人,手边又正好有一根毛竹,便随手抄起毛竹,往地上一撑,像撑竿跳似的一跃而起,越过老人头顶,又是一个鹞子翻身,这才终于落到了老人身前。
这个动作做得有点儿大,腹部立刻一阵剧痛,眼前一花,就要跌倒,只能用手扶住墙面,才堪堪站住,但已是气喘吁吁。
“前辈,请等一下。”
她已经百分百确定这邋遢老头是同行前辈了,而且还是道行很高的前辈高手!
“前辈,这东西还请前辈收回去,几顿饭罢了,不值几个钱,这东西如此昂贵,晚辈不能收。”她拿出百年人参递到老人面前,月色中目光坦荡,没有一丝贪婪的欲求和虚假的矫情,仿佛掌心里的不过是一根萝卜。
“呵呵,”老人朗声笑起来,中气充沛,“丫头果然是可造之材!你跟我来!”
他纵身一跃,单臂搭上身边的高墙,只一个翻身,便以轻灵的姿态,翻到了墙的那边。
小多在这条巷子里住了20多年,当然知道墙的那边是外贸公司的货仓,地旷人稀,到了晚上,除了几条狼狗在院子里游荡,什么人也没有,的确是个说话的好去处,看来这邋遢老头来的时间不长,对这附近可是相当熟悉了!
跟着爬上墙头,忌惮着伤口的她不敢再跳下去,只能小心的扒住墙,滑下高高的墙壁,借着月色望去,邋遢老头居然在五步之外和一条超过半人高的大狼狗打得火热,那狗在他的抚摸下乖巧得不能再乖巧了,尾巴直摇。但是,嗅到了她的气息,那狗立刻警觉的直起脑袋,竖起耳朵,恶狠狠的盯住她,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乖,不可以这样对爷爷的徒孙知道吗?她可是爷爷的衣钵传人,你把她吓坏了,爷爷可怎么办?”老头轻抚大狗的脑袋,呵呵直乐。
小多愣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徒孙?传人?谁?她吗?
“还不明白吗?丫头。”
也没见他的脚下有什么动作,可是他的人已经瞬时到达了她的面前,用刚才还摸狗的手以同样的姿势轻抚她的脑袋,她连想避都避让不开。
莫小多虽然有些嫌恶,但却不得不感慨,这动作、这手法真的好快呀!而且似乎还很熟悉呀!
“你是个可造的好娃娃,但却被那混小子给浪费了!他自己都还没满师呢,倒来带徒弟了,结果呢,白白毁了一块好璞玉!混账透顶,混账透顶!”老头不住的咂嘴感慨。
莫小多只是瞪大眼睛,不敢搭腔。
“还不明白?那陆九总教过你这个吧。”
老头手腕一翻,做了个动作给莫小多看,这下莫小多算是大半相信了他的话。第一,陆九是那个酒鬼的本名,这是不会有人知道的;第二,这个动作分明就是那个酒鬼教她的第一招第一式嘛,一模一样的!只是眼前的这个老头做得更快更利落!
“你是……,你真是我的师祖爷爷?”莫小多不知道应该做个什么拜见的姿势才好,作揖?鞠躬?还是下跪?要是古装剧倒好办,问题是这是都市剧呀!而且以前跟酒鬼学的时候,他什么礼数都不讲,也不要她喊师傅,更不要她做这些无谓的客套。
老头看出了她的想法,呵呵摆手道,“算啦,那混小子别的不像我,这点跟我是一模一样的,什么礼数不礼数的,全是狗屁!你也不要喊我师祖爷爷,别别扭扭的,还喊我邋遢老头好了。至于那支人参,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好了。我还以为那混小子早死了呢,原来居然没死,很好,很好。”
他口口声声喊自己的徒弟为混小子,却又并不带一点忿恨,反而在清冷的月色中,神色悲凉,想来是多年没有徒儿的消息,伤怀了多年,也思念了多年。猎猎的夜风,吹起他斑白的乱发和胡须,在风中恣意飞扬,尽显苍老和戚然。
莫小多看在眼里,不由得要怀念起他嘴里喊的那个“混小子”,那个人真的和眼前这个老人很像,连讲话的调调都是一样的。
她也记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遇到那个人的了,反正大约就是6、7岁的样子,那人很爱喝酒,成天就是拎着酒瓶东倒西歪,喝醉了就横在巷子里不准人走路。那个时候,大家都很讨厌这个酒鬼,因为他横在路上,大家无法通行,可是大家又很怕他,因为如果惹恼了他,他会跑到那人的家门口撒泼耍赖。
她却不怕他,他要是挡住了她的路,她就从他身上跳过去,再不然就翻跟头翻过去,她对自己的弹跳力从来都是很有信心的。
有一天,那酒鬼在她准备跳过去的时候,突然抓住她的手腕和脚踝,看了又看,捏了又捏,然后问她,愿不愿意跳得更高更远,愿不愿意学会飞的本领。她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那酒鬼教了她足足有十二年,从一开始练跑练跳练翻跟头,到后来教她好多好多手法技艺,她才知道原来他竟然是个神偷,而他教她的所谓会飞的本领,那个“飞”字是飞天大盗的“飞”。
“师祖爷爷,可是他……,已经过世了。”
他的过世不是因为任何外界的因素,而是纯粹出自内因,他喝酒喝得太多了,每天至少要喝下三斤以上的烧刀子,如果遇上好一些的酒,更是无法计量。过度的饮酒烧坏了他的心肝脾肺,他的内脏器官没有一样是好的,以至于后来他开玩笑说要捐献遗体时,医生毫不客气的对他说,他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研究,研究的课题就是饮酒过量到底会对内脏造成何等的伤害!
他死的那天才告诉她,他的名字叫陆九!
这消息令老人有些吃惊,他沉默半响不语,直到那条大狗走过来,在他的腿上无言的来回蹭,这才从感伤中挣脱出来。
“他居然只说了他的名字?这个混小子,居然连我的名讳都不跟你说一下,真是欺师叛祖!丫头,我告诉你,老头子我的名字叫空空儿,我们这一门就叫‘空空门’。你虽然没有正式拜他为师,可是他毕竟教了你12年,也算是货真价实的师傅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传人,将来我还要教你更大的本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