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云虽是阴险狡猾,但在某种程度上,他却是一个硬茬子,为了骗人他会假装哭,装作伤心的样子。
但他很少在被人折磨时,真正因为疼哭出来,如今失态着实是因为,那种几乎要将人熏晕过去的臭味,还有深入五脏六腑的疼痛实在太难熬了。
龙小云小脸煞白,艰难的说:“毒妇,你要杀要剐,给我一个痛快。”
顾晓晓收起了瓶子,抱着胳膊,俯视着龙小云在痛苦中挣扎。
好一会儿,龙小云终于潮水般的痛苦中挣脱出来,身上热汗已经变凉,里衣冷冷的贴在身上。
他眸中傲气有所损减,双目无神的望着林仙儿,哑着喉咙说:“你到底想做什么。”
到这一刻,龙小云知道林仙儿没打算杀他,但她像猫戏老鼠一样,将他玩弄于鼓掌的样子,让他更加愤怒。
龙小云现在甚至有了和林仙儿同归于尽的想法,他一向是惜命的。
顾晓晓悠闲的坐在桌子上,摆弄着修长的手指甲,看也不看龙小云漫不经心的说:“我给你下了藏心蛊,日后若是你敢再做坏事,我就催动蛊虫,你将受到十倍于今日的痛苦。”
龙小云眼神中露出惊恐之意,干呕出声,但那药丸早就融化到喉咙中,他又怎能如愿。
“你好狠毒的心,我要告诉李大叔,告诉阿飞,告诉娘,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蛊虫人人谈而色变,杀人不过头点地,痛那么一瞬间。但要是蛊虫发作起来,不仅要饱尝穿肠烂肚之痛,还有忍受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体**的痛苦。
江湖上人人厌恶蛊毒,对苗疆的毒物讳莫如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更可怕的是蛊物一经种下,只有下蛊的人知道如何拔除,有的蛊物甚至不能清除,只能采取手段暂时压制。
蛊虫也分三六九等,如藏心蛊这般直达心肺的,最狠辣不过。
龙小云一想到自己小小年纪就被蛊虫所控,差点潸然泪下,恨不得将林仙儿千刀万剐,用尽酷刑。
顾晓晓既然敢教训龙小云,又怎会怕他告状,她嘻嘻一笑,用手指卷着发梢,容姿楚楚动人如百花齐放:“我这藏心蛊,乃是独门炼制,哪怕华佗在世也查不出来。”
龙小云脸色漆黑,很快明白了林仙儿的意思,她计划竟然如此缜密,显然非临时起意。
“恶妇,我到底哪里得罪了你,竟让你花这么大心思对付我。”
顾晓晓听着龙小云咆哮,无聊的掏了掏耳朵:“别生气,这藏心蛊的母蛊可在我身上,若是气死我的了,你只能跟着偿命了。还有,如果你觉得你娘和李寻欢他们相信你的话,你就尽管告状去吧。”
一席话说的龙小云面如死灰,半响没有言语。
顾晓晓算着时间,从桌上起身,一步步走向龙小云。
原本还垂头丧气的龙小云,余光中看到顾晓晓又一次靠近自己,像被雷击一样迅速抬起头喊道:“你又想干什么!”
他此刻身上没有一块骨肉不是酸疼的,精神更是极度困乏,再加上多蛊虫的担忧,此时他已经接近全面崩溃了。
顾晓晓笑了笑,绕到了龙小云身后,将麻绳给解开,龙小云身子一滑就要往地上跌去,她好心一扶,结果他跟见鬼了似的浑身颤抖。
“别碰我。”
龙小云心有余悸,手扶着椅子把手勉强站着,却是不敢坐下,小腿犹自打颤。
顾晓晓不以为意,将绳子放到一旁之后,拿起了放在一边的崭新狐裘,含笑亲自给龙小云披上。
龙小云自然是拼命去夺,奈何无论他躲到哪里,顾晓晓都能准确抓住他的胳膊,让他无处可逃。
狐裘上身之后,龙小云冷笑一声将狐裘扔到了地上,还伸出脚打算去踩。
顾晓晓一手捞起狐裘,另一只手在龙小云手上拍了几下,他身子僵直跌坐在地上,头上冒着冷汗再次陷入了痛苦之中。
在龙小云拼命扛着一波又一波的痛苦的时候,顾晓晓高高在上的说:“这藏心蛊受我所控,你若再不识相,可就不止是吃点儿苦头这么简单了。”
待龙小云平复过来,顾晓晓将狐裘递了过去,然后冷声到:“自己穿上,日后莫再耍什么小聪明,不要找金钱帮的人。你的命在我手里捏着,我有无数个法子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龙小云心中愤愤不平,但想起顾晓晓的手段来,只能满怀屈辱的捡起了狐裘,自己披到了身上。
顾晓晓见他如此,满意的笑了笑:“这就对了,好好听话,我想你该明白到底如何做,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
说罢,顾晓晓也不再管龙小云,抱着笸箩出门晒起了药材。
晾晒完药材后,顾晓晓又拿起剑,当着龙小云的面,在庭院中旁若无人的练起了剑。
顾晓晓当然不是心血来潮练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她是想一鼓作气,通过行动震慑龙小云,他根本斗不过她。
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龙小云恢复之后,面无表情的从冷香小筑离开了。
他心中到底怎么想,以后究竟会不会发自内心的改邪归正,顾晓晓并不知道,她也无需关心。
反正,龙小云祸害别人她不管,只要敢霍霍到她头上,她一定会再次找机会教他重新做人。
不过有关藏心蛊的事儿,却全是顾晓晓杜撰了。虽然真的有这样的蛊虫,只是想要炼制出来,步骤非常繁琐,需要捕捉许多虫子,养起来让它们进行搏斗厮杀,还要喂各种毒药。
顾晓晓收拾龙小云也就酝酿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哪里能准备如此充足。她不过是调配了一个奇臭无比让人难以忍受的药丸,其本身对人体的危害性不大。
让龙小云痛苦的是顾晓晓涂在药丸上的东西,还是因为她先前打他穴位的几下。
顾晓晓之所有撒谎,为的就是让龙小云有忌惮之心,日后行事总有些顾忌,不像从前那样吃里扒外。
至于他是否真心悔过,要看他个人造化了,没有人能护他一辈子,他的能力也不足以支持他横行霸道。
毕竟,就连金钱帮想要在江湖上为非作歹,还要网罗那么多好手。龙小云无依无靠,这么多年来,也只是在耍小聪明而已。
他其实不傻,除了李寻欢之外,龙小云又何曾得罪个哪个江湖上有名的人物。连阿飞和林仙儿,若不是他们与李寻欢与林诗音交好,恐怕龙小云也不敢招惹。
龙小云擅长把别人的容忍当成放肆的资本,顾晓晓不知道他从冷香小筑离开后,有没有和林诗音说什么。
若是没猜错,应该是没有,因为林诗音见她时笑容依旧,还谢她指点龙小云。顾晓晓的态度自然是,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必客气,龙小云的脸色就像泡菜坛子。
酝酿了近一个月的风波,终于爆发,金钱帮来到兴云庄,将堵在庄子周围的江湖人不太客气的清理走,然后派上了请帖,邀请李寻欢还有阿飞和林诗音到金钱帮做客。
在送完请柬之后,金钱帮的人就驻扎在兴云庄门口,大有李寻欢不接受,他们就在此长驻的意思。
上官金虹似乎已经完全从丧子的悲恸中走了出来,有传闻他一次痛失左膀右臂,荆无命右臂废后,被赶出了金钱帮。
连对自己人都这么残酷,可想而知,上官金虹对敌人该是如何狠辣了。
请帖就在正月十五,还有七天时间,李寻欢这次没有拒绝,坦然接下来请柬,但他让阿飞和顾晓晓留在兴云庄内,打算一个人赴约。
阿飞又如何愿让李寻欢以身涉险,执意要陪他一起去,只留顾晓晓一人在兴云庄。
若让顾晓晓选,她当然想要和阿飞他们一起到金钱帮并肩作战。但是
正月初八,兴云庄上来了两个客人,准确来说应该是三个客人,只是来的顺序不一样而已。
先来的是一个梳着两条油光辫子,生着一双水汪汪大眼睛的姑娘,还有她满头白发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
他们如何闯过了金钱帮的守卫,又是如何毫发无伤的进入兴云庄,这些顾晓晓并不清楚。
但两人进门之后,客客气气笑容满面,让人着实生不出恶感来。
他们果然是爷孙,来兴云庄不为做客,却是上门来说书的。
李寻欢好酒好菜款待了两人,顾晓晓一眼就认出了二人,他们便是在剧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孙小红和她的爷爷天机老人。
这世上有许多巧合,其实多是有心为之,剧情中林寻欢和孙小红还有她的爷爷是在孙驼子开的酒铺中相遇。
如今,李寻欢不再每日买醉,搬回了兴云庄中,孙小红和他爷爷为什么会来这里。
只因一个人的托付,而这人不是旁人,正是看似普通懦弱的酒铺老板孙驼子。
在两个人入门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孙驼子也到了。
李寻欢在救了阿飞回来之后,如约到酒铺里,又要了七壶酒要了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
孙驼子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像往常一样给他端了酒菜。
后来在林诗音的劝说下,李寻欢终于不再酗酒,但偶尔也会到孙驼子的小店里坐一坐,点一些小菜。
两人之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他们虽未有过交心之语,但已然成了朋友。
孙驼子突然上门,李寻欢好酒好菜招待毫无轻慢之意,但看孙晓红和蓝衫老人这两位新客,却是和孙驼子有几分相熟的意思。
正是多事之秋,龙小云听说来了客人,想要到前厅凑热闹。林诗音深知他的性子,怕他又做出什么飞扬脱跳之事,干脆将他拘在小楼里练字。
龙小云虽然常常对林诗音的话阳奉阴违,但他也不愿惹得她伤心流泪,况且他也知道了林诗音如今身子极差,只能按捺住心中好奇心。
孙小红是个十分健谈的人,蓝衫老人更是神奇,他白发苍苍精神矍铄,对江湖人江湖事却如数家珍,好像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好像天下没有她不知道的人。
李寻欢虽不知蓝衫老人真实身份,但对他十分恭敬,一个神秘而博学的老人,值得所有人尊敬。
连阿飞都听的有些入迷了,孙小红快人快语,与蓝衫老人一问一答,声音清脆笑容明媚,落落大方十分可爱。
孙驼子默默的坐在那里,眼神中却闪动着别样的光芒,和从前那个沉默寡言的他很不一样。
三人同时来到兴云庄究竟是为什么呢?顾晓晓手中拿着茶杯,心下猜到了几分。
果然,爷孙俩一唱一和说了许久之后,喝了凉茶润喉,孙小红娇俏的看着李寻欢到:“说了这么久,多谢几位捧场,我这儿倒还有个故事,和探花郎有些关系,不知您是否愿意借一步说话。”
她眼神明亮,充满了生命力,像是夏天的光,冷肃的天气因为她的笑温暖了许多。
一个年轻又有活力生的貌美的姑娘,总是招人喜欢的。
如果没有顾晓晓这样的绝色大美人在场,孙小红或许会更加美貌,但有她在,再美的女子都要黯然失色几分。
李寻欢好爽一笑,朝着孙小红和蓝衫老人敬了一杯:“无需借步,这里没有外人。”
他是一个聪慧的人,虽然孙驼子和孙小红二人只说了几句话,但李寻欢仍看出几个人关系匪浅。
阿飞眼神亮起,心下有些激动,李寻欢说没有外人,也就代表着他认可了林仙儿。
无论林仙儿是否愿意和他在一起,阿飞都希望她能得到李寻欢的认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可以摒弃前嫌。
孙小红咯咯一笑,走到了孙驼子身边大大方方的叫了声:“再次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二叔孙二侠。”
她抿唇笑时,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孙驼子咳了一声,摆手道:“老叟一个实在当不得什么孙二侠。”
孙小红却是往他身后一站,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感慨的说:“论起来,也是多年前的事儿了,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前辈救过一命。”
(么么哒大家,爱你们~!)(未完待续。)
但他很少在被人折磨时,真正因为疼哭出来,如今失态着实是因为,那种几乎要将人熏晕过去的臭味,还有深入五脏六腑的疼痛实在太难熬了。
龙小云小脸煞白,艰难的说:“毒妇,你要杀要剐,给我一个痛快。”
顾晓晓收起了瓶子,抱着胳膊,俯视着龙小云在痛苦中挣扎。
好一会儿,龙小云终于潮水般的痛苦中挣脱出来,身上热汗已经变凉,里衣冷冷的贴在身上。
他眸中傲气有所损减,双目无神的望着林仙儿,哑着喉咙说:“你到底想做什么。”
到这一刻,龙小云知道林仙儿没打算杀他,但她像猫戏老鼠一样,将他玩弄于鼓掌的样子,让他更加愤怒。
龙小云现在甚至有了和林仙儿同归于尽的想法,他一向是惜命的。
顾晓晓悠闲的坐在桌子上,摆弄着修长的手指甲,看也不看龙小云漫不经心的说:“我给你下了藏心蛊,日后若是你敢再做坏事,我就催动蛊虫,你将受到十倍于今日的痛苦。”
龙小云眼神中露出惊恐之意,干呕出声,但那药丸早就融化到喉咙中,他又怎能如愿。
“你好狠毒的心,我要告诉李大叔,告诉阿飞,告诉娘,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蛊虫人人谈而色变,杀人不过头点地,痛那么一瞬间。但要是蛊虫发作起来,不仅要饱尝穿肠烂肚之痛,还有忍受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体**的痛苦。
江湖上人人厌恶蛊毒,对苗疆的毒物讳莫如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更可怕的是蛊物一经种下,只有下蛊的人知道如何拔除,有的蛊物甚至不能清除,只能采取手段暂时压制。
蛊虫也分三六九等,如藏心蛊这般直达心肺的,最狠辣不过。
龙小云一想到自己小小年纪就被蛊虫所控,差点潸然泪下,恨不得将林仙儿千刀万剐,用尽酷刑。
顾晓晓既然敢教训龙小云,又怎会怕他告状,她嘻嘻一笑,用手指卷着发梢,容姿楚楚动人如百花齐放:“我这藏心蛊,乃是独门炼制,哪怕华佗在世也查不出来。”
龙小云脸色漆黑,很快明白了林仙儿的意思,她计划竟然如此缜密,显然非临时起意。
“恶妇,我到底哪里得罪了你,竟让你花这么大心思对付我。”
顾晓晓听着龙小云咆哮,无聊的掏了掏耳朵:“别生气,这藏心蛊的母蛊可在我身上,若是气死我的了,你只能跟着偿命了。还有,如果你觉得你娘和李寻欢他们相信你的话,你就尽管告状去吧。”
一席话说的龙小云面如死灰,半响没有言语。
顾晓晓算着时间,从桌上起身,一步步走向龙小云。
原本还垂头丧气的龙小云,余光中看到顾晓晓又一次靠近自己,像被雷击一样迅速抬起头喊道:“你又想干什么!”
他此刻身上没有一块骨肉不是酸疼的,精神更是极度困乏,再加上多蛊虫的担忧,此时他已经接近全面崩溃了。
顾晓晓笑了笑,绕到了龙小云身后,将麻绳给解开,龙小云身子一滑就要往地上跌去,她好心一扶,结果他跟见鬼了似的浑身颤抖。
“别碰我。”
龙小云心有余悸,手扶着椅子把手勉强站着,却是不敢坐下,小腿犹自打颤。
顾晓晓不以为意,将绳子放到一旁之后,拿起了放在一边的崭新狐裘,含笑亲自给龙小云披上。
龙小云自然是拼命去夺,奈何无论他躲到哪里,顾晓晓都能准确抓住他的胳膊,让他无处可逃。
狐裘上身之后,龙小云冷笑一声将狐裘扔到了地上,还伸出脚打算去踩。
顾晓晓一手捞起狐裘,另一只手在龙小云手上拍了几下,他身子僵直跌坐在地上,头上冒着冷汗再次陷入了痛苦之中。
在龙小云拼命扛着一波又一波的痛苦的时候,顾晓晓高高在上的说:“这藏心蛊受我所控,你若再不识相,可就不止是吃点儿苦头这么简单了。”
待龙小云平复过来,顾晓晓将狐裘递了过去,然后冷声到:“自己穿上,日后莫再耍什么小聪明,不要找金钱帮的人。你的命在我手里捏着,我有无数个法子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龙小云心中愤愤不平,但想起顾晓晓的手段来,只能满怀屈辱的捡起了狐裘,自己披到了身上。
顾晓晓见他如此,满意的笑了笑:“这就对了,好好听话,我想你该明白到底如何做,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
说罢,顾晓晓也不再管龙小云,抱着笸箩出门晒起了药材。
晾晒完药材后,顾晓晓又拿起剑,当着龙小云的面,在庭院中旁若无人的练起了剑。
顾晓晓当然不是心血来潮练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她是想一鼓作气,通过行动震慑龙小云,他根本斗不过她。
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龙小云恢复之后,面无表情的从冷香小筑离开了。
他心中到底怎么想,以后究竟会不会发自内心的改邪归正,顾晓晓并不知道,她也无需关心。
反正,龙小云祸害别人她不管,只要敢霍霍到她头上,她一定会再次找机会教他重新做人。
不过有关藏心蛊的事儿,却全是顾晓晓杜撰了。虽然真的有这样的蛊虫,只是想要炼制出来,步骤非常繁琐,需要捕捉许多虫子,养起来让它们进行搏斗厮杀,还要喂各种毒药。
顾晓晓收拾龙小云也就酝酿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哪里能准备如此充足。她不过是调配了一个奇臭无比让人难以忍受的药丸,其本身对人体的危害性不大。
让龙小云痛苦的是顾晓晓涂在药丸上的东西,还是因为她先前打他穴位的几下。
顾晓晓之所有撒谎,为的就是让龙小云有忌惮之心,日后行事总有些顾忌,不像从前那样吃里扒外。
至于他是否真心悔过,要看他个人造化了,没有人能护他一辈子,他的能力也不足以支持他横行霸道。
毕竟,就连金钱帮想要在江湖上为非作歹,还要网罗那么多好手。龙小云无依无靠,这么多年来,也只是在耍小聪明而已。
他其实不傻,除了李寻欢之外,龙小云又何曾得罪个哪个江湖上有名的人物。连阿飞和林仙儿,若不是他们与李寻欢与林诗音交好,恐怕龙小云也不敢招惹。
龙小云擅长把别人的容忍当成放肆的资本,顾晓晓不知道他从冷香小筑离开后,有没有和林诗音说什么。
若是没猜错,应该是没有,因为林诗音见她时笑容依旧,还谢她指点龙小云。顾晓晓的态度自然是,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必客气,龙小云的脸色就像泡菜坛子。
酝酿了近一个月的风波,终于爆发,金钱帮来到兴云庄,将堵在庄子周围的江湖人不太客气的清理走,然后派上了请帖,邀请李寻欢还有阿飞和林诗音到金钱帮做客。
在送完请柬之后,金钱帮的人就驻扎在兴云庄门口,大有李寻欢不接受,他们就在此长驻的意思。
上官金虹似乎已经完全从丧子的悲恸中走了出来,有传闻他一次痛失左膀右臂,荆无命右臂废后,被赶出了金钱帮。
连对自己人都这么残酷,可想而知,上官金虹对敌人该是如何狠辣了。
请帖就在正月十五,还有七天时间,李寻欢这次没有拒绝,坦然接下来请柬,但他让阿飞和顾晓晓留在兴云庄内,打算一个人赴约。
阿飞又如何愿让李寻欢以身涉险,执意要陪他一起去,只留顾晓晓一人在兴云庄。
若让顾晓晓选,她当然想要和阿飞他们一起到金钱帮并肩作战。但是
正月初八,兴云庄上来了两个客人,准确来说应该是三个客人,只是来的顺序不一样而已。
先来的是一个梳着两条油光辫子,生着一双水汪汪大眼睛的姑娘,还有她满头白发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
他们如何闯过了金钱帮的守卫,又是如何毫发无伤的进入兴云庄,这些顾晓晓并不清楚。
但两人进门之后,客客气气笑容满面,让人着实生不出恶感来。
他们果然是爷孙,来兴云庄不为做客,却是上门来说书的。
李寻欢好酒好菜款待了两人,顾晓晓一眼就认出了二人,他们便是在剧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孙小红和她的爷爷天机老人。
这世上有许多巧合,其实多是有心为之,剧情中林寻欢和孙小红还有她的爷爷是在孙驼子开的酒铺中相遇。
如今,李寻欢不再每日买醉,搬回了兴云庄中,孙小红和他爷爷为什么会来这里。
只因一个人的托付,而这人不是旁人,正是看似普通懦弱的酒铺老板孙驼子。
在两个人入门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孙驼子也到了。
李寻欢在救了阿飞回来之后,如约到酒铺里,又要了七壶酒要了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
孙驼子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像往常一样给他端了酒菜。
后来在林诗音的劝说下,李寻欢终于不再酗酒,但偶尔也会到孙驼子的小店里坐一坐,点一些小菜。
两人之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他们虽未有过交心之语,但已然成了朋友。
孙驼子突然上门,李寻欢好酒好菜招待毫无轻慢之意,但看孙晓红和蓝衫老人这两位新客,却是和孙驼子有几分相熟的意思。
正是多事之秋,龙小云听说来了客人,想要到前厅凑热闹。林诗音深知他的性子,怕他又做出什么飞扬脱跳之事,干脆将他拘在小楼里练字。
龙小云虽然常常对林诗音的话阳奉阴违,但他也不愿惹得她伤心流泪,况且他也知道了林诗音如今身子极差,只能按捺住心中好奇心。
孙小红是个十分健谈的人,蓝衫老人更是神奇,他白发苍苍精神矍铄,对江湖人江湖事却如数家珍,好像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好像天下没有她不知道的人。
李寻欢虽不知蓝衫老人真实身份,但对他十分恭敬,一个神秘而博学的老人,值得所有人尊敬。
连阿飞都听的有些入迷了,孙小红快人快语,与蓝衫老人一问一答,声音清脆笑容明媚,落落大方十分可爱。
孙驼子默默的坐在那里,眼神中却闪动着别样的光芒,和从前那个沉默寡言的他很不一样。
三人同时来到兴云庄究竟是为什么呢?顾晓晓手中拿着茶杯,心下猜到了几分。
果然,爷孙俩一唱一和说了许久之后,喝了凉茶润喉,孙小红娇俏的看着李寻欢到:“说了这么久,多谢几位捧场,我这儿倒还有个故事,和探花郎有些关系,不知您是否愿意借一步说话。”
她眼神明亮,充满了生命力,像是夏天的光,冷肃的天气因为她的笑温暖了许多。
一个年轻又有活力生的貌美的姑娘,总是招人喜欢的。
如果没有顾晓晓这样的绝色大美人在场,孙小红或许会更加美貌,但有她在,再美的女子都要黯然失色几分。
李寻欢好爽一笑,朝着孙小红和蓝衫老人敬了一杯:“无需借步,这里没有外人。”
他是一个聪慧的人,虽然孙驼子和孙小红二人只说了几句话,但李寻欢仍看出几个人关系匪浅。
阿飞眼神亮起,心下有些激动,李寻欢说没有外人,也就代表着他认可了林仙儿。
无论林仙儿是否愿意和他在一起,阿飞都希望她能得到李寻欢的认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可以摒弃前嫌。
孙小红咯咯一笑,走到了孙驼子身边大大方方的叫了声:“再次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二叔孙二侠。”
她抿唇笑时,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孙驼子咳了一声,摆手道:“老叟一个实在当不得什么孙二侠。”
孙小红却是往他身后一站,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感慨的说:“论起来,也是多年前的事儿了,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前辈救过一命。”
(么么哒大家,爱你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