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山村春天来得早,还没过正月,已经有了春的气息,眼睛所到之处,总是会捕捉到一抹绿色。

    通往都城的官道上,两匹骏马飞驰而去,留下飞扬的尘土。官道两边是高耸的山脉。山坡上已是春意盎然,小草已破土而出,有几树山桃花已含苞欲放。

    林株坐在金小光怀中,同他共乘健硕疾驰的枣红大马,满目春色飞驰而过,根本来不及欣赏。

    只能是看到一点欣喜,回头留恋的张望而已。

    为了保护皮肤,她以前般的,将腰带解了下来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

    便显的神秘而别具风韵,很有异域风采。

    一路上马不停蹄的,饿了吃点干粮困了便歪在金小光胸前眯一会儿。金小光的胸膛很宽阔温暖。

    转眼夕阳西下,马匹进入了一道峡谷,美丽的夕阳穿过高山笼罩在峡谷之中,给峡谷披上一层霞光。

    金小光勒住马缰绳,转身对紧随其后的书墨说:“书墨,我们就在这里过夜吧。去最近的城镇怎么也得三个时辰。”

    三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确实有点久。

    书墨应了声,翻身下马。找了棵很大的白杨树将黑色大马栓了,看到树下青草已经发芽,取下马拢嘴儿,摸了摸马头,说:“黑子,可以吃草了,峡谷春天来得早。晚上再帮你加料。上等的黑豆啊。”

    金小光也下了马,很绅士的将林株抱了下来。对着马屁股拍了拍,说:“你也去吃草吧。”

    枣红马儿甩着尾巴低头去吃草,一点没了刚才的激昂气势,自由散漫的。却是嘴上还带着笼头,它扬起头抗议的叫了几声。

    金小光略带歉意的笑了笑,两人的马匹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千里马,虽然这次的坐骑不是什么汗血宝马之类的名马,也是有身份的。按理说不该带着拢嘴儿。

    但是小草已经发芽,作为一匹马。吃了一个冬天的干料,面对青草难免会偷嘴。

    书墨忙上前取下马笼嘴儿。看着它甩着尾巴低头去啃一株冒出地面的青草。

    金小光笑了笑说:“忘了取下马拢嘴儿了。书墨。辛苦你了。”

    一句辛苦你了。让书墨受宠若惊。

    这么多年的鞍前马后。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情理之中,都是分内之事。却听到了一声辛苦了。

    这句话让他顿时干劲十足,信心百倍。这些天所受的辛苦全都烟消云散。

    他忙精神抖擞的从黑马身上取下两个大褡裢,从里面取出压缩的油布帐篷。很神速地搭起了两顶账帐篷。一大一小。还是加厚的。又取出一张小桌。一床被褥,放在其中一顶大的里面。

    接着又取出水壶,小锅。干粮。调料。甚至酒坛,瓷瓶。

    马背上搭着的褡裢难道是聚宝盆,怎么什么都有?这么多的东西怎么带的呢,不怕破碎?

    林株很好奇的上前打开褡裢,发现其中一个里面全是衣物被褥毯子之类的 ,另一个里面全是食物,餐具灶具。

    总之能想到的全都有,简直就是个百宝箱。

    书墨看她吃惊,说:“我同公子从小跟着侯爷出征,也不知道会在哪里安营扎寨。所以这些东西随时的带着,俗话说有备无患,带着总会有用的。这不,派上了用场。”

    书墨说话间,很快的用石块垒了个简单的灶台。将一口小小的黑锅架在上面,添上水。

    金小光已经带着一只肥美的兔子踏着夕阳走了回来,他很神气的将兔子扔在了书墨脚下。

    转身去了峡谷中的溪水边。

    此刻的峡谷被金红色的晚霞笼罩,美不胜收,金小光站在溪水边,溪水在金红色的夕阳之中闪着粼光。金小光披着霞光,身体修长挺拔。像一棵大树。

    宁静而美好。

    实在是一副优美的画。忙碌的书墨,临溪而立的金小光,两边的高山悬壁。

    林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看书墨也不用她帮忙,慢慢的走去金小光身身边。一起看着小溪。

    前世的她生活在都市,没有多少机会接近大自然。来这里的几年之中,才发现有高山就会有平川峡谷,平川峡谷之中都会有一条溪水。高山平川峡谷的景色各不相同,峡谷也千姿百态。

    溪水自然也是各不相同。

    这条峡谷也许是比较浅,晒太阳的时间长,谷内青草明显的比别处绿,崖壁上的几株山桃已经绽放。

    真是个早春的峡谷。

    “真想就这样看着日出日落,悠闲自在。”夕阳慢慢落下,夕阳红慢慢散去。带着色彩的溪水变成了银色,

    暮色悄悄降临。

    林株很夸张的的说:“想要隐居啊,那可不行。金公子是什么人啊,几人之下几万人之上。隐居了,秦南国不就少了个未来的定远侯,定远不就少了个侯爷么,侯爷夫人不就少了个养老的儿子,未来的世子夫人岂不是要干等着了。这多不人性,那可不行。”

    听林株将自自己说的这么必不可少,还说的这么夸张,金小光扯了扯嘴角,淡淡的说:“这个世上少了谁都照样过。我没你说的那么重要。”

    说的这么风轻云淡,林株撇了撇嘴说:“金公子,你可重要了。如果不重要,皇上怎能让你在在都城做质子呢?别人倒是想当质子,那也要有这个没资格才行。”

    两人在溪水边站了一会儿,听到书墨喊道:“公子,株儿。饭做好了,过来吃吧。”

    这就好了。林株转身看过去,不远处的小铁锅里冒着热气。

    金小光转身向宿营地走去。林株忙跟在身后。

    峡谷之中天黑的早。只是一会儿功夫,已经黑了。书墨在帐篷之中点燃蜡烛,将干粮肉干茶水摆放在小方桌上,说:“公子株儿,我们先吃一点。等会儿烤肉。”

    等会儿还要烧烤!林株已经看到他的褡裢里有很多个小瓷瓶,说是调料。

    白天骑在马上坐在金小光怀里睡了好几觉,虽是马不停蹄的赶路,也不觉得疲惫。

    想着可以在这么浪漫富有诗情画意的峡谷之中围着篝火,被两位超级大帅哥陪着。实在是一件美事儿,是一种享受。

    这种心情同以前掉进峡谷。去定远迷幻湖的那片峡谷完全不一样。

    她便带着嗔责的眼神看了眼书墨。这个书墨看起来浓眉大眼一副正面人物的样子。其事是个伪装高手。她还很清楚的记得以前有次那么多人一起野炊的机会,他可是装作什么也不会的样子。只是好像打了只野鸡什么的。

    书墨自然明白她的意思,低头笑了笑。

    很多时候,这种活儿不是他的工作。

    金小光坐在铺的整齐的铺上。拿起一只厚厚的干粮。端起茶杯说:“书墨。株儿你们也吃。,出门在外不必讲究。”

    书墨很听话的也坐了下来。

    完全可以站着的林株也跟着坐了下来。干粮看起来很厚,咬起来还是酥的。味道很好。里面应该放了很多的清油调料。

    肉干应该是定远特有的牛肉干,又香又脆,味道可口。

    金小光喝了几口热茶,看了看外面,黑乎乎的。说:“一会儿就在外面烤兔子肉吃,正好应该还有一坛醉里香。”

    书墨笑了笑说:“公子好记性。”

    要吃烤肉要喝酒。

    真的很惬意。林株这个时候已经几乎完全忘了这些天的遭遇,也许是金小光的怀抱太过温暖,让她好了伤疤忘了疼,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她很热情的说:“云大人,奴婢跟你去检柴禾。”

    刚才从外面回来,没看到有枯枝蒿草什么的。

    书墨笑了笑说:“株儿,不用你。你没看到外面有一个大树么,足够我们烧一个晚上的了。”

    一棵大树。哪里有?

    林株忙起身走出帐篷,金小光看了眼书墨。书墨会意的摸出一根蜡烛点燃跟了出去。说:“株儿,在帐篷这面。”

    林株跟在书墨身后来到帐篷侧面,也就是同小帐篷中间。果然有一棵水桶粗的大树横卧着,树已经枯了有点腐朽,枝条用来烧火,正好。

    “株儿,拿着。”

    书墨将手里的蜡烛交给林株说:“的先将树枝折断了。”

    林株端着蜡烛站在一旁,看书墨很快的将一棵几丈高的大树肢解。树梢树枝用手折成枝条,抱去放在大帐篷口外。粗粗的腐朽的树干则用一把短刀很快的劈成木柴。

    速度之快令人乍舌。只是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一棵大树已经变成了一堆柴禾。

    林株由衷的竖起大拇哥说:“云大人真厉害,奴婢实在是佩服之至。佩服之至。”

    这么男人的话从林株嘴里说出来,书墨只觉得很好笑。

    笑着说:“雕虫小技罢了,有什么好佩服的。株儿,外面冷,你先去帐篷里呆着,等我生好了火,再出来。”

    说的很体贴入微。还是个暖男。

    林株忙摇着头说:“云大人,我帮你掌灯吧,外面怪黑的。”

    只是说话的功夫,书墨已紧几乎将一大摞的柴禾搬到了帐篷口。

    说:“还不算太黑,你去帐篷里先暖和着,我先去将兔子收拾了,回来再生火。”

    要去收拾兔子,林株说:“云大人,我帮你照亮吧。”

    书墨金小光都是为了自己才来的这里,得好好表现,显的懂事一点。也有另一个意思,虽是金小光的怀抱很温暖,昨儿共处一室也很踏实。

    但是她时刻谨记着金臻少爷的嘱咐,要离他远一点。他是个危险分子,也是会带给她霉运的人。

    相比而言,书墨的危险就少一点。

    书墨似乎看穿了她的意思说:“株儿,你还是回帐篷同公子一起吧。放心吧,不会再出什么事儿了。株儿,你可得有良心,你不知道,公子知道你被人抢了,疯了般的。说实话,我跟了公子这么多年,还没看到他这样着急。”

    书墨说完,从褡裢里取出一个折叠丝绸做的灯笼,很快撑起来,将蜡烛放了进去,提着说:“好了。你进去吧真的不用你。你看到溪边有棵桃树了么?对,就是那棵。我可以将灯笼挂在树上。”

    他说完指了指溪水边。

    林株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果然稍远一点有一棵树。

    似乎傍晚之时同金小光站在溪水边也看到过这棵树,就在离溪水不远处的岸边。

    便站在帐篷口看着书墨一手提着灯笼,一根树枝挑着兔子走去溪水边。

    进了帐篷。

    金小光正盘腿而坐,小方桌上放着那坛叫做醉里香的酒。

    看她进来,金小光指了指桌上的酒杯说:“满上。”

    这就要喝?兔子肉还没烤呢!林株小声说:“金公子,没有下酒的。等一会喝吧。”

    金小光看了她一眼,忧郁而冷邃。说:“真的想喝酒还要什么下酒菜。快点满上。”

    真是变色龙,变脸王。昨儿晚上还死气白咧的,极尽挑逗之词。今儿也是温情款款的让她在怀里想睡就睡想看就看。还很大方地将肩膀给她挡风。

    这就变了。

    声音冷冰冰的,眼神也冷冰冰的。

    林株有点后悔刚才没随同书墨一起去溪边。

    “满上就满上,这么凶做什么。”她小声嘟囔一句,半跪在铺上抱起酒坛倒满一杯。

    虽是时刻提醒自己要离金小光远一点,绝对不能忘了以前他带给自己的危险,那些个想都想不到的意外,却是打心底是渴望他的温暖的。也觉得他会给自己温暖。

    “凶么?”金小光的眼里聚起一股不羁,微微上扬的眼梢抖了抖说:“那么株儿,你也陪小爷喝一杯,来坐小爷身边。这样是不是很温柔?”

    冷冰冰的声音变成了略显沙哑的性感。还带着坏坏的语调。

    林株只觉得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她忙摇着头说:“奴婢不胜酒力,不敢奉陪。奴婢伺候金公子吧。“

    说完乖乖的站在金小光身后。

    还是保持丫鬟的的本色好。帮他斟酒上茶,陪酒的事儿就算了。

    金小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喝完将酒杯高高举起,示意再来一杯。

    铺有点低,小方桌也低。林株只好再次半跪在铺上,抱起大大的酒坛,很困难的倒满一杯。

    慢慢放下酒杯,还没直起腰身。

    金小光的手便伸了过来,一把揽着她纤弱的腰身,稍一用力。

    她便毫无悬念的横坐在了他的腿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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