萱儿不喜欢草原大漠,这里的空气太干,天空太蓝,草原太宽阔,到处都弥漫着淡淡的马粪味道,夜晚篝火燃起,镇北军粗狂的高歌声扰得她心烦,月夜隐藏在草原深处的狼群嚎得她心惊胆战,只有抓住小姐的臂弯,她才能安然入睡。有几次一觉醒来,向身边一摸,床铺一片冰凉,小姐不见了,她浑身一激灵,揉揉眼睛打量一下帐篷,小姐正坐在灰暗的灯光下读书,她幽幽叹了一口气,心里一阵发堵,多么希望能够早日回中原啊!
她喜欢中原,喜欢小桥流水人家,秋千花园鸡毛毽,喜欢中原的熙熙攘攘和栉次鳞比的亭台楼榭,她更想念家人,想到家人,她觉得小姐好苦,苦到一颗心都找不到片刻安歇的地方,一直就那么在外面孤苦飘零,不得片刻安稳、歇息。
比起马粪味和狼嚎声,干燥的天气让萱儿更是烦恼,女人最大的天敌是年华流去,而干燥的天气便是年华流去的最大帮凶。即使书中所说的天生丽质主人公,也敌不过得时间,天气干燥会让皮肤紧绷绷的,还容易出现细小皱纹,严重的时候还会起皮,显得人老了十岁。
萱儿不能忍受,特别是不能让小姐受委屈,不但将从中原带来的珍珠粉和玉容散都拿了出来,而且每天跟在陈诺诺身后,一出帐篷,马上就有一把遮阳油纸伞遮在了头上,萱儿又开始教育自己小姐了:“小姐,草原不但风大。而且太阳特别毒,出门的时候带上一把伞,才不会伤皮肤。”此外。萱儿还定时定量递上去一杯蜂蜜水或者一个苹果,看着小姐喝下去或者吃下去,心中才稍微安稳。
陈诺诺对此哭笑不得,不断摇头,说萱儿你小题大做了。萱儿瞪大了眼睛,说,小姐。萱儿没有小题大做,是您大题小做了。说着又递上去一杯蜂蜜水。陈诺诺心中微苦,很不雅的打了一个饱嗝。接过萱儿递过来的杯子。
在萱儿无微不至的照料下,陈诺诺的皮肤依旧光洁细腻,比离开上京城的时候还要好上三分,不过萱儿却得了伤寒。病倒了。躺在床上,脸蛋烧得如同两个大苹果一般,望着忙前忙后照顾自己的小姐,萱儿的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下来。
陈诺诺一边熬汤药,一边掖掖被角,调笑萱儿:“别介,你这好好躺在床上当小姐,我在一旁当丫鬟。怎么看来都是该我哭,你该笑的啊。怎么你还哭上了?”
听到自家小姐的话语,萱儿哭得更凶了,伸手抹抹眼泪:“小姐,都是萱儿没用,没能保护好小姐,反而让小姐受累。”
陈诺诺温柔一笑,摸了摸萱儿的脸蛋:“哪里需要分得这么清楚,如果事事都分清楚,弄明白,这日子就没法过了。以后啊,你只需要分清一件事情就好,其他的事情得过且过,能糊涂就糊涂。”
“那件事情?”萱儿躺在被窝里,很是认真仔细的问道。
“感情。”陈诺诺淡淡的说道,扭头去取汤药,萱儿看不到她的表情。
过了几天,生性顽皮活泼的萱儿在床上躺不住了,挣扎着起身,出去遛个圈儿,抖落一下身上的病染之气,陈诺诺拗不过她,便扶着她起身,萱儿刚站起身来,便是一阵头昏脑涨,双手扶住自家小姐,稳稳心神。
陈诺诺笑着说道:“我说什么来着,让你躺着你偏偏起身,如今知道身子骨弱了吧,比那《石头记》中的林黛玉还要病弱三分。”
萱儿不高兴了,她不愿意小姐将自己和那林黛玉相比较,因为林黛玉是林婉儿书中的人物,凡是和林婉儿沾上边的事情她认为都是不好的,凡是和自家小姐有关的事情都是好事情。
她逞强离开陈诺诺的搀扶,晃晃悠悠站直身子,摇晃一下小脑袋:“小姐,我没事儿,咱们出去吧。”
陈诺诺摇摇头,给她披上一件衣衫,两人便出了营帐,走到大草原上。
清风徐徐吹来,天空蔚蓝如海,阳光明媚灿烂,草原辽阔无边,展现着最原始最壮阔的绚丽画面,没有人工点缀,没有灯火炊烟,歌声苍茫,笑声爽朗,天上白云悠悠,下面马儿群群。
陈诺诺越来越喜欢大草原,喜欢这里的辽阔无边和风轻云淡。
只是她还没来及感受此间的美好,脑袋上已经架起了一把油纸伞,脸色苍白的萱儿苦口婆心的教育道:“小姐,草原干燥,阳光毒,出门要带把伞,免得晒黑了皮肤,那样就太不好了。”
陈诺诺苦笑一声,叹了一口气。
两人行走在大草原上,萱儿喋喋不休数落草原的不好,顺带着殃及鱼池,将零零七那个家伙儿也埋汰了一遍,说累了,她便歇一会儿,然后继续说,有些话语已经重复了多遍,她还是不厌其烦的再说一遍,特别是关系到自家小姐的事情,更是滔滔不绝,还提醒自己回到营帐内记下来,免得以后忘记了后悔。
陈诺诺一个脑袋两个大,忍不住伸出手指戳了戳萱儿的脑袋:“你啊,可真是越来越像林婉儿了。”
萱儿停住了脚步,寒着小脸,开口说道:“小姐,你骂人。”
陈诺诺微微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在大学士府不少人都说萱儿像林婉儿,萱儿不服,便会大吵大闹,其中说的最多一句话是“你才像林婉儿,你们全家都像林婉儿”。
笑够了,陈诺诺挽起萱儿的手继续前行,她低着头想着自己的心事儿,脸上有些悲伤,你在西凉还好吗?衣服带的够不够?每天吃饭可还好?你有没有想起过我?
突然间,萱儿扯了扯陈诺诺的衣袖。打断了她的思路:“小姐,你看那是什么?”
陈诺诺顺着萱儿的手指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天地相交的地方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给人一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压迫感,乌云不断翻腾,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正北方向涌来。
黑乎乎的乌云和明朗的天空之间有着明显界限,一边云层翻滚,另一边阳光普照,如同天堂和地狱一般泾渭分明,仔细听去。似乎还能听到巨大的轰隆声。
随着黑云不断逼近,镇北军全体上下突然进入了警戒状态,整齐划一的镇北军铁衣铁甲按照半弧形站列。轻弩在前,重弩在后,骑兵呈三排站定,每一匹马上都披挂着护甲。只露出两只马眼睛。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镇北军已经排好阵型,天地之间一片安静,只等着那片乌云冲来,一声令下,重弩现射,轻弩随后,最后便是三排骑兵义无反顾得的俯刺冲杀。
萱儿小脸煞白,这些还是平日里那些高声唱歌、嘻嘻哈哈的那群镇北军吗?怎么一个个变得突然冷冽杀伐。她忍不住握紧了小姐的手。
那片黑云越来越近,声势越来越浩大。等临近镇北军大营的时候,萱儿终于忍不住惊呼一声,那漫天遍野的黑云根本就不是黑云,而是无数把剑组成的,从天地的那一端一直飞到了这一端,万剑齐鸣便是那轰鸣的雷声,天空中每一朵云朵便是一把剑,千万朵云朵组成了那一片乌云。
万把剑的中央站着一位脸上带笑的黑脸汉子,旁若无人的望向镇北军的中军大营,爽朗出声:“夏侯,来战!”黑脸汉子的声音如同一声声的连串惊雷,在人耳边炸开。
平日里吊儿郎当的零零七俯身前冲,几个腾挪来到了陈诺诺和萱儿身前,缓缓张开双臂,冷眼望向空中的黑脸汉子,从没有过的严肃认真。
镇北军的士兵们没有因为眼前的震撼场景而丝毫退却,反而更加镇定,这是多年和匈奴军队对战养成的战略素养,他们曾经遇到更为残酷的场景,匈奴人驱使着一万匹草原狼攻击镇北军,他们依旧从容面对,因为他们知道在他们身后还站着举世第一大将军。
夏侯襄阳一身青布书生衣衫,缓缓走出大帐,镇北军自动让开一条道路,大将军轻步前行,一双布鞋踩在草原青绿色的草上,微风吹起了他的衣衫,每向前走一步,他头顶上的天空便明亮一分,黑脸汉子身后的乌云也会明亮一分,好像有无数阳光将要冲破而出。
离黑脸汉子五十步站定,夏侯襄阳抬眼望去,开口问道:“你便是西蜀剑阁阁主赵剑尘?”
“没想到我已经这么出名了,回到蜀山可有得吹了。”赵剑尘眼中熠熠生辉,当夏侯襄阳走出中军大帐第一步的时候,他便知道不枉此行,这一战必定能让他痛快淋漓的生死相搏一番,而且是九死一生的殊死搏斗。
夏侯襄阳淡淡一笑,眼睛没有望向漫天的飞剑,而是望向更远的地方:“听闻你随剑而生,想来剑道也应该走一剑定生死的套路,无论其他宝剑如何锋利,你也没有心思去看,怎么今天却御万剑而来,看似声势浩大,却没有一把是你的的剑。”
赵剑尘的身形缓缓落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随着他落下的还有那一万把飞剑,稀稀疏疏坠落而下,如同下起了一场瓢泼大雨,雨过天晴,天空中又恢复了以往的蔚蓝如海,那股黑云压城的窒息感也随之烟消云散。
萱儿抬头望向天空,忍不住捂住了嘴巴,在极高之处,突然又出现了一个太阳,光芒万丈,光彩夺目,让人不敢直视。
“这便是你的剑?”夏侯大将军眯眼望向那突然多出来的璀璨太阳。
赵剑尘双手环抱肩膀,身后那轮太阳越发的明亮:“大将军,我在蜀山悟剑四式:天地、日月、云海、天下,本想问问大将军这四剑如何,可是一路行来,看到了人间百态,芸芸众生,方才知道那四式,除了天下有点意思,其他的都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但是我的剑道已成,剑心已铸,所以退而求其次,在天地初始、日月形成、云海之前、天下之外是否还别有洞天,误打误撞,悟出了这一招混沌,请大将军品鉴。”
说完,赵剑尘双手虚托,天地为之一振,那轮在天地、日月、云海、天下之外的太阳蕴含着无限光明向着大将军刺来,一束束光芒璀璨耀眼,照亮一切,身处其中的人躲无可躲。
大将军望着迎面而来的光芒,向前走了两步,身前一道道无形气息布设起一层层防御,如同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一般,而大将军身处期间最深处。
赵剑尘持无数光剑前行,跨过了大将军那座城池的护城河,刺进了厚实高昂的城门,无论多么厚实的城门都敌不过混沌侵蚀、时光流逝,城池的大门应声而倒,而那无数的光剑历久弥新,继续前行。光剑之前有无数艰难险阻,但是这世间之物哪里敌得过混沌时间,在光剑之下只能支离破碎、体无完肤。
赵剑尘一剑到了大将军面前,没有丝毫犹豫,这一把剑刺向了大将军的胸口,刺进了大将军的身体。但是赵剑尘却皱起了眉头,他无数次挥剑,知晓剑刺进物体中的感觉,那是一种阻力却酣畅琳琳的破坏感,一剑下去,你能清晰的感觉到某种东西被强行改变的形态。
但是刚刚刺进大将军的那一剑没有那种感觉,好像刺进了黑洞,刺进了虚无,即使混沌在虚无面前也无能为力,因为虚无便代表着永恒,代表着一成不变,你的光照亮不了虚无,你的时间变得毫无意义。
赵剑尘的混沌奈何不了大将军的虚无!
一剑透体而过,看似刺中了大将军,实际上相差甚远,而大将军的双手手指却已经向着赵剑尘的胸口轻轻的稳稳的点来,透过了混沌时间,踏踏实实落在了赵剑尘的胸口。
赵剑尘躲无可躲,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双脚之下不停,轻轻后退,一退退去百丈,颓然一屁股坐在草原上,双手捂着胸口,脸上微微苦笑。
大将军的身形出现在赵剑尘身前,衣衫飘飘,如同仙人,低头望着这位剑客,脸上带笑,开口说道:“看样子,你已经见过李慕白了。”(未完待续。。)
她喜欢中原,喜欢小桥流水人家,秋千花园鸡毛毽,喜欢中原的熙熙攘攘和栉次鳞比的亭台楼榭,她更想念家人,想到家人,她觉得小姐好苦,苦到一颗心都找不到片刻安歇的地方,一直就那么在外面孤苦飘零,不得片刻安稳、歇息。
比起马粪味和狼嚎声,干燥的天气让萱儿更是烦恼,女人最大的天敌是年华流去,而干燥的天气便是年华流去的最大帮凶。即使书中所说的天生丽质主人公,也敌不过得时间,天气干燥会让皮肤紧绷绷的,还容易出现细小皱纹,严重的时候还会起皮,显得人老了十岁。
萱儿不能忍受,特别是不能让小姐受委屈,不但将从中原带来的珍珠粉和玉容散都拿了出来,而且每天跟在陈诺诺身后,一出帐篷,马上就有一把遮阳油纸伞遮在了头上,萱儿又开始教育自己小姐了:“小姐,草原不但风大。而且太阳特别毒,出门的时候带上一把伞,才不会伤皮肤。”此外。萱儿还定时定量递上去一杯蜂蜜水或者一个苹果,看着小姐喝下去或者吃下去,心中才稍微安稳。
陈诺诺对此哭笑不得,不断摇头,说萱儿你小题大做了。萱儿瞪大了眼睛,说,小姐。萱儿没有小题大做,是您大题小做了。说着又递上去一杯蜂蜜水。陈诺诺心中微苦,很不雅的打了一个饱嗝。接过萱儿递过来的杯子。
在萱儿无微不至的照料下,陈诺诺的皮肤依旧光洁细腻,比离开上京城的时候还要好上三分,不过萱儿却得了伤寒。病倒了。躺在床上,脸蛋烧得如同两个大苹果一般,望着忙前忙后照顾自己的小姐,萱儿的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下来。
陈诺诺一边熬汤药,一边掖掖被角,调笑萱儿:“别介,你这好好躺在床上当小姐,我在一旁当丫鬟。怎么看来都是该我哭,你该笑的啊。怎么你还哭上了?”
听到自家小姐的话语,萱儿哭得更凶了,伸手抹抹眼泪:“小姐,都是萱儿没用,没能保护好小姐,反而让小姐受累。”
陈诺诺温柔一笑,摸了摸萱儿的脸蛋:“哪里需要分得这么清楚,如果事事都分清楚,弄明白,这日子就没法过了。以后啊,你只需要分清一件事情就好,其他的事情得过且过,能糊涂就糊涂。”
“那件事情?”萱儿躺在被窝里,很是认真仔细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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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生性顽皮活泼的萱儿在床上躺不住了,挣扎着起身,出去遛个圈儿,抖落一下身上的病染之气,陈诺诺拗不过她,便扶着她起身,萱儿刚站起身来,便是一阵头昏脑涨,双手扶住自家小姐,稳稳心神。
陈诺诺笑着说道:“我说什么来着,让你躺着你偏偏起身,如今知道身子骨弱了吧,比那《石头记》中的林黛玉还要病弱三分。”
萱儿不高兴了,她不愿意小姐将自己和那林黛玉相比较,因为林黛玉是林婉儿书中的人物,凡是和林婉儿沾上边的事情她认为都是不好的,凡是和自家小姐有关的事情都是好事情。
她逞强离开陈诺诺的搀扶,晃晃悠悠站直身子,摇晃一下小脑袋:“小姐,我没事儿,咱们出去吧。”
陈诺诺摇摇头,给她披上一件衣衫,两人便出了营帐,走到大草原上。
清风徐徐吹来,天空蔚蓝如海,阳光明媚灿烂,草原辽阔无边,展现着最原始最壮阔的绚丽画面,没有人工点缀,没有灯火炊烟,歌声苍茫,笑声爽朗,天上白云悠悠,下面马儿群群。
陈诺诺越来越喜欢大草原,喜欢这里的辽阔无边和风轻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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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够了,陈诺诺挽起萱儿的手继续前行,她低着头想着自己的心事儿,脸上有些悲伤,你在西凉还好吗?衣服带的够不够?每天吃饭可还好?你有没有想起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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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乎乎的乌云和明朗的天空之间有着明显界限,一边云层翻滚,另一边阳光普照,如同天堂和地狱一般泾渭分明,仔细听去。似乎还能听到巨大的轰隆声。
随着黑云不断逼近,镇北军全体上下突然进入了警戒状态,整齐划一的镇北军铁衣铁甲按照半弧形站列。轻弩在前,重弩在后,骑兵呈三排站定,每一匹马上都披挂着护甲。只露出两只马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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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儿小脸煞白,这些还是平日里那些高声唱歌、嘻嘻哈哈的那群镇北军吗?怎么一个个变得突然冷冽杀伐。她忍不住握紧了小姐的手。
那片黑云越来越近,声势越来越浩大。等临近镇北军大营的时候,萱儿终于忍不住惊呼一声,那漫天遍野的黑云根本就不是黑云,而是无数把剑组成的,从天地的那一端一直飞到了这一端,万剑齐鸣便是那轰鸣的雷声,天空中每一朵云朵便是一把剑,千万朵云朵组成了那一片乌云。
万把剑的中央站着一位脸上带笑的黑脸汉子,旁若无人的望向镇北军的中军大营,爽朗出声:“夏侯,来战!”黑脸汉子的声音如同一声声的连串惊雷,在人耳边炸开。
平日里吊儿郎当的零零七俯身前冲,几个腾挪来到了陈诺诺和萱儿身前,缓缓张开双臂,冷眼望向空中的黑脸汉子,从没有过的严肃认真。
镇北军的士兵们没有因为眼前的震撼场景而丝毫退却,反而更加镇定,这是多年和匈奴军队对战养成的战略素养,他们曾经遇到更为残酷的场景,匈奴人驱使着一万匹草原狼攻击镇北军,他们依旧从容面对,因为他们知道在他们身后还站着举世第一大将军。
夏侯襄阳一身青布书生衣衫,缓缓走出大帐,镇北军自动让开一条道路,大将军轻步前行,一双布鞋踩在草原青绿色的草上,微风吹起了他的衣衫,每向前走一步,他头顶上的天空便明亮一分,黑脸汉子身后的乌云也会明亮一分,好像有无数阳光将要冲破而出。
离黑脸汉子五十步站定,夏侯襄阳抬眼望去,开口问道:“你便是西蜀剑阁阁主赵剑尘?”
“没想到我已经这么出名了,回到蜀山可有得吹了。”赵剑尘眼中熠熠生辉,当夏侯襄阳走出中军大帐第一步的时候,他便知道不枉此行,这一战必定能让他痛快淋漓的生死相搏一番,而且是九死一生的殊死搏斗。
夏侯襄阳淡淡一笑,眼睛没有望向漫天的飞剑,而是望向更远的地方:“听闻你随剑而生,想来剑道也应该走一剑定生死的套路,无论其他宝剑如何锋利,你也没有心思去看,怎么今天却御万剑而来,看似声势浩大,却没有一把是你的的剑。”
赵剑尘的身形缓缓落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随着他落下的还有那一万把飞剑,稀稀疏疏坠落而下,如同下起了一场瓢泼大雨,雨过天晴,天空中又恢复了以往的蔚蓝如海,那股黑云压城的窒息感也随之烟消云散。
萱儿抬头望向天空,忍不住捂住了嘴巴,在极高之处,突然又出现了一个太阳,光芒万丈,光彩夺目,让人不敢直视。
“这便是你的剑?”夏侯大将军眯眼望向那突然多出来的璀璨太阳。
赵剑尘双手环抱肩膀,身后那轮太阳越发的明亮:“大将军,我在蜀山悟剑四式:天地、日月、云海、天下,本想问问大将军这四剑如何,可是一路行来,看到了人间百态,芸芸众生,方才知道那四式,除了天下有点意思,其他的都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但是我的剑道已成,剑心已铸,所以退而求其次,在天地初始、日月形成、云海之前、天下之外是否还别有洞天,误打误撞,悟出了这一招混沌,请大将军品鉴。”
说完,赵剑尘双手虚托,天地为之一振,那轮在天地、日月、云海、天下之外的太阳蕴含着无限光明向着大将军刺来,一束束光芒璀璨耀眼,照亮一切,身处其中的人躲无可躲。
大将军望着迎面而来的光芒,向前走了两步,身前一道道无形气息布设起一层层防御,如同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一般,而大将军身处期间最深处。
赵剑尘持无数光剑前行,跨过了大将军那座城池的护城河,刺进了厚实高昂的城门,无论多么厚实的城门都敌不过混沌侵蚀、时光流逝,城池的大门应声而倒,而那无数的光剑历久弥新,继续前行。光剑之前有无数艰难险阻,但是这世间之物哪里敌得过混沌时间,在光剑之下只能支离破碎、体无完肤。
赵剑尘一剑到了大将军面前,没有丝毫犹豫,这一把剑刺向了大将军的胸口,刺进了大将军的身体。但是赵剑尘却皱起了眉头,他无数次挥剑,知晓剑刺进物体中的感觉,那是一种阻力却酣畅琳琳的破坏感,一剑下去,你能清晰的感觉到某种东西被强行改变的形态。
但是刚刚刺进大将军的那一剑没有那种感觉,好像刺进了黑洞,刺进了虚无,即使混沌在虚无面前也无能为力,因为虚无便代表着永恒,代表着一成不变,你的光照亮不了虚无,你的时间变得毫无意义。
赵剑尘的混沌奈何不了大将军的虚无!
一剑透体而过,看似刺中了大将军,实际上相差甚远,而大将军的双手手指却已经向着赵剑尘的胸口轻轻的稳稳的点来,透过了混沌时间,踏踏实实落在了赵剑尘的胸口。
赵剑尘躲无可躲,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双脚之下不停,轻轻后退,一退退去百丈,颓然一屁股坐在草原上,双手捂着胸口,脸上微微苦笑。
大将军的身形出现在赵剑尘身前,衣衫飘飘,如同仙人,低头望着这位剑客,脸上带笑,开口说道:“看样子,你已经见过李慕白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