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延茗发疯了一样四处追捕盛家人,可是他封锁了渡口和车站,又把桐城翻了个底朝天,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主动留下来善后的人是康劲年,他埋了许多**,把铁矿山炸了个稀巴烂。

    盛延茗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了他身上,问来问去,康劲年只有一句话,“你还我女儿的命来!”

    盛延茗挥舞着鞭子笑了,他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被盛延卿和秦妤玩弄与股掌之间。

    十年以后,巴黎一座公馆内。

    秦妤坐在明亮的玻璃窗内,她的手指在钢琴的黑白键盘上面飞舞,弹出了一首流畅的曲子。

    她身边的小女孩听得入了迷,一个劲地拍手鼓掌。

    盛晋煦和盛晋熹已经长成了两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盛晋煦宠溺地看了妹妹一眼,继续替她剥桔子。

    盛晋熹则丢了一块橘子皮过来,嬉皮笑脸地道:“小小年纪,就是个马屁精。”

    小女孩撅起了肉嘟嘟的小嘴,朝盛晋熹翻了个白眼。

    秦妤将钢琴盖子盖好,招呼孩子们,“走吧,开饭了,我都闻到饭香了。”

    大的小的全部涌进了餐厅,拿筷子的、摆凳子的,端菜的,哪个也不闲着。

    眼看着盛晋熹把手伸进了盘子,秦妤拍了下他的后脑勺,“又偷吃!”

    盛晋熹耷拉着脑袋大叫,“他们也偷吃了,二婶偏心,怎么就打我一个!”

    “你皮厚!”秦妤瞪了他一眼,这个当大哥哥的,从来不会把弟弟妹妹往好的地方带。

    她走近厨房,伸手去解盛延卿腰上的围裙。

    盛延卿手里还拿着勺子,一转身,亲了她的脸颊一口。

    餐厅里的小女孩连忙捂住脸,“爸爸和妈妈又亲亲了,好羞羞哦!”

    一边嚷着,她五根手指头却露出了缝隙,偷偷往厨房里瞧。

    盛延卿挤了下眼睛,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十年了,院子里一棵法国梧桐已经长得高高大大,秦妤和盛延卿的小女儿思念也长大了,这里已经成了他们的新家。

    当年漂洋过海来这里,由于前途未卜,秦妤遣散了家里的佣人,给他们安排了去处,这些年,她也收到了一些人的来信。

    谢长里和荷香在一起开了一家杂货铺,夫妻两个恩爱,现在已经有了一儿一女。

    来福和芙蓉回到了老家,夫妻两个手里攒着一些钱,置办了田地房屋,踏踏实实种地过日子。

    来宝也回了自己的家乡,拿着秦妤给他的钱娶了媳妇。

    朱进是个孤儿,他从小在寺庙里长大的,没地方可去,便跟着来了法国,仍旧给盛延卿做跟班。

    这十年的时间,秦妤和盛延卿在法国种起了茶树,开启了茶叶商店,他们的生意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很安稳。

    偶尔也听到桐城的消息,李二狗终于因为贪婪弑杀被他的死对头赶下了台,盛延茗扔下刘秀秀想独自逃命,被李二狗的人打成了筛子。

    时间的长河不断向前,秦妤这个来自未来时间的人,她知道,多少英雄豪杰,仁人志士,都将成为这个时代微不足道的牺牲品。

    可是啊,她只是个小人物,守着丈夫孩子,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够了。

    一片梧桐树的叶子飘落,又是一年的秋季。

    远在北平的秦曼也在盯着一片梧桐叶子发呆,她站在亭子跟前,监督着一个梳着分头的小男孩读书。

    这十年来,她真正担起了秦家长女的担子,照顾父亲和祖母,打理秦家的生意,成了秦家名副其实的当家人。

    秦老夫人安安稳稳地在家里颐养天年,替秦曼说媒成了她唯一的正经事。

    可是整个北平城里的富家公子哥都说遍了,秦曼还是摇头。

    秦老夫人叫苦连天,“你这孩子,眼光也忒挑剔了,往后只好往那些半大小子身上说了。”

    秦曼笑着道:“祖母,我都四十了,你还说媒。”

    秦老夫人叹着气摇摇头,又道:“也是,没人配的上我的宝贝孙女。非得王孙贵胄,皇帝老儿才行,可是啊,这世道没有了啊……”

    盛芸儿回到北平以后,生下了一个小男孩,秦竞轩给他取名为秦忆相。

    忆相即是异乡,远在异国他乡的秦妤一家,不知何时才能回来。葬在异乡的秦绍襄和秦湘,再也不会回家了。

    秦忆相一出生,秦老夫人便做主,把她抱到了自己院子里养。

    盛芸儿闹了几回,都被秦曼狠狠地压制了。

    这孩子虽然是她肚子里生出来的,但她连一面也没见到,一口奶也没喂过,还整天被关在院子里,连门都出不去。

    盛芸儿忍气吞声了很久,总盼着秦老夫人那个老不死的赶紧生病,赶紧去世。最好这一家人全部得了瘟疫,只剩下她和她的儿子。

    咒骂了几年,家里人都好好的,她最终也放弃了,偷了一些钱,勾搭一个男佣人私奔了。

    秦曼觉得好笑,私底下说起来的时候评论道:“她非得攀高枝,转了一圈,还是跟了个佣人,真滑稽!”

    一片梧桐的叶子飘落,趴在书桌上写字的秦忆相抬起了头,目光追随着那片叶子走。

    秦曼想苛责他漫不经心,但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无声地笑了。

    许多年前,秦绍襄也是这样苦大仇深地读书,这孩子的长相和脾性,还真是像他的父亲。

    她想伸手摸一摸秦忆相的头发,手伸出去,正碰到了一直温暖的大手。

    王世均讷讷地笑了,他收回了手,扭头板起脸道:“看书,一下午了,你读了几行字?”

    秦忆相吐了吐舌头,低头一板一眼地数了起来,“一行,两行,三行……”

    “我没有问你。”王世均无奈道,这孩子的脑筋倒是挺灵活,尤其是气人的时候。可读书的时候,他就是个木头。

    秦曼被逗笑了,笑着笑着,忽然想起来今天早晨梳头的时候,镜子里的自己眼角已经有皱纹了。

    四十岁,她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姑娘了。

    秦忆相六岁开蒙的时候,秦竞轩曾经想为他延请名师,找个德高望重的老先生来教。

    想起秦绍襄从前的不着调,秦竞轩便立志,把这孩子教出一个好样子来。

    秦曼想来想去道:“爹,现成的先生不就在跟前吗?王大哥从小书读的就好,又会做生意,让他带着忆相,不就是言传身教吗?多好的事儿啊!省的教成个死脑筋。”

    秦竞轩有些犹豫,“不知道他有没有时间。”

    秦曼笑了,这是秦绍襄的孩子,他怎么会没有时间呢?

    两个人就这样默契地陪着这个孩子长大,梧桐的叶子黄了又绿,绿了又黄。

    到最后,这孩子到底也没能真的规规矩矩,反而是斗蛐蛐遛鸟,招猫逗狗地没个消停,把秦家一大家子搅得没个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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