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匪们不敢正面冲突,所以总是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特别是晚上,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这是盗匪们惯用的伎俩,他们就是狼,看到肥美的羊之后如果能一口吞掉最好不过,若不行那就一直跟着,只等着羊群稍有疏忽,便会逮住空子来一下,无论大小也是肉。

    只两天时间,苏任就损失了十匹丝绸和三个赶车的车夫。货物中丝绸很多,损失十匹无疑是九牛一毛,但是赶车的车夫却是有数的,损失一个那一辆马车或者牛车就没办法跟上队伍。这一次远行,苏任考虑的很周到,挑选的车夫也都是最善于驾车的,这样的人本就是宝贝,何况找了一百多个,几乎将长安城中驾车的把式全都带走了,如今损失了三个让人心疼。

    既然死了人,车队中的气氛就变的奇怪起来,再也没人敢在晚上离开营地,也没人敢单独离开,哪怕是护卫出去也是成群结队。对于这样的情况苏任很欣慰,在出城的时候他已经三令五申过,不可以单独行动但是没人听他的,这下总算大家都学乖了。

    每天晚上都会抓住一两个想要偷袭车队的人,无论是在镇店住宿还是在野外露营,总有些人突然冒出来,甚至以有人假扮乞丐、摊贩趁机作乱。

    霍金很生气,重重的将一个黑瘦的家伙扔在地上,又踢了一脚:“这狗日的刚才想要摸进来,要不是发现的早恐怕就得逞了,扮成送柴火的挑夫混进来的,被抓住还反抗,什么都不说。”

    苏任看了那个家伙一眼,人很猥琐嘴巴大眼睛小,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苏任蹲下身子仔细研究了那个人,抬头问霍金:“搜出来什么东西没有?”

    霍金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连牙齿都看了,没有武器没有藏毒。”

    “难道真是个送柴禾的?”洪城疑惑的看着那个家伙。

    霍金冷哼一声:“这家伙双手粗糙不假,看上去的确是砍柴的人,可那一双眼睛看一眼就知道,这家伙杀过人,杀过人的绝没有好人。”

    苏任左右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穿着麻衣,脚上是草鞋,肩膀上有担子压过的痕迹,一双手又大有粗糙,无论从哪方面看和砍柴的没有丝毫诧异,唯独左臂挽处的一道伤口有些奇怪。臂弯是人身上关节中最薄弱的地方,无论怎么受伤都不会伤到这里,就和人的脖子一样,一旦这两个地方受伤,这个人里死就不远了,但这个人的左臂却伤在臂弯。

    那人被捆的很结实,胳膊扭曲的程度正好将臂弯漏出来。苏任伸手摸了摸,从怀中掏出短剑,在那人的伤口处轻轻划了一下,鲜血立刻从伤口中流出来。血是黑的,里面还家在这黄色的脓水,看上去有些恶心。这道伤疤很奇特,三寸长而且规整。

    那人在地上不断的哼哼,嘴里还在喊叫自己是百姓,就是个卖柴的,甚至叫嚣着要去官府告苏任他们。

    伸手在那人的臂弯除摸了一下,在众目睽睽之下,苏任将两根指头塞进那人的伤口,很快便从里面掏出一个东西,上面带着血水和碎肉。那人疼的满头大汗。苏任稍微看了一眼,便将那个东西攥在手里,对霍金道:“去,把这些天抓住人的都搜一遍,这一次仔细些。”

    霍金大喜,嘿嘿笑着下去干活。洪城伸长脖子想看清楚苏任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东西,但苏任一直攥在手里,洗手的时候都没有放开,这让洪城有些失望。苏任依旧说了一下商队的规程,还是那句话,各家的掌柜看好自己的人手,绝对不许单独行动,护卫们出去必须三人一组,其余的至少五个人。

    霍金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当霍金回来的时候,大帐中的人都走了,只留下韩庆一个。霍金一伸手将手掌里带血的几个东西扔在苏任的桌案上:“竟然每个人都有,藏的地方不同,上面的花纹也不一样,大体上分为两类,飞禽和走兽,而且以走兽居多。”

    苏任看着摆在桌上的那几个东西:“这就对了,两股人才是正确的。”

    韩庆道:“既然不是盗匪,那盗匪们去了那里?这一次咱们可没有荆棘这样的人手替我们收拢,这些盗匪恐怕已经联合,在前面险要的地方等我们。”

    苏任道:“这就是我准备在陈仓停留的原因,那些人绝不会放过利用盗匪们的好机会,他们最像看到的是我们两败俱伤之后,他们在渔翁得利,在临走之时我已经想蜀中飞鸽传书,等我们抵达陈仓的时候,会有更多的援军。”

    “那这些跟在身边的苍蝇怎么办?”霍金对最近的事情非常烦躁,偷偷摸摸干事情的人他最不喜欢。

    “没办法,只要他们不成群结队咱们奈何不了人家,忍着就是!好在离陈仓也不是太远,也就这么几天。”

    “这也太憋屈了,咱们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韩庆笑道:“先生在长安几乎断了这些人的根,让人家报复一下也就是了,再说这车队中没有咱们一丝一毫的货物,就算被人家全部抢了咱们也损失不大。”

    “那也不行,我就咽不下这口气!”霍金愤愤的出门而去。

    苏任摇摇头,在水盆中将霍金带来的东西洗刷干净。加上自己手里的那一块,一共有八块,六块竹片制作的徽章,不是圆的而是放的,图形比较方正,上面以走兽为主,老虎、狗熊、兔子什么都有。另外两块就制作的非常精细,是玉石雕刻而成,当然不必乌木崖的玉牌漂亮,做工还是比较精细的。无论是玉牌还是竹牌全都是拇指盖大小的薄片,正好可以塞在身体里不会出现意外。

    韩庆道:“这些人的动作真够快的,咱们刚出城就被咬上了!”

    苏任摇摇头:“不是人家速度快,而是人家早早就在准备,咱们就算不走,人家也会在长安和咱们较量,这一次是咱们先发制人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若是等到人家先发动那可就不妙了。”

    韩庆点头道:“及时雨送来消息,那两个老家伙就在周围,问问要不要现在就动手。”

    苏任道:“还不是时候,这里离长安还是太近,出了玉门关再说。”

    自从发现了那些玉牌和竹牌之后,袭击商队的事情立刻减少下来。一路走到陈仓都没有在发生商队被盗或者死人的事情。一直悬着的心这才算彻底放下,从陈仓开始也就离开了渭河平原,再往西就会进入茫茫戈壁,也就出了北原盗匪的势力范围,所以大家也就不怎么担心了。

    苟天明带着秃鹰和花豹子在陈仓已经等了好久,他们接到苏任的消息之后,星夜兼程的赶到陈仓,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五百郡兵退下来的老兵。按照苟天明的说法,他们现在老了,上不了战场也打不了仗,只能跟着苏任去西域走一圈,看看能不能混些钱财好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苏任哈哈大笑的和苟天明拥抱,原来的盗匪二当家现如今头上也有了些许白发,身子虽然佝偻些,显的更加丑陋外,眼睛里的精光却更加清凉。弯着腰,站在哪里,手里提着宝剑,但凡有点眼光的人都知道,这个老家伙不好惹。

    跟着苟天明来的人基本上全都是随着苏任起家的那些盗匪,这些人骨子里依旧不愿意过安生的日子。虽然这些年生活好了,有些还有了妻小,但心里的空虚也越来越强。苏任一纸书信立刻让他们的野性迸发出来,苟天明一声招呼,无论是经商的还是做小买卖,又或者当小官的立刻扔下手里的事情,提着刀子骑着马从蜀郡一口气跑到陈仓。

    和苏任寒暄一会,苟天明一招手,两个老卒压着一个胖大的汉子走了过来,嘴被堵的严实,人还在挣扎。苟天明道:“刚来陈仓这家伙就在附近,一合计就抓了,不知道是不是先生要的人。”

    “花马?”

    苟天明摇摇头:“不知道,还没来得及问。”

    韩庆给苟天明施礼:“据说花马联合了十几家盗匪不下八百人,几位就如此轻易抓住了?”

    苟天明呵呵一笑:“这些也叫盗匪?你问问先生,当年的元山盗何等勇猛,不说他们,咱们蜀中的山匪都比这些家伙有血性,我带着人还没冲,有一半就跑了,真的杀起人来,留下的就不到一成了,这家伙还有些血气,所以就抓了个活的。”

    听苟天明说的轻松,但在场的人都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场景。霍金哈哈大笑:“苟叔果真宝刀未老,十万元山盗咱们都没放在眼里,这北原上的盗匪就他娘的是妇人!”

    花马很想反驳,却说出来了。一双眼睛凶狠的盯着苏任,胸膛一起一伏,看上去格外生气。眼角都瞪裂了却没有人搭理他,这让高傲的花马难以忍受。

    秃鹰一脚踢在花马的腿弯处,花马不由自主的跪下。秃鹰对苏任抱拳施礼:“先生,这些家伙怎么办?”

    苏任一笑:“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们既然敢打咱们的主意,就应该料到下场。”

    秃鹰嘿嘿一笑,看了花豹子一眼,两人笑呵呵的拉着花马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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