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处,我一开门,就看到另外两人已经准备了早餐,正在把餐盘往餐桌上端。千易贤一抬头看到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说道:“啊,兰……史兰?”
“今天你们怎么这么自觉?”我说。
“还不是因为你不在吗?”苗嘉木笑着说。
“嘁!”千易贤把头扭向一边,“我做了培根吐司,煎番茄,土豆泥……啊,事先说明,我可绝对不是为了你才做的,我只是偶尔想吃下自己做的早餐罢了。”他一边说,一边还把嘴巴翘得老高,就差在脸上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
哪里来的死傲娇啊!!!
“给,这个。”羽鸟十香把一张纸递给我,“千易贤送你的。”
“啊喂!我可没说要送!”千易贤喊道。
我拿起纸一看,顿时满脸黑线——千易贤这家伙,似乎有特殊的作画才能。他是怎么把皮卡丘画成一个满身肌肉的彪形大汉的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应该是九零后一代共同的童年回忆吧。”千易贤说,“如何,我的画功?”
“嗯,线条流畅,肌肉结构很符合生理学知识,眼睛也炯炯有神。”我说,“可是,我的童年好像不是这样子的。”
“啊,我加了点个人创作。”
“总之谢谢了。”我说,“创意满分。”
羽鸟十香一边继续把碗碟摆上餐桌,一边补刀:“他还画了满嘴獠牙的米老鼠……”
“哦,闭嘴!要不是你在上面加了太多血迹,那幅画应该是拿得出手的!”
“好啦好啦!”我连忙说道,“先吃饭吧。”
吃饭的时候,千易贤和羽鸟十香都互相瞪着对方。
早饭过后,我再次去找林书南。这回我原本已不抱希望,只等着晚上他还不出现,我就去报警。然而,这回,一个女人来开了门。门一开,我们都面面相觑。
“请问您是……”对方先开口道。
“啊,那个,请问……林书南在吗?”
“林书南?”
“呃,英文名叫埃德蒙。”
“哦,你说那位!”对方恍然大悟,“他搬走了。”
“啊?”
“他搬家了。”那女人说道,“我是这屋子的主人。”
“呃……”我一时反应不过来。这么说来,挺久之前,林书南好像是对我提到过几句,说住在这区域太危险,所以要搬走。不过他当时也说,其实挺不想到处漂泊的,我也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说做就做。
“那他去了哪儿?”
“我不知道。”对方冷冷地说,“他只是说要走,然后结清了房租。”
一阵冷风吹过,女人皱了皱眉头,我意识到自己大概打扰了她,只得道谢离开。一转身,听到身后一声关门的响,我不禁怒从心起。
那个林书南,他既然说了把我当朋友,却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告诉我,就这么直接消失了!亏得我还为他担心!如果他打定主意要和我保持距离,那当初为什么又要说什么“我不想让你成为过客”?好玩么?
我生气了。
虽然尽量保持冷静,但我的脸色一定并不好看,以至于进家门的时候,其他人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
“兰兰姐?”苗嘉木试探地说。
我摇摇头:“什么都别问,拜托。”
我走进房间,考虑自己要不要和林书南绝交……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先和我绝交了。下次见到那混蛋,一定得先揍他一顿。我想。
只是现在呢?现在我该怎么做?
“啊,对了。”我重新走出房间,对苗嘉木说,“我答应过考完请客的,干脆我请你们这些室友们都去吧。想吃点什么?”
他们互相看看,苗嘉木说:“你钱包撑得住?”
“如果你不是想吃上万元一顿的大餐的话。”
“唔……”苗嘉木摸着下巴,“可是,就算你这么说,我一时也想不起来要吃点什么……要不……”
他想了很久,说:“这几天都下雪吧?下雪天就请我们喝粥吧。”
“哈?”我说,“我好不容易请一次客,你竟然说要喝粥?”
“嗯,最近街尾新开了一家店。”苗嘉木说,“我还没去尝试过,但是听说很不赖的样子。”
我看向另外两人。羽鸟十香说:“我无所谓。”
千易贤呢?千易贤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那就当作没有异议了。”我说,“不过,我可提醒你们,到时候可别抱怨太寒酸啊……”
“你还没说你自己的意见呢。”苗嘉木说。
“我的意见,巴不得你们都吃泡面。”我说,“开玩笑的,我倒是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就听你们的吧。”
“好——!今晚就去!”苗嘉木说。
这天下午,我正坐在桌前,对着课本昏昏欲睡,手机突然响了,我看了一眼联系人,是林书南。我犹豫了一下,按了挂断键。
过不一会儿,手机再次响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
“你搞什么呢?”我问。
“我搬家了。”他说。
“我知道,我听你那房东说了。”我说,“我是说,你搬家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啊,对不起。”他说,“我……一忙起来,就忘了。”
草!我直接放下手机,按下挂断键。
这是什么坑爹理由?忘了?这家伙还真是精·力·集·中啊!
我愤愤地朝桌上捶了一拳,然后觉得这样太对不起桌子了,当然更对不起的是我自己的手。我揉了揉拳头,准备把力气留到下次见他的时候。
我想了一下,拿起手机给袁芊骊发消息。
“他搬家了。”我说,“我刚刚才知道。”
袁芊骊马上回道:“我之前虽然听说过,但是具体是哪天,搬去哪里,我也是等他已经搬了才听说的。”
我没有马上回答,袁芊骊又说:“那个人,很讨厌吧?”
“简直不可理喻!”我愤怒地回道。
“他跟我在这点上倒挺像的。”袁芊骊回答,“我们都是那种一旦集中于一件事,就会把别的事都忘了的类型。”
“我还以为他被绑架了,我真傻。”
“有句话说,不懂得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我想他就是个印证。”袁芊骊答道,“他太习惯于和人疏离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我不明白。如果这就是他把我忘了的原因,那也太荒唐了。
对我来说,现在最好的策略就是把他也忘了。不管发生什么事,生活都要继续。
晚上,我在餐馆请客。这家粥道餐厅,比我想象的要精致许多。这里提供潮式、港式粥,还有日式茶泡饭,东南亚式玉米粥……
“我可是个有品味的人!”苗嘉木得意地说,“怎么样,我选的地方不错吧?”
我们都点头。
小店虽小,但确实是好地方!并且,当然,好地方的东西也必然贵……鹧鸪粥、海鲜粥什么的,我们必然是吃不起了,我们只能各自要了小碗的素菜粥,然后弄了几个小菜——还别说,这地方的萝卜又脆又香,吃起来竟有别样的爽快。
“呐,我宣布一个事。”苗嘉木说,“我准备加入克莱登大学学生会了。”
“嗯?”我说,“学生会成员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你确定吗?”
“当然。”苗嘉木说,“我跟柳泉早就认识了,学生会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
“那,所以你是了解之后才下了决心?”
“学生会是为学生服务的组织。”他说,“我一直很想体验一下。”
“那,你得到会长同意了?”
“会长说了,我随时可以加入。”苗嘉木露出得意的笑容,“你别看我这副样子,我认真起来也是很靠谱的!”
我摇摇头苦笑,苗嘉木加入学生会,那岂不意味着以后在学生会也会有个人像我儿子一样粘着我了?不过,也好。至少那样不会太孤单。
我再次想起林书南,如果他没有退出学生会,那我们毫无疑问仍会是“同事”,我不知道下次见面会不会很尴尬。
饭毕离开的时候,我发现手机上有林书南打来的未接电话,我想了半天,没有回拨。晚上回去时,屋里的电话正响着,千易贤抢先去接了,说了几句,便朝我看过来。
我对他使个眼色,做口型:说我不在~
千易贤立刻会意,无比大声地说:“她说她不在!”然后立即挂上了电话。
我去,这小子故意的吧!我哭笑不得,说道:“接下来呢,如果他再打电话来,你们就告诉他我不在。嗯,如果他再追问,就让他亲自来找我。”
说完,我便进了屋。老子要复习了,可没时间考虑别的。
晚上,客厅的电话铃响了几次,我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我之前觉得,复习的日子是最无聊的日子,现在我才发现,准备补考的日子才是最无聊的日子。我在加拿大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居然会如此孤寂而单调,这是我之前从未想到的。
这个冬天很冷,也许这里向来是这种气候,但我第一次经历如此寒冷的冬季。连续一个星期的大雪纷飞,将小镇裹成一片银白色,齐膝深的雪,就算在屋里看着,也让人情不自禁地打抖。这个天气,大概能玩把雪堆在窗下然后从二楼跳下去的游戏了,就算是三楼,四楼也没问题。但我没玩游戏,而且几乎没有出门。我只是看着雪积起来,然后略略消融,然后再次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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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们怎么这么自觉?”我说。
“还不是因为你不在吗?”苗嘉木笑着说。
“嘁!”千易贤把头扭向一边,“我做了培根吐司,煎番茄,土豆泥……啊,事先说明,我可绝对不是为了你才做的,我只是偶尔想吃下自己做的早餐罢了。”他一边说,一边还把嘴巴翘得老高,就差在脸上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
哪里来的死傲娇啊!!!
“给,这个。”羽鸟十香把一张纸递给我,“千易贤送你的。”
“啊喂!我可没说要送!”千易贤喊道。
我拿起纸一看,顿时满脸黑线——千易贤这家伙,似乎有特殊的作画才能。他是怎么把皮卡丘画成一个满身肌肉的彪形大汉的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应该是九零后一代共同的童年回忆吧。”千易贤说,“如何,我的画功?”
“嗯,线条流畅,肌肉结构很符合生理学知识,眼睛也炯炯有神。”我说,“可是,我的童年好像不是这样子的。”
“啊,我加了点个人创作。”
“总之谢谢了。”我说,“创意满分。”
羽鸟十香一边继续把碗碟摆上餐桌,一边补刀:“他还画了满嘴獠牙的米老鼠……”
“哦,闭嘴!要不是你在上面加了太多血迹,那幅画应该是拿得出手的!”
“好啦好啦!”我连忙说道,“先吃饭吧。”
吃饭的时候,千易贤和羽鸟十香都互相瞪着对方。
早饭过后,我再次去找林书南。这回我原本已不抱希望,只等着晚上他还不出现,我就去报警。然而,这回,一个女人来开了门。门一开,我们都面面相觑。
“请问您是……”对方先开口道。
“啊,那个,请问……林书南在吗?”
“林书南?”
“呃,英文名叫埃德蒙。”
“哦,你说那位!”对方恍然大悟,“他搬走了。”
“啊?”
“他搬家了。”那女人说道,“我是这屋子的主人。”
“呃……”我一时反应不过来。这么说来,挺久之前,林书南好像是对我提到过几句,说住在这区域太危险,所以要搬走。不过他当时也说,其实挺不想到处漂泊的,我也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说做就做。
“那他去了哪儿?”
“我不知道。”对方冷冷地说,“他只是说要走,然后结清了房租。”
一阵冷风吹过,女人皱了皱眉头,我意识到自己大概打扰了她,只得道谢离开。一转身,听到身后一声关门的响,我不禁怒从心起。
那个林书南,他既然说了把我当朋友,却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告诉我,就这么直接消失了!亏得我还为他担心!如果他打定主意要和我保持距离,那当初为什么又要说什么“我不想让你成为过客”?好玩么?
我生气了。
虽然尽量保持冷静,但我的脸色一定并不好看,以至于进家门的时候,其他人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
“兰兰姐?”苗嘉木试探地说。
我摇摇头:“什么都别问,拜托。”
我走进房间,考虑自己要不要和林书南绝交……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先和我绝交了。下次见到那混蛋,一定得先揍他一顿。我想。
只是现在呢?现在我该怎么做?
“啊,对了。”我重新走出房间,对苗嘉木说,“我答应过考完请客的,干脆我请你们这些室友们都去吧。想吃点什么?”
他们互相看看,苗嘉木说:“你钱包撑得住?”
“如果你不是想吃上万元一顿的大餐的话。”
“唔……”苗嘉木摸着下巴,“可是,就算你这么说,我一时也想不起来要吃点什么……要不……”
他想了很久,说:“这几天都下雪吧?下雪天就请我们喝粥吧。”
“哈?”我说,“我好不容易请一次客,你竟然说要喝粥?”
“嗯,最近街尾新开了一家店。”苗嘉木说,“我还没去尝试过,但是听说很不赖的样子。”
我看向另外两人。羽鸟十香说:“我无所谓。”
千易贤呢?千易贤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那就当作没有异议了。”我说,“不过,我可提醒你们,到时候可别抱怨太寒酸啊……”
“你还没说你自己的意见呢。”苗嘉木说。
“我的意见,巴不得你们都吃泡面。”我说,“开玩笑的,我倒是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就听你们的吧。”
“好——!今晚就去!”苗嘉木说。
这天下午,我正坐在桌前,对着课本昏昏欲睡,手机突然响了,我看了一眼联系人,是林书南。我犹豫了一下,按了挂断键。
过不一会儿,手机再次响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
“你搞什么呢?”我问。
“我搬家了。”他说。
“我知道,我听你那房东说了。”我说,“我是说,你搬家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啊,对不起。”他说,“我……一忙起来,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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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愤愤地朝桌上捶了一拳,然后觉得这样太对不起桌子了,当然更对不起的是我自己的手。我揉了揉拳头,准备把力气留到下次见他的时候。
我想了一下,拿起手机给袁芊骊发消息。
“他搬家了。”我说,“我刚刚才知道。”
袁芊骊马上回道:“我之前虽然听说过,但是具体是哪天,搬去哪里,我也是等他已经搬了才听说的。”
我没有马上回答,袁芊骊又说:“那个人,很讨厌吧?”
“简直不可理喻!”我愤怒地回道。
“他跟我在这点上倒挺像的。”袁芊骊回答,“我们都是那种一旦集中于一件事,就会把别的事都忘了的类型。”
“我还以为他被绑架了,我真傻。”
“有句话说,不懂得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我想他就是个印证。”袁芊骊答道,“他太习惯于和人疏离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我不明白。如果这就是他把我忘了的原因,那也太荒唐了。
对我来说,现在最好的策略就是把他也忘了。不管发生什么事,生活都要继续。
晚上,我在餐馆请客。这家粥道餐厅,比我想象的要精致许多。这里提供潮式、港式粥,还有日式茶泡饭,东南亚式玉米粥……
“我可是个有品味的人!”苗嘉木得意地说,“怎么样,我选的地方不错吧?”
我们都点头。
小店虽小,但确实是好地方!并且,当然,好地方的东西也必然贵……鹧鸪粥、海鲜粥什么的,我们必然是吃不起了,我们只能各自要了小碗的素菜粥,然后弄了几个小菜——还别说,这地方的萝卜又脆又香,吃起来竟有别样的爽快。
“呐,我宣布一个事。”苗嘉木说,“我准备加入克莱登大学学生会了。”
“嗯?”我说,“学生会成员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你确定吗?”
“当然。”苗嘉木说,“我跟柳泉早就认识了,学生会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
“那,所以你是了解之后才下了决心?”
“学生会是为学生服务的组织。”他说,“我一直很想体验一下。”
“那,你得到会长同意了?”
“会长说了,我随时可以加入。”苗嘉木露出得意的笑容,“你别看我这副样子,我认真起来也是很靠谱的!”
我摇摇头苦笑,苗嘉木加入学生会,那岂不意味着以后在学生会也会有个人像我儿子一样粘着我了?不过,也好。至少那样不会太孤单。
我再次想起林书南,如果他没有退出学生会,那我们毫无疑问仍会是“同事”,我不知道下次见面会不会很尴尬。
饭毕离开的时候,我发现手机上有林书南打来的未接电话,我想了半天,没有回拨。晚上回去时,屋里的电话正响着,千易贤抢先去接了,说了几句,便朝我看过来。
我对他使个眼色,做口型:说我不在~
千易贤立刻会意,无比大声地说:“她说她不在!”然后立即挂上了电话。
我去,这小子故意的吧!我哭笑不得,说道:“接下来呢,如果他再打电话来,你们就告诉他我不在。嗯,如果他再追问,就让他亲自来找我。”
说完,我便进了屋。老子要复习了,可没时间考虑别的。
晚上,客厅的电话铃响了几次,我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我之前觉得,复习的日子是最无聊的日子,现在我才发现,准备补考的日子才是最无聊的日子。我在加拿大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居然会如此孤寂而单调,这是我之前从未想到的。
这个冬天很冷,也许这里向来是这种气候,但我第一次经历如此寒冷的冬季。连续一个星期的大雪纷飞,将小镇裹成一片银白色,齐膝深的雪,就算在屋里看着,也让人情不自禁地打抖。这个天气,大概能玩把雪堆在窗下然后从二楼跳下去的游戏了,就算是三楼,四楼也没问题。但我没玩游戏,而且几乎没有出门。我只是看着雪积起来,然后略略消融,然后再次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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