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喜帖——
第七百一十八章喜帖
方梦白道:“哦,你与他相遇过了?”
韩风道:“是的,可惜小弟当时的身手差他太多,不然的话,一定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方梦白想了一下,说道:“小兄弟,我觉得你还是别看到他的样子好。”
韩风诧道:“为甚么?”
方梦白道:“能看到他样子的人,都已经死在了他的剑下。要知道,此人连一派掌门都敢杀,需要何等的胆气,又是何等的疯狂。更可怕的是,他来去无踪,无人能识,弄不好还是熟悉的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他,包括你、我在内。”
听了这话,韩风身上立时惊出了一股冷汗。
他自然不会是“魔鬼之剑”,但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呢?在别人的眼里,你可能就会被怀疑。
“魔鬼之剑”的剑法不可能是天下第一,但他对人心的了解,只怕是最彻底的。所谓人人有心,有灵,有魂,有气,而人的心,人的灵,人的魂,人的气,都是在不断的变幻的,为神为魔,全在一念之间。
从“摘星楼”出来之后,韩风仍是在想“魔鬼之剑”的事。他不知道“魔鬼之剑”是谁,但经方梦白提醒之后,他对这个“魔鬼之剑”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他从“魔鬼之剑”的身上,看到了一些自己的影子。
聪明的人,想的东西往往越多,所以往往也很痛苦。白痴甚么都不想,那自然是毫无痛苦可言,或者说别人不懂他的痛苦。韩风是个聪明的人,他一想到“魔鬼之剑”的事,便觉得有些头疼,头疼得想喝酒。
于是,他与龙一走进了一家酒馆,没叫菜,只是一口口的喝着酒,他在摘星楼本来已经喝了不少,现在又喝,而且还连续喝了二十多杯,居然没有一丝醉意,越喝越没感觉,酒量竟在无形中有了极大的进步。
这时,只听得楼梯声响,一个人走了上来,目光一扫,便向他与龙一所在的位子走了过来,步履轻盈,一看就知道是身怀武功之人。
韩风听到脚步声来近,扭头一看,不由怔了一怔,急忙起身,喊道:“七……七大哥,原来是你。”
那人一身青衫,英俊、高大,笑起来时,给人一种很温暖,很潇洒的感觉,正是七皇子武克邪。
“韩神捕,一别一年半,你现在是越来越有气魄了,想喝酒的话,怎么也不喊我一声?”
武克邪说着,坐在了韩风的对面。
韩风坐了下来,道:“七大哥……”
“叫我七哥便是。”
“七哥,你甚么时候来的京城?”
“我每年的春节前后,都会来京城探望家人。今年因为有事,所以来迟了一些,前天才刚到的京城,年早就过了,不过还好,家人都没有怪我。”
“七哥,我叫些酒菜,咱们一起吃。”
“你既然没叫菜,那就不必了叫了,叫些酒吧。”
于是,龙一便起身去向店家要一坛酒。
本来店家对韩风只要酒不要菜,已经有些微词了,现在龙一想拿走一坛酒,店家的面色当即变了。不过,当龙一随手扔了一锭银子在柜台上,那店家立时笑开了颜,不等他叫小二动手搬酒,龙一便自个儿拿了一坛酒,带上一个酒杯,大步去了。
韩风与武克邪正喝间,忽见一个身穿银装的少女,走到了楼上来,目光宛如利刃般一扫,落在了武克邪身上。
“原来你果然在这。姓武的,我找你多日来了,今日总算让我找到了你。拿出你的剑来。”那银装少女长得清妍脱俗,但一张俏脸此时却是粉面含愠,带着一股煞气,令人不敢近前。
韩风一怔,正待问她找谁,只听武克邪笑道:“姑娘,你我萍水相逢,何必动刀动枪,不,应该是动剑才对。”
那银装少女道:“姓武的,你不拿出剑来,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武克邪道:“好好好,我与你过招就是,不过,这里不是动手的地方,你找一个地方,我与朋友喝完了这坛酒,再过去与你动手。”
那银装少女哼了一声,道:“你当我三岁小孩么?”
武克邪道:“没啊,你想与我动手的话,就得这么做。”
那银装少女贝齿一咬,道:“好,我在五里外的那片坟地外等你。”说完,转身下楼而去。
“七哥,这个少女是谁?”韩风问道。
武克邪笑道:“她就是武林九凤之一的‘灵凤’上官慕蝶。”
“‘灵凤’上官慕蝶?她与上官世家……”
“她是上官世家的九小姐,师父是‘北荒姥姥’。半年前,她杀了三个贼人,被我看见,我当时笑了一声,她便认为我小看她,非要与我动手,这不,她一直追到了京城来。”
“原来如此。”
一坛酒喝完之后,武克邪起身道:“走吧,韩神捕,我还没有去你的‘子爵府‘逛一逛呢。”
韩风一愣,道:“七哥,你不是要去……”
武克邪笑道:“不管她了,她等我不到,自然就会走的。”
韩风哭笑不得,想不到武克邪会是这样的一个人儿,连“灵凤”上官穆蝶的鸽子都放。
当下,三人出了酒楼,去了子爵府。
武克邪在子爵府转了一圈之后,笑着说道:“韩神捕,说句老实话,你这府邸还不如许多知县老爷的府邸大。”
韩风道:“京城这个地方寸土寸金,小弟能有一处栖身之所,那就阿弥陀佛了。”
武克邪笑了笑,道:“好了,我要回去了,改日有空,咱们再找机会聚聚。”说完,告辞走了。
虚夜月、冯韶光等人见这个七皇子一点也没有架子,身上反有一种江湖中人的豪迈气概,对他的印象倒也不错。
过了两天,韩风从兵部衙门回到子爵府,便接到了一张帖子,看了之后,才知是青门与红门的喜帖。
原来,青门与红门两家虽然早已结了亲,当时也摆了万席,但因为许多人有名的人都没有去,尤其是京城的达官贵人,所以,特在京城补办一次喜宴,邀请京城的知名人士,前去喝杯喜酒。
本来,红门逼死无色神尼的事,韩风仍是历历在目,但红门这一次既然向他发了喜帖,他身为兵部主事,若不是去的话,不免会让人笑话他小气,所以,他并没有扔掉喜帖,而是打算去喝两杯,然后就走人。
喜酒的日子定在二月十九,地点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万宾楼。
万宾楼属于南宫世家的产业,占地极广,京城的达官贵人一旦要举行盛大的酒宴,一般都会选择此地。韩风是从来没有去过,因为一来里面的酒菜太贵,二来他也没有甚么机会。
从喜帖上,韩风知道了男家是青门,女家是红门。新郎叫张世美,新娘叫温雨荷。张世美是青门门主的嫡孙,二十五岁,温雨荷是红门门主最小的一个孙女,双十年华,正当青春。
转眼到了喜宴的那天,韩风生怕去得早了,会遇到一些不想见的人,所以算准了时辰,在举行大婚前的半柱香内来到了万宾楼,身边有两个人,一个是龙一,一个是冯韶光。
只见万宾楼外车如流水马如龙,人山人海,进进出出,一片喜庆,而光是出来迎接宾客的人,就多达一百多个。虽然只是一场补办的喜宴,但办得如此隆重,也算是罕见的了。
第七百一十八章喜帖
方梦白道:“哦,你与他相遇过了?”
韩风道:“是的,可惜小弟当时的身手差他太多,不然的话,一定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方梦白想了一下,说道:“小兄弟,我觉得你还是别看到他的样子好。”
韩风诧道:“为甚么?”
方梦白道:“能看到他样子的人,都已经死在了他的剑下。要知道,此人连一派掌门都敢杀,需要何等的胆气,又是何等的疯狂。更可怕的是,他来去无踪,无人能识,弄不好还是熟悉的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他,包括你、我在内。”
听了这话,韩风身上立时惊出了一股冷汗。
他自然不会是“魔鬼之剑”,但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呢?在别人的眼里,你可能就会被怀疑。
“魔鬼之剑”的剑法不可能是天下第一,但他对人心的了解,只怕是最彻底的。所谓人人有心,有灵,有魂,有气,而人的心,人的灵,人的魂,人的气,都是在不断的变幻的,为神为魔,全在一念之间。
从“摘星楼”出来之后,韩风仍是在想“魔鬼之剑”的事。他不知道“魔鬼之剑”是谁,但经方梦白提醒之后,他对这个“魔鬼之剑”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他从“魔鬼之剑”的身上,看到了一些自己的影子。
聪明的人,想的东西往往越多,所以往往也很痛苦。白痴甚么都不想,那自然是毫无痛苦可言,或者说别人不懂他的痛苦。韩风是个聪明的人,他一想到“魔鬼之剑”的事,便觉得有些头疼,头疼得想喝酒。
于是,他与龙一走进了一家酒馆,没叫菜,只是一口口的喝着酒,他在摘星楼本来已经喝了不少,现在又喝,而且还连续喝了二十多杯,居然没有一丝醉意,越喝越没感觉,酒量竟在无形中有了极大的进步。
这时,只听得楼梯声响,一个人走了上来,目光一扫,便向他与龙一所在的位子走了过来,步履轻盈,一看就知道是身怀武功之人。
韩风听到脚步声来近,扭头一看,不由怔了一怔,急忙起身,喊道:“七……七大哥,原来是你。”
那人一身青衫,英俊、高大,笑起来时,给人一种很温暖,很潇洒的感觉,正是七皇子武克邪。
“韩神捕,一别一年半,你现在是越来越有气魄了,想喝酒的话,怎么也不喊我一声?”
武克邪说着,坐在了韩风的对面。
韩风坐了下来,道:“七大哥……”
“叫我七哥便是。”
“七哥,你甚么时候来的京城?”
“我每年的春节前后,都会来京城探望家人。今年因为有事,所以来迟了一些,前天才刚到的京城,年早就过了,不过还好,家人都没有怪我。”
“七哥,我叫些酒菜,咱们一起吃。”
“你既然没叫菜,那就不必了叫了,叫些酒吧。”
于是,龙一便起身去向店家要一坛酒。
本来店家对韩风只要酒不要菜,已经有些微词了,现在龙一想拿走一坛酒,店家的面色当即变了。不过,当龙一随手扔了一锭银子在柜台上,那店家立时笑开了颜,不等他叫小二动手搬酒,龙一便自个儿拿了一坛酒,带上一个酒杯,大步去了。
韩风与武克邪正喝间,忽见一个身穿银装的少女,走到了楼上来,目光宛如利刃般一扫,落在了武克邪身上。
“原来你果然在这。姓武的,我找你多日来了,今日总算让我找到了你。拿出你的剑来。”那银装少女长得清妍脱俗,但一张俏脸此时却是粉面含愠,带着一股煞气,令人不敢近前。
韩风一怔,正待问她找谁,只听武克邪笑道:“姑娘,你我萍水相逢,何必动刀动枪,不,应该是动剑才对。”
那银装少女道:“姓武的,你不拿出剑来,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武克邪道:“好好好,我与你过招就是,不过,这里不是动手的地方,你找一个地方,我与朋友喝完了这坛酒,再过去与你动手。”
那银装少女哼了一声,道:“你当我三岁小孩么?”
武克邪道:“没啊,你想与我动手的话,就得这么做。”
那银装少女贝齿一咬,道:“好,我在五里外的那片坟地外等你。”说完,转身下楼而去。
“七哥,这个少女是谁?”韩风问道。
武克邪笑道:“她就是武林九凤之一的‘灵凤’上官慕蝶。”
“‘灵凤’上官慕蝶?她与上官世家……”
“她是上官世家的九小姐,师父是‘北荒姥姥’。半年前,她杀了三个贼人,被我看见,我当时笑了一声,她便认为我小看她,非要与我动手,这不,她一直追到了京城来。”
“原来如此。”
一坛酒喝完之后,武克邪起身道:“走吧,韩神捕,我还没有去你的‘子爵府‘逛一逛呢。”
韩风一愣,道:“七哥,你不是要去……”
武克邪笑道:“不管她了,她等我不到,自然就会走的。”
韩风哭笑不得,想不到武克邪会是这样的一个人儿,连“灵凤”上官穆蝶的鸽子都放。
当下,三人出了酒楼,去了子爵府。
武克邪在子爵府转了一圈之后,笑着说道:“韩神捕,说句老实话,你这府邸还不如许多知县老爷的府邸大。”
韩风道:“京城这个地方寸土寸金,小弟能有一处栖身之所,那就阿弥陀佛了。”
武克邪笑了笑,道:“好了,我要回去了,改日有空,咱们再找机会聚聚。”说完,告辞走了。
虚夜月、冯韶光等人见这个七皇子一点也没有架子,身上反有一种江湖中人的豪迈气概,对他的印象倒也不错。
过了两天,韩风从兵部衙门回到子爵府,便接到了一张帖子,看了之后,才知是青门与红门的喜帖。
原来,青门与红门两家虽然早已结了亲,当时也摆了万席,但因为许多人有名的人都没有去,尤其是京城的达官贵人,所以,特在京城补办一次喜宴,邀请京城的知名人士,前去喝杯喜酒。
本来,红门逼死无色神尼的事,韩风仍是历历在目,但红门这一次既然向他发了喜帖,他身为兵部主事,若不是去的话,不免会让人笑话他小气,所以,他并没有扔掉喜帖,而是打算去喝两杯,然后就走人。
喜酒的日子定在二月十九,地点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万宾楼。
万宾楼属于南宫世家的产业,占地极广,京城的达官贵人一旦要举行盛大的酒宴,一般都会选择此地。韩风是从来没有去过,因为一来里面的酒菜太贵,二来他也没有甚么机会。
从喜帖上,韩风知道了男家是青门,女家是红门。新郎叫张世美,新娘叫温雨荷。张世美是青门门主的嫡孙,二十五岁,温雨荷是红门门主最小的一个孙女,双十年华,正当青春。
转眼到了喜宴的那天,韩风生怕去得早了,会遇到一些不想见的人,所以算准了时辰,在举行大婚前的半柱香内来到了万宾楼,身边有两个人,一个是龙一,一个是冯韶光。
只见万宾楼外车如流水马如龙,人山人海,进进出出,一片喜庆,而光是出来迎接宾客的人,就多达一百多个。虽然只是一场补办的喜宴,但办得如此隆重,也算是罕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