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沐浴着东升的朝阳,曾经的部落第一勇士艾利希尔,颤抖着沾满lu珠的眉角,睁开了眼帘。

    活动开包裹在全身锁子甲内的肌rou群,握紧chā入地面的长矛,暗劲骤提,瞬间抖落了凝结在魔皮外袍上的水珠。圈住脖颈的厚厚一圈红sè织物,介于围脖和坎肩之间,是游牧人独有的配饰。为了防止风沙倒灌入脖颈。

    单手握矛,另一只手麻利的从红sè腰带内取出个烟斗点燃,惬意的吐着烟圈。

    对游牧人来说,清晨的一锅熏草,是最好的醒神药剂。千万别小看小小的熏草,口口相传的古老配方,可都是各部落的不传之秘。

    游牧人之所以能再残酷的大漠繁衍生息,这些熏草功不可没。甚至鲁·高因城内还有专门的熏灯师,用烟雾治疗病症。

    等一锅熏草燃尽,沙漠佣兵们又生龙活虎的开始了新的一天。

    “艾利希尔,大人不让我们喊他‘主人’,可为什么里面的珍珠却可以这么叫?”第二勇士阿撒尔忍不住问道。

    “阿撒尔,‘主人’这个称呼,对大人来说,似乎有特殊的含义。这只是我的猜测。不过无论叫什么,都改变不了我们将为大人战斗到最后一刻的人生。”艾利希尔ting拔着身躯,用游牧人语飞快的说道。

    “说的没错。”两人身后的亚斯哈咀嚼着一根藤类植物的茎块,瓮声瓮气的说道:“这是真主的意志。即使是地狱,我们也必须勇敢的跳下去。”

    “你们不怀念原先的生活么?”声音从背后传来,说话的是早起的血乌鸦。她在盲眼的僧院里,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通晓游牧人的语言。

    “夫人,我们坦西姆人的词典里从没有怀念这个词。充实的过好每个今天,将无数的明天交给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真主。无论是迎接新的黎明,还是陷入永恒的长眠,我们都内心平静,坦然面对。”艾米罗和培萨姆异口同声的答道。

    “把握现在,将未来交给真主,所以,你们不需要怀念。”血乌鸦欣然点头。

    “夫人,外面lu水很重,在等一个钟头再出来吧。”艾利希尔恭敬的低下头,平静的目光中只有恭顺和尊敬。看不到一点当初将金刀掷入地面时的桀骜和渴望。

    比起相对自由的坎杜拉斯,游牧人世代相传的部落文明,等级要森严和残酷的多,也更能禁锢人心。

    当然,最能禁锢人心的还要数宗教。

    血乌鸦转身返回帐内,艾米罗和培萨姆低着头,小心的将门帘放好。

    抬起头来,正见部落长老领着三个部族勇士,面sè复杂的向帐篷走来。

    “日安,长老。”佣兵们低头致敬。

    “日安,小伙子们。”长老望着一个个熟悉的面容,不由发出一声深长的叹息,“你们都是坦西姆部落的勇士,记住,无论到哪,都要恪守承诺,决不能丢了坦西姆人的勇气和荣誉。”

    “我们会的,长老。”五人郑重的抚xiong。

    “好了,他们也是承诺的一部分,以后你们几个要好好服shi你们的新主人。”不愧是部族长老,说的、做的,也都是亘古不变又至高无上的部落法则。

    长老最后说道:“艾利希尔,快请向你高贵的主人通报吧。”

    “请稍等。”

    长老进入帐篷大厅时,奎正从小隔间内走出。

    “日安,伯爵大人。”长老一丝不苟的行礼后,恭敬的开口,“我们连夜赶往了石制古墓,如你所说,您‘彻底’解决了困扰我们的难题。请接收我们的承诺,还有坦西姆部落的友谊。”

    “好的,长老。这也是我的荣耀。以后需要我的时候,请直接联系我。我的船就停泊在鲁·高因的港口。”示意弗拉维将长老双手捧过头顶的木匣接过,奎郑重的说道。

    “是,大人。”长老寒暄了几句,便告辞离去。奎又提出向他购买能够安神的熏草和坦西姆部落的魔法地图,长老毫不迟疑的答应了。

    奎的豪爽和大方,很快赢得了坦西姆人的心。

    交换完毕,血乌鸦等人又购买了不少秘制的熏香和果脯,还和部落长老商定了的建立贸易栈的契约,并留下本标记了港口和绿洲双相坐标的传送魔法书,奎小队旋即收拾行装,向下一个绿洲进发。

    “奎,下一个绿洲,名叫迪格勒(diggler),在游牧人语中的含义是‘挖掘者’。同时也是‘哺礼’的意思。”

    “哺礼?”对奎来说,这是个陌生的词汇。

    “游牧人古老宗教的教徒,仍然虔诚地信守每日5次礼拜的教规:即晨礼、响礼、哺礼、昏礼、宵礼。日出:封斋、晨礼;日中:晌礼、哺礼;日落:开斋、昏礼;晚霞全部消失起到次日拂晓黎明前:宵礼。”结合从坦西姆部落得来的讯息,血乌鸦为奎解释道。

    “一种宗教礼节。”奎点了点头。

    血乌鸦接着道:“奎,别小看这些绿洲的部落,他们能在碎石荒地繁衍生息千年,凭借的绝不仅仅是勇气。”

    奎点了点头,“每个部落,都有各自的特长。”

    “说的没错,比如坦西姆善于放牧,制作熏草和果脯,而号称迪格勒的挖掘者,善于寻找能实用的仙人掌茎和果实。”

    “仙人掌还要寻找么?”奎随手指着身旁随处可见的大仙人掌问道。

    血乌鸦瞥了眼身上长满白sè长絮的大仙人掌笑道:“奎,你再仔细看看。”

    野蛮人站定后,很认真的看了会,终于发现了门道。“咦?它似乎在移动?”

    血乌鸦笑道:“这叫步行仙人掌(注)。这种仙人掌能将自己的根系当成tui和脚,慢慢地向别处行走。

    沙漠本来荒凉贫瘠,缺少水分。

    当它在某个地方活不下去的时候,就会随风一步步的移动;遇到适宜的地方再停下来,用那些软刺构成的根,‘安营扎寨’,继续生长。”血乌鸦笑道:“许多有经验的沙漠佣兵会追寻着它的足迹,寻找珍贵的水源。”

    “适者才能生存。”奎望着缓缓移动的步行仙人掌,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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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步行仙人掌生长在南美洲秘鲁的沙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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