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星宇犯迷糊了,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将抹布扔给于伟,跟着刘若兰去了阁楼上。来到楼上,刘若兰示意陆星宇坐下,接着从包里取出一封信,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道:“萧大哥,你能陪我去一趟奈落镇吗?”
“奈落镇?那是什么地方?”
刘若雪眼中露出兴奋的光芒:“奈落镇是纽约西边郊外的一个小镇,距纽约大概有一百多公里。”
“一百多公里?这么远!”陆星宇有些吃惊了,跑到这么远的一个小镇去做什么。
“我想去找我的未婚夫。”刘若兰红着脸,放低声音,但眼中的坚定和执着还是被陆星宇注意到了。
“你的未婚夫在奈落镇吗?”陆星宇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亲自去找,“你打个电话给他,让他回纽约不就行了?”
“不是这样的。”刘若兰急忙道,接着将桌子上的信往陆星宇这边一推,“你这封信吧。”
陆星宇见她脸色古怪,还要叫自己看信,看就看吧。他取过桌子上的信,打开,取出信纸,看了起来:
吾爱小兰,展信如晤!
受人之邀,我已于近日来到纽约西边的小镇奈落镇,下榻于枫叶旅馆,老板娘貌美,小兰可不要吃醋啊!不日,我将展开科研调查,收集当地特有之真菌。据传说,该镇有可怕传说。几十年前爆发大瘟疫,整个镇划为死城。直到美国的战争期间,政府派出人员来到此地,以伐萧逸支援国家,才重新建立此镇。当然,此乃传闻,小兰不必担忧。
珍!
附上一片当地的枫叶,很漂亮!
加明2008年12月落款是一年前的时间。
看完这信,陆星宇眼中露出疑惑,转头看刘若兰,只见她眼睛发红,就差哭出来了。陆星宇压住心中的困惑,安慰她:“刘小姐,你不要担心,你未婚夫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能告诉我吗?”
“萧大哥,你叫我小兰就行。”刘若兰抹了抹眼角,忍住心中的难受,控制了一下情绪,说出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刘若兰的未婚夫叫李加明,这便是李加明写给刘若兰的信,他和刘若兰都是纽约一所大学里的研究生,只是所读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不同,两人本打算研究生毕业就结婚的。暑假期间,说道某处调查菌类。谁料一去之后,便如人家蒸发,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再也没有音讯。
身为未婚妻的刘若兰焦急得不得了,旋即报警。然而似乎由于一些原因,这次李加明乃是秘密行动,目的地没告诉任何人,即使对刘若兰也只是含糊地透露去纽约西边的小镇而已。刘若兰几乎崩溃,苦苦寻觅一年,毫无音讯,李加明可能真的如警方所说,已经在某个深山老林遇难。
刘若兰伤心欲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开始慢慢的接受此时,哪知刚刚有些淡忘,昨天却忽然接到学校的收发室打来的电话,说是有自己的信。刘若兰听闻,以为是李加明给自己来信了,怀着激动的心情便去了,取得的信就是陆星宇刚刚看见的那封。取了信后,刘若兰回到自己的宿舍,挣扎了很长时间,晚上将近十一点她决定去找自己的姐姐,下这件事情,于是就有了陆星宇无意间救她的那一出。
刘若兰说完,陆星宇说出了他的疑惑:小兰,这封信是一年前的,为何你现在才收到呢。”
刘若兰解释道:“信刚送到收发室的时候,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因为生病,没有通知我,之后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收发室的人换了,这封信便积压下来,知道最近,在清理信件的时候才发现,我才去取的。”
“原来是这样。”陆星宇点点头,“好吧,我陪你去,什么时候出发,你说个时间吧。”
“就现在吧。”刘若兰不好意思的看了看陆星宇。
“就现在,什么都还没准备好呢。”陆星宇体谅他的心急,但也用不着这么急吧。
刘若兰收敛了一下心情,站起身,狡黠的笑了笑,接着走到里间,拉出一个行李箱来。陆星宇,恍然大悟,笑道:“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我们是打车去吗?”
“不用,我姐有车的,我们开她的车去。”
陆星宇点点头:“既然如此,那走吧。”
其实在刘若兰收到这封信之后,她便起了去一趟奈落镇的念头,只是她一个女儿家,独自去只怕不安全。在知道了陆星宇一个打二十几个大汉的事迹后,让她找到了机会,让陆星宇陪自己去,既然李加明是在奈落镇失踪的,那说明奈落镇不简单,有陆星宇陪自己去,不仅能让他保护自己,而且还有助于查清李加明的下落。
两人下了楼,向刘姐说了一声,刘姐并没有阻拦他们,只是对陆星宇歉意的说了声“谢谢”,然后嘱咐他们当心安全。驾车这种事情当然由陆星宇来做,去奈落镇的路线,刘若兰已经查清楚了,车子开了一段路,陆星宇忽然想起现在自己和史密斯签约了,应该通知他一声,取出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
“喂,史密斯吗?我是萧逸,我想给你请个假,我估计要离开纽约几天,这几天你就不要为我安排赛事了。”陆星宇说得很自然,但听在史密斯耳中却如同打鼓一般,他立马就叫了起来:“什么!萧逸!你说什么!你要离开纽约几天!我没听错吧,你怎么说走就走,好,好,反正四天后有你的一场比赛,你如果到时还没回来,就算是违约了,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说完“啪”的一下就挂了电话,陆星宇只得无奈的苦笑。
“怎么了萧大哥,有什么急事吗?”电话中史密斯的吼声刘若非自然是听见了,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陆星宇转过头,淡然一笑:“呵呵,没什么事,你不用担心。”
“哦。”
天黑的时候,陆星宇两人便到了奈落镇外围的盘山公路上,远远的向下俯瞰,已经能够欣赏到小镇繁华的风情了。
“奈落,是梵语地狱的意思,翻.电脑访问译过来,也就是地狱镇。为什么一个小镇,会取这么不吉利的名字呢?”刘若兰好奇地自言自语。
镇子的入口处,有一块巨大的牌坊耸立在两人的面前,上面不住闪烁着荧光字:三途川!三途川是从人间进入冥界的必经之路。河岸是一花圃,种植了无数如火焰般燃烧的鲜红的花朵,在红色的灯光照耀下,仿佛铺就了一层血的地毯。
进入奈落镇,有一个规矩,奈落镇是地狱之镇,步入奈落镇的人,都不是活人,所以不能以真面目见人,每一个来到奈落镇的人,必须戴上一个面具。陆星宇知道这个规矩后,心中有些哭笑不得:还真是见不得人啊。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入乡随俗,于是各自开始选取了面具,戴在面孔上,感觉不可思议。
陆星宇是夜叉,佛教传说八部众里面美貌见状的青年。刘若兰的是乾闼婆,只要吸食香气就可存活的神人,是体态美丽的女子,戴上面具后,他们一起前往李加明所说的宾馆,走在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戴着面具的游客,或面目狰狞或貌美如花,不一而定。走到枫叶旅馆,这不过是当地一家小规模的店面。
老板娘脸上戴着一个蝴蝶型面具,只是遮住了眼眶部分,却露出了大部分的面颊,高挺的鼻梁,丰润的小嘴,可以看得出,面具后面的人是个相貌极美的女子。
刘若兰住在203,隔壁就是陆星宇,呼唤颇为方便。老板娘看刘若兰是一个女孩子,就帮她收拾好了行李。刘若兰突然问道:“老板娘,你记不记得,一年前,有一个名叫李加明的青年住在这里过?”
老板娘露出迷惑的神情,摇摇头说道:“不好意思啊,我才来不久,一年前住着什么客人,我并不清楚。不过你们可以去当地的警署了解一下,或许保存着记录。”
“那前一任老板娘呢?”
“她啊。”老板娘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姐姐去世了,所以我继承了这家旅馆。”
刘若兰大失所望,明明是这家旅馆,怎么老板娘换了呢?
“对了,老板娘,你带着的面具是什么?”
老板娘狡黠地一笑:“阿修罗,远古八族中的阿修罗,传说阿修罗这个部族的人,男的勇猛却相貌极丑,女的却非常美!”
刘若兰先洗了一个澡,她跑到阳台上冲旁边喊:“萧大哥,你能过来一下吗?”
片刻,陆星宇进来,一起坐在床上,仔细研究整个事件,刘若兰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下。陆星宇分析:“整件事情,从一开始就不寻常。首先,你的未婚夫为何行踪如此诡秘,连你也不肯透露,此事一定非常重大而且保密。第二,他在信上说是受人之邀,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他的熟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未婚夫的失踪,我们曾经怀疑是遇难。但我看这里的山势并不险要,而且你的未婚夫既是研究生,肯定不是那种书呆子,你也对我说了,他常年参与野外考察,体格健壮、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绝对不可能是遇难。联系刚才的分析,我以为,他是因为那个隐秘的事情,而被灭口了!”
“奈落镇?那是什么地方?”
刘若雪眼中露出兴奋的光芒:“奈落镇是纽约西边郊外的一个小镇,距纽约大概有一百多公里。”
“一百多公里?这么远!”陆星宇有些吃惊了,跑到这么远的一个小镇去做什么。
“我想去找我的未婚夫。”刘若兰红着脸,放低声音,但眼中的坚定和执着还是被陆星宇注意到了。
“你的未婚夫在奈落镇吗?”陆星宇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亲自去找,“你打个电话给他,让他回纽约不就行了?”
“不是这样的。”刘若兰急忙道,接着将桌子上的信往陆星宇这边一推,“你这封信吧。”
陆星宇见她脸色古怪,还要叫自己看信,看就看吧。他取过桌子上的信,打开,取出信纸,看了起来:
吾爱小兰,展信如晤!
受人之邀,我已于近日来到纽约西边的小镇奈落镇,下榻于枫叶旅馆,老板娘貌美,小兰可不要吃醋啊!不日,我将展开科研调查,收集当地特有之真菌。据传说,该镇有可怕传说。几十年前爆发大瘟疫,整个镇划为死城。直到美国的战争期间,政府派出人员来到此地,以伐萧逸支援国家,才重新建立此镇。当然,此乃传闻,小兰不必担忧。
珍!
附上一片当地的枫叶,很漂亮!
加明2008年12月落款是一年前的时间。
看完这信,陆星宇眼中露出疑惑,转头看刘若兰,只见她眼睛发红,就差哭出来了。陆星宇压住心中的困惑,安慰她:“刘小姐,你不要担心,你未婚夫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能告诉我吗?”
“萧大哥,你叫我小兰就行。”刘若兰抹了抹眼角,忍住心中的难受,控制了一下情绪,说出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刘若兰的未婚夫叫李加明,这便是李加明写给刘若兰的信,他和刘若兰都是纽约一所大学里的研究生,只是所读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不同,两人本打算研究生毕业就结婚的。暑假期间,说道某处调查菌类。谁料一去之后,便如人家蒸发,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再也没有音讯。
身为未婚妻的刘若兰焦急得不得了,旋即报警。然而似乎由于一些原因,这次李加明乃是秘密行动,目的地没告诉任何人,即使对刘若兰也只是含糊地透露去纽约西边的小镇而已。刘若兰几乎崩溃,苦苦寻觅一年,毫无音讯,李加明可能真的如警方所说,已经在某个深山老林遇难。
刘若兰伤心欲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开始慢慢的接受此时,哪知刚刚有些淡忘,昨天却忽然接到学校的收发室打来的电话,说是有自己的信。刘若兰听闻,以为是李加明给自己来信了,怀着激动的心情便去了,取得的信就是陆星宇刚刚看见的那封。取了信后,刘若兰回到自己的宿舍,挣扎了很长时间,晚上将近十一点她决定去找自己的姐姐,下这件事情,于是就有了陆星宇无意间救她的那一出。
刘若兰说完,陆星宇说出了他的疑惑:小兰,这封信是一年前的,为何你现在才收到呢。”
刘若兰解释道:“信刚送到收发室的时候,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因为生病,没有通知我,之后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收发室的人换了,这封信便积压下来,知道最近,在清理信件的时候才发现,我才去取的。”
“原来是这样。”陆星宇点点头,“好吧,我陪你去,什么时候出发,你说个时间吧。”
“就现在吧。”刘若兰不好意思的看了看陆星宇。
“就现在,什么都还没准备好呢。”陆星宇体谅他的心急,但也用不着这么急吧。
刘若兰收敛了一下心情,站起身,狡黠的笑了笑,接着走到里间,拉出一个行李箱来。陆星宇,恍然大悟,笑道:“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我们是打车去吗?”
“不用,我姐有车的,我们开她的车去。”
陆星宇点点头:“既然如此,那走吧。”
其实在刘若兰收到这封信之后,她便起了去一趟奈落镇的念头,只是她一个女儿家,独自去只怕不安全。在知道了陆星宇一个打二十几个大汉的事迹后,让她找到了机会,让陆星宇陪自己去,既然李加明是在奈落镇失踪的,那说明奈落镇不简单,有陆星宇陪自己去,不仅能让他保护自己,而且还有助于查清李加明的下落。
两人下了楼,向刘姐说了一声,刘姐并没有阻拦他们,只是对陆星宇歉意的说了声“谢谢”,然后嘱咐他们当心安全。驾车这种事情当然由陆星宇来做,去奈落镇的路线,刘若兰已经查清楚了,车子开了一段路,陆星宇忽然想起现在自己和史密斯签约了,应该通知他一声,取出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
“喂,史密斯吗?我是萧逸,我想给你请个假,我估计要离开纽约几天,这几天你就不要为我安排赛事了。”陆星宇说得很自然,但听在史密斯耳中却如同打鼓一般,他立马就叫了起来:“什么!萧逸!你说什么!你要离开纽约几天!我没听错吧,你怎么说走就走,好,好,反正四天后有你的一场比赛,你如果到时还没回来,就算是违约了,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说完“啪”的一下就挂了电话,陆星宇只得无奈的苦笑。
“怎么了萧大哥,有什么急事吗?”电话中史密斯的吼声刘若非自然是听见了,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陆星宇转过头,淡然一笑:“呵呵,没什么事,你不用担心。”
“哦。”
天黑的时候,陆星宇两人便到了奈落镇外围的盘山公路上,远远的向下俯瞰,已经能够欣赏到小镇繁华的风情了。
“奈落,是梵语地狱的意思,翻.电脑访问译过来,也就是地狱镇。为什么一个小镇,会取这么不吉利的名字呢?”刘若兰好奇地自言自语。
镇子的入口处,有一块巨大的牌坊耸立在两人的面前,上面不住闪烁着荧光字:三途川!三途川是从人间进入冥界的必经之路。河岸是一花圃,种植了无数如火焰般燃烧的鲜红的花朵,在红色的灯光照耀下,仿佛铺就了一层血的地毯。
进入奈落镇,有一个规矩,奈落镇是地狱之镇,步入奈落镇的人,都不是活人,所以不能以真面目见人,每一个来到奈落镇的人,必须戴上一个面具。陆星宇知道这个规矩后,心中有些哭笑不得:还真是见不得人啊。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入乡随俗,于是各自开始选取了面具,戴在面孔上,感觉不可思议。
陆星宇是夜叉,佛教传说八部众里面美貌见状的青年。刘若兰的是乾闼婆,只要吸食香气就可存活的神人,是体态美丽的女子,戴上面具后,他们一起前往李加明所说的宾馆,走在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戴着面具的游客,或面目狰狞或貌美如花,不一而定。走到枫叶旅馆,这不过是当地一家小规模的店面。
老板娘脸上戴着一个蝴蝶型面具,只是遮住了眼眶部分,却露出了大部分的面颊,高挺的鼻梁,丰润的小嘴,可以看得出,面具后面的人是个相貌极美的女子。
刘若兰住在203,隔壁就是陆星宇,呼唤颇为方便。老板娘看刘若兰是一个女孩子,就帮她收拾好了行李。刘若兰突然问道:“老板娘,你记不记得,一年前,有一个名叫李加明的青年住在这里过?”
老板娘露出迷惑的神情,摇摇头说道:“不好意思啊,我才来不久,一年前住着什么客人,我并不清楚。不过你们可以去当地的警署了解一下,或许保存着记录。”
“那前一任老板娘呢?”
“她啊。”老板娘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姐姐去世了,所以我继承了这家旅馆。”
刘若兰大失所望,明明是这家旅馆,怎么老板娘换了呢?
“对了,老板娘,你带着的面具是什么?”
老板娘狡黠地一笑:“阿修罗,远古八族中的阿修罗,传说阿修罗这个部族的人,男的勇猛却相貌极丑,女的却非常美!”
刘若兰先洗了一个澡,她跑到阳台上冲旁边喊:“萧大哥,你能过来一下吗?”
片刻,陆星宇进来,一起坐在床上,仔细研究整个事件,刘若兰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下。陆星宇分析:“整件事情,从一开始就不寻常。首先,你的未婚夫为何行踪如此诡秘,连你也不肯透露,此事一定非常重大而且保密。第二,他在信上说是受人之邀,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他的熟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未婚夫的失踪,我们曾经怀疑是遇难。但我看这里的山势并不险要,而且你的未婚夫既是研究生,肯定不是那种书呆子,你也对我说了,他常年参与野外考察,体格健壮、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绝对不可能是遇难。联系刚才的分析,我以为,他是因为那个隐秘的事情,而被灭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