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甩掉了鞋,脱掉外套扔在了电脑椅子上,歪着脑袋看向卧室紧闭的房门,目光却是没有多少醉意,却隐含着恨意。
他向卧室门走近,右脚微动,但是只是晃动了两下,又停了下来,转身来到小床边,脱掉自己的外衣,换上睡衣,动作虽然有些生硬,但是却并不出错。
没刷牙、没洗脸、没关灯,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了小床上,双眼瞪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终于,又到了周六,一大早,爱怜便把甜甜送到了对门,让宋妈看着,自己帮着路森收拾他要拿走的东西。
果真,他也真没客气,凡是爱怜答应过的东西,他一样没有落下,全都打包起来了。
爱怜也不拦着,他拿走就当自己扶贫了,倒出地方自己好买新家具,他用过的东西,她真不想用。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路森找的搬家公司就已经把这些并不多的东西,搬的利利索索的。
至于搬到哪里?爱怜没兴趣问。
林翔宇母子来时,爱怜刚送走路森和搬家公司,看着凌乱的家,也没时间整理,便锁了门,给林翔宇上了课。
林翔宇学的挺快的,家教也好,林翔宇妈妈教的不错,爱怜很喜欢这个孩子,与甜甜也能玩到一起,爱怜教的很用心,有时会给他免费加时。
周六和周日一天半的时间,爱怜就是在收拾自己家了,为此林翔宇的课挪到了周日晚上上的。
以她那矫性劲儿,当然免不了又好好地捯饬了一下这个小家。
找来了粉刷匠,重新粉刷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又找来了家政,好好打扫干净;买了一台新的滚筒洗衣机安放在了卫生间里面。
至于电视,不需要的,甜甜还不到六岁,能少看些电视,就少看一些,本来眼睛就不太好,更不能伤到眼睛。
她的斜视还是多多少少影响了一些视力。
至于电脑?过几天有时间,爱怜去电脑城攒一台台式机先用着,暂时够用就行,用来干嘛?当然是炒股啊!
即将到来的大牛市啊!不去掺和掺和,浪费这个年代了。
当然,本钱没多少,还得管二老和朋友借点儿,自己买完那些家用的东西,至多还能剩下一万五千块钱,还是有些少。
后天开完工资就辞职,这工作,她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一周后,爱怜看着现在的小家,卧室还和原来差不多,一张大床,又多一个小床,原来的大衣柜、书桌和椅子,书桌上一台崭新的台式电脑,二十二寸的液晶屏,可比路森拿走的那台已经几乎淘汰的大脑袋电脑好看多了。
客厅添了一张三人座的布艺沙发,沙发旁边一张小方几,方几是她在旧货市场里淘的,买了套木工工具,自己重新翻新了一番,居然相当不错。
厨房擦洗干净外,只是买一套茶具、煮茶设备,一个小套精美的餐具,一个小智能饭煲,一个电磁炉和平底炒锅、一套餐刀、一个菜板。
没了。
就这些,餐具是四碗四盘四匙一带盖汤锅,全套都是玻璃透明的,质量很好,卖的也挺贵,爱怜在商场中一眼便看中了,犹豫了好久后,拿下!
虽然每天母女都是去对门混吃的,但甜甜还小,有时饿了时,还是临时要在家弄些吃的,总去对门,有时也不是那么方便。
一些必要的餐具还是得准备的。
原本按爱怜的设想,厨房里什么都不买的,但想想,还是不太现实。
不过,她买的十分简单,但都很精致。
卫生间里换的滚筒洗衣机,也算是遂了她的心愿。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家,爱怜抱起甜甜开心地转了好几个圈儿。
两天后,爱怜辞职了,拿着一个月二十天的工资,欢欢喜喜地去医疗器械商店里转了一圈儿,选了一套针灸银针和一些消毒用品。
外面白雪皑皑,室内温暖如春。
爱怜看着面前这位原主最要好的闺蜜,她是真闺蜜,不是那种塑料闺蜜,原主上辈子和她做了一辈子的朋友。
她叫苏米,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一,长发飘飘,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甩出原主几条街,可是她们却十分要好。
如果原主稍微小心眼儿一些,也不会和苏米好了一辈子,实在两人的外型差距有些大,外人常说:宋爱怜,你真是勇气可嘉,整天和苏米在一起。
原主不是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是苏米对她很好很好,她不在乎自己在她面前被比成了丑小鸭,她只想要一个真心的朋友而已。
这时的苏米也正处于低谷阶段,但是并不能让她因此而萎靡,还是整天乐呵呵的,也是苏米在上辈子一直劝原主离开路森这个渣男,哪怕有时候说的话都有些重了,她也不怕原主生气,只是想劝她早日离开这个火坑,还自己一个自由,但是原主压根就听不进去她的话。
两人这时也是有二十多天没见面了,再见面时,苏米惊讶地听到,爱怜居然离婚了,这个消息让苏米在大喜,哪怕她现在的经济也很拮据,但还是要请客。
这不,两人此时便坐在了肯德鸡内靠窗的位置,心情极好地边欣赏着外面的飘飘大雪,边吃着垃圾食品聊着天。
“怜怜,老实交待,你到底是怎么突然想通的,就离开那个恶心的男人?”苏米说话十分直爽,一头披肩长发被她拿到了一边儿,晶晶亮的眼睛透着开心,好朋友终于脱离苦海了。
“怎么?我离婚了,你这么开心?有你么当朋友的?损友吧?”爱怜笑着点了一下苏米光洁的额头。
“呵呵!我早看路森不顺眼了,他把你当成什么了?这天底下三条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不还有的是嘛!”苏米拿着根薯条沾了沾蕃茄酱,送到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
“就是被他给伤透了吧?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我还年轻,还有大好的人生,不应该就这么被消耗在他这里”爱怜轻声说道,这应该是原主的心声吧?只是前世一生都未做到。
他向卧室门走近,右脚微动,但是只是晃动了两下,又停了下来,转身来到小床边,脱掉自己的外衣,换上睡衣,动作虽然有些生硬,但是却并不出错。
没刷牙、没洗脸、没关灯,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了小床上,双眼瞪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终于,又到了周六,一大早,爱怜便把甜甜送到了对门,让宋妈看着,自己帮着路森收拾他要拿走的东西。
果真,他也真没客气,凡是爱怜答应过的东西,他一样没有落下,全都打包起来了。
爱怜也不拦着,他拿走就当自己扶贫了,倒出地方自己好买新家具,他用过的东西,她真不想用。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路森找的搬家公司就已经把这些并不多的东西,搬的利利索索的。
至于搬到哪里?爱怜没兴趣问。
林翔宇母子来时,爱怜刚送走路森和搬家公司,看着凌乱的家,也没时间整理,便锁了门,给林翔宇上了课。
林翔宇学的挺快的,家教也好,林翔宇妈妈教的不错,爱怜很喜欢这个孩子,与甜甜也能玩到一起,爱怜教的很用心,有时会给他免费加时。
周六和周日一天半的时间,爱怜就是在收拾自己家了,为此林翔宇的课挪到了周日晚上上的。
以她那矫性劲儿,当然免不了又好好地捯饬了一下这个小家。
找来了粉刷匠,重新粉刷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又找来了家政,好好打扫干净;买了一台新的滚筒洗衣机安放在了卫生间里面。
至于电视,不需要的,甜甜还不到六岁,能少看些电视,就少看一些,本来眼睛就不太好,更不能伤到眼睛。
她的斜视还是多多少少影响了一些视力。
至于电脑?过几天有时间,爱怜去电脑城攒一台台式机先用着,暂时够用就行,用来干嘛?当然是炒股啊!
即将到来的大牛市啊!不去掺和掺和,浪费这个年代了。
当然,本钱没多少,还得管二老和朋友借点儿,自己买完那些家用的东西,至多还能剩下一万五千块钱,还是有些少。
后天开完工资就辞职,这工作,她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一周后,爱怜看着现在的小家,卧室还和原来差不多,一张大床,又多一个小床,原来的大衣柜、书桌和椅子,书桌上一台崭新的台式电脑,二十二寸的液晶屏,可比路森拿走的那台已经几乎淘汰的大脑袋电脑好看多了。
客厅添了一张三人座的布艺沙发,沙发旁边一张小方几,方几是她在旧货市场里淘的,买了套木工工具,自己重新翻新了一番,居然相当不错。
厨房擦洗干净外,只是买一套茶具、煮茶设备,一个小套精美的餐具,一个小智能饭煲,一个电磁炉和平底炒锅、一套餐刀、一个菜板。
没了。
就这些,餐具是四碗四盘四匙一带盖汤锅,全套都是玻璃透明的,质量很好,卖的也挺贵,爱怜在商场中一眼便看中了,犹豫了好久后,拿下!
虽然每天母女都是去对门混吃的,但甜甜还小,有时饿了时,还是临时要在家弄些吃的,总去对门,有时也不是那么方便。
一些必要的餐具还是得准备的。
原本按爱怜的设想,厨房里什么都不买的,但想想,还是不太现实。
不过,她买的十分简单,但都很精致。
卫生间里换的滚筒洗衣机,也算是遂了她的心愿。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家,爱怜抱起甜甜开心地转了好几个圈儿。
两天后,爱怜辞职了,拿着一个月二十天的工资,欢欢喜喜地去医疗器械商店里转了一圈儿,选了一套针灸银针和一些消毒用品。
外面白雪皑皑,室内温暖如春。
爱怜看着面前这位原主最要好的闺蜜,她是真闺蜜,不是那种塑料闺蜜,原主上辈子和她做了一辈子的朋友。
她叫苏米,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一,长发飘飘,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甩出原主几条街,可是她们却十分要好。
如果原主稍微小心眼儿一些,也不会和苏米好了一辈子,实在两人的外型差距有些大,外人常说:宋爱怜,你真是勇气可嘉,整天和苏米在一起。
原主不是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是苏米对她很好很好,她不在乎自己在她面前被比成了丑小鸭,她只想要一个真心的朋友而已。
这时的苏米也正处于低谷阶段,但是并不能让她因此而萎靡,还是整天乐呵呵的,也是苏米在上辈子一直劝原主离开路森这个渣男,哪怕有时候说的话都有些重了,她也不怕原主生气,只是想劝她早日离开这个火坑,还自己一个自由,但是原主压根就听不进去她的话。
两人这时也是有二十多天没见面了,再见面时,苏米惊讶地听到,爱怜居然离婚了,这个消息让苏米在大喜,哪怕她现在的经济也很拮据,但还是要请客。
这不,两人此时便坐在了肯德鸡内靠窗的位置,心情极好地边欣赏着外面的飘飘大雪,边吃着垃圾食品聊着天。
“怜怜,老实交待,你到底是怎么突然想通的,就离开那个恶心的男人?”苏米说话十分直爽,一头披肩长发被她拿到了一边儿,晶晶亮的眼睛透着开心,好朋友终于脱离苦海了。
“怎么?我离婚了,你这么开心?有你么当朋友的?损友吧?”爱怜笑着点了一下苏米光洁的额头。
“呵呵!我早看路森不顺眼了,他把你当成什么了?这天底下三条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不还有的是嘛!”苏米拿着根薯条沾了沾蕃茄酱,送到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
“就是被他给伤透了吧?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我还年轻,还有大好的人生,不应该就这么被消耗在他这里”爱怜轻声说道,这应该是原主的心声吧?只是前世一生都未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