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不易在草坪里喂了一会孔雀,觉得无趣,负着手慢慢往前走,南原皇宫美丽的风景看得太多,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等她停下脚步,抬起头来,看到不远处的孔雀宫。
她抿嘴微微一笑,或许在她潜意识里,她就是想来这里的。
虽然一直女扮男装,尉迟不易心里还是渴望有个闺中好友,可以时常在一块说说话聊聊天,阿云苏贵为公主,愿意和她做朋友,蓝霁华也不反对,她自然求之不得。
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阿云苏看到她,果然很高兴,快快的迎上来,“不易公子,快请坐。”
转头又叫婢女,“小桑,把雾耳泡一杯给不易公子品尝。”
尉迟不易笑着坐下来,“公主不必叫我公子,叫名字便罢了。”
阿云苏俏皮一笑,“那你也不必叫我公主,叫阿云苏吧。”
尉迟不易说好,四处打量了一番,“都说孔雀殿是最漂亮的,今日一见,果然如此,阿云苏,陛下很看重你呢。”
阿云苏淡然一笑,“可别提这个了,自打我住进孔雀殿,古丽娅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初来乍到,陛下不应该厚此薄彼。”
小桑在边上嘀咕:“也就公主这样想,若是古丽娅公主住了孔雀殿,不知道多得意呢!”
阿云苏瞪了她一眼,招呼尉迟不易用茶,“这是我从家乡带来的茶,这茶叶终年长在云雾里,形状象人的耳朵,所以叫雾耳,每年收成不多,连陛下都没尝过,让你先尝了。”
尉迟不易哈哈大笑,“我荣幸之致。”
她端起小茶盅,茶汤清亮呈淡黄色,香味却浓郁,轻轻抿一口,醇厚郁香,咽下去,回味甘甜。
她忍不住赞,“好喝。”
“茶叶不多,不宜相赠,你若喜欢,随时欢迎过来品茶。”
尉迟不易笑着点头,阿云苏真诚不做作,性格爽朗,她没交错朋友。
“不易,你跟我说说东越的事吧,”阿云苏说,“听说东越地幅辽阔,遍地繁华,有机会真想去见识一下,可惜,”她叹了一口气,“进了南原皇宫,只怕是没那个机会了,你给我讲讲吧。”
尉迟不易便给她讲临安城,讲东越皇宫拔地而起的城墙,讲富贾五进五出的大宅门,讲史记商队走遍东南西北,讲集市上的热闹,讲天桥下的杂耍,讲端午的赛龙舟,讲瑞冬的大雪……她想到什么讲什么。
阿云苏托着腮,听得津津有味,眼睛发光,脸上是向往的神情。
不但是她,连小桑站在一旁都一脸呆滞的表情……尉迟不易本来就是个多话的,但是她在蓝霁华跟前不敢讲太多话,怕露陷。
现在有了听众,她便滔滔不绝讲了起来,讲到兴奋之处,难免手舞足蹈,让阿云苏有些好笑,只是那副烟嗓子大煞风景。
尉迟不易正讲得起劲,看到有人从门口进来,走在前面的人有一把清亮的喉咙,“哟,原来不易公子在,难怪这么热闹。”
是古丽娅和那莎来了,这倒是稀,三位公主入宫的时间不长,私下里并没有太多接触,这是第一次串门子,阿云苏自然笑脸相迎。
古丽娅在哪里都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她一来,尉迟不易就讲不下去了,因为屡屡被她打断话头,尉迟不易只好不说了。
人多了,气氛倒显得有些沉闷,尉迟不易不说话了,那莎从进门就沉默,古丽娅倒是话多,不过没人搭理,她也在乎,说起她的家乡摩温克部落的事,说怎么布陷井杀野兽,怎么剥野兽的皮做褥子。
明明是个姑娘,说起那些事,却是血腥味十足,听得尉迟不易心里直反胃。
她一直以为公主都是娇滴滴的,现在才知道,比起这些部落公主,她这个拿刀的刺根本不算什么。
在东越的时侯,总听人说南原国住的是些野蛮人,她到了之后,发现那只是传闻,南原百姓除了长得黑点,穿着不同,跟东越人没什么区别,原来野蛮人不是没有,指的是分布在广袤森林里的部落。
当阿丽娅讲到拿粗粗的铁棍捅进野兽的眼眶时,尉迟不易再也听不下去了,一脸惨白的匆匆告辞。
阿云苏还没回过神来,她已经走出了屋子。
阿云苏瞟了古丽娅一眼,“你讲这么些做什么,不易是东越人,哪里听过这些,别吓着人家。”
古丽娅不以为然,“这样就吓着了?
和我们摩温克部落的勇士相比,他简直就不是男人,我敢打赌,要是让尉迟不易单独去猎头黑瞎子,他一准吓得尿裤子。”
尉迟不易从孔雀殿出来,刚要回去,听到有人叫她,“不易公子请留步。”
尉迟不易回头一看,是那莎公主,三个人当中,她是最没存在感的那个,不往蓝霁华身边凑,也不跟她套近乎。
“那莎公主,你怎么也出来了?”
“古丽娅太闹腾了,我喜静,有点受不了。”
那莎笑着说,“时间还早,不易公子去我那里坐坐?”
她用的是商量的语气,温和沉静的样子让尉迟不易不好拒绝,便点了点头。
进了玉泉殿,那莎笑道,“我这里没有阿云苏那么好的茶叶,不易公子可别嫌弃。”
尉迟不易答应来,也是想私底下了解一下那莎公主的为人,虽然对阿云苏印象不错,但倒底谁最适合当皇后,应该全面了解过后再下定论。
如果忽视穿着打扮,那莎一点也不象部落公主,倒有点象东越人,性格沉静,端庄典雅,象一个真正的公主。
只是她话不多,无法让尉迟不易从她的态度里看出更深层的东西。
小坐了片刻,说了一些不闲不淡的话,尉迟不易便告辞了,临走前,那莎送了她一些从家乡带来的肉干。
尉迟不易走在回去的路上,心里比较着阿云苏和那莎,一会觉得真性情的阿云苏应该当皇后,一会又觉得沉静的那莎更适合……她看着手里的肉干,自嘲的笑,莫不是拿了人家的东西手短,这一会的功夫,竟是无法做出判断。
她抿嘴微微一笑,或许在她潜意识里,她就是想来这里的。
虽然一直女扮男装,尉迟不易心里还是渴望有个闺中好友,可以时常在一块说说话聊聊天,阿云苏贵为公主,愿意和她做朋友,蓝霁华也不反对,她自然求之不得。
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阿云苏看到她,果然很高兴,快快的迎上来,“不易公子,快请坐。”
转头又叫婢女,“小桑,把雾耳泡一杯给不易公子品尝。”
尉迟不易笑着坐下来,“公主不必叫我公子,叫名字便罢了。”
阿云苏俏皮一笑,“那你也不必叫我公主,叫阿云苏吧。”
尉迟不易说好,四处打量了一番,“都说孔雀殿是最漂亮的,今日一见,果然如此,阿云苏,陛下很看重你呢。”
阿云苏淡然一笑,“可别提这个了,自打我住进孔雀殿,古丽娅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初来乍到,陛下不应该厚此薄彼。”
小桑在边上嘀咕:“也就公主这样想,若是古丽娅公主住了孔雀殿,不知道多得意呢!”
阿云苏瞪了她一眼,招呼尉迟不易用茶,“这是我从家乡带来的茶,这茶叶终年长在云雾里,形状象人的耳朵,所以叫雾耳,每年收成不多,连陛下都没尝过,让你先尝了。”
尉迟不易哈哈大笑,“我荣幸之致。”
她端起小茶盅,茶汤清亮呈淡黄色,香味却浓郁,轻轻抿一口,醇厚郁香,咽下去,回味甘甜。
她忍不住赞,“好喝。”
“茶叶不多,不宜相赠,你若喜欢,随时欢迎过来品茶。”
尉迟不易笑着点头,阿云苏真诚不做作,性格爽朗,她没交错朋友。
“不易,你跟我说说东越的事吧,”阿云苏说,“听说东越地幅辽阔,遍地繁华,有机会真想去见识一下,可惜,”她叹了一口气,“进了南原皇宫,只怕是没那个机会了,你给我讲讲吧。”
尉迟不易便给她讲临安城,讲东越皇宫拔地而起的城墙,讲富贾五进五出的大宅门,讲史记商队走遍东南西北,讲集市上的热闹,讲天桥下的杂耍,讲端午的赛龙舟,讲瑞冬的大雪……她想到什么讲什么。
阿云苏托着腮,听得津津有味,眼睛发光,脸上是向往的神情。
不但是她,连小桑站在一旁都一脸呆滞的表情……尉迟不易本来就是个多话的,但是她在蓝霁华跟前不敢讲太多话,怕露陷。
现在有了听众,她便滔滔不绝讲了起来,讲到兴奋之处,难免手舞足蹈,让阿云苏有些好笑,只是那副烟嗓子大煞风景。
尉迟不易正讲得起劲,看到有人从门口进来,走在前面的人有一把清亮的喉咙,“哟,原来不易公子在,难怪这么热闹。”
是古丽娅和那莎来了,这倒是稀,三位公主入宫的时间不长,私下里并没有太多接触,这是第一次串门子,阿云苏自然笑脸相迎。
古丽娅在哪里都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她一来,尉迟不易就讲不下去了,因为屡屡被她打断话头,尉迟不易只好不说了。
人多了,气氛倒显得有些沉闷,尉迟不易不说话了,那莎从进门就沉默,古丽娅倒是话多,不过没人搭理,她也在乎,说起她的家乡摩温克部落的事,说怎么布陷井杀野兽,怎么剥野兽的皮做褥子。
明明是个姑娘,说起那些事,却是血腥味十足,听得尉迟不易心里直反胃。
她一直以为公主都是娇滴滴的,现在才知道,比起这些部落公主,她这个拿刀的刺根本不算什么。
在东越的时侯,总听人说南原国住的是些野蛮人,她到了之后,发现那只是传闻,南原百姓除了长得黑点,穿着不同,跟东越人没什么区别,原来野蛮人不是没有,指的是分布在广袤森林里的部落。
当阿丽娅讲到拿粗粗的铁棍捅进野兽的眼眶时,尉迟不易再也听不下去了,一脸惨白的匆匆告辞。
阿云苏还没回过神来,她已经走出了屋子。
阿云苏瞟了古丽娅一眼,“你讲这么些做什么,不易是东越人,哪里听过这些,别吓着人家。”
古丽娅不以为然,“这样就吓着了?
和我们摩温克部落的勇士相比,他简直就不是男人,我敢打赌,要是让尉迟不易单独去猎头黑瞎子,他一准吓得尿裤子。”
尉迟不易从孔雀殿出来,刚要回去,听到有人叫她,“不易公子请留步。”
尉迟不易回头一看,是那莎公主,三个人当中,她是最没存在感的那个,不往蓝霁华身边凑,也不跟她套近乎。
“那莎公主,你怎么也出来了?”
“古丽娅太闹腾了,我喜静,有点受不了。”
那莎笑着说,“时间还早,不易公子去我那里坐坐?”
她用的是商量的语气,温和沉静的样子让尉迟不易不好拒绝,便点了点头。
进了玉泉殿,那莎笑道,“我这里没有阿云苏那么好的茶叶,不易公子可别嫌弃。”
尉迟不易答应来,也是想私底下了解一下那莎公主的为人,虽然对阿云苏印象不错,但倒底谁最适合当皇后,应该全面了解过后再下定论。
如果忽视穿着打扮,那莎一点也不象部落公主,倒有点象东越人,性格沉静,端庄典雅,象一个真正的公主。
只是她话不多,无法让尉迟不易从她的态度里看出更深层的东西。
小坐了片刻,说了一些不闲不淡的话,尉迟不易便告辞了,临走前,那莎送了她一些从家乡带来的肉干。
尉迟不易走在回去的路上,心里比较着阿云苏和那莎,一会觉得真性情的阿云苏应该当皇后,一会又觉得沉静的那莎更适合……她看着手里的肉干,自嘲的笑,莫不是拿了人家的东西手短,这一会的功夫,竟是无法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