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a;gt;第119章“杀马特”小伙伴

    林在山、保镖二人奉了命令就要出发,王成霸猛然又叫住他们。『→網.520』,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你们俩等等。就这样把你们两个优秀人才放到外面去,我还是真有点不太放心。”王成霸摸着下巴说道,“来人,把我的无忧狗项圈拿两个过来。”

    很快便有人拿了两个彩色的、造型很漂亮的狗狗项圈交给王成霸,上面还写着“桂城城主王成霸专属财产”字样。“这是在我的创意指导下,由桂城首席防具设计师老梅制作的。这个无忧狗项圈不仅造型美观,深受狗狗们喜爱,而且附带电击、爆炸等控制功能。如果在我设定的时间内你们俩个没有返回,这个项圈就会间断性地放电,而且电击越来越强;当超过最后截止时限,就会发生爆炸。砰的一声,你们英俊的头颅就会变成丑陋的烂泥。”

    “我靠,你要不要这么心狠手辣。”

    “心狠手辣是我的第四美德。”

    “难道你还有其他三个美德?”

    “当然,我的第三美德是阴险狡诈;第二个美德是霸气侧漏。猜猜我的第一个美德是什么?”

    “这还真不好猜,难道是厚颜无耻?”

    “错!”王成霸正儿八经地说道“是英俊潇洒!”

    “好吧,我无语了。”

    王成霸一边给林在山、保镖二人佩戴项圈一边得意洋洋地说道“我给你们设定的警告时间是4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不回,项圈就要启动电击模式;最终时间是72小时,一旦用完,就会立即启动终结模式,后果不需要我说第二遍。我在此善意地提醒你们一句这种项圈内部有精妙的防破坏机制,强行打开,就会启动电击模式或终结模式。你们不要耍小聪明。救到人之后第一时间送到我这里来。好了,赶紧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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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镖带领林在山来到城主府的库房,支领了两套单兵武器装备、一辆小汽车,然后出了城主府来到大街上。

    “现在你总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吧?”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林在山问驾驶位上的保镖。

    保镖一边开车一边叹气“酋长,你实在是个人精,你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和我做朋友的资格。我叫司马特。”

    “杀马特?还真是名如其人哪。”

    “我拥有一级速度、一级力量和一级皮肤骨骼强化异能。”司马特自我介绍道,“我的强项是擒拿格斗,擅长手枪、匕首、警棍等轻武器;我的枪法还不错,不能说百发百中,但是10发7中没有任何问题;能驾驶各种车辆和飞行器,能熟练使用个人电脑;还懂得一些急救知识。在末世前我就是王家的职业保镖,进入末世后一直没有跳过槽。”

    “我可以看得出,你的业务素质不错。”

    “还可以吧,回头我给你一份简历,你要是有什么好的招聘信息别忘了替我推荐一下。”

    “我有一点不太明白你如此优秀,又一直给王家作保镖,可王成霸似乎不怎么认识你也不太信任你呀。”

    “城主大人只赏识极品美女和像你这样的顶尖人才,我这种平庸之辈他怎么会放在眼里?”

    “听起来你好像有点深宫怨妇、怀才不遇的惆怅。”

    “我只是有点厌倦了这种为达官显贵跑腿的生活,我想体验一下不同的人生。”

    “放心吧,你马上就能体会到。”

    二人来到桂城入口处,司马特出示了特别通行证,关卡人员当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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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乘车快速向东北方的福城开进。

    司马特介绍道“福城本来是一座总人口超过700万的大中型城市,末世后变成了一座鬼城,那里游荡着上百万僵尸,其中不乏五级加僵尸。最高等级的僵尸据说已经进化到了七级。”

    “七级僵尸是个什么概念?”林在山问道。

    “你以前没有与僵尸遭遇过吗?”

    “我失忆了,我所记住的近期经历中,只遭遇过少数低等级僵尸。”

    “七级僵尸是目前尸群进化已知的最高等级,它身高可以

    达到3米,拥有四级速度、五级力量、五级皮肤骨骼强化、一级的视听感知和声波攻击能力。”

    “等等,我有个学术问题请教一下这里的一级、二级是什么标准?”

    “如果我们将正常人类成年男性的力量、速度、耐力、视力、听力等基本属性的上限设定为100的话,则往上每突破25左右即可称为一个新的等级。所以,一个力量属性达到了125的人,我们称作一级力量异能;达到150的称作二级。依此类推。当然上述标准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那七级僵尸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呢?”

    “简单点说吧,像我这种货色,在不使用重武器的情况下,起码要50个左右才有可能搞定一个七级僵尸,而且会死伤惨重。”

    “我靠!”林在山忍不住开骂,“王成霸岂不是安排了一个自杀任务给我们?”

    “酋长老兄,你的实力比我强多了,起码能顶三个我。”

    “就算我一个能顶你三个,我们俩加起来还不到七级僵尸实力的十分之一,听上去一样是死定了。”

    “你不用太担心,或许我们运气足够好,根本就不会撞见七级僵尸。”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要好好动动脑筋,想一想该怎么对付七级僵尸,起码也要准备几套脱身之计。”林在山沉思片刻,问道“你说七级僵尸只有一级的视听感知?”

    “是的。这可是无数冒险者用生命测算出来的结论。”

    “换句话说,七级僵尸的视听感知觉和正常人类差不多。所以,只要能够瞒过正常人感知觉的办法就有可能对七级僵尸同样有效。”

    “你的想法是不错,但是谁敢在七级僵尸面前耍花枪呀。”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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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城距离桂城不过400公里,两人傍晚时分到达福城边缘。

    林在山放飞了无人机到福城上空进行侦察。

    “这些移动的黑点应该都是僵尸吧?”林在山指着电脑显示屏问道,“要是有一款智能软件自动帮我们测算、统计尸群的数量和等级就好了。”

    “这一点你就别奢望了。懂这种程序开发的人才整个桂城也找不出3个。”司马特道,“不过,别的幸存者聚居点或许会有。”他回想片刻道,“前一段时间有架非常先进的直升机来到桂城进行宣传,大张旗鼓地寻找林在山。他们自称来自中城,应该具备这种能力。”

    “这个林在山到底是何方神圣?我已经听过n遍他的名字,这家伙都快成当红明星了。”

    “林在山在末世前就是轰动一时的救险队长,曾经在野外救助过上千人。末世后不顾自己安危,四处搜救幸存者,还组建无畏战队,出任队长。在西南新省城带领众多幸存者与尸群、狼群、鼠群、虫群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正是由于他的努力,中城的建立才成为可能。中城目前的首领据说是原超限军工总裁何笑天,他发布高额悬赏四处搜寻林在山的下落。”

    “听起来林在山好像是个大英雄,就怕宣传材料言过其实。”

    “无论真假,有三点可以肯定第一点,末世中的确冒出了林在山这样一号英雄人物;第二点,林在山的事迹感动和激励了很多人,使得大家对战胜末世威胁萌发了信心;第三点,中城的人还在不遗余力地寻找林在山,林在山对他们显然非常重要。我敢打包票,谁要是能把林在山带回中城,绝对可以获得巨额酬赏,说不定这种搜救末世英雄的举动本身就造就了新的英雄,从而受到万千幸存者尤其是纯情美少女们的追捧和崇拜。”

    “好吧,为了众多纯情美少女们的追捧和崇拜,我决定一有空余时间就去搜寻这个林在山。”

    “说到纯情美少女,还是让我们再看看这次任务的首要目标吧。”保镖打开王成霸交给的手机,念道“曹芳菲,19岁,泉城城主曹达成的独生女儿。于三日前走失。经泉城当局调查,确认为遭受坏人诱拐,极有可能已经前往福城。末世的千金小姐们都这么无脑吗?早知道这样,我也要去诱拐一打试试,就算卖不掉,自己留着用

    也挺好。”

    “喂!你这家伙心术不正。我们是正人君子,只去救人,绝对不干诱拐女性这种龌龊的事。”

    “你放心吧,我也只是过过嘴瘾。”司马特反复查看手机上曹芳菲的照片,“你还别说,这个富家女可真是漂亮,果然是白富美呀。”

    林在山道“我反对诱拐女性,但我绝对支持英雄救美。如果情况允许,这个富家女就由你直接施救,如何?”

    “太好了酋长,你真是善解人意!侦察老半天了,有没有发现?”

    “人是没看到,不过好像看到了僵尸们在赶集。”林在山放大了画面,“他们的移动很有目的性,貌似都朝着一栋建筑物。”

    “一定有情况。”司马特推断道。

    林在山反复查看那栋建筑物附近的图片,发现了一辆较为完整的汽车。“我知道了!”林在山突然兴奋地说道“僵尸们之所以向着这栋建筑物移动,肯定是因为里面有人,这辆车就是证据。”

    “一定是那个富家女!”司马特比林在山还兴奋,“我们赶紧去救人吧。”

    “淡定。”林在山制止道,“这栋建筑物周围聚集的僵尸没有3000也有800,我们俩就这样过去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那你的意思呢?”

    “声东击西、调虎离山。我先去吸引尸群离开建筑物,然后你冲进去救人。”

    “你准备怎么吸引尸群?”

    “大摇大摆走过去,然后盛情邀请它们来分享我的血肉。”

    “听起来是个主意,不过希望你奔跑速度足够快。”

    “我从前门把尸群引开后,你从后门进建筑物救人。”林在山提醒道,“我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把救助美女的首功让给你了,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酋长,你可真是伟大!你放心,等我迎娶白富美、逆袭高富帅、登临人生巅峰后,一定好好报答你。”

    “等待你的报答远远不如等待隔壁老王的积分奖励来得现实。不说废话了,我们分头行动吧。”

    //////

    二人分头到达指定地点后,在对讲机里沟通了一声,然后林在山就大吼着冲向建筑外的尸群。

    他的嗓门非常大,立即吸引了尸群的注意力。大批僵尸很快向他围拢过来。

    林在山还怕自己不够受尸群“关注”,竟然掏出手枪来,连开数枪,放倒了两个低级僵尸,等尸群前锋已经冲到离他不足5米的距离,这才转身撒腿就跑。

    于是在本书中令人熟悉的奇异的一幕再次上演林在山在前面像个小丑一样狂奔,身后拖着一条由凶恶的尸群构成的大尾巴。冲在最前列的几个五级僵尸张牙舞爪、蹿蹦跳跃,好多次都差点抓到他的屁股。就这样,在惊险和滑稽的节奏当中,一个人引着一大批僵尸远离了这栋建筑物。

    司马特在远处用望远镜看得真切,暗赞一声“高人”,他判断时机已到,当即深吸一口气,带着对白富美的热切期待冲入那栋建筑物。

    过了十几分钟后,林在山不知采用了什么办法,摆脱了尸群的围追堵截,回到这栋建筑物。

    “司马特应该已经得手了吧,这小子竟然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回信。希望他没有见到白富美后忘乎所以。”林在山暗想。他决定还是亲自到建筑物里查探一番。

    一楼是一大片被击毙的僵尸,没有任何人的踪迹。二楼、三楼、四楼都是如此。

    在五楼楼梯口,林在山查探到了多名活人的气息。他兴奋地走进去,结果却傻了眼四名陌生的男子齐刷刷地用枪口指着他;在他们背后还有两个人,另一名陌生男子正用手枪指着跪在地上的司马特。

    “酋长,感谢你帮我们引开了外面的尸群,作为报答,我们决定把你们绑在这里,任由你们自生自灭。”用手枪抵着司马特头部的男人冷笑着说道。

    “为什么恩将仇报?我们和你们无怨无仇。”

    “不为什么。”那名男子将从司马特手中缴获的手机丢到地上,“要怪就怪你们不该和我比拼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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