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着詹姆斯厚重的声带,黑眼豆豆的《where-is-the-love》浮现在了杜星河的脑海,这首说唱风格的热歌,很适合詹姆斯来唱。【小说文学网】
这首歌歌颂的主题是和平与爱,反种族歧视,反对战争,反对人类间的互相厮杀,同时还吐槽了一下美国政斧,并且还有祈求上帝的内容,与平安夜完全应景,詹姆斯唱起来一定会很有感觉。
如此新潮风格的歌曲,出现在这个时代的苏大校园里,纵使苏大学生的思想很开放,也一定会像颗深水炸弹一样,将苏大的同学都轰傻了!
杜星河决定了!就给詹姆斯接这首《where-is-the-love》了!
就是不知道这家伙的rap水平怎么样,只有一天的时间,他能练好这首歌词超长的经典之作吗?
“师公,你说的接一首歌,我觉得是个办法,但应该接什么歌呢?”徐静薇考虑了一下后,反问起杜星河。
吕琴也很期待杜星河给詹姆斯接什么歌,听杜星河的意思,他好像已经想好要接什么歌了。
“詹姆斯喜欢rap,就给他接一首嘻哈风格的rap歌好了。”
“耶!rap!i-love-rap!”
詹姆斯听懂了杜星河的话,又变得很兴奋,还给杜星河做了一个嘻哈的手势,仿佛已经将杜星河当成了自己的兄弟!
其他人听到杜星河要给詹姆斯加首rap歌,都无语了,詹姆斯刚刚的rap已经够让人昏昏入睡,竟然还让他唱另外一首rap,这岂不是在挑战人的忍耐极限?
徐静薇也生出了相当大的担忧,她本以为杜星河会在詹姆斯的《我的肯塔基故乡》后加首活跃气氛的歌,没想到他还让詹姆斯rap,这不更糟糕了吗!
李阳听不下去了,他觉得杜星河是故意在拿一些西方的糟粕忽悠他们,闷声道:“rap这种音乐形式太难以让人接受了,还是别出现在演唱会上了。”
“嗯。”周围人都对李阳的说法表示了赞同。
就连吕琴都有点同意李阳的看法,在她听来,美国人说歌的风格也实在太另类了,可能杜星河他们这种专业音乐人能欣赏这种音乐形式,但一般人真是没法欣赏啊!
詹姆斯见众人都不喜欢rap,着急的介绍说:“rap是一种很自由,很有感染力的,音乐形式!很好听的!”
给詹姆斯配唱中高音的那四个中国学生都听过詹姆斯说rap,还蛮喜欢的,这时也对大家讲,这种音乐形式其实很有趣,大家可以听听,让詹姆斯给大家即兴的说一段,他们给詹姆斯伴奏。
杜星河也正想听检验一下詹姆斯的rap水平呢,便坐到台下,和其他学生一起欣赏詹姆斯的rap。
那四个中国朋友显然和詹姆斯一起玩过rap,回到舞台后,他们艹着架子鼓和电子琴,给詹姆斯配出了节奏感十足的通用背景音。
詹姆斯这个穿着白毛衣的大老黑听到有节奏的旋律后,状态变得明显不一样了,身体随着鼓点一振一振的,笑嘻嘻的对着场下的一众美女们唱到:“girl~!listen-to-me!james-up!”(姑娘们,认真听!詹姆斯来了!)
随即开始了一段即兴的rap演唱!
……
when-i-be-私ttin-in-my-room-all-alone,sta日ng-at-the-wall(当我孤独的坐在屋里,盯着墙)
fanta私es-they-go-th肉gh-my-迷nd(神奇的,它们穿越了我的思绪)
and-ive-e-to-realize-that-i-need-t乳e-love(我意识到我需要真爱!)
i-need-t乳e-love-yeah!(我需要真爱!)
……
杜星河听得无语了,虽然英文不是非常非常出色,但他还是能听懂詹姆斯在唱什么的,这家伙竟借着rap的机会,向女孩们求起了爱!还真是够即兴够开放的!
然而抛开歌词,从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看,詹姆斯作为一个rap爱好者,而不是专业的饶舌歌手,能即兴发挥到这种程度,算相当不错了。
詹姆斯的说唱,属于老派的说唱风格,比较注重吐词咬字和韵律感的搭配,节拍很直接,很有节奏感,听着比刚刚他在《我的故乡肯塔基》中的念经式风格好很多。
不过感染力还是不足,他唱的内容和歌曲的力度都太弱了,台下这些学生们听着詹姆斯说歌,仍旧频频皱眉。
李阳还是觉得詹姆斯的rap很难听,但他不得不承认,这黑哥们的节奏感很好,说的每一句词,都应在了鼓点上。不由想起了早先杜星河对詹姆斯的评价。那时听着詹姆斯念经,杜星河就说他的节奏感不错。他真搞不懂了,杜星河是怎么听出来的啊?他耳朵那么厉害吗?
杜星河耳朵当然厉害了。
此刻听着詹姆斯的说唱,杜星河已经判断出这家伙的节奏感比他想象中更好。
虽然詹姆斯的即兴创作力很差,但只要他能死记硬背住歌词,一天的时间,足够他练好《where-is-the-love》。
不过这首歌詹姆斯一个人唱,气场明显不够,至少还得给他配个英文很好的女声。
同时,他本人也可以给詹姆斯打打下手,帮着詹姆斯一起说唱,给詹姆斯增加点力度和气场。
詹姆斯的说唱态度足够放松,但因为太放松,他的说唱力度实在有点弱,感染力太差了,这个得好好的调教一下。
正思索着怎么帮詹姆斯表演好《where-is-the-love》,詹姆斯在台上说不下去了。
看到台下的中国同学们全在皱眉头,詹姆斯知道自己的说唱无法感染到这些人,便败兴的停了下来。
杜星河见节奏没停,詹姆斯先停了,好像信心很受挫,便鼓励他:“继续唱啊,你唱的很好。”
也不知道哪个女生冒出来一句:“这也叫好啊?”
不少学生听到这句话都笑了。
很多人都开始评价美国人的这种说唱方式好难听,根本就难登大雅之堂!
吕琴也有些接受不了rap的形式,问杜星河:“这真的好听吗?”
再旁边的李阳故意说反话:“确实比刚才那首《我的肯塔基故乡》好听了点。”
詹姆斯虽然听不明白台下人的议论声,但看大家的表情,他知道这些中国同学在笑话他。
下台,走向唯一一个欣赏他的杜星河,詹姆斯苦叹道:“杜,不够好,我的rap,大家都,接受不了。”
没听过rap的人,确实没法接受詹姆斯刚刚的说唱。他的表现方式过于自由松散,听过rap的人,或许能从詹姆斯的说唱中听出一些味道。但没听过的人,真是觉得他的这种唱歌方式好烂,完全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有感染力。
杜星河只好问詹姆斯:“你有没有会唱的成名的rap歌啊?唱一首完整的给大家听,不要即兴发挥了。”
“完整的,没有会唱的啊!那么长的词,怎么可能记得!咦?杜,你会不会rap?你即兴,表演一段?”
詹姆斯见杜星河这么熟悉rap,或许他会呢!虽然不相信中国人可以唱出原汁原味的rap,但他们自己唱rap,应该可以感染到自己的同胞吧!
被詹姆斯这么一说,大家都将目光转到了杜星河身上。
“师公,你会吗?”徐静薇最先好奇的问起了杜星河。在她看来,这个音乐天才,一直支持詹姆斯唱rap,想来是很看重这种音乐表现形式的,但詹姆斯唱的太差了,或许他自己才能唱出真正的rap吧!
李阳始终觉得杜星河就是知道的多点,但真上场了,不见得能拿出真东西来,便也怂恿道:“是啊,师公,你来一段吧,你应该会的吧?吕老师可说你是个音乐天才呢。”
吕琴绝对相信杜星河的音乐实力,不过对于rap这种奇怪的英文说唱方式,她有点没信心。如果让杜星河唱首英文歌,他肯定能做到,而且让大家都陶醉。但让他一大串一大串的说英文词句,就像詹姆斯那样,他能做到吗?就算做到了,这能有很强的感染力吗?
吕琴不由对杜星河有些担心了,如果这时候杜星河萎了,那可要大大的折损他的天才形象的!毕竟,半天都是他在支持rap这种莫名其妙的歌唱形式。
其他的同学也都很期待杜星河来段rap,有想见识杜星河实力的,但也有不少想看杜星河出洋相的。
詹姆斯见中国同学们都想听杜星河rap,变得格外兴奋,将话筒递给杜星河道:“杜,让大家见识一下你rap的魅力!”
这首歌歌颂的主题是和平与爱,反种族歧视,反对战争,反对人类间的互相厮杀,同时还吐槽了一下美国政斧,并且还有祈求上帝的内容,与平安夜完全应景,詹姆斯唱起来一定会很有感觉。
如此新潮风格的歌曲,出现在这个时代的苏大校园里,纵使苏大学生的思想很开放,也一定会像颗深水炸弹一样,将苏大的同学都轰傻了!
杜星河决定了!就给詹姆斯接这首《where-is-the-love》了!
就是不知道这家伙的rap水平怎么样,只有一天的时间,他能练好这首歌词超长的经典之作吗?
“师公,你说的接一首歌,我觉得是个办法,但应该接什么歌呢?”徐静薇考虑了一下后,反问起杜星河。
吕琴也很期待杜星河给詹姆斯接什么歌,听杜星河的意思,他好像已经想好要接什么歌了。
“詹姆斯喜欢rap,就给他接一首嘻哈风格的rap歌好了。”
“耶!rap!i-love-rap!”
詹姆斯听懂了杜星河的话,又变得很兴奋,还给杜星河做了一个嘻哈的手势,仿佛已经将杜星河当成了自己的兄弟!
其他人听到杜星河要给詹姆斯加首rap歌,都无语了,詹姆斯刚刚的rap已经够让人昏昏入睡,竟然还让他唱另外一首rap,这岂不是在挑战人的忍耐极限?
徐静薇也生出了相当大的担忧,她本以为杜星河会在詹姆斯的《我的肯塔基故乡》后加首活跃气氛的歌,没想到他还让詹姆斯rap,这不更糟糕了吗!
李阳听不下去了,他觉得杜星河是故意在拿一些西方的糟粕忽悠他们,闷声道:“rap这种音乐形式太难以让人接受了,还是别出现在演唱会上了。”
“嗯。”周围人都对李阳的说法表示了赞同。
就连吕琴都有点同意李阳的看法,在她听来,美国人说歌的风格也实在太另类了,可能杜星河他们这种专业音乐人能欣赏这种音乐形式,但一般人真是没法欣赏啊!
詹姆斯见众人都不喜欢rap,着急的介绍说:“rap是一种很自由,很有感染力的,音乐形式!很好听的!”
给詹姆斯配唱中高音的那四个中国学生都听过詹姆斯说rap,还蛮喜欢的,这时也对大家讲,这种音乐形式其实很有趣,大家可以听听,让詹姆斯给大家即兴的说一段,他们给詹姆斯伴奏。
杜星河也正想听检验一下詹姆斯的rap水平呢,便坐到台下,和其他学生一起欣赏詹姆斯的rap。
那四个中国朋友显然和詹姆斯一起玩过rap,回到舞台后,他们艹着架子鼓和电子琴,给詹姆斯配出了节奏感十足的通用背景音。
詹姆斯这个穿着白毛衣的大老黑听到有节奏的旋律后,状态变得明显不一样了,身体随着鼓点一振一振的,笑嘻嘻的对着场下的一众美女们唱到:“girl~!listen-to-me!james-up!”(姑娘们,认真听!詹姆斯来了!)
随即开始了一段即兴的rap演唱!
……
when-i-be-私ttin-in-my-room-all-alone,sta日ng-at-the-wall(当我孤独的坐在屋里,盯着墙)
fanta私es-they-go-th肉gh-my-迷nd(神奇的,它们穿越了我的思绪)
and-ive-e-to-realize-that-i-need-t乳e-love(我意识到我需要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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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星河听得无语了,虽然英文不是非常非常出色,但他还是能听懂詹姆斯在唱什么的,这家伙竟借着rap的机会,向女孩们求起了爱!还真是够即兴够开放的!
然而抛开歌词,从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看,詹姆斯作为一个rap爱好者,而不是专业的饶舌歌手,能即兴发挥到这种程度,算相当不错了。
詹姆斯的说唱,属于老派的说唱风格,比较注重吐词咬字和韵律感的搭配,节拍很直接,很有节奏感,听着比刚刚他在《我的故乡肯塔基》中的念经式风格好很多。
不过感染力还是不足,他唱的内容和歌曲的力度都太弱了,台下这些学生们听着詹姆斯说歌,仍旧频频皱眉。
李阳还是觉得詹姆斯的rap很难听,但他不得不承认,这黑哥们的节奏感很好,说的每一句词,都应在了鼓点上。不由想起了早先杜星河对詹姆斯的评价。那时听着詹姆斯念经,杜星河就说他的节奏感不错。他真搞不懂了,杜星河是怎么听出来的啊?他耳朵那么厉害吗?
杜星河耳朵当然厉害了。
此刻听着詹姆斯的说唱,杜星河已经判断出这家伙的节奏感比他想象中更好。
虽然詹姆斯的即兴创作力很差,但只要他能死记硬背住歌词,一天的时间,足够他练好《where-is-the-love》。
不过这首歌詹姆斯一个人唱,气场明显不够,至少还得给他配个英文很好的女声。
同时,他本人也可以给詹姆斯打打下手,帮着詹姆斯一起说唱,给詹姆斯增加点力度和气场。
詹姆斯的说唱态度足够放松,但因为太放松,他的说唱力度实在有点弱,感染力太差了,这个得好好的调教一下。
正思索着怎么帮詹姆斯表演好《where-is-the-love》,詹姆斯在台上说不下去了。
看到台下的中国同学们全在皱眉头,詹姆斯知道自己的说唱无法感染到这些人,便败兴的停了下来。
杜星河见节奏没停,詹姆斯先停了,好像信心很受挫,便鼓励他:“继续唱啊,你唱的很好。”
也不知道哪个女生冒出来一句:“这也叫好啊?”
不少学生听到这句话都笑了。
很多人都开始评价美国人的这种说唱方式好难听,根本就难登大雅之堂!
吕琴也有些接受不了rap的形式,问杜星河:“这真的好听吗?”
再旁边的李阳故意说反话:“确实比刚才那首《我的肯塔基故乡》好听了点。”
詹姆斯虽然听不明白台下人的议论声,但看大家的表情,他知道这些中国同学在笑话他。
下台,走向唯一一个欣赏他的杜星河,詹姆斯苦叹道:“杜,不够好,我的rap,大家都,接受不了。”
没听过rap的人,确实没法接受詹姆斯刚刚的说唱。他的表现方式过于自由松散,听过rap的人,或许能从詹姆斯的说唱中听出一些味道。但没听过的人,真是觉得他的这种唱歌方式好烂,完全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有感染力。
杜星河只好问詹姆斯:“你有没有会唱的成名的rap歌啊?唱一首完整的给大家听,不要即兴发挥了。”
“完整的,没有会唱的啊!那么长的词,怎么可能记得!咦?杜,你会不会rap?你即兴,表演一段?”
詹姆斯见杜星河这么熟悉rap,或许他会呢!虽然不相信中国人可以唱出原汁原味的rap,但他们自己唱rap,应该可以感染到自己的同胞吧!
被詹姆斯这么一说,大家都将目光转到了杜星河身上。
“师公,你会吗?”徐静薇最先好奇的问起了杜星河。在她看来,这个音乐天才,一直支持詹姆斯唱rap,想来是很看重这种音乐表现形式的,但詹姆斯唱的太差了,或许他自己才能唱出真正的rap吧!
李阳始终觉得杜星河就是知道的多点,但真上场了,不见得能拿出真东西来,便也怂恿道:“是啊,师公,你来一段吧,你应该会的吧?吕老师可说你是个音乐天才呢。”
吕琴绝对相信杜星河的音乐实力,不过对于rap这种奇怪的英文说唱方式,她有点没信心。如果让杜星河唱首英文歌,他肯定能做到,而且让大家都陶醉。但让他一大串一大串的说英文词句,就像詹姆斯那样,他能做到吗?就算做到了,这能有很强的感染力吗?
吕琴不由对杜星河有些担心了,如果这时候杜星河萎了,那可要大大的折损他的天才形象的!毕竟,半天都是他在支持rap这种莫名其妙的歌唱形式。
其他的同学也都很期待杜星河来段rap,有想见识杜星河实力的,但也有不少想看杜星河出洋相的。
詹姆斯见中国同学们都想听杜星河rap,变得格外兴奋,将话筒递给杜星河道:“杜,让大家见识一下你rap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