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是经过野化培训,各方面综合条件最适合放去野外生存的。
而明天,本就是早已经定好的,将太玄放归胖达自然保护区的日子。
哪知太玄从七八米的树上掉了下来。
直接将繁育研究人员给狠吓了一跳。
好在,经过检查,他们发现太玄还是那般的壮实。
还是研究基地,最靓的那个崽。
完全不影响明天放归野生计划。
只见开了智的太玄,听到两人的交谈后。
内心砰砰直跳。
什么?
不用越狱,要主动给它自由了?
淡定,必须淡定。
抑制住内心的狂喜,太玄是若无其事的拿起鲜嫩的竹子。
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啃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得意的时候,等到明天进入胖达自然保护区。
才是真正的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它太玄将获得真正的自由,从此成为一名震古烁今的大侠。
想到此,太玄心里是美滋滋。
忍不住是胃口大开,一连吃了好几根鲜嫩的竹子。
…………
……
非洲大草原的清晨,叶轩再次从混混身上醒来。
这一觉睡得很舒坦。
没办法,自家混混,就是一个天然的靠枕。
毛茸茸的,身上软软的,关键还非常暖和。
晚上,靠在混混身上睡觉完全不用盖被子。
一点也不觉得冷。
比睡在席梦思上还要舒服。
醒来之后,叶氏家族的健康管家,叶轩的私人保健医生狗大奔。
就开始对自家主人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体检。
优质的保健服务,是确保自家主人长命万岁的关键。
而自家主人,叶氏家族的族长叶轩,能否长命万岁直接关系到家族能否振兴!
一通细致的检查,大奔狗眼一瞧,狗鼻一闻,狗嘴一舔。
狗耳一听,最后狗爪一搭脉。
完事!
身体状况,分析得明明白白的。
自家主人身体健康,精神十足壮实有力。
这份检查结果,不接受任何反驳和质疑。
它狗子大奔,就是最权威的代表。
大奔检查完,就腆着一张狗脸去了部落,履职它新任部落酋长的工作。
叶轩则是洗漱完,便泡了两碗泡面,和混混一起吃了起来。
混混吃了两口,跑出去三分钟,抓回来一条活蹦乱跳的黑曼巴蛇。
光吃泡面,味道还是淡了点。
必须配上毒蛇才够味。
咔嚓!
直接将毒蛇当辣条吃了起来。
嘎嘣脆,鸡肉味。
混混的日常早饭,就是这么彪悍重口味。
“呜呜……。”
混混拿着,自己吃了一口,还在乱动的毒蛇,直接递给了自家主人。
这种世界上一等一的美味。
混混怎么可能不跟自家主人分享呢。
“你自己吃吧。”
叶轩则是一翻白眼,感到非常的无奈。
他哪有混混这种生猛的胃口啊。
吃完早饭,叶轩就打算回去了,今天还得传授人家沈雅五禽戏。
还有那两百万的现金,到时候统统带过来。
让狗子大奔,天天晚上在草原上数钱玩。
明天,还得应约,跟老院长王博文一同去给一个大人物看病。
之后还有一场特殊的考试。
特殊程序走下来,叶轩就可以正式任职医院的特聘荣誉副院长了。
也算是混出头,有身份有地位了。
“大奔,你干嘛呢?”
叶轩本来是想带着大奔一起回去,走出来一看只见大奔将部落聚集了起来。
一百多人拿着锄头铁锹,还有一二十人拿着弓箭木棍。
也不知道要干嘛。
“主人,我打算成立一支二十人的护卫队。”
“还有一百人的施工队。”
“今天就正式开工干建筑,把咱们的别墅游泳池修起来。”
大奔是摇着尾巴,一脸殷勤很是兴奋的说道。
昨天正式加冕成为部落酋长,狗子在部落里有着绝对的权利。
这些黑人大兄弟,看向狗子的眼神,透着无与伦比的敬畏。
完全将大奔当成是神使来看待。
在他们的眼里,大奔既是酋长,更是神兽混混身边的使者。
有着至高的威望。
大奔的旨意,既是神的旨意。
“行吧,好好干。”
叶轩是摸了摸大奔的头,自家狗子现在当上了非酋。
可以说是干劲十足,迫切的想要带领黑人大兄弟。
在这草原上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
【抚摸狗头,大奔经验+1】
既然狗子有事情要忙,那么叶轩就只能一个人回去了。
“混混,送我回去吧。”
来到混混的身边,叶轩又摸了摸混混呆萌的板寸头。
【抚摸獾头,混混经验+1】
“呜呜……、”
混混是一抹嘴,将泡面的汤给喝得干干净净。
两只爪子,将自家主人给举了起来。
头上绿光闪耀,直接放进神秘背包。
下一刻,叶轩就从非洲大草原,回到了出租屋的床上。
回到家里,叶轩一看时间,已经是华夏时间的下午。
急急忙忙从床上下来,打开门直接和沈雅撞了个满怀。
这是充满荷尔蒙气息,令人心脏小鹿乱撞的亲密接触。
“那个,我我……。”
沈雅是面红耳赤,羞红着脸低下头捏着衣角。
“你说过今天……找你的……。”
“教我练功……。”
小心脏怦怦乱跳的沈雅,低着头是轻声提醒着叶轩。
她从早上就过来敲门找叶轩。
可也不见叶轩人,她也不知道叶轩在不在家。
只能每过一段时间,跑过来敲一次门。
这次刚好要敲门,却是没想到叶轩突然开门和她撞在了一起。
“我知道,今天睡过头了。”
没办法,之前没给人家沈雅留电话,现在叶轩过的又是非洲时间。
要比华夏晚那么几个小时。
“弟儿啊,这是干嘛呢?”
隔壁王哥,穿着一条骚气的大红裤衩子。
又出来串门了。
一双眼睛,很是鸡贼的在沈雅和叶轩身上来回打量。
“有点事。”
“王哥,你这是去哪儿?”
对于隔壁王哥,这种随便的穿着四处串门。
叶轩已经是见惯不怪。
“你嫂子上班去了,我今天刚好休假。”
“楼上你李姐,家里水龙头又坏了,我去给她修理一下。”
只见老王是说着,就穿着大红裤衩上楼去了。
步伐相当的轻快矫健。
“呸,不要脸。”
沈雅是轻啐了一口,她总觉得老王不像个好人。
眼神之中透着一种不正经。
关键是,这个老王,总是穿个大红裤衩子四处串门。
真的是太有伤风化了。
“别这么说人家王哥。”
“他为人还是很热心的,楼上楼下大姑娘小媳妇儿。”
“家里有个什么事,从来都是王哥过去帮忙。”
叶轩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人家王哥,虽然穿着上,确实不怎么雅观。
但他为人就是这样随心随性。
特别的善于助人。
而明天,本就是早已经定好的,将太玄放归胖达自然保护区的日子。
哪知太玄从七八米的树上掉了下来。
直接将繁育研究人员给狠吓了一跳。
好在,经过检查,他们发现太玄还是那般的壮实。
还是研究基地,最靓的那个崽。
完全不影响明天放归野生计划。
只见开了智的太玄,听到两人的交谈后。
内心砰砰直跳。
什么?
不用越狱,要主动给它自由了?
淡定,必须淡定。
抑制住内心的狂喜,太玄是若无其事的拿起鲜嫩的竹子。
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啃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得意的时候,等到明天进入胖达自然保护区。
才是真正的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它太玄将获得真正的自由,从此成为一名震古烁今的大侠。
想到此,太玄心里是美滋滋。
忍不住是胃口大开,一连吃了好几根鲜嫩的竹子。
…………
……
非洲大草原的清晨,叶轩再次从混混身上醒来。
这一觉睡得很舒坦。
没办法,自家混混,就是一个天然的靠枕。
毛茸茸的,身上软软的,关键还非常暖和。
晚上,靠在混混身上睡觉完全不用盖被子。
一点也不觉得冷。
比睡在席梦思上还要舒服。
醒来之后,叶氏家族的健康管家,叶轩的私人保健医生狗大奔。
就开始对自家主人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体检。
优质的保健服务,是确保自家主人长命万岁的关键。
而自家主人,叶氏家族的族长叶轩,能否长命万岁直接关系到家族能否振兴!
一通细致的检查,大奔狗眼一瞧,狗鼻一闻,狗嘴一舔。
狗耳一听,最后狗爪一搭脉。
完事!
身体状况,分析得明明白白的。
自家主人身体健康,精神十足壮实有力。
这份检查结果,不接受任何反驳和质疑。
它狗子大奔,就是最权威的代表。
大奔检查完,就腆着一张狗脸去了部落,履职它新任部落酋长的工作。
叶轩则是洗漱完,便泡了两碗泡面,和混混一起吃了起来。
混混吃了两口,跑出去三分钟,抓回来一条活蹦乱跳的黑曼巴蛇。
光吃泡面,味道还是淡了点。
必须配上毒蛇才够味。
咔嚓!
直接将毒蛇当辣条吃了起来。
嘎嘣脆,鸡肉味。
混混的日常早饭,就是这么彪悍重口味。
“呜呜……。”
混混拿着,自己吃了一口,还在乱动的毒蛇,直接递给了自家主人。
这种世界上一等一的美味。
混混怎么可能不跟自家主人分享呢。
“你自己吃吧。”
叶轩则是一翻白眼,感到非常的无奈。
他哪有混混这种生猛的胃口啊。
吃完早饭,叶轩就打算回去了,今天还得传授人家沈雅五禽戏。
还有那两百万的现金,到时候统统带过来。
让狗子大奔,天天晚上在草原上数钱玩。
明天,还得应约,跟老院长王博文一同去给一个大人物看病。
之后还有一场特殊的考试。
特殊程序走下来,叶轩就可以正式任职医院的特聘荣誉副院长了。
也算是混出头,有身份有地位了。
“大奔,你干嘛呢?”
叶轩本来是想带着大奔一起回去,走出来一看只见大奔将部落聚集了起来。
一百多人拿着锄头铁锹,还有一二十人拿着弓箭木棍。
也不知道要干嘛。
“主人,我打算成立一支二十人的护卫队。”
“还有一百人的施工队。”
“今天就正式开工干建筑,把咱们的别墅游泳池修起来。”
大奔是摇着尾巴,一脸殷勤很是兴奋的说道。
昨天正式加冕成为部落酋长,狗子在部落里有着绝对的权利。
这些黑人大兄弟,看向狗子的眼神,透着无与伦比的敬畏。
完全将大奔当成是神使来看待。
在他们的眼里,大奔既是酋长,更是神兽混混身边的使者。
有着至高的威望。
大奔的旨意,既是神的旨意。
“行吧,好好干。”
叶轩是摸了摸大奔的头,自家狗子现在当上了非酋。
可以说是干劲十足,迫切的想要带领黑人大兄弟。
在这草原上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
【抚摸狗头,大奔经验+1】
既然狗子有事情要忙,那么叶轩就只能一个人回去了。
“混混,送我回去吧。”
来到混混的身边,叶轩又摸了摸混混呆萌的板寸头。
【抚摸獾头,混混经验+1】
“呜呜……、”
混混是一抹嘴,将泡面的汤给喝得干干净净。
两只爪子,将自家主人给举了起来。
头上绿光闪耀,直接放进神秘背包。
下一刻,叶轩就从非洲大草原,回到了出租屋的床上。
回到家里,叶轩一看时间,已经是华夏时间的下午。
急急忙忙从床上下来,打开门直接和沈雅撞了个满怀。
这是充满荷尔蒙气息,令人心脏小鹿乱撞的亲密接触。
“那个,我我……。”
沈雅是面红耳赤,羞红着脸低下头捏着衣角。
“你说过今天……找你的……。”
“教我练功……。”
小心脏怦怦乱跳的沈雅,低着头是轻声提醒着叶轩。
她从早上就过来敲门找叶轩。
可也不见叶轩人,她也不知道叶轩在不在家。
只能每过一段时间,跑过来敲一次门。
这次刚好要敲门,却是没想到叶轩突然开门和她撞在了一起。
“我知道,今天睡过头了。”
没办法,之前没给人家沈雅留电话,现在叶轩过的又是非洲时间。
要比华夏晚那么几个小时。
“弟儿啊,这是干嘛呢?”
隔壁王哥,穿着一条骚气的大红裤衩子。
又出来串门了。
一双眼睛,很是鸡贼的在沈雅和叶轩身上来回打量。
“有点事。”
“王哥,你这是去哪儿?”
对于隔壁王哥,这种随便的穿着四处串门。
叶轩已经是见惯不怪。
“你嫂子上班去了,我今天刚好休假。”
“楼上你李姐,家里水龙头又坏了,我去给她修理一下。”
只见老王是说着,就穿着大红裤衩上楼去了。
步伐相当的轻快矫健。
“呸,不要脸。”
沈雅是轻啐了一口,她总觉得老王不像个好人。
眼神之中透着一种不正经。
关键是,这个老王,总是穿个大红裤衩子四处串门。
真的是太有伤风化了。
“别这么说人家王哥。”
“他为人还是很热心的,楼上楼下大姑娘小媳妇儿。”
“家里有个什么事,从来都是王哥过去帮忙。”
叶轩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人家王哥,虽然穿着上,确实不怎么雅观。
但他为人就是这样随心随性。
特别的善于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