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边陲之地,一个寂寥偏僻的小村落。
鸡鸣桑葚枝之时,天才蒙蒙亮。
一处靠着山脚的房屋,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轻轻起,开始烧火做饭。
躺在上的人似有察觉,一摸床头,那人果然不在了,他似乎是惊了一下,立刻翻身坐起,声音里带着一丝惊恐,“三郎,三郎!”
在厨房忙碌的男人听到他的声音,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快步走向卧室,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
“阿煜。”
上那个男子看到推门而出的那个人,终于将心放下,继而朝那个男人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干嘛起那么早。”
“替你煮粥。”男子话不多,但是语气却人温柔,似乎蕴含着一股让人安心的力量。
那个叫阿煜的男子听他这么一说就笑了,略微有些苍白的脸上显出一种甜蜜的红润,“那也不用那么早。”
“早起一点还可以去林子里打个山鸡,替你补补身体。”三郎走到木桌前用手帕净了净手,方才走到阿煜面前,将棉袍披在他身上,并替他拢了拢如瀑的长发。
两人相视一笑,竟有一种属于老夫老妻般的温情与默契。
阳光从窗棂照射进来,阿煜低头咳了几声,三郎便赶紧退开了窗户,让房间里透透气。
阳光照射到三郎的脸上,露出一张绝美的脸孔来,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无憾,每一个线条都恰到好处,更重要的是,这张脸……
竟与歌兮有九分相似!除了他的眉心并没有一颗嫣红的胭脂痣,他的五官更立体更阳光更有成年人的魅力,这个三郎完全就是活脱脱男版的成年歌兮!
而那个叫阿煜的男子,正在缓缓地穿着衣袍,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贵气,似乎他所在的屋室不应该是土胚草屋,而应该是玉宇琼楼华夏华屋,甚至于一身麻衣在他身上都穿出了上位者的雍容大气。
他扭头朝三郎一笑,手臂一展,在三郎面前转了个圈,像个新婚的妻子一般冲那男子说道,“三郎,你看我这身如何?”
三郎淡淡展颜,“好看。”
“哎,你还是一如既往地惜字如金。”
阿煜不满地摇了摇头,三郎只笑笑出出了卧室去厨房弄他的粥,等他一出去,阿煜就忽然僵住,刹那面如金纸,手死死捂住口鼻,但黑色的血还是从指缝间滴落了出来。
三郎在厨房里忙活,忽然听到卧室里“咚”地一声闷响,心里猛地一沉,手里的瓷碗铛一声摔了个粉碎,飞速跑了出去,看到卧室里的那一幕,他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裂开了一般——“阿煜!!”
“药呢!药呢!!”
三郎抱着他,封住他全身的穴位,在柜子里一阵翻找,慌得手都开始抖,“药呢!!药呢!!!”
终于找到了一个瓷瓶,他赶紧到出一颗,可是那股药味却让他的心一沉,怎么……
来不及想太多,他赶紧将药嚼碎,嘴对嘴地喂食,又哺了几口开水给阿煜,看到他脸色缓过来才松了一口气。
等到阿煜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三郎紧锁的眉头,他下意识地想去抚平他眉间的褶皱,却被三郎捉住了手。
“为什么你的药里会缺了最主要的一味药?多久了?为什么要瞒着我?”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用吼的,眼眶都有些发红。
阿煜捂住心口,露出温柔的笑意,“不要紧的,缺了一位药而已,三郎,我很好。”
“好什么!你居然用金针封穴,要不是今日……你的毒都要侵入心肺了,你现在是怎么样?不是说要同我相守一辈子的吗?你……”
三郎再说不下去,眼泪竟掉了出来,他低头将阿煜的手捂在胸口,哽咽了许久才说话一句话,“……阿煜,不能丢下我一人……”
“不丢不丢。”阿煜挣扎着起来拍拍他的背,露出清澈的笑容来,“我怎么舍得丢下你一个。”
心里却是黯然的,他早年中了一种毒,靠着西域的一种花做药引来保命。
这种花在西域是很常见的,每年他都从西域的商人手里购进这种花,可是近几年,他能买到的花却越来越少,相熟的商人说是有人在大量收购这种花草,开始他也没有太在意,直到去年他早收不到一颗时,他才惊觉,是有人在做套子要引他和三郎出来。
为了不让三郎担心,他将自己的病情隐瞒得严严实实,甚至不惜金针封穴,但今天还是……
是谁要引自己和三郎现身呢?
要知道,自己这个先太子和三郎那个先将军,早就是“不在人世”的人了呢……
不,还有一个人是知道自己并没有死的,自己的二弟元旭啊……
三郎也不是笨人,他也想到了一些关键,隐居多年,以为抛弃了所有,终究还是避不开吗?
他看着眼前虚弱苍白的阿煜,心痛之余又有一种灰败的心绪,他与他,到底是因为悖逆了伦常天理,所以受到了惩罚吗?
“阿煜,我带你去找药。”
阿煜笑着点头,也罢,既然逃不过,就去会会那些故人吧!
就在他们二人收拾着衣物准备去寻药的时候,歌兮一行人也从地道出了麓州城。
出了城之后,歌兮不再隐藏自己的相貌,只将一个宝石抹额遮住眉心痣,一袭冰蓝色广袖长袍,俨然一副翩翩贵族公子打扮。
马车不疾不徐地行驶在官道上,良辰美景这一对身怀绝技的双胞胎做侍婢打扮,在马车里伺候着小公子歌兮午睡。
“小主人。”阿十骑着马儿从另一个方向赶了过来,马背上是两个鼓鼓的麻布袋。
“嘘。”良辰掀开车帘瞪了他一眼,“小主人在休息呢,噤声。”
阿十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歌兮懒懒的声音却传了出来,“阿十回来了,事情妥了?”
“是,”阿十抱拳行礼,“回禀小主人,幸不辱命,最后一批碧落花都被咱们收了干干净净,所有的种子都烧了,除了咱们手里,西域这种花已经是绝种了!”
鸡鸣桑葚枝之时,天才蒙蒙亮。
一处靠着山脚的房屋,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轻轻起,开始烧火做饭。
躺在上的人似有察觉,一摸床头,那人果然不在了,他似乎是惊了一下,立刻翻身坐起,声音里带着一丝惊恐,“三郎,三郎!”
在厨房忙碌的男人听到他的声音,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快步走向卧室,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
“阿煜。”
上那个男子看到推门而出的那个人,终于将心放下,继而朝那个男人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干嘛起那么早。”
“替你煮粥。”男子话不多,但是语气却人温柔,似乎蕴含着一股让人安心的力量。
那个叫阿煜的男子听他这么一说就笑了,略微有些苍白的脸上显出一种甜蜜的红润,“那也不用那么早。”
“早起一点还可以去林子里打个山鸡,替你补补身体。”三郎走到木桌前用手帕净了净手,方才走到阿煜面前,将棉袍披在他身上,并替他拢了拢如瀑的长发。
两人相视一笑,竟有一种属于老夫老妻般的温情与默契。
阳光从窗棂照射进来,阿煜低头咳了几声,三郎便赶紧退开了窗户,让房间里透透气。
阳光照射到三郎的脸上,露出一张绝美的脸孔来,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无憾,每一个线条都恰到好处,更重要的是,这张脸……
竟与歌兮有九分相似!除了他的眉心并没有一颗嫣红的胭脂痣,他的五官更立体更阳光更有成年人的魅力,这个三郎完全就是活脱脱男版的成年歌兮!
而那个叫阿煜的男子,正在缓缓地穿着衣袍,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贵气,似乎他所在的屋室不应该是土胚草屋,而应该是玉宇琼楼华夏华屋,甚至于一身麻衣在他身上都穿出了上位者的雍容大气。
他扭头朝三郎一笑,手臂一展,在三郎面前转了个圈,像个新婚的妻子一般冲那男子说道,“三郎,你看我这身如何?”
三郎淡淡展颜,“好看。”
“哎,你还是一如既往地惜字如金。”
阿煜不满地摇了摇头,三郎只笑笑出出了卧室去厨房弄他的粥,等他一出去,阿煜就忽然僵住,刹那面如金纸,手死死捂住口鼻,但黑色的血还是从指缝间滴落了出来。
三郎在厨房里忙活,忽然听到卧室里“咚”地一声闷响,心里猛地一沉,手里的瓷碗铛一声摔了个粉碎,飞速跑了出去,看到卧室里的那一幕,他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裂开了一般——“阿煜!!”
“药呢!药呢!!”
三郎抱着他,封住他全身的穴位,在柜子里一阵翻找,慌得手都开始抖,“药呢!!药呢!!!”
终于找到了一个瓷瓶,他赶紧到出一颗,可是那股药味却让他的心一沉,怎么……
来不及想太多,他赶紧将药嚼碎,嘴对嘴地喂食,又哺了几口开水给阿煜,看到他脸色缓过来才松了一口气。
等到阿煜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三郎紧锁的眉头,他下意识地想去抚平他眉间的褶皱,却被三郎捉住了手。
“为什么你的药里会缺了最主要的一味药?多久了?为什么要瞒着我?”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用吼的,眼眶都有些发红。
阿煜捂住心口,露出温柔的笑意,“不要紧的,缺了一位药而已,三郎,我很好。”
“好什么!你居然用金针封穴,要不是今日……你的毒都要侵入心肺了,你现在是怎么样?不是说要同我相守一辈子的吗?你……”
三郎再说不下去,眼泪竟掉了出来,他低头将阿煜的手捂在胸口,哽咽了许久才说话一句话,“……阿煜,不能丢下我一人……”
“不丢不丢。”阿煜挣扎着起来拍拍他的背,露出清澈的笑容来,“我怎么舍得丢下你一个。”
心里却是黯然的,他早年中了一种毒,靠着西域的一种花做药引来保命。
这种花在西域是很常见的,每年他都从西域的商人手里购进这种花,可是近几年,他能买到的花却越来越少,相熟的商人说是有人在大量收购这种花草,开始他也没有太在意,直到去年他早收不到一颗时,他才惊觉,是有人在做套子要引他和三郎出来。
为了不让三郎担心,他将自己的病情隐瞒得严严实实,甚至不惜金针封穴,但今天还是……
是谁要引自己和三郎现身呢?
要知道,自己这个先太子和三郎那个先将军,早就是“不在人世”的人了呢……
不,还有一个人是知道自己并没有死的,自己的二弟元旭啊……
三郎也不是笨人,他也想到了一些关键,隐居多年,以为抛弃了所有,终究还是避不开吗?
他看着眼前虚弱苍白的阿煜,心痛之余又有一种灰败的心绪,他与他,到底是因为悖逆了伦常天理,所以受到了惩罚吗?
“阿煜,我带你去找药。”
阿煜笑着点头,也罢,既然逃不过,就去会会那些故人吧!
就在他们二人收拾着衣物准备去寻药的时候,歌兮一行人也从地道出了麓州城。
出了城之后,歌兮不再隐藏自己的相貌,只将一个宝石抹额遮住眉心痣,一袭冰蓝色广袖长袍,俨然一副翩翩贵族公子打扮。
马车不疾不徐地行驶在官道上,良辰美景这一对身怀绝技的双胞胎做侍婢打扮,在马车里伺候着小公子歌兮午睡。
“小主人。”阿十骑着马儿从另一个方向赶了过来,马背上是两个鼓鼓的麻布袋。
“嘘。”良辰掀开车帘瞪了他一眼,“小主人在休息呢,噤声。”
阿十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歌兮懒懒的声音却传了出来,“阿十回来了,事情妥了?”
“是,”阿十抱拳行礼,“回禀小主人,幸不辱命,最后一批碧落花都被咱们收了干干净净,所有的种子都烧了,除了咱们手里,西域这种花已经是绝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