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肯定不能呆下去了,不然的话,没准会遭到轮番的袭杀。
三人商量之后决定集体出院,而程思忆也决定回归校园,和同学一起住宿舍。
这也是林昆的主意,因为在人多聚集的地方,就算有杀手,也要有所顾忌,总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即便真的是神秘且超能力杀手也会有所忌惮,毕竟如果突然有人实在教室或者宿舍,肯定会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是其他人的恐慌。
若是事情闹大了,他们也会遭受天谴的。
至于殷健,情绪就很复杂了,突然从**丝变成神魔,让他既慌乱又兴奋,再得知有一个强大的组织专门招揽或者袭杀神魔转世之人,他又期待招抚又担心成为被刺杀的目标,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以他现在的能力,顶多是承袭了火灵的百分之几的能力,对于组织来说根本可以无视,多半会被宰杀。
但他仍然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林昆的话安抚了他的心:“大家能住在一间病房,又同生死共患难了一把,以后大家就是朋友,就是生死之交,理应守望相助,殷健,你放心,咱回去第一件事儿,就是帮你找个女朋友!”
这对殷健来说,是既暖心又实在的提议,他当即抛开了犹豫,毕竟那所谓的组织太过神秘,对他来说远在天边,而林昆实实在在,近在眼前。
随后三人就像逃跑一样,换好了自己的衣服,连住院押金都不要了,直接返回了校园。
在门口,他们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甚至还有企鹅号,毕竟隔墙有耳,有些事情打电话说的话,很可能被人听去,网络聊天相比之下风险更小。
他们当即就用手机添加了彼此,程思忆的网名很好听,叫做‘衣袂飘飘’,仿佛有种仙子腾云的感觉。而殷健的网名就彪悍了,叫做‘布鲁姬斯’,林昆还以为是洋文名,听殷健一说才明白,原来是‘不撸会死’。
而更让林昆吃惊的是,程思忆竟然和自己同一个系,只不过,林昆是学考古的,她是学博物馆学的,但大家同宗同源,还有很多公共课是在一起上的,只不过林昆缺课太多,两人始终没有碰面。
程思忆说,之所以选择博物馆学,是因为她觉得,那里陈列的,是整个国家以及民族的记忆,和她很对口。
而殷健则是学生物学的,主修人体生理学,和他也算对口吧,毕竟他每年都用自己做实验。
程思忆现在是目标人物,所以她不想过多暴露,直接打了个电话去找老师,给自己安排宿舍了,要尽快入住,呆在人多的地方。
而殷健一进校园就很兴奋,拽着林昆不放手,迫不及待的想要林昆帮他找对象。
可是林昆又不是拉皮条的,打个电话就能叫来小妞,搞对象这种事儿得遇呀。
他们俩人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毕竟还不是被袭击的目标,而且程思忆抹去了女杀手的记忆,短时间内没人会在意他们。
所以,两人漫步在校园中,在医院折腾半天,现在正好是下午放学的时间,身边来来往往有很多人,殷健看着每个女生都觉得兴奋,都想拉进自己的被窝。
这就是单身久了的人,就算看到母猪他都觉得眉清目秀的。
这让林昆开始为难了,因为他看到任何一个女生都有兴趣,林昆总不能随便捞一个吧,若是他有喜欢的人,他还能帮着出谋划策,现在反倒让他无计可施。
“怎么样,你觉得哪个女生适合我?”殷健搓着手,兴奋的问道,林昆钟点工的大名已经被传得神乎其神,尤其是在泡妞把妹方面。
林昆想了想,道:“你也没有个目标,更说不出所喜欢的类型,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你要找女生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女生主动来找你。”
“找我?”殷健惊讶的指着自己鼻子,道:“你还有这本事儿?”
能让一个女人主动去找一个男人的,这世界上恐怕只有皮条客了。
林昆苦笑着耸耸肩道:“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只不过有时候需要些运气。”
林昆转头看到了校门口的公告板,每天上面都会出现很多新消息,有的寻人,有的寻我,有的则趁机秀自己。
而现在能帮助殷健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征女友。
“来吧,我们也写一张求偶的告示,采用愿者上钩的态度,一看有人主动找你,肯定是懂得欣赏你,又符合你要求的人。”林昆说道。
殷健不解,林昆从一个路过同学那里借来了纸笔,坐在教学楼的台阶上,在纸上写道:“求偶书,本人殷健,男,欲求一女为偶……”
学道者,林昆看了看殷健问道:“你有什么要求?”
殷健挠头想了想,就他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只要人家不嫌弃就行,但如此窝囊的话他肯定不会说出来,他咬牙说道:“长相身材我是无所谓,但最起码要和我兴趣相投的,最起码得愿意和我叉叉圈圈啊。”
林昆白了他一眼,心中暗想,你的兴趣是撸啊撸。不过他的要求和实在,在大学里搞对象,可不就是为了叉叉圈圈,难道还为了结婚生子啊?
林昆想了想,提笔在纸上写到:“本人殷健,男,欲求一女为偶,要求,手指灵活,踏实肯干!”
写完之后,林昆自己都笑喷了,殷健满头黑线,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他的要求。
其实殷健并没有把这个告示当真,但林昆却已经起身,写好了联系方式之后,毫不犹豫的将它贴在了公告栏上,并且很快引起了多人围观,指指点点,骂其无耻的有之,称其内涵的有之,一笑而过的有之,不一而足,但反响强烈。
林昆这么做虽然显得有些戏谑,但更多的是想让殷健看到,他是很有诚意愿意帮助他的,虽然不能给他荣华富贵,但他却能获得一个真正的朋友以及真心的帮助,这是那所谓强大组织无法给予的。
殷健也只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还没有经历过江湖风浪,除了撸之外,自然也是意气风发,憧憬着女人和兄弟的情与义,所以,在心里,他慢慢做出了选择,在组织和林昆之间,他更愿意选择林昆。
林昆能感受到他的变化,虽然以拉拢为主,但林昆也是真心实意的愿意结交这个朋友,以真心换真心,才是最好最有效的拉拢。
两人贴完了告示,也不再看众人的反应,转身离去,林昆带他喝酒去了,殷健要做的就是等着愿者上钩。
喝酒,是男人体现友情,增进感情的最好方式,自古以来,无数关于热血男儿情谊深的经典传说,都离不开烈酒。
桃园三结义,哥仨要喝酒。水泊梁山聚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更是写进了规章制度里。往大了说,有宋太祖杯酒释兵权,这除了体现了宋太祖的手段之外,更重要的还是那些手握兵权的将领们,认他这个人,认这段兄弟情,所以才会释兵权。
林昆拉着殷健来到门口的一间餐馆,就是他们常来的那间,坐在靠窗的位置,吃什么无所谓,先上酒。
就这个东西啊,装在瓶里像水,喝到肚里闹鬼,说起话来走嘴,走起路来闪腿,躺到床上阳痿,半夜起来找水,早上起来后悔,明天继续举杯仍然很美!
林昆虽然并没有酒瘾,但却来之不拒,始终认为酒是最美好的东西。
殷健是**丝中的战斗机,电脑,啤酒,苍井空,是他的三大爱好,举起酒杯,喝林昆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喝得不亦乐乎。
几瓶啤酒下肚,脸色微红,话慢慢多了起来,渐渐放开了怀抱,没有了隔阂与生疏,就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畅谈起来,同时,餐馆里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这里经济实惠又干净,是很多学生的首选。
男人喝起酒来,最喜欢谈论的首先是女人,其后更喜欢的就是想当年,曾经意气风发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喝了酒了殷健开始高谈阔论,说自己小时候,曾经也是一方霸主,在他所住的小区,是几十号孩子中的大王,每天带着一票孩子打打杀杀,经常和别的小区的孩子们成帮结队的打架。
林昆一边喝酒一边听着他想当年,只见殷健痛饮一杯,说道:“记得有一次,那是彻底确立地位的终极一战,若是那一战我发挥得当,会成为那一片的老大,现在我不是黑道大哥,也是不良少年了,只可惜,关键时刻失误了?”
“怎么失误了?”林昆好奇的问。
殷健痛苦的叹了口气,又干了一杯,道:“当时大战在即,兄弟们都纷纷从皮包里拿出屠龙刀,奥特曼剑,霹雳大锤和死光枪,最后轮到我,从皮包里拿出巴拉拉小魔杖,哎,都怪我妹妹把她的玩具塞进我的书包里了,结果导致我方士气骤降,最终惨败,我当老大的希望也就此破灭了。”
三人商量之后决定集体出院,而程思忆也决定回归校园,和同学一起住宿舍。
这也是林昆的主意,因为在人多聚集的地方,就算有杀手,也要有所顾忌,总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即便真的是神秘且超能力杀手也会有所忌惮,毕竟如果突然有人实在教室或者宿舍,肯定会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是其他人的恐慌。
若是事情闹大了,他们也会遭受天谴的。
至于殷健,情绪就很复杂了,突然从**丝变成神魔,让他既慌乱又兴奋,再得知有一个强大的组织专门招揽或者袭杀神魔转世之人,他又期待招抚又担心成为被刺杀的目标,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以他现在的能力,顶多是承袭了火灵的百分之几的能力,对于组织来说根本可以无视,多半会被宰杀。
但他仍然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林昆的话安抚了他的心:“大家能住在一间病房,又同生死共患难了一把,以后大家就是朋友,就是生死之交,理应守望相助,殷健,你放心,咱回去第一件事儿,就是帮你找个女朋友!”
这对殷健来说,是既暖心又实在的提议,他当即抛开了犹豫,毕竟那所谓的组织太过神秘,对他来说远在天边,而林昆实实在在,近在眼前。
随后三人就像逃跑一样,换好了自己的衣服,连住院押金都不要了,直接返回了校园。
在门口,他们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甚至还有企鹅号,毕竟隔墙有耳,有些事情打电话说的话,很可能被人听去,网络聊天相比之下风险更小。
他们当即就用手机添加了彼此,程思忆的网名很好听,叫做‘衣袂飘飘’,仿佛有种仙子腾云的感觉。而殷健的网名就彪悍了,叫做‘布鲁姬斯’,林昆还以为是洋文名,听殷健一说才明白,原来是‘不撸会死’。
而更让林昆吃惊的是,程思忆竟然和自己同一个系,只不过,林昆是学考古的,她是学博物馆学的,但大家同宗同源,还有很多公共课是在一起上的,只不过林昆缺课太多,两人始终没有碰面。
程思忆说,之所以选择博物馆学,是因为她觉得,那里陈列的,是整个国家以及民族的记忆,和她很对口。
而殷健则是学生物学的,主修人体生理学,和他也算对口吧,毕竟他每年都用自己做实验。
程思忆现在是目标人物,所以她不想过多暴露,直接打了个电话去找老师,给自己安排宿舍了,要尽快入住,呆在人多的地方。
而殷健一进校园就很兴奋,拽着林昆不放手,迫不及待的想要林昆帮他找对象。
可是林昆又不是拉皮条的,打个电话就能叫来小妞,搞对象这种事儿得遇呀。
他们俩人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毕竟还不是被袭击的目标,而且程思忆抹去了女杀手的记忆,短时间内没人会在意他们。
所以,两人漫步在校园中,在医院折腾半天,现在正好是下午放学的时间,身边来来往往有很多人,殷健看着每个女生都觉得兴奋,都想拉进自己的被窝。
这就是单身久了的人,就算看到母猪他都觉得眉清目秀的。
这让林昆开始为难了,因为他看到任何一个女生都有兴趣,林昆总不能随便捞一个吧,若是他有喜欢的人,他还能帮着出谋划策,现在反倒让他无计可施。
“怎么样,你觉得哪个女生适合我?”殷健搓着手,兴奋的问道,林昆钟点工的大名已经被传得神乎其神,尤其是在泡妞把妹方面。
林昆想了想,道:“你也没有个目标,更说不出所喜欢的类型,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你要找女生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女生主动来找你。”
“找我?”殷健惊讶的指着自己鼻子,道:“你还有这本事儿?”
能让一个女人主动去找一个男人的,这世界上恐怕只有皮条客了。
林昆苦笑着耸耸肩道:“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只不过有时候需要些运气。”
林昆转头看到了校门口的公告板,每天上面都会出现很多新消息,有的寻人,有的寻我,有的则趁机秀自己。
而现在能帮助殷健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征女友。
“来吧,我们也写一张求偶的告示,采用愿者上钩的态度,一看有人主动找你,肯定是懂得欣赏你,又符合你要求的人。”林昆说道。
殷健不解,林昆从一个路过同学那里借来了纸笔,坐在教学楼的台阶上,在纸上写道:“求偶书,本人殷健,男,欲求一女为偶……”
学道者,林昆看了看殷健问道:“你有什么要求?”
殷健挠头想了想,就他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只要人家不嫌弃就行,但如此窝囊的话他肯定不会说出来,他咬牙说道:“长相身材我是无所谓,但最起码要和我兴趣相投的,最起码得愿意和我叉叉圈圈啊。”
林昆白了他一眼,心中暗想,你的兴趣是撸啊撸。不过他的要求和实在,在大学里搞对象,可不就是为了叉叉圈圈,难道还为了结婚生子啊?
林昆想了想,提笔在纸上写到:“本人殷健,男,欲求一女为偶,要求,手指灵活,踏实肯干!”
写完之后,林昆自己都笑喷了,殷健满头黑线,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他的要求。
其实殷健并没有把这个告示当真,但林昆却已经起身,写好了联系方式之后,毫不犹豫的将它贴在了公告栏上,并且很快引起了多人围观,指指点点,骂其无耻的有之,称其内涵的有之,一笑而过的有之,不一而足,但反响强烈。
林昆这么做虽然显得有些戏谑,但更多的是想让殷健看到,他是很有诚意愿意帮助他的,虽然不能给他荣华富贵,但他却能获得一个真正的朋友以及真心的帮助,这是那所谓强大组织无法给予的。
殷健也只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还没有经历过江湖风浪,除了撸之外,自然也是意气风发,憧憬着女人和兄弟的情与义,所以,在心里,他慢慢做出了选择,在组织和林昆之间,他更愿意选择林昆。
林昆能感受到他的变化,虽然以拉拢为主,但林昆也是真心实意的愿意结交这个朋友,以真心换真心,才是最好最有效的拉拢。
两人贴完了告示,也不再看众人的反应,转身离去,林昆带他喝酒去了,殷健要做的就是等着愿者上钩。
喝酒,是男人体现友情,增进感情的最好方式,自古以来,无数关于热血男儿情谊深的经典传说,都离不开烈酒。
桃园三结义,哥仨要喝酒。水泊梁山聚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更是写进了规章制度里。往大了说,有宋太祖杯酒释兵权,这除了体现了宋太祖的手段之外,更重要的还是那些手握兵权的将领们,认他这个人,认这段兄弟情,所以才会释兵权。
林昆拉着殷健来到门口的一间餐馆,就是他们常来的那间,坐在靠窗的位置,吃什么无所谓,先上酒。
就这个东西啊,装在瓶里像水,喝到肚里闹鬼,说起话来走嘴,走起路来闪腿,躺到床上阳痿,半夜起来找水,早上起来后悔,明天继续举杯仍然很美!
林昆虽然并没有酒瘾,但却来之不拒,始终认为酒是最美好的东西。
殷健是**丝中的战斗机,电脑,啤酒,苍井空,是他的三大爱好,举起酒杯,喝林昆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喝得不亦乐乎。
几瓶啤酒下肚,脸色微红,话慢慢多了起来,渐渐放开了怀抱,没有了隔阂与生疏,就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畅谈起来,同时,餐馆里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这里经济实惠又干净,是很多学生的首选。
男人喝起酒来,最喜欢谈论的首先是女人,其后更喜欢的就是想当年,曾经意气风发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喝了酒了殷健开始高谈阔论,说自己小时候,曾经也是一方霸主,在他所住的小区,是几十号孩子中的大王,每天带着一票孩子打打杀杀,经常和别的小区的孩子们成帮结队的打架。
林昆一边喝酒一边听着他想当年,只见殷健痛饮一杯,说道:“记得有一次,那是彻底确立地位的终极一战,若是那一战我发挥得当,会成为那一片的老大,现在我不是黑道大哥,也是不良少年了,只可惜,关键时刻失误了?”
“怎么失误了?”林昆好奇的问。
殷健痛苦的叹了口气,又干了一杯,道:“当时大战在即,兄弟们都纷纷从皮包里拿出屠龙刀,奥特曼剑,霹雳大锤和死光枪,最后轮到我,从皮包里拿出巴拉拉小魔杖,哎,都怪我妹妹把她的玩具塞进我的书包里了,结果导致我方士气骤降,最终惨败,我当老大的希望也就此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