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费二遍事儿嘛!”费珏有十二万分的看法,可该去做还得去做吧。(小说文学网)他带上二癞子,直奔都王府。
费珏和二癞子刚一下马,都王爷就得到信儿了,以为事情有了转机,非常的得意,立即派人叫上老葛,要到高日苏庙去大摆全羊宴。
高日苏庙是都王爷的家庙。
都王爷在家庙里设宴,规格还挺高,这就叫“欲取之,先与之”吧。
“赵队长,都王爷听说你们来了,早就备好酒肉,就等您上桌了。”老葛迎出来很远,满面春风的样子。
高日苏,系蒙古语译音,意为“茬子”,是个有着几户牧民的小小嘎查。因为都王爷的家庙建在了这里,人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叫它“高日苏庙”了。
高日苏庙,斗拱飞檐,雕梁画栋。只是因为不是庙会的日子,只开着侧门,以便喇嘛们进出。
全羊宴就准备摆在庙院西侧的一个庙仓里,小小院落同样是苍松翠柏,遮天蔽日,显得庄严而又雅致。
老葛头前引路,刚走到青石台阶下,高日苏的佛爷和都王爷就从屋里迎出来,站在青石台阶的明柱旁,笑容可掬了。
费珏听说,高日苏庙的这位佛爷其实是都王爷的叔叔,曾经是一个花花太岁,却爱上了一个“春雨阁”的姑娘。这样的感情,当然是不能被王爷家所能容忍的。最终,几经折腾,这个痴情的王子受青海的一个佛爷的点化,遁入空门,自愿到家庙去剃发修行了。
佛爷身着橙黄的喇嘛袍,腕挂念珠,双手合什,道:“费队长,欢迎你光临小庙,也是一个有缘人呀。”
都王爷穿得挺正式的,只是有些不伦不类的,清廷早就完了,可他还戴着那顶保养得很好的官帽子,说:“费队长,你总算是来了,让本王等得好苦哟。”
“王爷和佛爷太客气了,我一介草民哪受得起哟!”费珏的表现,仍然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这间客室,全是佛家的风格,屋里是彩漆格子的天棚,黄色腊花纸糊的墙壁,靠北墙放着一张长条紫檀桌子,桌围子是黄缎子做的,绣着云子图案。这张紫檀桌子上摆着一个巨大的佛龛,用红布半罩着。佛龛前有一个黄铜的香炉,烧到半截儿的香还在冒着缕缕的青烟,整个房间里都有一股浓重的檀香味道,很好闻,不呛人。
王爷的家庙当然是讲究得非同反响了!
炕上铺着织有民间图案的栽绒毡子,上边放着一张热河特产的茶桌子,桌子上摆着四个彩漆木盘,盘里盛着奶豆腐、黄油、红糖、点心,桌角上还放着一漆盒子的炒米。
“费队长,炕里坐。”老葛开始忙着张罗起座位来。
佛爷坐在正位,都王爷和费珏打横,老葛末位,二癞子被小喇嘛安排到别的房间里去了,也是好酒好肉好招待。
费珏显出很实在的样子,脱掉皮靴,上了炕,把驳壳枪转在怀里,坐在桌子的一边,和都王爷形成对衬。
一个伶俐的小喇嘛提着一把铜吊壶,里面装着滚烫的奶茶,低着头站在炕边,准备随时为主人和客人泡炒米。
奶茶香,炒米脆。
“大雁每年秋天南飞,总是不忘记北方,来年春暖花开再回来。本王很喜爱大雁之恋乡土,不知费队长可否有这种心情?”
“哈哈哈,我正是为王爷的事儿而来的。”
“好,那我们就志同道合喽!”
一个咬文嚼字,拐弯抹角。
一个直来直去,直截了当。
这奶茶,喝着真是有味道。
“王爷早就跟我说了。”老葛接着说:“只要你费队长能带着队伍跟王爷把这蒙古自治搞起来,全黑水的兵权就是你的了。”
“对,本王早就想好了,让你当我的司令!”都王爷的口气是斩钉截铁的。
撤去盘碗,换上杯盏。
一个硕大的清代五彩陶瓷盘里,卧着一只煮熟的全羊,肥得流油的羊身上插着四把割肉的小刀。
佛爷从小喇嘛的手里接过盛酒的铜壶,往每个人的银酒碗里倒了一碗奶酒,那液体清沏透明。
“来吧,为费队长接风,请王爷和会长一起干了这碗。”呆坐了好久的佛爷总算是找到了在这个酒席上惟一能做的事儿,提一碗酒吧。
“来,干一碗!”
“敬费队长!”
“敬佛爷!”
“敬王爷!”
四个人都把双手举起的那一碗酒喝了个底朝天。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沉默着,并不紧张,除了喝酒,就是吃肉,再就是偶尔的几声尴尬的笑。
闷着头,喝着闷酒,费珏感觉自己要喝多了,都王爷感觉自己要喝多了。
喝闷酒,容易醉的。
费珏从桌角上提起酒壶,为在座每位面前的那个银碗里倒满了酒,放下酒壶,双手端起酒碗,说:“我今天也借嘛嘛的酒,表表我心意吧!我已经跟着王爷干过了,王爷您对我不薄。可我现在要说的是,我今天是奉命而来的,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奉命给王爷和佛爷敬酒,奉命陪着王爷和佛爷说说心里话,喝点儿交心交肝的酒啊!来吧,敬王爷!敬佛爷!我费某不才,先干为敬了。”
费珏一仰脖,把那酒就喝干了,显出很豪气的样子。
佛爷见此,也不好替任何一方帮腔儿了,“不偏之谓中,不倚之谓庸”,正是佛门的守则嘛。
四个人继续沉默着,只能一碗又一碗地往肚子里灌酒,只能一块又一块地往嘴巴里填肉,希望那酒能温热冰冷的全身,希望那肉能填充空虚的嘴巴,让这顿佳肴能够有个不算难堪的场面和结束,没有相互撕破脸皮为妙。
“我喝好了,瞅着这天儿也不早了,得走了,多谢王爷的美意,多谢佛爷的盛情。”说完,费珏又一仰脖子,把面前的那碗酒一饮而尽,把那把抱在怀里的驳壳枪转到后背,找鞋,提鞋,穿鞋,就下了炕。
“好!”
“哼!”
都王爷和老葛坐在原处,沉着脸,没动窝儿,只是从鼻子里出了几声长气,稍稍地端了端眼前的酒碗,就算是送客了。
“费队长,你好走呀!”
“不送!不送!请嘛嘛留步吧!”
佛爷和费珏简单地说了两句客套话,在庙仓的门口拱手而别。
一个知道,这回是白来了。
一个知道,这回是白请了。
费珏和二癞子刚一下马,都王爷就得到信儿了,以为事情有了转机,非常的得意,立即派人叫上老葛,要到高日苏庙去大摆全羊宴。
高日苏庙是都王爷的家庙。
都王爷在家庙里设宴,规格还挺高,这就叫“欲取之,先与之”吧。
“赵队长,都王爷听说你们来了,早就备好酒肉,就等您上桌了。”老葛迎出来很远,满面春风的样子。
高日苏,系蒙古语译音,意为“茬子”,是个有着几户牧民的小小嘎查。因为都王爷的家庙建在了这里,人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叫它“高日苏庙”了。
高日苏庙,斗拱飞檐,雕梁画栋。只是因为不是庙会的日子,只开着侧门,以便喇嘛们进出。
全羊宴就准备摆在庙院西侧的一个庙仓里,小小院落同样是苍松翠柏,遮天蔽日,显得庄严而又雅致。
老葛头前引路,刚走到青石台阶下,高日苏的佛爷和都王爷就从屋里迎出来,站在青石台阶的明柱旁,笑容可掬了。
费珏听说,高日苏庙的这位佛爷其实是都王爷的叔叔,曾经是一个花花太岁,却爱上了一个“春雨阁”的姑娘。这样的感情,当然是不能被王爷家所能容忍的。最终,几经折腾,这个痴情的王子受青海的一个佛爷的点化,遁入空门,自愿到家庙去剃发修行了。
佛爷身着橙黄的喇嘛袍,腕挂念珠,双手合什,道:“费队长,欢迎你光临小庙,也是一个有缘人呀。”
都王爷穿得挺正式的,只是有些不伦不类的,清廷早就完了,可他还戴着那顶保养得很好的官帽子,说:“费队长,你总算是来了,让本王等得好苦哟。”
“王爷和佛爷太客气了,我一介草民哪受得起哟!”费珏的表现,仍然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这间客室,全是佛家的风格,屋里是彩漆格子的天棚,黄色腊花纸糊的墙壁,靠北墙放着一张长条紫檀桌子,桌围子是黄缎子做的,绣着云子图案。这张紫檀桌子上摆着一个巨大的佛龛,用红布半罩着。佛龛前有一个黄铜的香炉,烧到半截儿的香还在冒着缕缕的青烟,整个房间里都有一股浓重的檀香味道,很好闻,不呛人。
王爷的家庙当然是讲究得非同反响了!
炕上铺着织有民间图案的栽绒毡子,上边放着一张热河特产的茶桌子,桌子上摆着四个彩漆木盘,盘里盛着奶豆腐、黄油、红糖、点心,桌角上还放着一漆盒子的炒米。
“费队长,炕里坐。”老葛开始忙着张罗起座位来。
佛爷坐在正位,都王爷和费珏打横,老葛末位,二癞子被小喇嘛安排到别的房间里去了,也是好酒好肉好招待。
费珏显出很实在的样子,脱掉皮靴,上了炕,把驳壳枪转在怀里,坐在桌子的一边,和都王爷形成对衬。
一个伶俐的小喇嘛提着一把铜吊壶,里面装着滚烫的奶茶,低着头站在炕边,准备随时为主人和客人泡炒米。
奶茶香,炒米脆。
“大雁每年秋天南飞,总是不忘记北方,来年春暖花开再回来。本王很喜爱大雁之恋乡土,不知费队长可否有这种心情?”
“哈哈哈,我正是为王爷的事儿而来的。”
“好,那我们就志同道合喽!”
一个咬文嚼字,拐弯抹角。
一个直来直去,直截了当。
这奶茶,喝着真是有味道。
“王爷早就跟我说了。”老葛接着说:“只要你费队长能带着队伍跟王爷把这蒙古自治搞起来,全黑水的兵权就是你的了。”
“对,本王早就想好了,让你当我的司令!”都王爷的口气是斩钉截铁的。
撤去盘碗,换上杯盏。
一个硕大的清代五彩陶瓷盘里,卧着一只煮熟的全羊,肥得流油的羊身上插着四把割肉的小刀。
佛爷从小喇嘛的手里接过盛酒的铜壶,往每个人的银酒碗里倒了一碗奶酒,那液体清沏透明。
“来吧,为费队长接风,请王爷和会长一起干了这碗。”呆坐了好久的佛爷总算是找到了在这个酒席上惟一能做的事儿,提一碗酒吧。
“来,干一碗!”
“敬费队长!”
“敬佛爷!”
“敬王爷!”
四个人都把双手举起的那一碗酒喝了个底朝天。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沉默着,并不紧张,除了喝酒,就是吃肉,再就是偶尔的几声尴尬的笑。
闷着头,喝着闷酒,费珏感觉自己要喝多了,都王爷感觉自己要喝多了。
喝闷酒,容易醉的。
费珏从桌角上提起酒壶,为在座每位面前的那个银碗里倒满了酒,放下酒壶,双手端起酒碗,说:“我今天也借嘛嘛的酒,表表我心意吧!我已经跟着王爷干过了,王爷您对我不薄。可我现在要说的是,我今天是奉命而来的,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奉命给王爷和佛爷敬酒,奉命陪着王爷和佛爷说说心里话,喝点儿交心交肝的酒啊!来吧,敬王爷!敬佛爷!我费某不才,先干为敬了。”
费珏一仰脖,把那酒就喝干了,显出很豪气的样子。
佛爷见此,也不好替任何一方帮腔儿了,“不偏之谓中,不倚之谓庸”,正是佛门的守则嘛。
四个人继续沉默着,只能一碗又一碗地往肚子里灌酒,只能一块又一块地往嘴巴里填肉,希望那酒能温热冰冷的全身,希望那肉能填充空虚的嘴巴,让这顿佳肴能够有个不算难堪的场面和结束,没有相互撕破脸皮为妙。
“我喝好了,瞅着这天儿也不早了,得走了,多谢王爷的美意,多谢佛爷的盛情。”说完,费珏又一仰脖子,把面前的那碗酒一饮而尽,把那把抱在怀里的驳壳枪转到后背,找鞋,提鞋,穿鞋,就下了炕。
“好!”
“哼!”
都王爷和老葛坐在原处,沉着脸,没动窝儿,只是从鼻子里出了几声长气,稍稍地端了端眼前的酒碗,就算是送客了。
“费队长,你好走呀!”
“不送!不送!请嘛嘛留步吧!”
佛爷和费珏简单地说了两句客套话,在庙仓的门口拱手而别。
一个知道,这回是白来了。
一个知道,这回是白请了。